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書藝文志補注

[清]王先謙 撰 李兵 整理

底本:清光緒二十六年(1900)虚受堂刻本《漢書補注》卷三十《藝文志》

昔仲尼没而微言絶,李奇曰:“隱微不顯之言也。”師古曰:“精微要妙之言耳。”七十子喪而大義乖。師古曰:“七十子,謂弟子達者七十二人。舉其成數,故言七十。”

【補注】先謙曰:“二語亦見《劉歆傳》。”

故《春秋》分爲五,韋昭曰:“謂左氏、公羊、穀梁、鄒氏、夾氏也。”《詩》分爲四,韋昭曰:“謂毛氏、齊、魯、韓。”《易》有數家之傳。戰國從衡,真僞分爭,師古曰:“從,音子容反。”諸子之言紛然殽亂。師古曰:“殽,雜也。”至秦患之,乃燔滅文章,以愚黔首。師古曰:“燔,燒也。秦謂人爲黔首,言其頭黑也。燔,音扶元反。黔,音其炎反,又音琴。”漢興,改秦之敗,大收篇籍,廣開獻書之路。

【補注】齊召南曰:“此二句既叙在‘孝武’之前,則指高祖時蕭何收秦圖籍;楚元王學《詩》;惠帝時除挾書之令;文帝使鼂錯受《尚書》,使博士作《王制》,又置《論語》《孝經》《爾雅》《孟子》博士。即其事也。”

迄孝武世,書缺簡脱,禮壞樂崩,師古曰:“編絶散落,故簡脱。脱,音吐活反。”聖上喟然而稱曰:師古曰:“喟,嘆息之貌也,音丘位反。”“朕甚閔焉!”

【補注】先謙曰:“《劉歆傳》云:‘故詔書稱曰:禮壞樂崩,書缺簡脱,朕甚閔焉。’《武紀》元朔五年詔書删‘書缺簡脱’一句。”

於是建藏書之策,如淳曰:“劉歆《七略》曰:‘外則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則有延閣、廣内、祕室之府。’”

【補注】何焯曰:“《文選注》三十八引劉歆《七略》曰:‘孝武皇帝敕丞相公孫弘廣開獻書之路,百年之間,書積如山。’又‘尚書有青絲編目録’。即此所謂‘藏書之策’也。”先謙曰:“官本‘藏’作‘臧’,是。”

置寫書之官,下及諸子傳説,皆充祕府。至成帝時,以書頗散亡,使謁者陳農求遺書於天下。

【補注】先謙曰:“《成紀》,在河平三年。”

詔光禄大夫劉向校經傳、諸子、詩賦,

【補注】沈欽韓曰:“《文選·魏都賦》注引《風俗通》云:‘劉向《别録》:讎校者,一人讀書,校其上下,得謬誤爲校;一人持本,一人讀書,若怨家相對爲讎。’”先謙曰:“《向傳》:‘上方精於《詩》《書》,觀古文,詔向領校中五經祕書。’”

步兵校尉任宏校兵書,

【補注】陶憲曾曰:“據《哀紀》《公卿表》,有任宏,字偉公,爲執金吾,守大鴻臚。蓋即其人。”

太史令尹咸校數術,師古曰:“占卜之書。”

【補注】先謙曰:“案,太史令,奉常屬官。咸先爲丞相史,見《劉歆傳》。更始子,官至大司農,見《儒林傳》《百官表》。”

侍醫李柱國校方技。師古曰:“醫藥之書。”

【補注】周壽昌曰:“《隋志》作‘太醫監’。”葉德輝曰:“《百官表》,奉常屬官有太醫令丞,少府屬官亦有之,無‘侍醫’之名。惟《張禹傳》云:‘禹病,上書乞骸骨,成帝賜侍醫視疾。’顔注:‘侍醫,侍天子之醫。’蓋若今言御醫矣。”先謙曰:“官本句末有‘也’字。”

每一書已,師古曰:“已,畢也。”向輒條其篇目,撮其指意,録而奏之。師古曰:“撮,總取也,音千括反。”

【補注】沈欽韓曰:“向上《晏子》《列子》奏,並云‘以殺青,書可繕寫’,然則其録奏者,並先殺青書簡也。《御覽》六百六引《風俗通》云:‘劉向《别録》:殺青者,直治竹作簡書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簡者,皆於火上炙乾之。陳、楚間謂之汗。汗者,去其汁也。吴、越曰殺,殺亦治也。向爲孝成皇帝典校書籍二十餘年,皆先書竹,改易刊定,可繕寫者,以上素也。’”先謙曰:“《隋志》:‘每書就,向輒撰爲一録,論其指歸,辨其訛謬,叙而奏之。’”

會向卒,哀帝復使向子侍中奉車都尉歆卒父業。師古曰:“卒,終也。”

【補注】先謙曰:“《傳》作‘騎都尉奉車光禄大夫’。”

歆於是總群書而奏其《七略》,

【補注】王應麟曰:“古者史官既司典籍,蓋有目録,以爲綱紀。孔子删書,别爲之序,各陳作者所由。韓、毛二《詩》,亦皆相類。漢時,《别録》《七略》各有其部,推尋事迹,則古之制也。”(1)先謙曰:“《隋志》:‘哀帝使歆嗣父之業,乃徙温室中書於天禄閣上。歆遂總括群書,撮其指要,著爲《七略》。’”

故有《輯略》,師古曰:“輯與集同,謂諸書之總要。”

【補注】吴仁傑曰:“時猶未以集名書,故《志》載賦、頌、歌、詩一百家,皆不曰集。晋荀勖分書爲四部,其四曰丁部。宋王儉撰《七志》,其三曰《文翰志》,亦未以集名之。梁阮孝緒爲《七録》,始有《文集録》。《隋志》遂以荀況等詩賦之文,皆謂之集。而又有别集,史官謂别集之名,漢東京所創。案,閔馬父論《商頌》輯之亂,韋昭云:‘輯,成也。’竊謂别集之名,雖始於東京,實本於歆之《輯略》,而《輯略》又本於《商頌》之輯云。”

有《六藝略》,師古曰:“六藝,六經也。”有《諸子略》,有《詩賦略》,有《兵書略》,有《術數略》,有《方技略》。今删其要,以備篇籍。師古曰:“删去浮冗,取其指要也。其每略所條家及篇數,有與總凡不同者。轉爲脱誤,年代久遠,無以詳知。”

【補注】先謙曰:“官本‘轉’作‘傳’,‘爲’作‘寫’。《考證》云:‘傳,監本訛轉。’今從舊本改正。”

易經十二篇 施、孟、梁丘三家 師古曰:“上、下經及十翼,故十二篇。”

【補注】王應麟曰:“今《易·乾卦》至用九,即古《易》之本文。秦漢之際,《易》亡《説卦》。宣帝時,河内女子發老屋得之。”先謙曰:“《志》言《易經》全文,惟此三家,其餘傳説諸家經文,蓋不悉録。王充《論衡》云:‘河内女子發屋,得《逸易》一篇。’《隋志》承之,以爲先失《説卦》三篇。案,《志》既云‘傳者不絶’,是此書未缺,發屋得《易》之事,乃俗説也。”

易傳周氏二篇 字王孫也。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雒陽周王孫、丁寬、齊服生,皆著《易傳》數篇。寬至雒陽,復從王孫受古義,號《周氏傳》。’”

服氏二篇 師古曰:“劉向《别録》云:‘服氏,齊人,號服光。’”

【補注】先謙曰:“《御覽》三百八十五《會稽先賢傳》:‘淳于長通年十七,説《宓氏易經》。’案,‘宓’與‘伏’同,見本《志》及《律曆志》注。‘服’亦與‘伏’同,見《文選》陸機《吴王郎中時從梁陳詩》注。故‘服’‘宓’‘伏’三字互相通假,所稱《宓氏易》,即此《服氏》也。‘服’‘宓’字通,亦見後《宓子》下。”

楊氏二篇 名何,字叔元,菑川人。

【補注】王應麟曰:“太史公受《易》於楊何。”先謙曰:“《儒林傳》:‘何受《易》王同。’”

蔡公二篇 衛人,事周王孫。

【補注】先謙曰:“李鼎祚《周易集解》上經《謙卦》稱,虞翻引彭城蔡景君説,疑即其人,或衛人而官彭城與?”

韓氏二篇 名嬰。

【補注】王應麟曰:“《韓嬰傳》:‘以《易》授人,推《易》意而爲之傳。蓋寬饒從受焉。’封事引《韓氏易傳》言:‘五帝官天下,三王家天下。’”沈欽韓曰:“《經典序録》:‘《子夏易傳》三卷。’《七略》云:‘漢韓嬰傳。’”

王氏二篇 名同。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東武人,字子中,受《易》田何。’”

丁氏八篇 名寬,字子襄,梁人也。

【補注】沈欽韓曰:“《册府元龜》六百四:‘開元初,禮部奏議。荀勖《中經簿》:《子夏傳》四卷,或云丁寬所作。’《經典序録》同。”先謙曰:“《儒林傳》:‘寬作《易説》三萬言,訓故舉大誼而已,今《小章句》是也。’陸德明《經典釋文叙録》:‘劉向典校書,考《易》説,以爲諸《易》家説皆祖田何,楊叔元、(2)丁將軍,大義略同。’”

古五子十八篇 自甲子至壬子,説《易》陰陽。

【補注】齊召南曰:“《易》有先甲、後甲、先庚、後庚、巳日之文。然古人説《易》,未有以甲子配卦爻者,至漢始有。《律曆志》曰:‘日有六甲,辰有五子。’注云:‘六甲之中,惟甲寅無子。’然則後世占《易》以六辰定六爻,亦不自京房始也。”沈欽韓曰:“《初學記·文部》引劉向《别録》云:‘所校讎中《易》傳《古五子書》,除復重,定著十八篇,分六十四卦,著之日辰,自甲子至於壬子,凡五子,故號曰《五子》。’”

淮南道訓二篇 淮南王安聘明《易》者九人,號九師法。

【補注】王應麟曰:“張平子《思玄賦》注引《淮南九師道訓》云:‘遁而能飛,吉孰大焉。’曹子建《七啓》注亦引之。”沈欽韓曰:“《初學記》:劉向《别録》云:‘所校讎中《易》傳《淮南九師道訓》,(3)除復重,定著十二篇。(4)’《御覽》六百九引劉向《别録》云:‘中書署曰《淮南九師書》。’《志》作‘二篇’,與總數不合,明脱‘十’字。”王先慎曰:“九師不著其名,疑即《淮南》高誘注所稱蘇飛、李尚諸人。朱氏彝尊謂陸氏《釋文》所引,稱師者,當即九師本。案《釋文》所引,乃陸氏授經之師,故群經釋文皆稱師説,不得以九師當之。且《道訓》僅見《漢志》,後絶無引之者。文中子云:‘九師興而《易》道微。’則其書無資於聖經,故其亡獨早耳。”錢大昭曰:“‘法’,南雍本、閩本竝作‘説’。”先謙曰:“官本‘法’作‘説’。”

古雜八十篇

【補注】沈欽韓曰:“此即《乾鑿度》《稽覽圖》之類,《後書》張衡歷言《尚書》《詩》《春秋讖》之謬妄,而不及《易》,則《易説》爲古書也。又《乾坤鑿度》:‘炎帝、黄帝有《易靈緯》。太卜掌三《易》之法,一曰《連山》,二曰《歸藏》。’杜子春云:‘《連山》,宓戲;《歸藏》,黄帝。’《禮運》注:‘殷陰陽之書,其書存者有《歸藏》。’據鄭注,則漢時二《易》尚存其一也。《隋志》云:‘漢初已亡。’蓋見《志》無其目。云‘古雜’者,蓋年代汗漫,雖有其書,莫究其用,亦未知是周太卜所掌與否,故存疑云爾。或雜説古帝王卜筮之事,如汲郡師春,但取《左傳》卜筮事爲書耳。《説苑》《鹽鐵論》引《易》皆本經所無,亦《古雜》之篇也。”

雜災異三十五篇

【補注】沈欽韓曰:“《後書·郎顗傳》:《易天人應》曰:‘君子不思遵利,兹謂無澤,厥災孽火燒其宫。’又曰:‘君高臺府,犯陰侵陽,厥災火。’又曰:‘上不儉,下不節,災火並作,燒君室。’蓋《雜災異》之流。”

神輸五篇 圖一 師古曰:“劉向《别録》云:‘神輸者,王道失則災害生,得則四海輸之祥瑞。’”

孟氏京房十一篇

【補注】王應麟曰:“《釋文序録》云:‘《孟喜章句》十卷、無上經。《七録》云:“又下經無《旅》至《節》,無《上繫》。”《隋志》:“八卷,殘缺。”《京房章句》十二卷。’《七録》云:“十卷。”(5)晁氏云:‘今其《章句》亡,乃略見於僧一行及李鼎祚之書。’”先謙曰:“《新唐書·曆志》云:‘十二月卦,出於《孟喜章句》,其説《易》本於氣,而後以人事明之。’”

災異孟氏京房六十六篇

【補注】沈欽韓曰:“《後書·郎顗傳》:‘臣伏案《飛候》,參察衆政。’李注:‘京房作《易飛候》。’《隋志》載《周易占》諸書,並京房撰,其名目重複誕異,不知誰所定也。《儒林傳》:‘房受《易》焦延壽。延壽云嘗從孟喜問《易》,會喜死,房以爲延壽《易》即孟氏學。’然則京氏之《易》,託諸孟喜,故《京易》冠以孟氏。《隋志》又有焦贛《易林》十六卷,今見行,而《志》不列,殆以焦氏無師法,故不録中祕,或以京氏包之耳。”先謙曰:“《傳》稱‘喜從田王孫受《易》,得《易》家候陰陽災變書’,云‘師且死,獨傳喜’。故言災異,首孟氏。《易林》當在蓍龜家《周易》中。沈説非。”

五鹿充宗略説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朱雲傳》:‘充宗爲《梁丘易》。’”

京氏段嘉十二篇蘇林曰:“東海人,爲博士。”晋灼曰:“《儒林》不見。”師古曰:“蘇説是也。嘉即京房所從受《易》者也。見《儒林傳》及劉向《别録》。”

【補注】錢大昭曰:“《傳》作‘殷嘉’。”沈欽韓曰:“京房弟子所撰,故冠以京氏。《史記索隱》引《别録》‘《易》家有救氏注’,‘救’乃‘段’(6)之訛。”先謙曰:“據《傳》,當云‘從京房受《易》者也’,顔注誤。‘蘇林’,官本作‘蘇氏’。”

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丁寬授碭田王孫,王孫授施讎、孟喜、梁丘賀。’《隋志》:‘梁丘、施氏亡於西晋,孟氏、京氏有書無師。’案,施、孟説略見《禮·曲禮》《郊特牲》《王制》、《詩·干旄》諸疏、《穀梁集解》《經典釋文》、朱震《漢上易》中。”

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

《易》曰:“宓戲氏仰觀象於天,俯觀法於地,觀鳥獸之文與地之宜,近取諸身,遠取諸物,於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類萬物之情。”師古曰:“《下繫》之辭也。鳥獸之文,謂其迹在地者。宓,讀與伏同。”至於殷、周之際,紂在上位,逆天暴物,文王以諸侯順命而行道,天人之占可得而效,於是重《易》六爻,作上下篇。

【補注】王應麟曰:“重卦之人有四説:王輔嗣等以爲伏羲;鄭康成之徒以爲神農,淳于俊云:‘包羲因燧皇之圖而制八卦,神農演之爲六十四。’孫盛以爲夏禹;史遷等以爲文王。《淮南子》:‘伏戲爲之六十四變,周室增以六爻。’張行成云:‘伏羲先天示《易》之體,故孔子謂之作八卦;文王後天明《易》之用,故子雲謂之重六爻。’楊繪云:‘筮非八卦之可爲,必六十四之,然後爲筮。舜、禹之際曰龜筮協從,則何文王重卦之有乎?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因而重之,爻在其中矣。據此而言,重卦之始,其在上古乎?’京房引夫子曰:‘神農重乎八純。’”齊召南曰:“王氏糾《漢志》之失,是也。但《易大傳》明曰‘因而重之’,即伏羲重爲六十四耳,王弼之説最當。”

孔氏爲之《彖》《象》《繫辭》《文言》《序卦》之屬十篇。

【補注】沈欽韓曰:“孔氏《第六論夫子十翼》云:‘數十翼,亦有多家。既《易經》本分爲上、下二篇,則區域各别,《彖》《象》釋卦,亦當隨經而分。故一家數十翼云:《上彖》一,《下彖》二,《上象》三,《下象》四,《上繫》五,《下繫》六,《文言》七,《説卦》八,《序卦》九,《雜卦》十。鄭學之徒,(7)並同此説。’”

故曰《易》道深矣,人更三聖,韋昭曰:“伏羲、文王、孔子。”師古曰:“更,經也,音工衡反。”世歷三古。孟康曰:“《易·繫辭》曰:‘《易》之興,其於中古乎?’然則伏羲爲上古,文王爲中古,孔子爲下古。”

【補注】沈欽韓曰:“《乾鑿度》:‘垂皇策者犧,卦道演德者文,成命者孔。’《辨終備》云:‘至哉《易》,三聖謀。’注云:‘三聖:伏羲、文王、孔子。’則三聖之徵也。班氏以前,並如此説。《論衡·正説篇》云:‘文王、周公因《彖》十八章究六爻。’始牽綴周公。馬融之徒因之,孔穎達、陸德明並承俗訛(8)。”

及秦燔書,而《易》爲筮卜之事,傳者不絶。

【補注】葉德輝曰:“《秦始皇紀》云:‘天下敢有藏《詩》《書》百家語者,悉詣守尉雜燒之,所不去者,醫藥、卜筮、種樹之書。’”

漢興,田和傳之。

【補注】錢大昭曰:“‘和’當作‘何’。”先謙曰:“官本作‘何’。”

訖於宣、元,有施、孟、梁丘、京氏列於學官,

【補注】先謙曰:“武帝立五經博士,《易》唯楊何。宣帝立施、孟、梁丘《易》。元帝立京氏《易》。見《儒林傳贊》。”

而民間有費、高二家之説。師古曰:“費,音扶味反。”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梁有漢單父長費直注《周易》四卷,亡。’《新》《舊唐志》‘《費直章句》四卷。’《隋志》又言:‘直傳《易》,其本皆古字,號《古文易》。後漢陳元、鄭衆皆傳費氏之學,馬融又爲其傳,以授鄭玄。玄作《易注》,荀爽又作《易傳》,魏代王肅、王弼並爲之注。自是費氏大興。’案《儒林傳》:‘費直長於卦筮,亡章句,徒以《彖》《象》《繫辭》十篇解説上、下經。’則費氏無章句,或後師爲之。晁公武云:‘凡以《彖》《象》《文言》等參入卦中,皆祖費氏。’《文獻通考》亦云:‘《彖》《象》《文言》雜入卦中,自費氏始。’《魏志》:高貴鄉公問《易》博士淳于俊曰:‘孔子作《彖》《象》,不與經文相連,而注連之,何也?’俊對曰:‘鄭合《彖》《象》於經者,欲使學者尋省易了也。’則合《彖》《象》等始自鄭氏,不關費氏,或鄭名重,遂專舉之耳。(9)孔穎達又謂輔嗣之意,《象》本釋經,宜相附近,分爻之《象》辭,各附當爻。是漢、魏間注費氏本者,共分析連綴之也。《隋志》:‘高氏亡於西晋。’《儒林傳》云:‘其學亦亡章句,專説陰陽災異。’”

