第41章 乔安安入住
- 宋少怀里的小青梅好撩人
- 醇酒薄暖
- 2122字
- 2022-03-10 22:54:14
她一眼就瞧见了摆在桌子上的玉糕,大大咧咧地拿起一块塞进口中,又猛饮了一杯茶,转头对余笙说道:“笙子,我行李还在你家花园外头,你家的墙是我乔安安有生以来翻过的最难的墙。”
余笙摆摆手,让一位佣人去把乔安安的行李拿进来,坐在她的旁边,颇为贴心地问了一句:“需不需要再给你炒点菜吃?”
乔安安如捣蒜泥地点点头:“太需要了!”随后又默默补充了一句:“只要不是你做的菜就好。”
余笙白了她一眼:“你想吃还吃不到呢。”朝刘管家一笑:“刘叔,你吩咐一下厨房,熬些玉米排骨汤,顺便炒上一碟蒜蓉大虾,安安最喜欢吃这些了。”
乔安安激动地又抱了抱余笙:“笙子还是你好,这么多年还能想着我爱吃什么。”
“天生的记忆力好而已,你可别自作多情。”
乔安安又是一记白眼:“余三小姐,你可得想清楚,我可是为了你,专门从夏威夷偷溜回来的,我老爹都不知道。”
她忽然想起什么,拉着余笙的手,眼中闪着点点泪光,要不是余笙从小看她这副德行长大,可能真会被她给唬过去,余笙不由得发自内心的想,要是乔大小姐进军娱乐圈,那简直可以和余沐并排站一起了。
“余笙啊,我的好笙笙,我为了你,可是连家都没了。”
余笙嫌弃地挣开她的手:“得了吧,又瞒着你老爹偷跑过来?”
乔安安并不是什么世家大族,用她自己的话来讲,她家就纯粹一个暴发户,靠着她父亲的运气买彩票中了头奖,然后她父亲又靠着这笔钱去买股,直接赚了个大倍数,成为名副其实的土豪。
乔父没读过几年书,就想让乔安安好好学习,继承他的遗产,可乔安安天生就不是个喜欢读书的人,每一次考试,她不仅没想着怎么提升自己的成绩,反而只顾着去琢磨怎么才能考到全校倒数第一。
对于这个不争气的女儿,乔父实在没什么办法,于是就给她花重金买了个留学学籍,只要这丫头在那边安安稳稳地过完三年,就心满意足了,为此,他还特别以自己有冠心病为理由,逼着乔安安完成学业。
乔安安哪能这么老实,从她在那里的第一天,就打电话给余笙吵着要去找她,但余笙实在太忙,就否决了她的建议。
余笙一直觉得,按照乔安安的性格,不会那么老实,果不其然,照着她这个性格,估计是余笙前脚刚打电话给她告诉自己回国的消息,后脚乔安安就自己订好机票跟着自己回国了。
“你可得帮我瞒着点我爸,要是他知道了,非跑来BJ打死我不可。”
乔安安是山东人,性格豪爽直率,高中的时候,乔父为了帮助提高她的成绩,高二那年让她来了BJ读书,因此认识了余笙一众人。
“你来的可真不是时候,安安,”余笙好笑地看了她一眼:“过几天我要去苏州找工作。”
“苏州?”乔安安的眼睛瞬间亮了起来:“江南?”
余笙点点头:“我姥爷就是那儿的,小时候我每个假期都会到那里度假,对此比较有感情。”
“豁,笙子,我也想去!”她目光灼灼,抱着余笙的手直接兴奋地晃了起来:“与笙子一起去江南玩哎!”
“安安也喜欢江南?”许容为她端过来一盏蛋糕,温柔地说着:“那可要小心点,那里气候湿润,衣服经常晾不干,你北方待久了,还是不太习惯,笙儿常年待在那里,对此有些经验,到时候让她多照顾你点。”
乔安安摇了摇头,揽着余笙的肩膀:“笙子她天性温柔,还得靠她乔姐罩着她。对了,还有空余的房间吗?”
余家这座庄园,最不缺的也就是房间了,余笙略微思索了一会儿,最终给乔安安挑了二楼的一间客卧作为她的房间,那个房间刚好是余笙的隔壁,彼此还能照应一下。
当余笙给乔安安收拾行李时,不由得脸一黑,拿出一个球状的物品,有些自我怀疑地问道:“这些就是你的家当?你衣服呢?”
原本只是二楼的卧室,她们却直接选择了坐电梯,乔安安是个极度爱美的女孩子,行李箱那么重也应该是正常的,毕竟衣服化妆品包包重量都不轻。
可当行李箱打开的那一刹那,余笙愣住了,里面哪有什么行李箱,而是满满当当的大椰子,还带着毛。
乔安安不以为意,还在那儿啃着苹果,打量着自己的新房间:“对啊,夏威夷的椰子可好吃了,你说咱俩虽然都在美国,但你忙得连我都没法见,我只好出此下策喽。”
余笙把里面的椰子一个两个的拿出来,足足拿了有十分钟,看着满屋的椰子,不禁感叹地说着:“真是难为你了,我还是觉得海南的椰子最为清甜。”
乔安安兴奋地说道:“行啊,改天咱定个计划,一块到海南吃椰子。”
“你没拿随身携带的衣服?”余笙翻了翻那个行李箱,乔安安只带了这么一个行礼,身上还有一股极淡的海腥味,但被化美人香水款式给遮盖住了。
乔安安又打开了一瓶可乐:“乔姐我哪能有时间去准备那些东西,在接到你要回国的那一通电话的那一刻,姐就迫不及待得订好了机票,本来想着还能在飞机上偶遇你,结果没想到你那趟航班全被买满了,头等舱也抢不到票,奇了怪了,为什么我那一趟航班的头等舱没多少人?”
余笙只是笑了笑:“我也觉得奇怪。”
她没有告诉乔安安自己遇到宋瑾的事情,乔安安最讨厌宋瑾,大概是因为爱屋及乌恨她及他吧,高中的时候,她最讨厌故作温婉的温阮,经常当面大声讽刺她:“某些人啊,没有贵小姐的命,还得靠着男人的施舍才能在这儿站住脚跟,真是可悲。”
那时候自己还在看着英语,准备以后的雅思托福考试,听见这么一句话,她不免也红唇一勾,讽刺地说了句:“便是我住在苏州的姥爷家养的狸奴,性子都要比温同学狂野些。”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心无杂念的圣人,遇到自己讨厌的事情,当然要趁着机会嘲弄一句。
毕竟,她余笙有这个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