劉向以中《古文易經》校施、孟、梁丘經,師古曰:“中者,天子之書也,言中以别於外耳。”或脱去“無咎”“悔亡”,

【補注】周壽昌曰:“‘無’應作‘无’,《易經》中未有‘無’字。”

唯費氏經與古文同。

【補注】王應麟曰:“《釋文》引古文,如‘彙’作‘’,‘翩’作‘偏’,‘介’作‘砎’,‘枕’作‘沈’,‘蹢躅’作‘’,‘繻’作‘襦’。”

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 爲五十七篇。師古曰:“孔安國《書序》云:‘凡五十九篇,爲四十六卷。承詔作傳,引序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鄭玄《叙贊》云:‘後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

【補注】先謙曰:“四十六卷者,孔安國所得壁中古文,以考伏生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共四十五篇,加孔子《序》一篇,陸德明《釋文》云:“馬、鄭之徒,百篇之序,總爲一卷。”爲四十六篇,故云‘四十六卷’也。爲五十七篇者,據《尚書》孔疏云:‘伏生二十九篇是計卷,若計篇則三十四。考二十九篇者,《堯典》一、連“慎徽”以下。《皋陶謨》二、連“帝曰來禹”以下。《禹貢》三、《甘誓》四、《湯誓》五、《盤庚》六、案三篇同卷。《高宗肜日》七、《西伯戡黎》八、《微子》九、《太誓》十、案三篇同卷。《牧誓》十一、《洪範》十二、《金縢》十三、《大誥》十四、《康誥》十五、《酒誥》十六、《梓材》十七、《召誥》十八、《洛誥》十九、《多士》二十、《無逸》二十一、《君奭》二十二、《多方》二十三、《立政》二十四、《顧命》二十五、連“王出”以下。案此二篇同卷。《費誓》二十六、《吕刑》二十七、《文侯之命》二十八、《秦誓》二十九也。鄭注於此内分出《盤庚》二篇、《康王之誥》一篇、《泰誓》二篇,爲三十四篇。其得多十六篇者,案《舜典》一、别有《舜典》,非梅賾所分。《汨作》二、《九共》九篇三、《大禹謨》四、《棄稷》五、别有《棄稷》。《五子之歌》六、《胤征》七、《湯誥》八、《咸有一德》九、《典寶》十、《伊訓》十一、《肆命》十二、《原命》十三、《武成》十四、《旅獒》十五、《畢命》十六。《九共》九篇出八篇,又爲二十四篇。以二十四加三十四,爲五十八篇。’桓譚《新論》所云‘《古文尚書》舊有四十五卷,爲五十八篇’是也。云四十五者,除《序》言之也。後又亡其一篇,僞《武成》疏引鄭云‘《武成》逸書,建武之際亡’是也。桓譚没於世祖時,在建武前,《武成》未亡,故云五十八。班氏作《漢書》在顯宗時,《武成》已亡,故云五十七也。顔引孔安國《序》,乃梅賾所上僞《序》,梅氏卷數篇數,亦非孔壁卷數篇數也。”

經二十九卷 大、小夏侯二家。《歐陽經》二十二卷。師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傳授者。”

【補注】王應麟曰:“伏生口傳二十八篇,後得《泰誓》一篇也。”齊召南曰:“案《泰誓》即僞《泰誓》,凡漢儒所引赤烏、白魚等語皆是也,故併伏生所傳爲二十九卷。”先謙曰:“大、小夏侯本經與伏生卷同,歐陽分析增多其數。注‘二十二’,官本、汪本並作‘三十二’。案‘三十’是也。下云‘《歐陽章句》三十一卷’,不應本經卷異,‘卷’上‘二’字當爲‘三’。王氏引之,謂當爲‘三十三’,於二十九篇中三分《盤庚》及《泰誓》,改《志》文以就己説,非也。伏生二十九篇,非二十八篇,以本《志》及《史記·儒林傳》爲定。王氏《經義述聞》謂‘二十九篇,今文有《太誓》非宣帝時河内女子始得’是也。王、齊説非。”

傳四十一篇

【補注】王鳴盛曰:“以《大傳》系《經》下,尊伏生也。”先謙曰:“鄭叙云:‘張生、歐陽生從伏生學,數子各論所聞,以己意彌縫其闕,(10)别作章句。又特撰大義,因《經》屬指,名之曰《傳》。劉子政校書,得而上之,凡四十一篇,至元始詮次爲八十三篇,今本並《略説》爲四卷。’官本‘《經》二十九卷’二句,各自提行。”

歐陽章句三十一卷

【補注】沈欽韓曰:“章句者,經師指括其文,敷暢其義,以相教授。《左·宣二年傳》疏,服虔載賈逵、鄭衆、或人三説,解‘叔牂曰,子之馬然也’,此章句之體(11)。解故者,《管子·刑法解》《墨子·經説》《尚書大傳》《毛詩傳》之類。解故不必盡人能爲,章句各師具有,煩簡不同耳。秦恭增師法至百萬言,桓榮受朱普學章句四十萬言,(12)榮減爲二十三萬言,其子郁復删省成十二萬言是也。”先謙曰:“鄭叙云‘歐陽生别作章句’是也。《儒林傳》:‘《尚書》世有歐陽氏學。’”

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

【補注】先謙曰:“大夏侯勝,小夏侯建也。《勝傳》云:‘從兄子建自師事勝及歐陽高,(13)左右采獲,又從五經諸儒問與《尚書》相出入者,牽引以次章句。’”

大、小夏侯解故二十九篇

【補注】先謙曰:“‘故’‘詁’字同。”

歐陽説義二篇

【補注】先謙曰:“歐陽、夏侯《書》説,略見近人陳喬樅輯本。”

劉向五行傳記十一卷

【補注】王應麟曰:“本傳云:‘《洪範五行傳論》。’沈約云:‘伏生創紀《大傳》,五行之體始詳;劉向廣演《洪範》,休咎之文益備。’”沈欽韓曰:“《隋志》:‘伏生之傳,惟劉向父子所著《五行傳》,(14)是其本法,而又多乖戾。’其卷數與此同。《後書》‘郎顗奏便宜四事’,引《尚書洪範記》。”

許商五行傳記一篇

【補注】先謙曰:“商治《尚書》,善爲算,見《溝洫志》。著《五行論曆》,見《儒林傳》。”

周書七十一篇周史記。師古曰:“劉向云:‘周時誥誓號令也,蓋孔子所論百篇之餘也。’今之存者四十五篇矣。”

【補注】王先慎曰:“顔云‘存四十五篇’者,係據孔鼂注本,其亡二十五篇,當在唐初。今孔注止四十二篇,是後又亡其三矣。然劉知幾《史通》言《周書》七十一章,上自文、武,下終靈、景,不言有所闕佚,是劉氏所見别一本,故《唐志》八卷本與十卷本並列。今案,自《度訓》至《器服》凡七十篇,合《序》爲七十一篇,中亡《程寤》《秦陰》《九政》《九開》《劉法》《文開》《保開》《八繁》《箕子》《考德》《月令》,共十一篇,尚存六十篇。其逸文,近儒朱右曾輯附本書後。《隋志》‘繫之《汲冢》’,非是。”

議奏四十二篇宣帝時石渠論。韋昭曰:“閣名也,於此論書。”

【補注】先謙曰:“詳見《儒林傳》。”

凡書九家,四百一十二篇。入劉向《稽疑》一篇。師古曰:“此凡言‘入’者,謂《七略》之外班氏新入之也。其云‘出’者與此同。”

【補注】先謙曰:“《稽疑》,書目無名,蓋入《五行傳記》中。”

《易》曰:“河出圖,雒出書,聖人則之。”師古曰:“《上繫》之詞也。”故《書》之所起遠矣,至孔子篹焉,孟康曰:“篹,音撰。”上斷於堯,下訖於秦,凡百篇,

【補注】沈欽韓曰:“《法言·問神》篇:‘昔之説《書》者,序以百。’《論衡·正説篇》:‘孝景帝時,魯恭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爲殿,得百篇《尚書》於牆壁中。’案此言,得孔子百篇之《書》,所得不必有百篇之數也。”

而爲之序,言其作意。

【補注】沈欽韓曰:“《史記·孔子世家》云:‘追迹三代之禮,序《書傳》,上紀唐、虞之際,下至秦繆,編次其事。’與班意並以爲孔子作序。”

秦燔書禁學,濟南伏生獨壁藏之。

【補注】先謙曰:“官本‘藏’作‘臧’。”

漢興,亡失,求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之間。訖孝宣世,有歐陽、大小夏侯氏立於學官。《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師古曰:“《家語》云:‘孔騰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藏《尚書》《孝經》《論語》於夫子舊堂壁中。’而《漢記·尹敏傳》云‘孔鮒所藏’。二説不同,未知孰是。”

【補注】沈欽韓曰:“《孔叢·獨治》篇:陳餘謂子魚曰:‘秦將滅先王之籍,而子爲書籍之主,其危矣!’子魚曰:‘吾將先藏之。’《家語序》云孔騰子襄,子襄即子魚弟,容得同計也。《隋志》與《釋文》《史通》並作‘孔惠’。(15)

武帝末,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宫,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鐘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

【補注】先謙曰:“《劉歆傳·移讓太常博士書》亦云‘武帝末’。《魯恭王傳》:‘以孝景前三年徙王魯,好治宫室,二十八年薨。’據表在元光四年。不得至武帝末。《論衡》以爲孝景時,是也。”

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師古曰:“壁中書多,以考見行世二十九篇之外,更得十六篇。”

【補注】先謙曰:“篇名數詳上。”

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

【補注】沈欽韓曰:“劉歆移書博士,與此《志》所説同。其不列學官,自緣俗儒專己妬能,排擯古學,如《毛詩》《左傳》古《禮》,皆不得立。若謂適遭巫蠱,後此宣帝右文之世,胡爲永歇耶?王充云:‘武帝取之,祕於中,外不得見。’又非也。《儒林傳》庸生、胡常、徐敖、塗惲、桑欽等,皆古文真傳;王莽又立學官,外人奚爲不得見耶?光武中興,一切反莽所爲,古文既非禄利之途,非高才好古者莫之習,亦莫之授。王充妄談惑人。至僞古文行,而孔穎達等於漢世習古文者,一概末殺,指爲張霸之僞,其禍原於充也。”先謙曰:“朱彝尊《經義考》云:‘司馬遷與都尉朝同受《書》安國。’《世家》稱安國早卒。《自序》則云‘予述黄帝以來自太初而訖’,是安國卒在太初前,若巫蠱事乃征和二年,距安國没久矣。《志》云‘遭巫蠱’云云者,乃追述古文所以不立學之故耳。而僞孔《序》云云,竟出安國口中,不亦刺謬甚乎?”

劉向以中古文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脱簡一,

【補注】王應麟曰:“《大傳》引《酒誥》曰:‘王曰封,唯曰若圭璧。’其脱簡之文歟?”沈欽韓曰:“《法言》:‘《酒誥》之篇俄空焉。’吴祕注:‘空,缺也。’謂此。案《志》以爲今文脱簡,伏生所引自是别説。王説非也。”

《召誥》脱簡二。師古曰:“召讀曰邵。”率簡二十五字者,脱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脱亦二十二字,

【補注】沈欽韓曰:“《左傳序》疏云:‘單執一札,謂之爲簡;連編諸簡,乃名曰策。’鄭注《論語序》引《鉤命決》云:‘《春秋》二尺四寸書之,《孝經》一尺二寸書之。’故知六經之策,皆長二尺四寸。案《後書·周磐傳》:‘編二尺四寸簡,寫《堯典》。’然則中外寫經,皆用二尺四寸之簡,故以中簡校外簡,知其所脱爲一爲二也。然書名疏密不同,鄭注《尚書》係三十字,服虔注云‘《左傳》自篆書,一簡八字’是也。要以一祖本相傳寫,不敢妄有增損。故劉向校中書之簡,外簡脱字二十五、脱字二十二,字數多少相符,可知數定也。下云‘脱字數十’,則逐簡所遺之字而乘之。”

文字異者七百有餘,

【補注】沈欽韓曰:“《後書》:‘杜林於西州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又劉陶推三家《尚書》及古文,是正文字三百餘事,名曰《中文尚書》。王氏《考證》所據《古文尚書》,乃晁公武所云‘皇朝吕大防得本於宋次道、王仲至家,較陸德明《釋文》小有異同’者也。此東晋僞古文經,唐明皇所刊落,改爲今字,豈是壁中舊物而據之乎?其偶與《史》《漢》説文合,或好事者轉取古書所引以爲比附,非唐以前舊本,而古文竟無一字矣。”

脱字數十。《書》者,古之號令,

【補注】王應麟曰:“秦置尚書於禁中,以通章奏。漢之詔命在尚書,以尚書主王言,故秦、漢因是名官。”

號令於衆,其言不立具,則聽受施行者弗曉。古文讀應《爾雅》,

【補注】沈欽韓曰:“《大戴·小辨》篇:‘《爾雅》以觀於古,足以辨言矣。’《後書·賈逵傳》:‘逵數爲帝言《古文尚書》,與經傳《爾雅》詁訓相應。詔令撰歐陽、大小夏侯《尚書》古文同異,逵集爲三卷。’《詩·載驅》箋:‘《古文尚書》以弟爲圛。圛,明也。’疏云:‘《洪範稽疑論》:卜兆有五,曰圛。蓋古文作悌,今文作圛。賈逵以今文校之,定以爲圛,故鄭依賈氏所奏從定爲圛,於古文則爲悌。’案《宋微子世家》《洪範》正作‘涕’,蓋訛‘悌’爲‘涕’耳。此古文之一毛也。”葉德輝曰:“《史記·五帝》《夏》《周紀》載《尚書》文,多以訓詁代經,即‘讀應《爾雅》’也。”

故解古今語而可知也。

詩經二十八卷,魯、齊、韓三家 應劭曰:“申公作《魯詩》,后蒼作《齊詩》,韓嬰作《韓詩》。”

【補注】齊召南曰:“應説非是,后蒼傳《齊詩》者,非其始也,《齊詩》始於轅固。”先謙曰:“此三家全經,並以《序》各冠其篇首,故皆二十八卷。十五《國風》十三卷,《邶》《鄘》《衛》共一卷。《小雅》七十四篇爲七卷,《大雅》三十一篇爲三卷,《周頌》三十一篇爲三卷,《魯》《商頌》各爲一卷,共二十八卷也。”

魯故二十五卷 師古曰:“故者,通其指義也。它皆類此。今流俗《毛詩》改故訓傳爲詁字,失真耳。”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申公獨以《詩經》爲訓故以教,亡傳,疑者則闕弗傳。’是《魯故》即申公作。”

魯説二十八卷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魯詩》有韋、張、唐、褚之學。’此《魯説》,弟子所傳。”

齊后氏故二十卷

【補注】先謙曰:“后蒼也,轅固再傳弟子。詳本傳。”

齊孫氏故二十七卷

【補注】王應麟曰:“《齊詩》有翼、匡、師、伏之學。孫氏,未詳其名。”

齊后氏傳三十九卷

【補注】先謙曰:“蓋后氏弟子從受其學而爲之傳,如《易周氏傳》《書伏生大傳》之例。”

齊孫氏傳二十八卷

齊雜記十八卷

【補注】先謙曰:“此蓋下所云‘采雜説’者。”

韓故三十六卷

【補注】先謙曰:“此韓嬰自爲本經訓故,以别於《内》《外傳》者,故《志》首列之。或以爲弟子作,非也。”

韓内傳四卷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嬰推詩人之意而作《内》《外傳》數萬言,其語頗與齊、魯間殊,然歸一也。’則《内》《外傳》皆韓氏依經推演之詞。《隋志》云:‘《齊詩》魏代已亡,《魯詩》亡於西晋,沈欽韓云:“郭璞《爾雅注》引《魯詩》,璞不應耳食,則《魯詩》亡於永嘉後。”《韓詩》雖存,無傳之者。’至南宋後,《韓詩》亦亡,獨存《外傳》。於是王應麟爲《三家詩考》,近儒宋緜初、范家相、陳喬樅等各爲集説,具見本書,不復廣引,以祛繁雜。”

韓外傳六卷

【補注】先謙曰:“《隋志》‘《韓詩外傳》十卷’,今存。近儒趙懷玉輯佚文附後。”

韓説四十一卷

【補注】先謙曰:“《韓詩》有王、食、長孫之學。此其徒衆所傳。”

毛詩二十九卷

【補注】先謙曰:“此蓋《序》别爲一卷,故合全經爲二十九。”

毛詩故訓傳三十卷

【補注】先謙曰:“古經、傳皆别行,毛作《詩傳》,取二十八卷之經,析《邶》《鄘》《衛風》爲三卷,故爲三十卷也。《隋》《唐志》或作十卷,或二十卷,並非元書卷次。”

凡詩六家,四百一十六卷。

《書》曰:“詩言志,哥咏言。”師古曰:“《虞書·舜典》之辭也。在心爲志,發言爲詩。咏者,永也。永,長也。哥所以長言之。”

【補注】錢大昭曰:“‘哥’,《書》作‘歌’。《説文》:‘哥,聲也,从二可,古文以爲謌字。’”先謙曰:“官本‘哥’並作‘歌’。”

故哀樂之心感,而哥咏之聲發。誦其言謂之詩,咏其聲謂之哥。故古有采詩之官,

【補注】沈欽韓曰:“《王制》‘命太師陳詩以觀民風’,注云:‘陳詩,謂采其詩而視之。’《公羊傳·宣公十五年》注:‘男女有所怨恨,相從而歌。飢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男年六十、女年五十無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間求詩。鄉移於邑,邑移於國,國以聞於天子。’《古文苑·劉歆與揚雄書》云:‘詔聞三代、(16)周、秦軒車使者、遒人使者,以歲八月巡路,代語、僮謡、歌戲,欲得其最目。’”

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孔子純取周詩,上采殷,下取魯,

【補注】宋祁曰:“景本‘取’作‘采’。”

凡三百五篇。

【補注】先謙曰:“《詩譜序》孔疏:‘漢世毛學不行,三家不見《詩序》,不知六篇亡失,謂其惟有三百五篇。’案《史記·孔子世家》云:‘古者《詩》本三千餘篇,去其重,取其可施於禮義者三百五篇。’《儒林傳》王式説同。《志》兼收《毛傳》,豈得不知毛學,亦云三百五篇?是漢儒通論如此,蓋不取毛説也。”

遭秦而全者,以其諷誦,不獨在竹帛故也。

【補注】沈欽韓曰:“劉歆《移書》云:‘《詩》先師起於建元之間,當此之時,一人不能獨盡其經,或爲《雅》,或爲《頌》,相合而成。’則亦幸而得全耳。(17)

漢興,魯申公爲《詩》訓故,而齊轅固、燕韓生皆爲之傳。

【補注】先謙曰:“荀悦《漢紀》稱轅固爲《詩内外傳》。”

或取《春秋》,采雜説,咸非其本義。與不得已,魯最爲近之。師古曰:“與不得已者,言皆不得也。三家者不得其真,而魯最近之。”

【補注】先謙曰:“與、已皆語詞,顔説是也。與,辭也,見《周》《晋語》韋昭注。但此謂齊、韓二傳推演之詞,皆非本義,不得其真耳,非併《魯詩》言之。魯最爲近者,言齊、韓訓故,亦各有取,惟魯最優。顔謂三家皆不得,謬矣,既不得其真,何言最近乎?官本注‘家’下‘者’作‘皆’。”

三家皆列於學官。又有毛公之學,自謂子夏所傳,

【補注】先謙曰:“此與《儒林傳》稱‘孟喜自言師田生,獨傳喜’同意。”

而河間獻王好之,未得立。

禮古經五十六卷

【補注】王應麟曰:“劉歆《移書》云:‘魯恭王得古文於壞壁,《逸禮》有三十九。’《儀禮疏》云:‘高堂生傳十七篇,是今文也。孔子宅得古《儀禮》五十六篇,其字皆篆書,是古文也。古文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同,而字多不同。餘三十九篇,絶無師説,祕在於館。’《七録》云:‘餘篇皆亡。’”沈欽韓曰:“《平紀》:‘元始五年,徵天下通知逸經。’《王莽傳》云:‘通知《逸禮》意者,徵詣公車。’則彼時已爲絶學可驗也。”

經七十篇 后氏、戴氏。

【補注】劉敞曰:“此‘七十’與後‘七十’,皆當作‘十七’,計其篇數則然。”錢大昭曰:“劉説是也,下云:‘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

記百三十一篇 七十子後學者所記也。

【補注】錢大昕曰:“鄭康成《六藝論》云:‘戴德傳《記》八十五篇,戴聖傳《記》四十九篇。’此云‘百三十一篇’者,合大、小戴所傳而言。《小戴記》四十九篇,《曲禮》《檀弓》《雜記》皆以簡策重多,分爲上下,實止四十六篇。合《大戴》之八十五篇,正協百三十一之數。《隋志》謂《月令》《明堂位》《樂記》三篇爲馬融所足。蓋以《明堂陰陽》三十三篇,《樂記》二十三篇,别見《藝文志》,故疑爲東漢人附益,不知劉向《别録》已有四十九篇矣。《月令》三篇,小戴入之《禮記》,而《明堂陰陽》與《樂記》仍各自爲書,亦猶《三年問》出於《荀子》,《中庸》《緇衣》出於《子思子》,其本書無妨單行也。《記》本七十子之徒所作,後人通儒各有損益,河間獻王得之,大、小戴各傳其學。鄭氏《六藝論》言之當矣,謂大戴删《古禮》二百四篇,爲八十五篇,小戴又删爲四十九篇。其説始於晋司空長史陳邵,而陸德明引之,《隋志》又附益之。然《漢書》無其事,不足信也。或謂《漢書》不及《禮記》。考河間獻王所得書,《禮記》居其一,而《郊祀志》引《禮記》‘燔柴於太壇,祭天也。瘞埋於太折,祭地也’。又引《禮記》‘天子祭天地及山川歲徧’。又引《禮記》‘天子藉田千畮以事天墜’。又引《禮記·祀典》即《祭法》也。《律曆志》謂之《祭典》。‘功施於民則祀之,天文日月星辰所昭仰也,地理山川海澤所生殖也’。又引《禮記》‘唯祭宗廟社稷爲越紼而行事’。《梅福傳》引《禮記》‘孔子曰,某,殷人也’。《韋玄成傳》亦引《禮記·王制》《禮記·祀典》之文,(18)皆在四十九篇之内,《志》不别出《記》四十九篇者,統於百三十一篇也。”王鳴盛曰:“《説文自序》説魯共王壞孔子宅而得壁中書,即有《禮記》。《河間獻王傳》叙王所得書中有《禮》,又有《禮記》。是前漢本有此稱,非始於鄭氏作注之時所題。”

明堂陰陽三十三篇 古明堂之遺事。

【補注】王應麟曰:“隋牛弘曰:‘案劉向《别録》及馬宫、蔡邕等所見,當時有古文《明堂禮》《王居明堂禮》《明堂圖》《明堂大圖》《明堂陰陽》《泰山通義》、魏文侯《孝經傳》,並説古明堂之事,其書皆亡。’《唐會要》引《禮記·明堂陰陽録》。”劉臺拱曰:“今《小戴·月令》《明堂位》,於《别録》屬《明堂陰陽》,而《大戴記》之《盛德》實記古明堂遺事,此三篇其僅存者。”

王史氏二十一篇 七十子後學者。師古曰:“劉向《别録》云:‘六國時人也。’”

【補注】沈欽韓曰:“《廣韻》:‘王史,複姓。漢有新豐令王史音。’”先謙曰:“案《隋志》作《王氏史氏記》,蓋誤。”

曲臺后倉九篇 如淳曰:“行禮射於曲臺,后倉爲記,故名曰《曲臺記》。《漢官》曰:‘大射於曲臺。’”晋灼曰:“天子射宫也。西京無太學,於此行禮也。”

【補注】宋祁曰:“景本‘曲臺’下有‘至’字。”吴仁傑曰:“太學興於元朔三年。案《儒林傳》‘詔太常議,予博士弟子。太常請因舊官而興焉,爲博士官置弟子員’是也。先是董仲舒對策‘願興太學以養天下之士’,史謂立學校之官,自仲舒發之,故《武紀》以是列之贊語,《宣紀》以是載於議尊號詔文,是太學興於武帝時明甚。賈誼云:‘學者所學之官也。’韓延壽修治學官,注謂‘庠序之舍’。文翁修起學官,招學官弟子,注謂‘學之官舍’。然則《儒林傳》所云‘興舊官及博士官’,非太學而何?下文‘郡國縣官有好文學者,與計偕’,故《文翁傳》云‘武帝時令天下郡國皆立學校官’。烏有天下皆立學,而天子之都乃反無太學之理?《紀》於元朔五年書‘丞相弘請爲博士置弟子員’。案太常議,本文‘爲博士’下有‘官’字,《紀》脱之耳。《通鑑》知其誤,故《武紀》書曰‘博士官’。蓋取《儒林傳》文足之也。且史載何武等習歌詩太學下,博士弟子王成舉幡太學下,孰謂西京無太學也哉?王尊事師郡文學官,此郡文學之官舍如博士官也。顔謂郡有文學官,而尊事之以爲師,豈忘前注耶?‘官’當讀作‘館’。《易》‘官有渝’,九家作‘官’,蜀才作‘館’,古‘官’‘館’通。”王應麟曰:“《七略》云:‘宣皇帝時,行射禮,博士后蒼爲之辭,至今記之,曰《曲臺記》。’《大戴·公冠》篇載孝昭冠詞,蓋宣帝時《曲臺記》也。”王念孫曰:“后倉下脱‘記’字,則文義不明。據如注云:‘后倉爲記,故名曰《曲臺記》。’則有‘記’字明矣。《儒林傳》云:‘后倉説《禮》數萬言,號曰《后氏曲臺記》。’《初學記·居處部》《御覽·居處部》五引此並作‘《曲臺后倉記》’。”周壽昌曰:“《黄圖》明言太學在長安西北七里,是太學實有其地矣,安得云無?”

中庸説二篇 師古曰:“今《禮記》有《中庸》一篇,亦非本禮經,蓋此之流。”

【補注】王應麟曰:“《白虎通》謂之《禮·中庸記》。”沈欽韓曰:“鄭《目録》云:‘孔子之孫子思伋作之,以昭明聖祖之德。此於《别録》屬通論。’”先謙曰:“官本自‘《記》’以下,各自提行。”

明堂陰陽説五篇

【補注】沈欽韓曰:“《明堂位》正義引《異義》:講學大夫淳于登説曰:‘明堂立國之陽,(19)丙巳之地,三里之外,七里之内。而祀之就陽位,上圓下方,八窗四闥,布政之宫,故稱明堂。明堂,盛貌。周公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上帝,五精之神,太微之庭中有五帝坐位。’蓋此類‘明堂’説也。講學大夫,在王莽時。明堂,平帝時立。”

周官經六篇 王莽時,劉歆置博士。師古曰:“即今之《周官禮》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記》充之。”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有李氏得《周官》,上於河間獻王,獨闕《冬官》,取《考工記》補之,合成六篇。’《禮記疏》云:‘孝文時,求得此書,不見《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記》補之。’非也。”

周官傳四篇

【補注】先謙曰:“《周官》既置博士,當時必有傳説,蓋東漢初喪失,故杜子春能通其讀以授鄭衆、賈逵。沈氏欽韓謂‘先無傳者,此班氏附益’,非也。下文不云惟‘入《司馬法》一家’乎?”

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

【補注】王應麟曰:“《周官·縣師》:‘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法於司馬,以作其衆庶。’《小司馬》:‘掌事如大司馬之法。’《司兵》:‘授兵,從司馬之法以頒之。’此古者《司馬法》,即周之政典也。《周禮疏》云:‘齊景公時,大夫穰苴作《司馬法》。’《史記·穰苴傳》云:‘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先謙曰:“《隋志》云亦河間獻王所得,今存五篇。”

古封禪群祀二十二篇

【補注】沈欽韓曰:“《文選注》四十六引《禮記·逸禮》曰:‘三皇禪云云,五帝禪亭亭。’《管子》有《封禪》篇,即古封禪禮也。”葉德輝曰:“《史記·封禪書》正義引《五經通義》云:‘易姓而王,致太平,必封泰山,禪梁父,荷天命以爲王,使理群生,告太平於天,報群神之功。’據此,則古有封禪群祀之禮。”

封禪議對十九篇 武帝時也。

【補注】沈欽韓曰:“牛弘所云‘《泰山通義》’即此。《兒寬傳》:‘議封禪之事,諸儒對者五十餘人。’”

漢封禪群祀三十六篇

【補注】先謙曰:“此如光武時馬第伯《封禪儀記》之類。”

議奏三十八篇 石渠。

【補注】錢大昭曰:“《書》《春秋》《論語》‘石渠’下皆有‘論’字,疑此脱‘論’字。”沈欽韓曰:“《石渠禮議》,唐時尚存,引見《通典·禮》三十三、三十七、四十一、四十三、四十九、五十、五十二、五十六、五十九、六十三各卷中。《詩·既醉》疏、《禮·王制》疏亦引《石渠論》。”

凡禮十三家,

【補注】沈欽韓曰:“《志》所次但本《七略》,不與《别録》相應知者。《禮記正義》:‘鄭《目録》云:《曲禮》《王制》《禮器》《少儀》《深衣》於《别録》屬制度;《檀弓》《禮運》《玉藻》《大傳》《學記》《經解》《哀公問》《仲尼燕居》《孔子閑居》《坊記》《中庸》《表記》《緇衣》《儒行》《大學》於《别録》屬通論;《月令》《明堂位》於《别録》屬明堂陰陽;《曾子問》《喪服小記》《雜記》《喪大記》《奔喪》《喪服》《閑傳》《三年問》於《别録》屬喪服;《文王世子》《内則》於《别録》屬世子法;《郊特牲》《祭法》《祭義》《祭統》於《别録》屬祭祀;《投壺》《冠》《昏》《鄉》《射》《燕》《聘》之義於《别録》屬吉禮吉事;《樂記》屬樂記。’則彼《禮》目自有五種,便人尋省,(20)與《志》不同。”

五百五十五篇。入《司馬法》一家,百五十五篇。

《易》曰:“有夫婦父子君臣上下,禮義有所錯。”師古曰:“《序卦》之辭也。錯,置也,音千故反。”而帝王質文,世有損益。至周,曲爲之防,事爲之制,師古曰:“委曲防閑,每事爲制也。”故曰:“禮經三百,威儀三千。”韋昭曰:“《周禮》三百六十官也。三百,舉成數也。”臣瓚曰:“禮經三百,謂冠、婚、吉、凶。《周禮》三百,是官名也。”師古曰:“禮經三百,韋説是也。威儀三千乃謂冠、婚、吉、凶,蓋《儀禮》是也。”及周之衰,諸侯將踰法度,惡其害己,皆滅去其籍,自孔子時而不具,至秦大壞。漢興,魯高堂生傳《士禮》十七篇。

【補注】周壽昌曰:“《史記·儒林傳》:‘秦焚書,獨有《士禮》,高堂生言之。’《索隱》:‘謝承云:秦代有魯人高堂伯人。’”

訖孝宣世,后倉最明。戴德、戴聖、慶暜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暜,沛人,字孝公。’”

皆其弟子,三家立於學官。《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蘇林曰:“里名也。”及孔氏學,七十篇文相似,多三十九篇。

【補注】劉敞曰:“讀當云:‘《禮古經》者,出於魯淹中及孔氏。’孔氏則安國所得壁中書也。‘學七十篇’,當作‘與十七篇文相似’。五十六卷除十七,正多三十九也。”王應麟曰:“朱文公云:‘《疏》言‘古文十七篇,與高堂生所傳相似’,是唐初時《漢志》猶未誤也。’”沈欽韓曰:“古經之出有三説:《後書·儒林傳》云:‘孔安國所獻。’《論衡·佚文篇》云:‘魯恭王發孔子宅,得《禮》三百,上言武帝,武帝遣吏發取。’《隋志》:‘古經出於淹中,而河間獻王好古愛學,收集餘燼,得而獻之,合五十六篇,並威儀之事。’案,本傳云:‘獻王所得書:《周官》《尚書》《禮》《禮記》。’(21)言獻王得者是也。又云‘及孔氏’,則《志》亦兩歧其説,范《書》殆因此孔氏,舉可名之孔安國言之。《論衡》又云:‘河内女子發老屋,得佚《禮》一篇。’不言何篇,乃充妄説。(22)”葉德輝曰:“按《禮古經》五十六卷,《志》有明文。《釋文》引鄭氏《六藝論》云:‘後得孔氏壁中河間獻王古文《禮》五十六篇。’《禮記·大題》正義引同。據此,則鄭氏所見孔壁文與班《志》合。《奔喪》正義引作‘五十七篇’者,誤也。《志》文當於‘學’字絶句,‘七十篇’當依劉説作‘十七篇’,言淹中古經及孔氏學古經十七篇,文大致相似,多三十九篇。及下《明堂陰陽》云云,别爲一節,言多出之篇及《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乃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則有歧異耳。高堂生所傳十七篇,淹中古經及孔氏學所傳皆有其書,合多之三十九篇,則總五十六篇矣。曰‘孔氏學’者,如《公羊》題‘何休學’之例,漢注有此名義。”先謙曰:“‘七十’誤倒,劉説是。‘學’屬上讀,葉説是。”

及《明堂陰陽》《王史氏記》所見,多天子諸侯卿大夫之制,雖不能備,猶瘉倉等推士禮而致於天子之説。師古曰:“瘉與愈同。愈,勝也。”

【補注】王應麟曰:“朱文公云:‘《士禮》,特略舉首篇以名之,其曰推而致於天子者,蓋專指冠、昏、喪、祭而言,若燕、射、朝、聘,士豈有是禮而可推耶?’”先謙曰:“此謂三十九篇及《明堂陰陽》等記,多君大夫禮,古禮之傳,惟恐不備,班意具見《禮樂志》,后、戴不傳古經,故其説如此。要之燕、射、朝、聘,士固無是禮,即冠、昏、喪、祭,古經所傳,亦自有出倉等所説外者。沈氏謂今《禮經》本無不備,而詆班氏未讀十七篇之文,斯爲謬矣。”

樂記二十三篇

【補注】王應麟曰:“《樂記》疏云:‘《樂記》者,記樂之義,此於《别録》屬《樂記》。蓋十一篇合爲一篇,謂有《樂本》,有《樂論》,有《樂施》,有《樂言》,有《樂禮》,有《樂情》,有《樂化》,有《樂象》,有《賓牟賈》,有《師乙》,有《魏文侯》。今雖合此,略有分焉。劉向所校二十三篇,著於《别録》。今《樂記》所斷,取十一篇,餘十二篇,其名猶在:《奏樂》第十二,《樂器》第十三,《樂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樂穆》第十六,《説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樂道》第十九,《樂義》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昭頌》第二十二,《竇公》第二十三。’《周禮·樂師》注云:‘《貍首》在《樂記》。’蔡邕《明堂論》引《樂記》曰:‘武王伐殷,爲俘馘於京太室。’”沈約云:“《樂記》取《公孫尼子》。”《史記正義》云:“《樂記》,公孫尼子次撰。”

王禹記二十四篇

【補注】王應麟曰:“《樂記》疏云:‘王禹二十四卷記無所録。’”

雅歌詩四篇

【補注】王應麟曰:“《文選注》:《七略》云:‘漢興,魯人虞公善雅歌,發聲盡動梁上塵。’《晋志》:‘杜夔傳舊雅樂四曲,一曰《鹿鳴》,二曰《騶虞》,三曰《伐檀》,四曰《文王》,皆古聲辭。’此四篇豈即四曲歟?”

雅琴趙氏七篇 名定,勃海人。宣帝時丞相魏相所奏。

【補注】王應麟曰:“劉向《别録》:‘宣帝元康、神爵間,丞相奏能鼓琴者,勃海趙定、梁國龍德皆召入見温室,使鼓琴待詔。定爲人尚清靜,少言語,善鼓琴,(23)時閑燕爲散操。’向有《雅琴賦》,見《文選注》。”沈欽韓曰:“《長門賦》注引《七略》曰:‘雅琴,琴之言禁也,雅之言正也,君子守正以自禁也。’”

雅琴師氏八篇 名中,東海人,傳言師曠後。

【補注】周壽昌曰:“《北堂書鈔》卷一百九引《七略别録》云:‘師氏雅琴者,名忠,東海下邳人,言師曠後。至今邳俗猶多好琴也。’”

雅琴龍氏九十九篇 名德,梁人。師古曰:“劉向《别録》云亦魏相所奏也。與趙定俱召見待詔,後拜爲侍郎。”

【補注】周壽昌曰:“《隋志》:沈約奏云:‘《龍氏雅琴》百六篇。’《文選》五十九李善注亦引作‘九十九篇’,則唐人本與今本合,疑沈誤也。《後書·儒林傳》注引劉向《别録》云:‘雅琴之意,皆出龍德《諸琴雜事》中。’然則《雜事》乃龍氏《雅琴》中之一篇也。”先謙曰:“《王褒傳》作‘龔德’。”

凡樂六家,百六十五篇。出淮南劉向等《琴頌》七篇。

《易》曰:“先王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享祖考。”師古曰:“《豫卦》象辭也。殷,盛也。”故自黄帝下至三代,樂各有名。孔子曰:“安上治民,莫善於禮;移風易俗,莫善於樂。”師古曰:“《孝經》載孔子之言。”二者相與竝行。周衰俱壞,樂尤微眇,以音律爲節,師古曰:“眇,細也。言其道精微,節在音律,不可具於書。眇亦讀曰妙。”又爲鄭、衛所亂,故無遺法。漢興,制氏以雅樂聲律,世在樂官,頗能紀其鏗鏘鼓舞,而不能言其義。師古曰:“鏗,音初衡反。”

【補注】先謙曰:“官本‘衡’作‘耕’。”

六國之君,魏文侯最爲好古,孝文時得其樂人竇公,師古曰:“桓譚《新論》云,竇公年百八十歲,兩目皆盲,文帝奇之,問曰:‘何因至此?’對曰:‘臣年十三失明,父母哀其不及衆技,教鼓琴。臣導引,無所服餌。’”

【補注】齊召南曰:“案,竇公事見正史,必得其實,但桓譚言‘百八十歲’則可疑也。魏文侯在位三十八年而卒,時爲周安王十五年,自安王十五年計,至秦二世三年,即已一百八十一年矣,又加高祖十二年,惠帝七年,高后八年,而孝文始即帝位,則是二百零八年也。竇公在魏文侯時已爲樂工,則其年必非甚幼,至見文帝,又未必即在元年,則其壽蓋二百三四十歲矣,謂之‘百八十歲’,可乎?”

獻其書,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樂》章也。武帝時,河間獻王好儒,與毛生等共采《周官》及諸子言樂事者,以作《樂記》,獻八佾之舞,

【補注】先謙曰:“互見《獻王傳》及《禮樂志》。”

與制氏不相遠。其内史丞王定傳之,

【補注】沈欽韓曰:“《樂記》疏引作‘内史中丞王度’,誤。”

以授常山王禹。禹,成帝時爲謁者,數言其義,師古曰:“數,音所角反。”獻二十四卷記。

【補注】沈欽韓曰:“《禮樂志》:‘其弟子宋曄等上書言之。’”

劉向校書,得《樂記》二十三篇,與禹不同,其道以益微。師古曰:“,漸也。”

春秋古經十二篇

【補注】錢大昕曰:“謂左氏經也。《劉歆傳》:‘歆校祕書,見《古文春秋左氏傳》。’又云:‘《左氏傳》多古字古言。’許慎《五經異義》言‘今《春秋公羊》説’‘古《春秋左氏》説’。”

經十一卷 公羊、穀梁二家。

【補注】錢大昕曰:“漢儒傳《春秋》者,以《左氏》爲古文,《公羊》《穀梁》爲今文。稱古經,則共知其爲《左氏》矣。《左氏》經、傳,本各單行,故别有《左氏傳》。《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不注孔氏,而别出《經》二十九卷,注大、小夏侯二家,與此同。”沈欽韓曰:“二家合《閔公》於《莊公》,故十一卷。彼師當緣《閔公》事短,不足成卷,并合之耳。何休乃云:‘繫《閔公》篇於《莊公》下者,子未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其先俗師未見古文,或分或合,猶可言也,休已見古文,不當爲此言。”

左氏傳三十卷 左丘明,魯太史。

【補注】段玉裁曰:“《春秋古經》及《左氏傳》,班《志》不言出誰氏。據《説文叙》云:‘北平侯張蒼獻《春秋左氏傳》。’意經、傳皆其所獻也。《論衡》説《左傳》卅篇出恭王壁中,恐非事實。”沈欽韓曰:“《史記·吴世家贊》:‘余讀《春秋》古文,乃知中國之虞與荆蠻、句吴兄弟也。’此謂《左氏傳》也。桓譚云:‘遭戰國寢藏。’本《志》亦云:‘其事實皆形於《傳》,故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然戰國諸子,又嘗覩《春秋傳》而成書,如《韓非·奸劫弒臣》篇:《春秋》記之曰‘楚王子圍將聘於鄭,未出境,聞王病而反’云云,此全依《左氏傳》也。故《十二諸侯年表序》云:‘鐸椒、虞卿、吕不韋之徒,各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是先秦、周末並鑽研窺望其學,獨屈抑於漢耳。《御覽》六百十引桓譚《新論》曰:‘《左氏》經之與傳,猶衣之表裏,相待而成。有經而無傳,使聖人閉門思之,十年不能知也。’”

公羊傳十一卷 公羊子,齊人。師古曰:“名高。”

穀梁傳十一卷 穀梁子,魯人。師古曰:“名喜。”

【補注】錢大昭曰:“‘喜’,閩本作‘嘉’。”朱一新曰:“汪本作‘嘉’。”周壽昌曰:“桓譚《新論》:‘魯穀梁赤爲《春秋》,殘略多所遺失。’是穀梁名赤。應劭《風俗通》、蔡邕《正交論》同。《論衡·案書篇》作‘穀梁寘’。阮孝緒《七録》云:‘名俶,字元始。’楊士勛《穀梁疏》引作‘淑’,則‘俶’字之誤。皆與顔氏‘名喜’之説異。”葉德輝曰:“《釋文叙録》引麋信云:‘穀梁赤與秦孝公同時。’《元和姓纂》一屋‘穀梁’姓下引《尸子》云:‘穀梁俶傳《春秋》十五卷。’按尸子爲六國時人,見聞較塙,則以爲名‘俶’者是也。”

鄒氏傳十一卷

【補注】沈欽韓曰:“齊有三騶子,莫知爲誰。”

夾氏傳十一卷 有録無書。師古曰:“夾,音頰。”

【補注】先謙曰:“有録者,見於二劉著録。”

左氏微二篇 師古曰:“微謂釋其微指。”

【補注】沈欽韓曰:“微者,《春秋》之支别,與《鐸氏微》同義。顔解非。”

鐸氏微三篇 楚太傅鐸椒也。

【補注】沈欽韓曰:“《十二諸侯年表》:‘鐸椒爲楚威王傅,爲王不能盡觀《春秋》,采取成敗,卒四十章,爲《鐸氏微》。’《序録》:‘椒爲左丘明四傳弟子。’”

張氏微十篇

【補注】沈欽韓曰:“疑張蒼。”

虞氏微傳二篇 趙相虞卿。

【補注】王應麟曰:“劉向《别録》云:‘虞卿作《鈔撮》九卷,授荀卿,卿授張蒼。’”葉德輝曰:“《釋文叙録》云:‘鐸椒授虞卿。’”

公羊外傳五十篇

【補注】錢大昕曰:“漢時,公、穀二家皆有外傳,其書不傳,大約似《韓詩外傳》。今人稱《國語》爲外傳,《漢志》卻無此名目。”沈欽韓曰:“《公羊外傳》,其董仲舒《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類與?”

穀梁外傳二十篇

公羊章句三十八篇

【補注】沈欽韓曰:“《公羊疏》:‘顔安樂等解此《公羊》,苟取頑曹之詞。’又‘莊、顔之徒,以周王爲天囚’。何休序云:‘講誦師言至於百萬,猶有不解。’《後書》:‘張霸減定《嚴氏春秋》爲二十萬言,(24)更名《張氏學》。’皆章句也。”

穀梁章句三十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范寧序云:‘釋者近十家。’疏云:‘尹更始,則漢時始爲章句者也。’《釋文叙録》:‘尹更始《穀梁章句》十五卷。’”

公羊雜記八十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公孫弘傳》:‘弘學《春秋》雜説。’疑此是也。”

公羊顔氏記十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顔安樂也。《熹平石經·公羊碑》有《顔氏説》。”周壽昌曰:“徐彦云:何休序謂‘説者倍《經》任意,反《傳》違戾’。案《演孔圖》云:‘文、宣、成、襄所聞之世也,而顔氏以爲從襄二十一年之後,孔子生訖即爲所見之世,分張一公而使兩屬,是任意也。宣十七年六月癸卯,日有食之。日食之道,不過晦朔與二日,言日不言朔者,是二日明矣,而顔氏以爲十四日日食,是反《傳》違戾也。’又曰:‘顔氏以襄公二十三年,邾婁鼻我來奔,《傳》云:邾婁無大夫,此何以書?以近書也。又昭公二十七年,邾婁快來奔,《傳》云:邾婁無大夫,此何以書?以近書也。二文不異,同宜一世,若分兩屬,理似不便。’案,《顔氏記》,《隋》《唐志》皆無之,惟徐氏所引,尚有此三條。”

公羊董仲舒治獄十六篇

【補注】錢大昭曰:“《後書·應劭傳》:‘故膠西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議,數遣廷尉張湯親至陋巷問得失,於是作《春秋決獄》二百三十二事,動以經對,言之詳矣。’”沈欽韓曰:“《隋志》:‘董仲舒《春秋決事》十卷。’《崇文總目》云:‘至吴,太史令吴汝南丁季、江夏黄復平正得失。今頗殘逸,只有七十八事。(25)’《通典》載東晋成帝咸和五年,散騎侍郎賀峻妻于氏上表云:‘董仲舒時,有疑獄,曰:甲無子,拾道旁棄兒乙,養之以爲子。及乙長,有罪殺人,以狀語甲,甲藏匿乙。(26)甲當何論?仲舒斷曰:甲無子,振活養乙,雖非所生,誰與易之?《詩》云:螟蛉有子,蜾蠃負之。《春秋》之義,父爲子隱。甲宜匿乙。詔不當坐。’又一事曰:‘甲有子乙以乞丙,乙後長大,而丙所成育,甲因酒色,有酒態也。謂乙曰:汝是吾子。乙怒,杖甲二十。甲以乙本是其子,不勝其忿,(27)自告縣官。仲舒斷之曰:甲能生乙,不能長育以乞丙,於義已絶矣。雖杖甲,不應坐。’《御覽》六百四十《董仲舒決獄》曰:‘甲父乙與丙爭言相鬥,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擊丙,誤傷乙。甲當何論?或曰:毆父也,當梟首。論曰:臣愚以父子至親也,聞其鬥,莫不有怵惕之心,扶伏而救之。《春秋》之義,許止父病,進藥於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誅。甲非律所謂毆父,不當坐。’又曰:‘甲夫乙將船,會海盛風,船没,溺流尸亡不得葬。四月,甲母丙即嫁甲,欲皆何論?(28)或曰:甲夫死未葬,法無許嫁,以私爲人妻,當弃市。議曰:臣愚以爲《春秋》之義,言夫人歸於齊,言夫死無男,有更嫁之,道也。婦人無專制擅恣之行,聽從爲順,嫁之者,歸也。甲又尊者所嫁,無淫之心,非私爲人妻也,不當坐。’”

議奏三十九篇 石渠論。

國語二十一篇 左丘明著。

【補注】王應麟曰:“《司馬遷傳贊》:‘左丘明爲《傳》,又纂異同爲《國語》。’《史通》云:‘左丘明既爲《春秋内傳》,又稽逸文,纂别説,分周、魯、齊、晋、鄭、楚、吴、越八國事,起周穆王,終魯悼公,爲外傳《國語》。’”

新國語五十四篇 劉向分《國語》。

世本十五篇 古史官記黄帝以來訖春秋時諸侯大夫。

【補注】王應麟曰:“《周官·瞽矇》:‘世奠繫。’注謂:“世之而定其繫,謂書於《世本》也。”《小史》:‘定繫世,辨昭穆。’注謂:“《帝繫》《世本》之屬。”天子曰《帝繫》,諸侯曰《世本》。《司馬遷傳贊》:‘《世本》録黄帝以來至春秋時,帝王、公侯、卿大夫祖世所出。司馬遷采《世本》。’劉向云:‘《世本》,古史官明於古事者,所記録黄帝以來帝王、諸侯及卿大夫系、謚、名、號,凡十五篇。’《隋志》‘《世本王侯大夫譜》二卷’,又‘《世本》二卷,劉向撰’,又‘四卷,宋衷撰’,又云:‘漢初得《世本》,叙黄帝以來祖世所出。’《春秋正義》云:‘今之《世本》,與司馬遷言不同,《世本》多誤,不足依憑。’顔之推云:‘《世本》,左丘明所書,此説出皇甫謐《帝王世紀》。而有燕王喜、漢高祖,非本文也。’”

戰國策三十三篇 記春秋後。

【補注】王應麟曰:“劉向《校書録序》云:‘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脩書》。臣向以爲戰國時游士輔所用之國,爲之筴謀,宜爲《戰國策》。’又曰:‘姚氏校定,總四百八十餘條。太史公所采,九十餘條,其事異者,止五六條。’”朱一新曰:“今高誘、姚宏注本,雖分三十三卷,實已缺一篇,蓋後人分析,以求合三十三篇之數也。”

奏事二十篇 秦時大臣奏事及刻石名山文也。

【補注】王應麟曰:“七國未變古式,言事於王,皆稱‘上書’。秦初改‘書’曰‘奏’。”沈欽韓曰:“泰山刻石一,琅邪刻石二,之罘刻石三,東觀刻石四,刻碣石門五,會稽刻石六。二世元年,東行郡縣到碣石,南至會稽,而盡刻始皇所立,刻石之旁著大臣從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丞相斯請具刻詔書,刻石凡七也。《本紀》:‘二十八年,上鄒嶧山,立石。’不載其辭。”

楚漢春秋九篇 陸賈所記。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九卷’,《唐志》‘二十卷’,《御覽》引之,《經籍考》不載,蓋亡於南宋。《容齋隨筆》曰:‘陸賈書當時事,而所言多與史不合。若高祖之臣,别有絳、灌、南宫侯張耳、淮陰舍人謝公。’案,余嘗見明楊忠愍所書《十八侯贊》,其名姓略與洪氏所指同。《史記索隱》云:‘十八侯位次,《楚漢春秋》不同者,陸賈記事,高祖、惠帝時,《漢書》是後定功臣等列。’然如張耳、韓信皆在高祖初年,陸賈豈猶未及覩聞耶?莫曉其參差之故。”先謙曰:“《後書·班彪傳》云:‘漢興,定天下,大中大夫陸賈記録時功,作《楚漢春秋》九篇。’案,賈叙述時輩,不容多有牴牾,就其乖舛之迹而言,知唐世所傳,已非元書。”

太史公百三十篇 十篇有録無書。

【補注】先謙曰:“《隋志》題‘《史記》’,蓋晋後箸録,改從今名。王應麟《考證》載吕氏祖謙説,以張晏所列亡篇之目校之:一《景紀》,篇在。二《武紀》,亡。三《漢興以來將相年表》,書在,闕叙。四《禮書》,自“禮由人起”以下,草具未成。五《樂書》,自“凡音之成”而下,草具未成。六《律書》,自“書曰,七正二十八舍”以下,草具未成。七《三王世家》,所載惟奏請及策書,或如《五宗世家》略叙自出,亦未可知。八《傅靳蒯成傳》,篇在,非褚先生補。九《日者傳》,自“余志而著之”以上,皆史公本書。十《龜筴傳》,自“褚先生曰”以下,乃所補也。則班言無書,特就中祕所藏言之耳。”

馮商所續太史公七篇 韋昭曰:“馮商受詔續《太史公》十餘篇,在班彪《别録》。商字子高。”師古曰:“《七略》云:‘商,陽陵人,治《易》,事五鹿充宗,後事劉向,能屬文,後與孟柳俱待詔,頗序列傳,未卒,病死。’”

【補注】王應麟曰:“《張湯傳贊》引馮商語。《史通》云:‘《史記》所書年止漢武,太初已後,闕而不録。其後劉向、向子歆及諸好事者,若馮商、衛衡、揚雄、史岑、梁審、肆仁、晋馮、段肅、金丹、馮衍、韋融、蕭奮、劉恂等,相次撰續,迄於哀平間,猶名《史記》。’”陶憲曾曰:“商語亦見《趙廣漢傳贊》。”

太古以來年紀二篇

【補注】王應麟曰:“《六藝論》云:‘燧人至伏羲一百八十七代。’”又曰:“《春秋緯》云:‘開闢至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分爲十紀,大率一紀二十七萬六千年。’”

漢著記百九十卷 師古曰:“若今之《起居注》。”

【補注】何焯曰:“《後書·皇后紀》:平望侯劉毅云:‘古之帝王,左右置史,漢之舊典,世有注記。’‘著’疑作‘注’。”沈欽韓曰:“魏相奏云:‘觀高皇帝所述書《天子所服第八》。’(29)《隋志》起居注篇‘漢武帝有《禁中起居注》’。《抱朴子·論僊》篇‘案《漢禁中起居注》’云云。此著記之類,著與注同。”周壽昌曰:“《律曆志》言‘著記’者十四,《五行志》亦言‘凡漢著記’。《谷永傳》:‘八世著記,久不塞除。’注:‘高祖以來至元帝,著記災異,未塞除也。’是‘著記’名書已久,不能改著爲注。”

漢大年紀五篇

【補注】王應麟曰:“《高》《文》《武紀》瓚注引《漢帝年紀》,蓋即此書。”

凡春秋二十三家,九百四十八篇。省《太史公》四篇。

古之王者,世有史官,君舉必書,所以慎言行,昭法式也。

【補注】王念孫曰:“‘式’本作‘戒’,字之誤也。隸書“戒”字或作“”,與“式”相似而誤。言行之是者可以爲法,非者可以爲戒,故曰‘慎言行,昭法戒’。《劉向傳》云‘言得失,陳法戒’是也。若作‘法式’,則非其旨矣。《御覽·職官部》三十三引作‘式’,則宋時本已然。舊本《北堂書鈔·設官部》七作‘聀’,‘聀’亦‘戒’之誤。陳禹謨不知“聀”爲“戒”之誤,遂依俗本《漢書》改爲“式”。《左傳序》正義引此,正作‘戒’。”

左史記言,右史記事,

【補注】王應麟曰:“《玉藻》:‘動則左史書之,言則右史書之。’與此不同。”

事爲《春秋》,言爲《尚書》,帝王靡不同之。

【補注】葉德輝曰:“《史通》言:‘史有六家:一曰《尚書》家,二曰《春秋》家。《尚書》家者,其先出於太古,至孔子觀書於周室,得虞、夏、商、周四代之典,乃删其善者定爲《尚書》百篇。《春秋》家者,其先出於三代。’案,《汲冢瑣語》記太丁時事,目爲《夏殷春秋》。《國語》曰:‘晋羊舌肸習於《春秋》。’《左傳·昭二年》:‘晋韓宣子來聘,見《魯春秋》。’斯則‘春秋’之目,事匪一家,故墨子曰:‘吾見百國春秋。’蓋指此也。”

周室既微,載籍殘缺,仲尼思存前聖之業,乃稱曰:“夏禮吾能言之,杞不足徵也;殷禮吾能言之,宋不足徵也。文獻不足故也,足,則吾能徵之矣。”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徵,成也。獻,賢也。孔子自謂能言夏、殷之禮,而杞、宋之君,文章賢材不足以成之,故我不得成此禮也。”以魯周公之國,禮文備物,史官有法,故與左丘明觀其史記,據行事,仍人道,師古曰:“仍亦因也。”因興以立功,就敗以成罰,假日月以定曆數,藉朝聘以正禮樂。有所襃諱貶損,不可書見,口授弟子,弟子退而異言。師古曰:“謂人執所見,各不同也。”丘明恐弟子各安其意,以失其真,故論本事而作傳,明夫子不以空言説經也。《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埶力,其事實皆形於傳,是以隱其書而不宣,所以免時難也。及末世口説流行,故有《公羊》《穀梁》《鄒》《夾》之傳。四家之中,《公羊》《穀梁》立於學官,鄒氏無師,

【補注】周壽昌曰:“《王吉傳》:‘能爲《騶氏春秋》。’據此,當時應有師授,因未立學官,失傳耳。”先謙曰:“鄒氏有書無師,蓋據班氏時言之。”

夾氏未有書。

【補注】先謙曰:“口説流傳,未著竹帛也。《後書·范升傳》云:‘《春秋》之家,有《騶》《夾》,如令《左氏》得置博士,《騶》《夾》並復求立。’是後漢時《騶》《夾》私學猶存,其後乃盡亡耳。”

論語古二十一篇 出孔子壁中,兩《子張》。如淳曰:“分《堯曰》篇後子張問‘何如可以從政’已下爲篇,名曰《從政》。”

【補注】王應麟曰:“何晏序云:‘《古論》惟博士孔安國爲之訓解,而世不傳。’《新論》云:‘文異者四百餘字。’《春秋正義》引‘哀公問主於宰我’。案《古論語》及孔、鄭皆以爲‘社主’,張、包、周等並爲‘廟主’,《説文》引《論語》皆古文。”

齊二十二篇 多《問王》《知道》。如淳曰:“《問王》《知道》,皆篇名也。”

【補注】王應麟曰:“《説文》《初學記》等書引《逸論語》言玉事,愚謂‘問王’疑即‘問玉’也,篆文相似。”沈欽韓曰:“《别録》云:‘齊人所學,謂之《齊論》。’何晏序:‘《齊論語》二十二篇,其二十篇中章句頗多於《魯論》。’”先謙曰:“《隋志》:‘張禹本授《魯論》,晚講《齊論》,後遂合而考之,删其煩惑,除去《齊論·問王》《知道》二篇,從《魯論》二十篇爲定,號《張侯論》。漢末鄭玄以《張侯論》爲主,參考《齊論》《古論》而爲之注,魏陳群等爲義説,何晏又爲集解,是後諸儒多爲之注,《齊論》遂亡。’官本注‘曰’下有‘多’字。”

魯二十篇,傳十九篇 師古曰:“解釋《論語》意者。”

【補注】王應麟曰:“《正義》云:‘《魯論》者,魯人所傳,即今所行篇次是也。”

齊説二十九篇

【補注】先謙曰:“下云傳《齊論》者,惟王吉名家。《吉傳》云:‘王陽説《論語》。’即此《齊説》也。”

魯夏侯説二十一篇

【補注】錢大昭曰:“《夏侯勝傳》:‘受詔撰《論語説》。’”

魯安昌侯説二十一篇 師古曰:“張禹也。”

【補注】先謙曰:“事詳《禹傳》。”

魯王駿説二十篇 師古曰:“王吉子。”

燕傳説三卷

議奏十八篇 石渠論。

孔子家語二十七卷 師古曰:“非今所有《家語》。”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二十一卷,王肅解。’有孔安國《後序》,即出肅手,並私定《家語》,以難鄭學。晋代爲鄭學者,馬昭、張融並不之信。張融云:“《春秋》迎夫人,四時通用。《家語》限以冬,不符《春秋》,非孔子之言也。”又同母異父之昆弟死,《家語》“孔子以爲從於繼父而服”。馬昭云:“異父昆弟,恩繫於母,不於繼父。”見《通典》。《王制》疏:‘《家語》,先儒以爲肅之所作,未足可信。’案,肅惟取婚姻、喪祭、郊禘、廟祧,與鄭不同者,羼入《家語》,以矯誣聖人,其他固已有之,未可竟謂肅所造也。”

孔子三朝七篇 師古曰:“今《大戴禮》有其一篇,蓋孔子對哀公語也。三朝見公,故曰三朝。”

【補注】沈欽韓曰:“今《大戴記·千乘》第六十七。《四代》六十八。《虞戴德》六十九。《誥志》第七十。《小辯》七十四。《用兵》七十五。《少間》。七十六。《别録》云:‘孔子三見哀公,作《三朝記》七篇。’(30)今在《大戴記》是也。顔云‘一篇’,誤。”朱一新曰:“汪本‘哀公’上有‘魯’字。”先謙曰:“官本注有‘魯’字。”

孔子徒人圖法二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孝經内事星宿講堂七十二弟子圖》一卷’,蓋本諸此,而别標詭異之名。《史記·仲尼弟子傳贊》云:‘弟子籍,出孔氏古文,近是。’文翁石室圖,七十二弟子舊有圖法,皆出壁中者也。”葉德輝曰:“今漢武梁祠石刻畫像,有曾子母投杼,閔子御後母車,及子路雄冠佩劍事,冠作雉形,可想其遺法。”

凡論語十二家,二百二十九篇。

《論語》者,孔子應答弟子、時人及弟子相與言而接聞於夫子之語也。當時弟子各有所記。夫子既卒,門人相與輯而論篹,故謂之《論語》。師古曰:“輯與集同,篹與撰同。”

【補注】王先慎曰:“案《檀弓》鄭注:‘門人,弟子也。’《釋文》引鄭注:‘《論語》,仲弓、子夏等所撰定。’劉恭冕《論語序》正義謂夫子與弟子、時人各有討論之語,非謂夫子弟子之語,門人始論之,以駁《漢志》,非也。皇、邢二疏並云:論,撰也。群賢集定,故曰撰。鄭注《周禮》云:‘答述曰語。’以此書所載,皆仲尼應答弟子及時人之辭,故曰語。而在‘論’下者,必經論撰,然後載之,以示非妄語也。”

漢興,有齊、魯之説。傳《齊論》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師古曰:“畸,音居宜反。”御史大夫貢禹、尚書令五鹿充宗、膠東庸生。唯王陽名家。師古曰:“王吉字子陽,故謂之王陽。”傳《魯論語》者,

【補注】王念孫曰:“‘語’字涉上文而衍。‘論’下無‘語’字者,省文也。上文‘傳《齊論》者’,亦無‘語’字。皇侃《論語疏叙》引劉向《别録》云:‘魯人所學謂之《魯論》,齊人所學謂之《齊論》,孔壁所得,謂之《古論》。’皆其證也。舊本《北堂書鈔·藝文部》二引此正作‘傳《魯論》者’,無‘語’字。陳禹謨依俗本《漢書》增“語”字。

常山都尉龔奮、長信少府夏侯勝、

【補注】王先慎曰:“據《勝傳》,撰《論語説》,在已遷太子太傅時。”

丞相韋賢、魯扶卿、前將軍蕭望之、

【補注】葉德輝曰:“《蕭望之傳》:‘從夏侯勝問《論語》禮服。’是望之之學,出於夏侯也。”

安昌侯張禹,皆名家。張氏最後而行於世。

孝經古孔氏一篇 二十二章。師古曰:“劉向云古文字也。《庶人章》分爲二也,《曾子敢問章》爲三,又多一章,凡二十二章。”

【補注】王應麟曰:“許沖上父《説文》云:‘《古文孝經》者,昭帝時魯國三老所獻,建武時給事中、議郎衛宏所校。’案,《志》云‘孔氏壁中古文’,則與《尚書》同出也。蓋始出於武帝時,至昭帝時乃獻之。”沈欽韓曰:“《隋志》:‘《古文孝經》一卷。孔安國傳。梁末亡逸,今疑非古本。’又云:‘《古文孝經》與《古文尚書》同出,而長孫有《閨門》一章。其餘經文大較相似,(31)篇簡缺解,又有衍出三章,并前合爲二十二章,孔安國爲之傳。至劉向典校經籍,(32)除其繁惑,以十八章爲定。鄭衆、馬融並爲之注。梁代,安國及鄭氏二家,並立國學,而安國之本,亡於梁亂。陳及周、齊惟傳鄭氏。至隋,祕書監王劭於京師訪得《孔傳》,送至河間劉炫。炫因序其得喪,述其義疏,講於人間,漸聞朝廷,後遂著令,與鄭氏並立。儒者諠諠,皆云炫自作之。’《通考》:‘《崇文總目》云:今孔注不存,而隸古文與章數存焉。《中興藝文志》云:自唐明皇時,議者排毁古文,以《閨門》一章爲鄙俗,而古文遂廢。’”朱一新曰:“近日本人有作僞孔《傳》者,流入中國,《四庫提要》闢之。宋《黄氏日鈔》謂:古文分《三才章》‘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也’以下爲一章,與此注云《庶人章》分爲二者不合,又多一章。案,即《閨門章》也,凡二十二字,曰:‘閨門之内,具禮矣乎!嚴父嚴兄,妻子臣妾,猶百姓徒役也。’”

孝經一篇 十八章。長孫氏、江氏、后氏、翼氏四家。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33)‘河間顔芝所藏。漢初,芝子貞出之,凡十八章,一千八百七十二字。劉向以顔本比古文,除其繁惑,以十八章爲定。’”

長孫氏説二篇

【補注】先謙曰:“長孫氏無考,惟《隋志》云,長孫有《閨門》一章,互見上。”

江氏説一篇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博士江公著《孝經説》。’”

翼氏説一篇

后氏説一篇

【補注】先謙曰:“翼奉、后倉,並見下。”

雜傳四篇

【補注】王應麟曰:“蔡邕《明堂論》引魏文侯《孝經傳》,蓋《雜傳》之一也。”

安昌侯説一篇

五經雜議十八篇 石渠論。

【補注】先謙曰:“此經總論也。《爾雅》《小爾雅》,諸經通訓;《古今字》,經字異同皆附焉。”

爾雅三卷二十篇 張晏曰:“爾,近也。雅,正也。”

【補注】王應麟曰:“《釋文序録》云:‘《釋詁》一篇,蓋周公所作。《釋言》以下,或言仲尼所增,子夏所足,(34)叔孫通所益,梁文所補。’”葉德輝曰:“今本三卷十九篇,《漢志》蓋合《序篇》言之。《詩正義》引《爾雅序篇》云:‘《釋詁》《釋言》,通古今之字,古與今異言也。《釋訓》,言形貌也。’此《爾雅》有《序篇》之明證。《釋文叙録》列犍爲文學、李巡、孫炎注,皆三卷,惟樊光本六卷,此每卷分上下也。《孝經序》疏引鄭氏《六藝論》云:‘孔子以六藝題目不同,指意殊别,恐道離散,莫知根源,故作《孝經》以總會之。’又《大宗伯》疏引鄭氏《駁五經異義》云:‘《爾雅》者,孔子門人所以釋六藝之文。’言蓋不誤也。然則《爾雅》與《孝經》同爲釋經總會之書,故列入《孝經》家。《隋志》析入《論語》,非也。”

小爾雅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陳振孫云:‘《漢志》不著名氏,《唐志》有《李軌解》一卷,今《館閣書目》云孔鮒撰。蓋即《孔叢》第十一篇,當是好事者鈔出别行。’案班氏時《孔叢》未著,已有《小爾雅》,亦孔氏壁中文,不當謂其從《孔叢》鈔出也。”先謙曰:“官本無‘爾’字,引宋祁曰,‘小’字下,邵本有‘爾’字。”錢大昕云:“李善《文選注》引《小爾雅》,皆作《小雅》。此書依附《爾雅》而作,本名《小雅》,後人僞造《孔叢》,以此篇竄入,因有《小爾雅》之名,失其舊矣。宋景文所引邵本,亦俗儒增入,不可據。”

古今字一卷

【補注】先謙曰:“《儒林傳》:‘孔安國以今文字讀《古文尚書》。’《論衡》云:‘壁中《古文論語》,後更隸寫以傳誦。’此蓋列具古今,以便誦覽。”

弟子職一篇 應劭曰:“管仲所作,在《管子》書。”

【補注】沈欽韓曰:“今爲《管子》第五十九篇。鄭《曲禮》注引之,蓋漢時單行。”

説三篇

【補注】先謙曰:“此《弟子職説》,王氏應麟以爲《孝經説》,非。各本誤提行。”

凡孝經十一家,五十九篇。

《孝經》者,孔子爲曾子陳孝道也。

【補注】王應麟曰:“晁氏云:何休稱‘子曰:吾志在《春秋》,行在《孝經》’。《孝經鉤命決》云。信斯言也,則《孝經》乃孔子自著。今首章云‘仲尼居,曾子侍’,則非孔子所著明矣。詳其文義,當是曾子弟子所爲書。(35)

夫孝,天之經,地之義,民之行也。舉大者言,故曰《孝經》。漢興,長孫氏、博士江翁、少府后倉、諫大夫翼奉、安昌侯張禹傳之,各自名家。經文皆同,唯孔氏壁中古文爲異。“父母生之,續莫大焉”

【補注】沈欽韓曰:“‘續’,日本古文作‘績’。孔傳云:‘績,功也。’陸氏《釋文》從鄭本作‘續莫大焉’。案此言嗣續之事,無大於此,作‘續’是。”

“故親生之膝下”,

【補注】沈欽韓曰:“宋本古文與《志》同。言始生在膝下,故親愛,長而異宫,有嚴君之義也。日本古文作‘親生毓之’,無‘膝下’二字,非。”

諸家説不安處,古文字讀皆異。臣瓚曰:“《孝經》云‘續莫大焉’,而諸家之説各不安處之也。”師古曰:“桓譚《新論》云:‘《古孝經》千八百七十一字,今異者四百餘字。’”

【補注】朱一新曰:“案《孝經正義》、王氏《考證》引《新論》皆作‘千八百七十二字’,汪本亦作‘二’。”先謙曰:“官本作‘二’。”

史籀十五篇 周宣王太史作大篆十五篇,建武時亡六篇矣。師古曰:“籀,音胄。”

【補注】王鳴盛曰:“《説文》謂之《史篇》,皕部云“燕召公名奭,《史篇》名醜”。徐鍇云:“《史篇》,史籀所作,《倉頡》十五篇也。”案史籀作大篆十五篇,李斯作《倉頡篇》。鍇誤。今《説文》九千三百五十三字,其數與此《志》‘籀書九千字以上’相合,但《説文》或取古文,或取大篆,或取小篆,以意參酌定之,非專取《史籀》。建武亡六篇,當許氏時,已無全本,許氏固不能盡遵用之也。”沈欽韓曰:“《説文叙》:‘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張懷瓘《書斷》云:‘以史官製之,用以教授,謂之史書,凡九千字。’唐玄度《十體書》曰:‘逮王莽亂,此篇亡失。建武中,獲九篇。章帝時,王育爲作解説,所不通者十有二三。’”

八體六技 韋昭曰:“八體:一曰大篆,二曰小篆,三曰刻符,四曰蟲書,五曰摹印,六曰署書,七曰殳書,八曰隸書。”

【補注】王應麟曰:“所謂‘六技’者,疑即亡新六書。”沈欽韓曰:“《説文繫傳》云:‘臣鍇案,蕭子良以刻符、摹印合爲一體。臣以爲符者,内外之信,若晋鄙奪魏王兵符。’案,當云“魏公子奪魏王兵符”。(36)又云:‘借符以駡宋,然則符者,書竹而中剖之,字形半分。摹印屈曲填密,秦璽文是。子良誤合之。署書者,蕭子良云:漢高六年,蕭何所定,以題蒼龍、白虎二闕。羊欣云:蕭何覃思累月,然後題之。殳書者,殳體八觚,隨其勢而書之。’”李賡芸曰:“‘六技’當是‘八篇’之訛,下總云《小學》四十五篇,併此八篇,正合四十五篇之數。”先謙曰:“六技,王説是,李説非也。莽改六書,有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六種,下文亦云‘六體’是也。八體是否八篇,書無明證,又删去‘六技’,下文不可通矣。官本‘署’下無‘書’字,引宋祁曰,注文‘署’下當有‘書’字。”

蒼頡一篇 上七章,秦丞相李斯作;《爰歷》六章,車府令趙高作;《博學》七章,太史令胡母敬作。

【補注】先謙曰:“此下文所云‘閭里書師’合并者也。近儒馬國翰有輯本。”

凡將一篇 司馬相如作。

【補注】王應麟曰:“《文選·蜀都賦》注引《凡將篇》曰:‘黄潤纖美宜制襌。(37)’《藝文類聚》引《凡將篇》曰:‘鐘磬竽笙筑坎侯。’《唐志》猶有,今闕。《説文》引相如説。”葉德輝曰:“唐陸羽《茶經》下引《凡將篇》有烏喙、桔梗、芫華、款冬、貝母之類,皆藥名也。”

急就一篇 成帝時,黄門令史游作。

【補注】錢大昭曰:“成帝當作元帝。”沈欽韓曰:“晁公武云:‘凡三十二章,雜記姓名、諸物、五官等字,以教童蒙。急就者,謂字之難知者,緩急可就而求焉。’”先謙曰:“官本‘成’作‘元’。《考證》云:‘《隋志》作《急就章》一卷。’”

元尚一篇 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

訓纂一篇 揚雄作。

【補注】王應麟曰:“《揚雄傳》:‘史篇莫大於《倉頡》,作《訓纂》。’《隋志》:‘《三蒼》三卷,李斯作《蒼頡篇》,揚雄作《訓纂篇》,後漢郎中賈魴作《滂喜篇》,故曰《三蒼》。’《説文繫傳》以《倉頡》《爰歷》《博學》爲《三蒼》。”先謙曰:“此下文所謂‘作《訓纂》,順續《蒼頡》’也。”

别字十三篇

【補注】錢大昕曰:“即揚雄所撰《方言》十三卷也。本名《輶軒使者絶代語釋别國方言》,或稱《别字》,或稱《方言》,皆省文。”

蒼頡傳一篇

揚雄 蒼頡訓纂一篇

【補注】先謙曰:“此合《蒼頡》《訓纂》爲一,下文所云‘又易《蒼頡》中重復之字,凡八十九章’也。”

杜林 蒼頡訓纂一篇

【補注】先謙曰:“此蓋於揚雄所作外,别有增益,故各自爲書。《説文》引杜林説。”

杜林 蒼頡故一篇

【補注】先謙曰:“此下文所云‘杜林爲作訓故’也。《隋志》:‘梁有《蒼頡》二卷,杜林注,亡。’”

凡小學十家,四十五篇。入揚雄、杜林二家二篇。

【補注】先謙曰:“官本作‘三篇’。”

《易》曰:“上古結繩以治,後世聖人易之以書契,百官以治,萬民以察,蓋取諸《夬》。”師古曰:“《下繫》之辭。”“夬,揚於王庭”,師古曰:“《夬卦》之辭。”言其宣揚於王者朝廷,其用最大也。古者八歲入小學,故《周官》保氏掌養國子,教之六書,師古曰:“保氏,地官之屬也。保,安也。”謂象形、象事、象意、象聲、轉注、假借,造字之本也。師古曰:“象形,謂畫成其物,隨體詰屈,日、月是也。象事,即指事也,謂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象意,即會意也,謂比類合誼,以見指撝,武、信是也。象聲,即形聲,謂以事爲名,取譬相成,江、河是也。轉注,謂建類一首,同意相受,考、老是也。假借,謂本無其字,依聲託事,令、長是也。文字之義,總歸六書,故曰立字之本也。”

【補注】錢大昭曰:“《説文》六書作指事、象形、形聲、會意,餘同。至六書之次第,許慎《説文解字》、衛恒《書勢》、江式《論書表》、孔穎達《書正義》、封演《聞見記》皆同。而鄭衆《周禮注》、《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韋續《五十六種書》其次第各異。”朱一新曰:“汪本注末‘也’作‘焉’。”先謙曰:“官本作‘焉’。”

漢興,蕭何草律,師古曰:“草,創造之。”亦著其法,曰:“太史試學童,能諷書九千字以上,乃得爲史。

【補注】王鳴盛曰:“即史籀大篆也。‘諷書’許《自序》作‘諷籀書’,‘乃得爲史’作‘乃得爲吏’。《賈子新書》云:‘胡以孝弟循順,爲善書而爲吏耳。’亦以作‘吏’爲是。《志》下文云:‘《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與孔氏壁中古文異。’《説文序》云:‘宣王太史籀著大篆十五篇,與古文或異。至孔子書六經,左丘明述《春秋傳》,皆以古文。’所謂古文者,黄帝史官倉頡所作,乃書之本文也。史籀所作,即是周代之通俗文字,與古文並行,彼時書即自有兩體,但《志》直云與古文異體,而《説文序》云‘或異’,蓋雖變古不全異也。《志》又云:‘《蒼頡篇》多古字。’李斯等所作尚然,況史籀乎?”蘇輿曰:“案《江式傳》亦作‘史’。近段氏注《説文》,轉據以改‘吏’爲‘史’,注云:‘得爲史,得爲郡縣史也。《周禮》‘史十有二人’,注云:‘史掌書者。’又‘史掌官書以贊治’,注云:‘贊治,若今起文書草也。’《後漢書·百官志》:‘郡太守、郡丞、縣令、若長、縣丞、縣尉,(38)各置諸曹掾史。’案,‘史’字於義尤長。”

又以六體試之,

【補注】李賡芸曰:“《説文叙》云:‘學僮十七以上始試,諷籀書九千字乃得爲吏,又以八體試之。’此‘六’乃‘八’之誤。據《説文叙》言,王莽時,甄豐改定古文,有六體。蕭何時,止有八體,無六體也。”先謙曰:“‘六’當爲‘八’,李説是也。上文明言八體,是班氏非不知有八體者,且此數語與《説文序》吻合,不應事實歧異,淺人見下‘六體’字而妄改耳。”

課最者以爲尚書御史史書令史。韋昭曰:“若今尚書蘭臺令史也。”臣瓚曰:“史書,今之太史書。”

【補注】劉奉世曰:“史與書令史二名,今有書令史。”吴仁傑曰:“太史課試,善史書者,以補史書令史,而分隸尚書及御史也。尚書、御史皆在禁中,受公卿奏事,故下文云‘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則所謂史書令史者,正以其通知六體書,故以補此吏員耳。《百官表》於尚書、御史不載令史,而《後書》有之,曰‘尚書六曹’,有令史三人,主書;御史中丞有蘭臺令史,掌奏。則所謂‘史書令史’,即主書及掌奏者是已。故《通典》引《漢官儀》云:‘能通《倉頡》《史籀篇》,補蘭臺令史,滿歲爲尚書郎。’蓋當時奏牘皆當用史書。《嚴延年傳》:‘稱其善史書,所欲誅殺,奏成於手中。’《貢禹傳》亦言:‘郡國擇便巧史書者,以爲右職。’又《王尊傳》‘司隸遣假佐’,蘇林謂‘取内郡善史書佐給諸府’。則外之郡國,内之諸府,皆有史書吏以備剡奏也。令史專以史書爲職,恐不可爲二名。”先謙曰:“吴説是。”

吏民上書,字或不正,輒舉劾。”

【補注】何焯曰:“今訛字必飭行,蓋其遺意。”葉德輝曰:“《史記·萬石君傳》:建爲郎中令,奏書事,事下,建讀之,曰:‘誤書,馬字與尾當五,今乃四,不足一,上譴死矣!’甚惶恐。《東觀漢記·馬援傳》:‘援上言,臣所假伏波將軍印,伏字犬外嚮,成皋令印皋字爲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一縣長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所宜齊同。薦曉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國印章。奏可。’據此,則兩漢正書之嚴可見。”

六體者,古文、奇字、篆書、隸書、繆篆、蟲書,師古曰:“古文,謂孔子壁中書。奇字,即古文而異者也。篆書,謂小篆,蓋秦始皇使程邈所作也。隸書,亦程邈所獻,主於徒隸,從簡易也。繆篆,謂其文屈曲纏繞,所以摹印章也。蟲書,謂爲蟲鳥之形,所以書幡信也。”

【補注】朱一新曰:“《説文》几下、尢下,引奇字凡二見。徐鍇《叙》引蕭子良云:‘籀書即大篆,新臣甄豐謂之奇字,史籀增古文爲之,故與古文異也。’”先謙曰:“此方釋亡新所定六禮,上所云六技也。下文‘皆所以’云云,總上言之。”

皆所以通知古今文字,摹印章,書幡信也。古制,書必同文,不知則闕,問諸故老,至於衰世,是非無正,人用其私。師古曰:“各任私意而爲字。”

【補注】葉德輝曰:“如《説文叙》所云‘馬頭人爲長,人持十爲斗,虫者屈中’及《後書·光武紀贊》以‘泉貨’爲‘白水真人’之類皆是。”

故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也,今亡矣夫!”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書,謂文字有疑,則當闕而不説。孔子自言,我初涉學,尚見闕文,今則皆無,任意改治也。”

【補注】周壽昌曰:“《論語》包注云:‘古之良史,於書字有疑則闕之。’史謂古籀諸書,文即字也。《説文叙》云:《書》曰:‘子欲觀古人之象。’言必遵修舊文而不穿鑿。孔子曰:‘吾猶及史之闕文,今亡矣夫。’與班《志》引經同恉,蓋漢以前説《論語》古義也。”朱一新曰:“‘治’,汪本作‘作’。”先謙曰:“官本‘書’作‘言’,‘治’作‘作’,是。‘自’作‘曰’。”

蓋傷其不正。師古曰:“,漸也。”

【補注】周壽昌曰:“《説文叙》云:‘詭更正文,鄉壁虚造不可知之書,變亂常行,以耀於世,皆不合孔氏古文,謬於《史籀》。’”

《史籀篇》者,周時史官教學童書也,與孔氏壁中古文異體。《蒼頡》七章者,秦丞相李斯所作也;

【補注】何焯曰:“梁庾元威云:‘漢、晋正史及古今字書,並云《蒼頡》九篇是李斯所作,今竊尋思,必不如是,其第九章論豨、信、京劉等。郭景純云:“豨、信是陳豨、韓信,京劉是大漢,西土是長安。”豈有秦時朝宰談漢家人物,先達何以安之?’今案此《志》止言七章,則自八以下或後人所附益,元威、景純皆未覈論至此。”

《爰歷》六章者,車府令趙高所作也;《博學》七章者,太史令胡母敬所作也:文字多取《史籀篇》,而篆體復頗異,所謂秦篆者也。

【補注】朱一新曰:“案,即小篆。”

是時始造隸書矣,

【補注】葉德輝曰:“唐張懷瓘《書斷》云:‘隸書者,秦下邽人程邈所作也。邈字元岑,始爲縣獄吏,得罪始皇,幽繫雲陽獄中,覃思十年,益小篆方圓而爲隸書三千字,奏之。始皇善之,用爲御史。以奏事煩多,篆字難成,乃用隸書。爲隸人佐書,故以隸書。’唐張彦遠《法書要録》七引蔡邕《聖皇篇》云:‘程邈删古,立隸文。’”先謙曰:“官本‘造’作‘建’,引宋祁曰,‘建’當作‘造’。”

起於官獄多事,苟趨省易,師古曰:“趨,讀曰趣,謂趣向之也。易,音弋豉反。”

施之於徒隸也。漢書,

【補注】先謙曰:“官本‘書’作‘興’,是。”

閭里書師合《蒼頡》《爰歷》《博學》三篇,斷六十字以爲一章,凡五十五章,并爲《蒼頡篇》。師古曰:“并,合也。總合以爲《蒼頡篇》也。”武帝時司馬相如作《凡將篇》,無復字。師古曰:“復,重也,音扶目反。後皆類此。”元帝時黄門令史游作《急就篇》,成帝時將作大匠李長作《元尚篇》,皆《倉頡》中正字也。

【補注】先謙曰:“官本‘長’下無‘作’字,引宋祁曰,‘李長’下當有‘作’字。又‘倉’作‘蒼’。”

《凡將》則頗有出矣。

【補注】先謙曰:“謂增出於《倉頡篇》之外。”

至元始中,徵天下通小學者以百數,各令記字於庭中。

【補注】沈欽韓曰:“《説文序》:‘孝平皇帝時,徵沛人爰禮等百餘人,令説文字未央庭中,以禮爲小學元士。’”

揚雄取其有用者以作《訓纂篇》,

【補注】先謙曰:“官本《考證》云:‘揚,此卷並訛楊,今改正。’”

順續《蒼頡》,又易《蒼頡》中重復之字,凡八十九章。臣復續揚

雄作十二章,韋昭曰:“臣,班固自謂也。作十三章,後人不别,疑在《蒼頡》下篇三十四章中。”

【補注】王應麟曰:“《隋》《唐志》:‘班固《太甲篇》《在昔篇》各一卷。’”錢大昭曰:“‘二’,閩本作‘三’,以十三章併八十九章,正一百二章。”先謙曰:“《説文》隉下亦引班説。官本‘二’作‘三’,是。”

凡一百二章,

【補注】先謙曰:“官本‘二’作‘三’。”

無復字,六藝群書所載略備矣。《蒼頡》多古字,俗師失其讀。宣帝時,徵齊人能正讀者,張敞從受之,傳至外孫之子杜林,爲作訓故,并列焉。

【補注】先謙曰:“事亦見《杜鄴傳》。”

凡六藝一百三家,三千一百二十三篇。入三家一百五十九篇,出重十一篇。

六藝之文,

【補注】先謙曰:“官本‘六’下提行。”

《樂》以和神,仁之表也;《詩》以正言,義之用也;《禮》以明體,明者著見,故無訓也;《書》以廣聽,知之術也;《春秋》以斷事,信之符也。五者,蓋五常之道,相須而備,

【補注】王應麟曰:“《白虎通》云:‘經,常也。有五常之道,故曰五經。《樂》,仁;《書》,義;《禮》,禮;《易》,智;《詩》,信也。’與此不同。”

而《易》爲之原。故曰“《易》不可見,則乾坤或幾乎息矣”,蘇林曰:“不能見《易》意,則乾坤近於滅息也。”師古曰:“此《上繫》之辭也。幾,近也,音鉅依反。”言與天地爲終始也。至於五學,世有變改,猶五行之更用事焉。師古曰:“更,互也,音工衡反。”古之學者耕且養,

【補注】錢大昭曰:“《詩·甫田》疏引作‘且耕且養’。”

三年而通一藝,存其大體,玩經文而已,是故用日少而畜德多,師古曰:“畜,讀曰蓄。蓄,聚也。《易·大畜卦》象辭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三十而五經立也。

【補注】錢大昭曰:“三年通一藝,故孔子十五志學,三十而立。”

後世經傳既已乖離,博學者又不思多聞闕疑之義,師古曰:“《論語》稱孔子曰‘多聞闕疑,慎言其餘,則寡尤’。言爲學之道,務在多聞,疑則闕之,慎於言語,則少過也,故《志》引之。”

【補注】先謙曰:“官本‘在’下重‘在’字。”

而務碎義逃難,便辭巧説,破壞形體,師古曰:“苟爲僻碎之義,以避它人之攻難者,故爲便辭巧説,以析破文字之形體也。”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它’作‘佗’。”

説五字之文,至於二三萬言。師古曰:“言其煩妄也。桓譚《新論》云:秦近君能説《堯典》,篇目兩字之説至十餘萬言,但説‘曰若稽古’三萬言。”

【補注】王應麟曰:“《儒林傳》作‘秦延君’,注‘近’字誤。”

後進彌以馳逐,故幼童而守一藝,白首而後能言;安其所習,毁所不見,師古曰:“己所常習則保安之,未嘗所見者則妄毁誹。”

【補注】先謙曰:“‘未嘗所見’當作‘所未嘗見’,蓋誤倒。”

終以自蔽。此學者之大患也。

序六藝爲九種。

【補注】錢大昭曰:“此句當與上文相屬。”先謙曰:“官本與上連文。案,序六藝兼及《論語》以下書者,别《論語》於儒家,尊孔子也。儕《孝經》於六藝,尊其書也。《弟子職》,緣《孝經》而入者也。《爾雅》《古今字》,所以通知經義、經字,故與《五經雜義》并附於此。”

晏子八篇 名嬰,謚平仲,相齊景公,孔子稱善與人交,有《列傳》。師古曰:“有《列傳》者,謂《太史公書》。”

【補注】王應麟曰:“《隋》《唐志》:‘《晏子春秋》七卷,著其行事及諫諍之言。’《崇文總目》:‘十二卷’。或以爲後人采嬰行事爲書,故卷頗多於前志。”沈欽韓曰:“劉向上奏:‘臣向所校中書《晏子》十一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史書五篇、臣向書一篇、參書十三篇,凡中外書三十篇,爲八百三十八章。除復重二十二篇六百二十八章,(39)定著八篇二百一十五章。其書六篇,皆合六經之義。又有復重,文辭頗異,不敢遺失,(40)復列以爲一篇。又有頗不合經術,似非晏子言,疑後世辯士所爲者,故亦不敢失,復以爲一篇。’”

子思二十三篇 名伋,孔子孫,爲魯繆公師。

【補注】王應麟曰:“《隋》《唐志》:‘《子思子》七卷。’沈約謂《禮記·中庸》《表記》《坊記》《緇衣》皆取《子思子》。”沈欽韓曰:“《御覽》四百三引《子思子》曰:‘天下有道,則行有枝葉;天下無道,則言有枝葉。’即《表記》語。《初學記》引《子思子》曰:‘東户季子之時,道上雁行而不拾遺,耕耨餘糧,宿諸畝首。’《孔叢·雜訓》篇載‘孟軻問:牧民之道何先?子思曰:先利之’云云,温公采之,著於《通鑑》。是二十三篇,大約《戴記》《説苑》《孔叢》盡之矣。《御覽》三百八十六引《子思子》曰:‘中行穆伯手捕虎。’五百六十五引《子思子》曰:‘繁於樂者重於憂,厚於味者薄於行。君子同則有樂,異則有禮。’”

曾子十八篇 名參,孔子弟子。

【補注】王應麟曰:“《隋》《唐志》:‘二卷’。今十篇,自《脩身》至《天圓》,皆見《大戴禮》。於篇第爲四十九至五十八。晁氏云:‘視漢亡八篇矣。’”

漆雕子十二篇 孔子弟子漆雕啓後。

【補注】王應麟曰:“《韓非·顯學》篇有漆雕氏之儒,《史記·列傳》作‘漆雕開,字子開’。蓋名啓,字子開,《史記》避景帝諱,著書者其後也。”葉德輝曰:“《説苑》引孔子問漆雕馬人,臧文仲、武仲、孺子容三大夫之賢。《家語·好生》篇引作‘漆雕憑’,疑一人,名憑,字馬人,孔子弟子漆雕氏啓之後,它無所見,或即馬人。”朱一新曰:“汪本作‘十三篇’。”先謙曰:“官本作‘十三篇’。王氏《漢志考》作‘十二’,與汲古本合。”

宓子十六篇 名不齊,字子賤,孔子弟子。師古曰:“宓,讀與伏同。”

【補注】沈欽韓曰:“《淮南·齊俗訓》:‘客有見人於宓子者。’《趙策》作‘服子’,《淮南書》又作‘密’。《論衡·本性篇》:‘宓子賤、漆雕開、公孫尼子之徒,亦論情性,與世子相出入。’”葉德輝曰:“《韓非·外儲》《吕覽》《新書》《淮南子》《韓詩外傳》《説苑》《論衡》《家語》注引宓子賤語,皆治單父時事,當在十六篇中。”

景子三篇 説宓子語,似其弟子。

世子二十一篇 名碩,陳人也,七十子之弟子。

【補注】王應麟曰:“《論衡·本性篇》:‘周人世碩以爲人性有善有惡,舉人之善性,養而致之則善長,惡性養而致之則惡長。如此則性各有陰陽,善惡在所養焉。故世子作《養書》一篇。’”沈欽韓曰:“《繁露·俞序》篇:‘世子曰:功及子孫,光輝百世。聖世之德,莫美於恕。(41)故予先言《春秋》,詳己而略人。’”

魏文侯六篇

【補注】葉德輝曰:“《樂記》引魏文侯問子貢樂。《魏策》引魏文侯辭韓索兵,及疑樂羊烹子,命西門豹爲鄴令,與虞人期獵。《吕覽·期賢》篇引魏文侯式段干木之閭,《樂成》篇引與田子方論收幼孤。《自知》篇引問任座君德。《淮南·人間訓》引魏文侯不賞解扁東封上計。《韓詩外傳》引魏文侯問孤卷子。《説苑·君道》篇引魏文侯賦鼓琴,《復恩》篇引樂羊攻中山,《尊賢》篇引下車趨田子方及觴大夫於曲陽,《善説》篇引與大夫飲酒使公乘不仁爲觴政,《反質》篇引御廩災,文侯素服,辟正殿。《新序·雜事》二引魏文侯出游,見路人負芻,《雜事》四引與公季成議田子方,《刺奢》篇引見箕季問牆毁。其言皆近道,當在六篇中。”

李克七篇 子夏弟子,爲魏文侯相。

【補注】王應麟曰:“《韓詩外傳》、《説苑·反質》篇載魏文侯問李克。《文選·魏都賦》注引《李克書》。”周壽昌曰:“《釋文》云:‘子夏傳詩於魯申,申傳魏人李克。’則克爲子夏再傳弟子。”

公孫尼子二十八篇 七十子之弟子。

【補注】王應麟曰:“《隋》《唐志》‘一卷’,云‘似孔子弟子’。沈約謂《樂記》取《公孫尼子》。劉瓛云:‘《緇衣》,公孫尼子所作也。’馬總《意林》引之。”沈欽韓曰:“《荀子·強國》篇稱公孫子語。”葉德輝曰:“《初學記》引《公孫尼子》論云:‘樂者審一以定和,比物以飾節。’《意林》引《公孫尼子》云:‘樂者,先王所以飾喜也。’語在今《樂記》中,沈約説是也。《北堂書鈔》引《公孫尼子》云:‘太古之人,飲露食草木實,聖人爲火食,號燧人,飲食以通血氣。’《文選》沈休文《三月三日》詩注引《公孫尼子》云:‘衆人役物而忘情。’據此,則其書唐時猶存,故諸家稱引獨多。《御覽》所引則循唐修文本之舊,未足取信也。”

孟子十一篇 名軻,鄒人,子思弟子,有《列傳》。師古曰:“《聖證論》云軻字子車,而此《志》無字,未詳其所得。”

【補注】王應麟曰:“《傅子》云‘字子輿’,《廣韻》云‘字子居’。”沈欽韓曰:“《史記》云:‘《孟子》七篇。’趙岐《章恉題辭》云:‘七篇,二百六十一章,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五字。又有《外書》四篇:《性善辨》《文説》《孝經》《爲正》。其書不能宏深,似非孟子本真也。今《外書》遂不可見。’《孔叢·雜訓》篇:‘孟子車尚幼,請見子思。’是王肅所據。”

孫卿子三十三篇 名況,趙人,爲齊稷下祭酒,有《列傳》。師古曰:“本曰荀卿,避宣帝諱,故曰孫。”

【補注】王應麟曰:“當作三十二篇。”沈欽韓曰:“劉向上云:‘臣所校讎中《孫卿書》,凡三百二十二篇,以相校,除復重二百九十篇,定著三十二篇。’案此云三十三篇,或連向《叙》歟?”先謙曰:“《史記》作‘荀卿’。謝墉云:‘漢不避嫌名,荀淑、荀爽俱用本字。《左傳》荀息以下,並不改字,何獨於荀卿改之?蓋荀、孫二字同音,語遂移易,如荆卿又爲慶卿也。’胡元儀云:‘荀姓,郇伯之後,以國爲氏。又稱孫者,蓋郇伯公孫之後,以孫爲氏也。《潛夫論·志姓氏》篇:王孫氏、公孫氏,國自有之。孫氏者,或王孫之班,或公孫之班也。是各國公孫之後,皆有孫氏矣。郇也,孫也,皆是也。如陳公子完奔齊,《史記》稱田完,其後陳恒,亦云田常,陳仲子亦云田仲,陳駢亦云田駢。田、陳皆氏,故兩稱之。’案,胡氏説尤塙。《荀書·議兵》篇稱孫卿子,此自著其氏也。《國策》《風俗通》並作孫卿。卿者,尊美之稱。劉向云:‘蘭陵人喜字爲卿,以法孫卿也。’蓋若今人自稱甫矣。”

芊子十八篇 名嬰,齊人,七十子之後。師古曰:“芊,音弭。”

【補注】王念孫曰:“《史記·孟子荀卿傳》:‘楚有尸子、長盧;阿之吁子焉。’《索隱》曰:‘吁,音芋,《别録》作芋子,今吁亦如字。’《正義》:‘《藝文志》:《芋子》十八篇。顔云音弭。案,是齊人,阿又屬齊,恐顔誤也。’案,《正義》説是也。芋有吁音,故《别録》作‘芋子’,《史記》作‘吁子’。《小雅·斯干》篇:“君子攸芋。”傳:“芋,大也。”《釋文》:“芋,香于反,或作吁。”作‘芊’者,字之誤耳。”

内業十五篇 不知作書者。

【補注】王應麟曰:“《管子》有《内業》篇,此書恐亦其類。”

周史六弢六篇 惠、襄之間,或曰顯王時,或曰孔子問焉。師古曰:“即今之《六韜》也,蓋言取天下及軍旅之事。‘弢’字與‘韜’同也。”

【補注】沈濤曰:“案今《六韜》,乃文王、武王問太公兵戰之事,而此列之儒家,則非今之《六韜》也。‘六’乃‘大’字之誤。《人表》有周史大,古字書無‘’字,《篇韻》始有之,當爲‘弢’字之誤。《莊子·則陽》篇‘仲尼問於太史大弢’,蓋即其人。此乃其所箸書,故班氏有‘孔子問焉’之説,顔以爲《太公六韜》,誤矣。今之《六韜》當在《太公》二百三十七篇之内。”

周政六篇 周時法度政教。

周法九篇 法天地,立百官。

河間周制十八篇 似河間獻王所述也。

【補注】沈欽韓曰:“《説苑·君道》《建本》篇有‘河間獻王曰’四章。”

讕言十一篇 不知作者,陳人君法度。如淳曰:“讕,音粲爛。”師古曰:“説者引《孔子家語》云孔穿所造,非也。”

【補注】周壽昌曰:“今馬國翰依《孔叢子》録出三篇,其説甚辨,而未可據。顔云非穿所造,亦以王肅僞造之《家語》,未足信也。”先謙曰:“官本作‘十篇’。”

功議四篇 不知作者,論功德事。

寧越一篇 中牟人,爲周威王師。

【補注】王應麟曰:“《吕覽》:‘寧越,中牟之鄙夫也,苦耕稼之勞,謂其友曰:何爲而可以免此苦也?其友曰:莫如學,學三十歲,則可以達矣。寧越曰:請以十歲,人將休,吾將不敢休;人將臥,吾將不敢臥。十五歲而周威公師之。’注:‘威公,西周君也。’《説苑·尊賢》篇引‘周威公問於寧子曰,取士有道乎’。”

王孫子一篇 一曰《巧心》。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梁有《王孫子》一卷。’《意林》引之。《御覽》引‘趙簡子獵於晋陽,撫轡而嘆。楚莊王攻宋,將軍子重諫’。《藝文類聚》引‘衛靈公坐重華之臺’。”沈欽韓曰:“《文選·舞賦》注:‘《王孫子》曰:衛靈公侍御數百,隨珠照日,羅衣從風。’《史記·李斯傳》集解亦引《王孫子》。”葉德輝曰:“宋本《意林》:《王孫子》云:‘衛公重裘累茵,見負薪者而屢哭之,問曰:何故?對曰:雪下衣薄,故失薪。衛公顔色大懼,乃開府金,出倉粟,以賑貧窮。曰:吾恐鄰國貪養賢以勝吾也。’此條今本《意林》缺,王氏所見蓋足本。”

公孫固一篇 十八章。齊閔王失國,間之,固因爲陳古今成敗也。

【補注】沈欽韓曰:“《十二諸侯年表》論:‘公孫固、韓非之徒,各往往捃摭《春秋》之文以著書。’”錢大昭曰:“閩本‘間’作‘問’。”先謙曰:“官本作‘問’,是。”

李氏春秋二篇

【補注】葉德輝曰:“按公孫固,齊閔王時人。羊子,秦博士。《志》叙次此書於二子間,則李氏當是戰國時人。《吕覽·勿躬》篇引李子曰‘非狗不得兔,兔化而狗,則不爲兔。人君而好爲人官,有似於此。其臣蔽之,人時禁之,君自蔽則莫之敢禁。夫自爲人官,自蔽之精者也。祓篲日用而不藏於篋,故用則衰,動則暗,作則倦。衰、暗、倦三者非君道也’云云。其言泛論名理,疑即此李氏也。”

羊子四篇 百章。故秦博士。

董子一篇 名無心,難墨子。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一卷。’《論衡·福虚篇》:‘儒家之徒董無心,墨家之徒纏子,(42)相見講道。纏子稱墨家右鬼神,是引秦繆公有明德,上帝賜之九年。董子難以堯、舜不賜年,桀、紂不夭死。’”錢大昕曰:“無心蓋六國時人,《風俗通》亦引其語。”

侯子一篇 李奇曰:“或作《侔子》。”

【補注】沈欽韓曰:“《説苑·反質》篇:‘秦始皇後得侯生,侯生仰臺而言曰:臣聞知死必勇,陛下肯聽臣一言乎?’其文八百餘言,疑即此。”先謙曰:“官本‘侯’作‘俟’。”陶憲曾云:“官本是也。《廣韻》六止俟下云:又姓。《風俗通》云:‘有俟子,古賢人《通志·氏族略》五作“六國賢人”。著書。’應仲遠嘗爲《漢書音義》,則所見本必作‘俟’矣。”

徐子四十二篇 宋外黄人。

【補注】王應麟曰:“《魏世家》:‘惠王三十年,使龐涓將,而令太子申爲上將軍,過外黄。外黄徐子曰:臣有百戰百勝之術。’即此,外黄時屬宋。”

魯仲連子十四篇 有《列傳》。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五卷,録一卷。’《春秋正義》《文選注》、《御覽》百八十四、《史記正義》引之。”葉德輝曰:“《齊策》引魯連子諫孟嘗君勿逐舍人,遺燕將書,説田單攻狄。《趙策》引説孟嘗君養士。《水經注·丹水》《汶水》《沂水》《巨洋水》篇均引《魯連子》。”

平原君七篇 朱建也。

【補注】先謙曰:“建有傳,當次下《高祖傳》後。官本‘君’作‘老’,引宋祁曰,‘老’一作‘君’。案高似孫《子略》亦作‘老’。”

虞氏春秋十五篇 虞卿也。

【補注】王應麟曰:“見《史記》本傳、《十二諸侯年表序》。”葉德輝曰:“劉知幾《史通·六家》云:‘《晏子》《虞卿》《吕氏》《陸賈》,其書篇第本無年月,而亦謂之《春秋》。’”

高祖傳十三篇 高祖與大臣述古語及詔策也。

【補注】王應麟曰:“《魏相傳》:‘奏《明堂月令》曰:高皇帝所述書《天子所服第八》。’《隋志》:‘梁有《漢高祖手詔》一卷。’”

陸賈二十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本傳稱‘凡著十二篇’。《隋》《唐志》:‘陸賈《新語》二卷。’王氏《漢志考》云:‘存七篇。’其引吴儔言《輔政》篇曰:‘書不必起於仲尼之門。’今《輔政》篇無此語。”朱一新曰:“今存二卷十二篇。《四庫提要》謂篇數反多於宋本,‘或後人因不完之本補綴五篇,以合本傳舊目也’。司馬遷取《新語》作《史記》,著於本傳,而是書之文悉不見於《史記》。《論衡·本性篇》引《新語》,今本亦無之。《穀梁傳》至武帝時始出,而《道基》篇末乃引《穀梁傳》,時代尤相牴牾。馬總《意林》、李善《文選注》引皆與今本合,則雖或後人依託,亦必在唐以前。”

劉敬三篇

【補注】葉德輝曰:“本傳載敬‘説高帝都秦’‘與冒頓和親’‘徙民實關中’,凡三事,當即此三篇之文。”

孝文傳十一篇 文帝所稱及詔策。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文紀》凡詔皆稱‘上曰’,以其出於帝之實意也。”

賈山八篇

【補注】葉德輝曰:“本傳惟載《至言》一篇,其言諫文帝除鑄錢,訟淮南無大罪,言柴唐子爲不善皆無其文,當在此八篇中。”

太常蓼侯孔臧十篇 父聚,高祖時以功臣封,臧嗣爵。

【補注】周壽昌曰:“《隋志》:‘梁有《漢太常孔臧集》二卷。’案臧以功臣子襲爵,官太常,而名重儒家,有書十篇。又賦家入賦二十篇,亦漢初儒雋也。晁公武云:‘臧以所著賦與書謂之《連叢》,附《孔叢子》後。’考《孔叢子》至東漢末始有其書,疑後人僞託,然其書名已載入《宋中興館閣書目》及宋人《邯鄲書目》,《通考》《玉海》俱引之。”

賈誼五十八篇

【補注】錢大昭曰:“《誼傳》亦云:‘凡所著述五十八篇。’今《新書》止五十六篇。”沈欽韓曰:“《崇文總目》:‘本七十二篇,劉向删定爲五十八篇。《隋》《唐》皆九卷,今别本或爲十卷。’蓋附《誼傳》。今佚三篇。”

河間獻王對上下三雍宫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事見本傳。《後書·張純傳》:‘純案河間《古辟雍記》,欲具奏之。’案漢多以明堂、辟雍、靈臺爲一,故謂之三雍。”

董仲舒百二十三篇

【補注】先謙曰:“《隋》《唐志》:‘《春秋繁露》十七卷。’案本傳:‘仲舒所著,皆明經術之意,及上疏條教,凡百二十三篇。而説《春秋》事得失,《聞舉》《玉杯》《蕃露》《清明》《竹林》之屬,復數十篇,十餘萬言。’是此百二十三篇早亡,不在《繁露》諸書内也。”

兒寬九篇

【補注】葉德輝曰:“本傳引對封禪一事,《律曆志》引議改正朔一事,餘無考。”

公孫弘十篇

【補注】葉德輝曰:“《藝文類聚·鱗介部》引弘《答東方朔書》云:‘譬猶龍之未升,與魚鼈可伍,及其升天,鱗不可覩。’《御覽·帝王部》引公孫弘曰:‘舜牧羊於黄河,遇堯舉爲天子。’皆佚文也。本傳載弘《對策》《上武帝書》。”

終軍八篇

【補注】先謙曰:“文間見本傳。”

吾丘壽王六篇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梁有《吾丘壽王集》二卷,亡。’”葉德輝曰:“本傳有《駁公孫弘禁民挾弓弩》《説汾陰寶鼎》二篇。《藝文類聚·武部》引《驃騎論功論》一篇。”

虞丘説一篇 難孫卿也。

【補注】先謙曰:“‘虞’‘吾’字同,‘虞丘’即‘吾丘’也。此壽王所著雜説。”

莊助四篇

【補注】先謙曰:“助有傳。”

臣彭四篇

鉤盾冗從李步昌八篇 宣帝時數言事。

【補注】沈欽韓曰:“《續百官志》注《漢官》曰:‘鉤盾令從官四十人。’”先謙曰:“官本‘冗’作‘兄’,引宋祁曰,‘兄’當作‘冗’。”

儒家言十八篇 不知作者。

淵聖御名寬 鹽鐵論六十篇 師古曰:“寬字次公,汝南人也。孝昭帝時,丞相、御史與諸賢良文學論鹽鐵事,寬撰次之。”

【補注】錢大昭曰:“汲古閣依宋板,故於‘桓’字作‘淵聖御名’四小字。閩本作‘桓’。《公孫田劉傳贊》云:‘汝南桓寬次公推衍鹽鐵之論,增廣條目,極其論難,著數萬言。’”先謙曰:“官本‘寬’上作‘桓’。《隋志》:‘《鹽鐵論》十卷,漢廬江府丞桓寬撰,今存。’”

劉向所序六十七篇 《新序》《説苑》《世説》《列女傳頌圖》也。

【補注】王應麟曰:“本傳:‘采傳記行事著《新序》《説苑》,凡五十篇,又採取《詩》《書》所載賢妃正婦,(43)興國規條可法則,(44)及孽嬖亂亡者,序次爲《列女傳》,凡八篇,以戒天子。’曾鞏序云:‘《隋書》及《崇文總目》皆十五篇,曹大家注。以《頌義》考之,蓋大家所注,離其七篇爲十四,與《頌義》凡十五篇,而益以陳嬰母及東漢以來凡十六事,非向書本然也。蘇頌以《頌義》篇次,復定其書爲八篇。《隋書》以《頌義》爲劉歆作,今驗《頌義》之文,蓋向自叙。(45)又《志》有《頌圖》,明非歆作也。’王回序云:‘有《母儀》《賢明》《仁智》《真慎》《節義》《辯通》《孼嬖》等篇,而各頌其義,圖其狀,總爲卒篇。傳如《太史公記》,頌如《詩》之四言,而圖爲屏風。頌云“畫之屏風”。《别録》云:“臣向與黄門侍郎歆所校《列女傳》,種類相從,爲七篇,以著禍福榮辱之效,是非得失之分,畫之於屏風四堵。”以頌考之,每篇皆十五傳,則凡無頌者,宜皆非向所奏書,不特自陳嬰母爲斷也。’”葉德輝曰:“《隋志》,《新序》《説苑》入儒家,析《列女傳》入史部雜傳。”先謙曰:“《世説》不詳,本傳有《世頌》,疑即其書。”

揚雄所序三十八篇 《太玄》十九,《法言》十三,《樂》四,《箴》二。

【補注】王應麟曰:“《樂》四未詳,雄有《琴清英》。”沈欽韓曰:“‘《箴》二’下有脱字。《後書·胡廣傳》:‘初揚雄依《虞箴》作十二州、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闕。’則雄見存應有二十八《箴》也。《陳遵傳》:‘成帝令雄作《酒箴》。’”朱一新曰:“《太玄》本十四篇,據《别録》有《玄問》一篇,合十五篇。《新論》亦稱‘經三篇,傳十二篇’,與《别録》合。本傳謂章句尚不存焉,則此亡佚之四篇,當爲章句無疑。”陶憲曾曰:“《州箴》《官箴》,合爲《箴》二,《酒箴》雖見《游俠傳》,或班未收入此,《史索隱》引作‘《酒賦》’,蓋在賦家十二篇中。如沈説,則篇數不符矣。”

右儒五十三家,八百三十六篇。入揚雄一家,十八篇。

【補注】錢大昭曰:“閩本‘十八篇’作‘三十一篇’。”先謙曰:“官本作‘三十八篇’。”

儒家者流,蓋出於司徒之官,助人君順陰陽明教化者也。游文於六經之中,留意於仁義之際,祖述堯舜,憲章文武,宗師仲尼,以重其言,師古曰:“祖,始也。述,修也。憲,法也。章,明也。宗,尊也。言以堯舜爲本始而遵修之,以文王、武王爲明法,又師尊仲尼之道。”於道最爲高。

【補注】王應麟曰:“湛水李氏云:‘儒者之術,教化仁義而已也。使儒者在人主左右,得以仁義教化爲天下之治,則所謂道家者,不過爲巖野居士;名、法家者,不過爲賤有司;陰陽者,食於太史局;而縱横、雜、墨之流,或馳一傳,或效一官;農家者流,耕王田,奉國賦,以樂天下之無事。彼得與儒者相抗而爲流哉?’”

孔子曰:“如有所譽,其有所試。”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言於人有所稱譽者,輒試以事,取其實效也。譽,音弋於反。”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業,已試之效者也。然惑者既失精微,而辟者又隨時抑揚,違離道本,師古曰:“辟讀曰僻。”苟以譁衆取寵。師古曰:“譁,諠也。寵,尊也。譁,音呼華反。”後進循之,

【補注】先謙曰:“官本《考證》云:‘宋本作修之。’案文應作‘循之’,今從監本。”

是以五經乖析,儒學衰,此辟儒之患。師古曰:“,漸也。辟讀曰僻。”

【補注】周壽昌曰:“《爾雅》邢昺疏引此作‘僻儒之患也’。”

伊尹五十一篇 湯相。

【補注】王應麟曰:“《説苑·臣術》篇、《吕覽》皆引伊尹對湯問。《周書·王會》有‘《伊尹朝獻·商書》’。案孟子稱伊尹之言。伊尹所謂道,豈老氏所謂道乎?《志》於兵權謀省《伊尹》《太公》,而入道家,蓋戰國權謀之士著書,而託之伊尹也。”葉德輝曰:“《尸子》引伊尹對湯問壽,《殷本紀》引伊尹從湯言素王九主之事,《韓詩外傳》引伊尹對湯問庭穀大拱,《齊民要術》引氾勝之述伊尹區田法,皆王氏所未及。”

太公二百三十七篇 吕望爲周師尚父,本有道者。或有近世又以爲太公術者所增加也。師古曰:“父,讀曰甫也。”

【補注】周壽昌曰:“《詩·大雅·大明》正義引《七略别録》云:‘師之,尚之,父之,故曰師尚父。’”

謀八十一篇,言七十一篇,兵八十五篇

【補注】錢大昭曰:“《謀》《言》《兵》,就二百三十七篇而析言之,《太公》其總名也。”沈欽韓曰:“《隋志》:‘《太公陰謀》一卷,梁六卷。《太公陰符鈐録》一卷,《太公伏符陰陽謀》一卷。’《舊唐志》:‘《太公陰謀》三卷,又《陰謀三十六用》一卷。’《隋志》:‘《太公金匱》二卷,《舊唐志》三卷。《太公兵法》二卷,又《兵法》六卷,梁有《太公雜兵書》六卷。又《三宫兵法》一卷。又《禁忌立成集》二卷,《枕中記》一卷。’《秦策》:‘蘇秦夜發書,得《太公陰符之謀》。’《齊世家》:‘後世之言兵及周之陰權,皆宗太公爲本謀。’是太公之書尚矣。《志》云《謀》者,即太公之《陰謀》。《言》者,即《太公金匱》,凡善言書諸金版,《群書治要》引《武韜》太公云云,文王曰:“善,請登之金版。”又《文選注》:“《太公金匱》曰:‘詘一人之下,申萬人之上。’武王曰:‘請著金版。’”《大戴記·踐阼》篇、《吕覽》《新書》《淮南》《説苑》所稱皆是。《兵》者,即《太公兵法》,《説苑·指武》篇引《太公兵法》最其先,亦《管子》書中所本耳。”葉德輝曰:“《齊世家》云:‘文王與吕尚陰謀修德以傾商政,其事多兵、權與奇計。’《群書治要》:‘《六韜》後載陰謀三事,皆武王問太公治國居民之道,與史遷説不合,蓋擇其語近純者録之。’《詩·大明》正義引太公授兵鈐之法,即此《兵》篇。《五行大義》十七篇引《太公兵書》,《通典》百四十九引《太公覆軍誡法》,《開元占經》引《太公兵法》,所引不同,蓋一書也。”先謙曰:“官本‘謀’下十五字,皆與上《太公》連文,是也。”

辛甲二十九篇 紂臣,七十五諫而去,周封之。

【補注】王應麟曰:“劉向《别録》曰:‘辛甲去至周,召公與語,賢之,告文王。文王親自迎之,以爲公卿,封長子。’《左傳》:‘辛甲爲太史,命百官箴王闕。’”沈欽韓曰:“《韓非·説林》作‘辛公甲’。”

鬻子二十二篇 名熊,爲周師,自文王以下問焉,周封爲楚祖。師古曰:“鬻,音弋六反。”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鬻子》一卷。’《唐》《宋》著録,皆以冠道家。葉夢得云:‘今一卷,止十四篇,本唐永徽中,逢行珪所獻,廖仲容《子鈔》當作“庾”。《隋志》:“梁黟令庾仲容《子鈔》三十卷。”馬總《意林》並云六篇,其所載與行珪先後不倫,恐行珪或有附益。’案今亦十四篇,標題甲乙,數目雜亂不可曉,又短僿不成章。而《列子·天瑞》《黄帝》《立命》三篇引《鬻子》,賈誼《修政下》篇,周文王、武王、成王問於鬻子,有七章,皆本書所無,今本其糟粕耳。小説亦有《鬻子説》十九篇。”

筦子八十六篇 名夷吾,相齊桓公,九合諸侯,不以兵車也,有《列傳》。師古曰:“筦,讀與管同。”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十九卷。’今本二十四卷。鼂公武云:‘今亡十篇。’劉向上奏云:‘所校讎中《管子》書,大中大夫卜圭、臣富參書、射聲校尉立書、太史書,凡中外書五百六十四,以校,除復重四百八十四篇,定著八十六篇。’”

老子鄰氏經傳四篇 姓李名耳,鄰氏傳其學。

老子傅氏經説三十七篇 述老子學。

老子徐氏經説六篇 字少季,臨淮人,傳《老子》。

劉向説老子四篇

【補注】葉德輝曰:“《隋志》:《道德經》,注云:‘周柱下史李耳撰。漢文帝時,河上公注。’又云:‘梁有戰國時河上丈人注二卷,漢長陵三老毌丘望之注二卷,隱士嚴遵注二卷。’稱“梁”者,梁《七録》也。此四家,《志》未載。《經典釋文叙録》有河上公、毌丘望之、嚴遵,無河上丈人。”

文子九篇 老子弟子,與孔子竝時,而稱周平王問,似依託者也。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文子》十二卷。’《新唐志》:‘徐靈府注《文子》十二卷,李暹訓注《文子》十二卷。’《讀書志》又有‘唐朱玄注《文子》,缺《府言》一篇’。晁公武云:‘李暹注,其傳曰姓辛,葵丘濮上人,號曰計然,范蠡師事之。本受業於老子,文子録其遺言爲十二篇。劉向録《文子》九卷而已。《唐志》録暹注,與今篇次同,豈暹析之歟?’案,晁氏未考《隋志》已十二篇也。《容齋隨筆》云:‘其書一切以《老子》爲宗,略無與范蠡謀議之事。馬總《意林》所編《文子》正與此同。’案,彼因計然字文子,誤以此氏爲彼字,因合爲一家,其謬也。書爲《淮南》襲取殆盡,《莊》《列》亦時與之同,十二篇並引《老子》之言而推衍之。”

蜎子十三篇 名淵,楚人,老子弟子。師古曰:“蜎,姓也,音一元反。”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環淵,楚人,學黄老道德之術,著上下篇。’《索隱》《正義》皆無注。今案《文選》枚乘《七發》‘便蜎、詹何之倫’,注云:‘《淮南子》:雖有鉤鍼芳餌,加以詹何、蜎蠉之數,猶不能與罔罟爭得也。宋玉與登徒子偕受釣於玄淵。《七略》:蜎子名淵。三文雖殊,其人一也。’”

關尹子九篇 名喜,爲關吏。老子過關,喜去吏而從之。

【補注】錢大昭曰:“高誘注《吕覽》云:‘關尹,關正也,名喜,作《道書》九篇,能相風角,知將有神人,而老子到,喜説之,請著《上至經》五千言,而從之游也。’九篇者,一《宇》篇,二《柱》篇,三《極》篇,四《符》篇,五《鑑》篇,六《匕》篇,七《釜》篇,八《籌》篇,九《藥》篇也。”沈欽韓曰:“張湛《列子注》云:‘關令尹喜,字公度。’”

莊子五十二篇 名周,宋人。

【補注】王應麟曰:“成玄英疏:‘莊周,字子休。’”沈欽韓曰:“陸氏《序録》:‘司馬彪注二十一卷。孟氏注十八卷,並五十二篇。《内篇》七,《外篇》二十八,《雜篇》十四,《解説》三。郭象注三十三篇。’後人增足,漸失其真。王氏《困學紀聞》采逸文若干條,而嚴君平《老子指歸》引莊子之語,亦今書所無。”

列子八篇 名圄寇,先莊子,莊子稱之。

【補注】王應麟曰:“劉向校中書《列子》五篇。‘臣向謹與長社尉臣參校讎太常書三篇,太史書四篇,臣向書六篇,臣參書二篇,内外書凡二十篇,以校,除復重十二篇,定著八篇’。”錢大昭曰:“高誘注《吕覽》云:‘列子禦寇,體道人也,壺子弟子。’八篇者,《天瑞》一,《黄帝》二,《周穆王》三,《仲尼》四,《湯問》五,《力命》六,《楊朱》七,《説符》八也。”沈欽韓曰:“《隋》《唐志》同。晋張湛注,唐殷敬順釋文。又有唐盧重玄,宋徐逋注。”

老成子十八篇

【補注】沈欽韓曰:“《列子·周穆王》篇:‘老成子學幻於尹文先生。’殷敬順釋文作‘考成子’。”

長盧子九篇

【補注】錢大昭曰:“‘九篇’下,南雍本、閩本有注云‘楚人’,今本脱。”沈欽韓曰:“鄧析子云:‘長盧之士。’《列子·天瑞》篇引其語,蓋並時人也。《史記·孟荀列傳》:‘楚有長盧。’《御覽》三十七引《吕氏春秋》:‘長盧子曰:山、嶽、河、海、水、金、石、火、木,此積形成乎地也。’”先謙曰:“官本‘篇’下有‘楚人’二字。”

王狄子一篇

【補注】錢大昭曰:“閩本作‘正狄子’。”

公子牟四篇 魏之公子也,先莊子,莊子稱之。

【補注】王應麟曰:“《荀子·非十二子》注:‘魏牟,魏公子,封於中山。’今《莊子》有公子牟稱莊子之言,以折公孫龍。據即與莊子同時也。《説苑》:‘公子牟東行,穰侯送之。’未知何者爲定。”錢大昭曰:“高誘注《吕覽》云:‘子牟,魏公子也,作書四篇。魏伐中山,得之,以封子牟,因曰中山公子牟也。’”沈欽韓曰:“《列子·仲尼》篇:‘中山公子牟,魏國賢公子,悦趙人公孫龍。’張湛云:‘文侯子作書四篇,號曰道家。’案,平原君時,文侯没且百年,不得爲文侯子也。”

田子二十五篇 名駢,齊人,游稷下,號天口駢。師古曰:“駢,音步田反。”

【補注】錢大昭曰:“《吕氏春秋》云:‘陳駢貴齊。’高誘注云:‘陳駢,齊人也,作《道書》二十五篇。貴齊,齊生死、等古今也。’‘田’‘陳’古通用。劉向《七略》云:‘齊田駢好談論,故齊人爲語曰天口駢。’”

老萊子十六篇 楚人,與孔子同時。

【補注】沈欽韓曰:“《楚策》:(46)‘或謂黄齊曰:不聞老萊子之教孔子事君乎?示之其齒之堅也,六十而盡相靡也。’《孔叢·抗志》篇又云:‘子思見老萊子,老萊子曰:子不見夫齒乎,齒堅剛,卒盡相磨;舌柔順,終以不弊。’蓋紀載者誤分爲兩事也。《史記》云:‘著書十五篇,與孔子同時。’《大戴記·衛將軍文子》篇:(47)‘孔子語子貢老萊子之行。’則《孔叢》所記妄矣。《文選注》十一:‘劉向《别録》云:老萊子,古之壽者。’畢尚書沅《道德經序》:‘案古有萊氏,《左傳》有萊駒,老萊子應是萊子,如列禦寇師老商氏,以商氏稱老矣。’”葉德輝曰:“《尸子》引老萊子曰:‘人生天地之間,寄也。寄者,固歸也。(48)’古者謂死人爲歸人,其生也存,其死也亡。皇甫謐《高士傳》:‘老萊子曰:鳥獸之毛可績而衣,其遺粒足食也。’《莊子·外物》載老萊子之弟子出薪遇仲尼。《志》云與孔子同時,是也。”

黔婁子四篇 齊隱士,守道不詘,威王下之。師古曰:“黔,音其炎反。下,音胡稼反。”

【補注】沈欽韓曰:“《列女傳》:‘魯黔婁先生死,曾子與門人往弔。’先曾子死,亦不當威王時,蓋别一人。”周壽昌曰:“《廣韻》去聲十九候,‘婁’字注引《漢志》作‘贛婁子’。”葉德輝曰:“宋邵思《姓解》引《漢志》云:‘齊有隱士贛婁子,箸書五篇。’與《廣韻》同,是宋人所見《漢書》不作‘黔’,云‘五篇’,與《志》不合。”

宫孫子二篇 師古曰:“宫孫,姓也,不知名。”

鶡冠子一篇 楚人,居深山,以鶡爲冠。師古曰:“以鶡鳥羽爲冠。”

【補注】沈欽韓曰:“《隋》《唐志》:‘三卷。’韓子《讀鶡冠子》云‘十六篇’。《讀書志》云‘十五篇’。《通考》:‘晁氏云:案《四庫書目》十六篇,與愈合,已非《漢志》之舊。今書乃八卷,前三卷十三篇,與今所傳《墨子》同。中三卷十九篇。愈所稱兩篇,皆在後兩卷。有十九篇,多稱引漢以後事,皆後人雜亂附益之。今削去前後五卷,止存十九篇,庶得其真。’案,宋陸佃所注自《博選》至《武靈王》十九篇,然其中《龐煖論兵法》,《漢志》本在兵家,爲後人傅合耳,其語多有可采。柳宗元謂惟賈生《鵩賦》所引用者爲美,餘無可者。彼信遍觀之而定論耶?何其觕疏也!韓子之言當矣。”

周訓十四篇 師古曰:“劉向《别録》云:‘人間小書,其言俗薄。’”

黄帝四經四篇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道經部云:‘漢道書之流,其《黄帝》四篇、《老子》二篇,最得深旨。’《列子·天瑞》篇:‘《黄帝書》曰:谷神不死,是謂玄牝。玄牝之門,是謂天地之根。綿綿若存,用之不勤。’又曰:‘形動不生形而生影,聲動不生聲而生響。’又曰:‘精神入其門,骨骸反其根,我尚何存?’《吕覽·去私》篇:‘黄帝言曰:聲禁重,色禁重,衣禁重,香禁重,味禁重,室禁重。’《賈子·修政上》:‘黄帝曰:道若川谷之水,其出無已,其行無止。’不具録。《淮南·泰族訓》:‘黄帝曰:芒芒昧昧,因天之威,與元同氣。’此則至言要道,真道家之鼻祖。漢時黄帝、老子之言,自名其學,厥後轉湮,大約自淮南王等著書,遞相剽竊,故真書反無傳焉。”

黄帝銘六篇

【補注】王應麟曰:“《皇覽》記武王問尚父曰:‘五帝之誡,可得聞歟?’尚父曰:‘黄帝之誡曰:吾之居民上也,摇摇恐夕不至朝,故爲金人,三封其口,曰古之慎言。’《金人銘》蓋六篇之一也。”沈欽韓曰:“蔡邕《銘論》曰:‘黄帝有巾机之法。’《文心雕龍·銘箴》篇:‘帝軒刻輿几以弼違。’”葉德輝曰:“《路史·疏仡紀》引《黄帝·巾几銘》。”

黄帝君臣十篇 起六國時,與《老子》相似也。

【補注】沈欽韓曰:“《五帝紀》:‘舉風后、力牧、常先、大鴻以治民,順天地之紀,幽明之占,死生之説,存亡之難。’《御覽》七十九引《尸子》曰:‘子貢曰:古者黄帝四面,信乎?孔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計而耕,不約而成,此之謂四面。’案,此蓋雜記其君臣事迹,爲後來言風后、力牧、太山稽等所本。”葉德輝曰:“《六韜·兵道》,《文子·符言》《上仁》,《吕氏春秋·應同》《去私》《圜道》《遇合》《審時》,《淮南·繆稱》《泰族》,並引《黄帝》道言;賈誼《新書·宗首》《修政上》又引《黄帝》政語,疑皆《君臣》篇遺文。”

雜黄帝五十八篇 六國時,賢者所作。

力牧二十二篇 六國時所作,託之力牧。力牧,黄帝相。

【補注】錢大昭曰:“兵陰陽又有《力牧》十五篇。”沈欽韓曰:“《淮南·覽冥訓》:‘黄帝治天下,而力牧、太山稽輔之,以治日月之行,治陰陽之氣,節四時之度,正律曆之數。’王欽若《先天紀》:‘帝問張若謀敵之事。張若曰:不如力牧能於推步之術。’”

孫子十六篇 六國時。

【補注】沈欽韓曰:“《鹽鐵論·論功》篇:‘孫子曰:今夫國家之事,一日更百變,然而不亡者,可得而革也。逮出兵乎平原廣牧,鼓鳴矢流,雖有堯舜之知,(49)不能更也。’不稱兵法而言《孫子》,似是道家之《孫子》。”

捷子二篇 齊人,武帝時説。

【補注】錢大昭曰:“《史記·孟荀傳》作‘接子’,‘接’‘捷’古字通。”王念孫曰:“《古今人表》捷子在尸子之後,鄒衍之前,或作‘接子’。《史記·田完世家》:‘自餘騶衍、淳于髠、田駢、接子、慎到、環淵之徒。’《正義》:‘接子,齊人。《藝文志》云《接子》二篇,在道家流。’《孟子荀卿傳》正義同。是捷子乃六國時人,不言“六國時”者,蒙上條而省。非武帝時人。‘武帝時説’四字,乃涉下條注‘武帝時説於齊王’而衍。”葉德輝曰:“《元和姓纂》入聲二十九葉‘捷’下引作‘三篇’。又引《風俗通》云:‘邾公子捷菑之後,以王父字爲氏。’又‘接’字下引《三輔決録》云:‘接子所箸書十篇。’是‘捷子’與‘接子’爲二。邵思《姓解》一‘捷’下引《三輔決録》作‘接昕子’,與《姓纂》引異。然則‘捷子’‘接子’疑非一人。”

曹羽二篇 楚人,武帝時説於齊王。

郎中嬰齊十二篇 武帝時。師古曰:“劉向云:‘故待詔,不知其姓,數從游觀,名能爲文。’”

臣君子二篇 蜀人。

鄭長者一篇 六國時。先韓子,韓子稱之。師古曰:“《别録》云:‘鄭人,不知姓名。’”

【補注】沈欽韓曰:“《韓非·外儲説右》兩引《鄭長者》説。”陶憲曾曰:“釋慧苑《華嚴經音義》下引《風俗通》云:‘春秋之末,鄭有賢人,著書一篇,號《鄭長者》。’謂年高德艾,事長於人,以之爲長者也。”

楚子三篇

道家言二篇 近世,不知作者。

右道三十七家,九百九十三篇。

道家者流,蓋出於史官,歷記成敗存亡禍福古今之道,然後知秉要執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

【補注】沈欽韓曰:“劉向序《列子》云:‘道家者,秉要執節,清虚無爲,及其治身接物,務崇不競,合於六經。’班氏即用其語。《隋志》:‘黄帝以下,聖哲之士,所言道者,傳之其人,世無師説。漢時,曹參始薦蓋公能言黄老,文帝宗之。自是相傳,道學衆矣。(50)’案《樂毅傳贊》序其源流云:‘樂臣公本師號曰河上丈人,不知其所出。河上丈人教安期生,安期生教毛翕公,毛翕公教樂瑕公,樂瑕公教樂臣公,樂臣公教蓋公,蓋公教於齊,爲曹相國師。’”

此君人南面之術也。

【補注】王念孫曰:“君人,當爲人君,《穀梁傳序》疏、《爾雅序》引此皆不誤。”

合於堯之克攘,師古曰:“《虞書·堯典》稱堯之德曰‘允恭克讓’,言其信恭能讓也,故《志》引之云。攘,古‘讓’字。”

【補注】錢大昕曰:“《説文》‘揖攘’字從‘手’,‘責讓’字從‘言’,‘奪’字從‘攴’。”

《易》之嗛嗛,一謙而四益,此其所長也。師古曰:“四益,謂天道虧盈而益謙,地道變盈而流謙,鬼神害盈而福謙,人道惡盈而好謙也。此《謙卦》彖辭。‘嗛’字與‘謙’同。”

【補注】劉奉世曰:“‘嗛’若與‘謙’同,何爲作兩字?蓋《易》文辭有云‘嗛嗛’者。”吴仁傑曰:“《易·謙卦》初六爻,《子夏傳》作‘嗛嗛君子’。《商銘》曰:‘嗛嗛之德,不足就也,不可以矜而祇取憂也;嗛嗛之食,不足狃也,不能爲膏而祇離咎也。’韋昭云:‘嗛嗛,猶小小也。’疑卦名與鳴謙、勞謙、撝謙皆當從‘言’從‘兼’,而初六嗛嗛,皆當從‘口’。字書:謙,敬也。‘歉’,通作‘嗛’,不足貌。則嗛嗛蓋自視欿然之意。《子夏傳》作‘嗛嗛’,止本於初六一爻耳。今卦中他字盡作‘嗛’,則傳者失之。”錢大昕曰:“古書‘言’旁字與‘口’旁字往往相通,故‘謙’或爲‘嗛’。”

及放者爲之,則欲絶去禮學,兼弃仁義,師古曰:“放,蕩也。”曰獨任清虚可以爲治。

宋司星子韋三篇 景公之史。

【補注】沈欽韓曰:“《吕覽·制樂》篇:‘宋景公之時,熒惑在心,公懼,召子韋而問焉,子韋曰:熒惑者,天罰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禍當於君。’《論衡·變虚篇》:‘案子韋《書録序》奏,亦言子韋曰:君出三善言,熒惑宜有動,於是候之,果徙舍。’案充所引者,即劉向奏也。”

公檮生終始十四篇 傳鄒奭《始終》書。師古曰:“檮,音疇,其字從木。”

【補注】錢大昭曰:“案,下有《鄒子終始》五十六篇,則此注‘始終’當作‘終始’矣。‘奭’字亦誤,作《終始》者,是鄒衍,非鄒奭也。别有《鄒奭子》十二篇,非《終始》書。”沈欽韓曰:“《律曆志》:‘丞相屬寶、長安單安國、安陵桮育治《終始》,言黄帝以來三千六百二十九歲。’”葉德輝曰:“邵思《姓解》三引《漢志》作‘公擣子’。”

公孫發二十二篇 六國時。

【補注】沈欽韓曰:“文帝時,魯人公孫臣上書,陳《終始五德傳》,言漢土德。發或臣之先也。”

鄒子四十九篇 名衍,齊人,爲燕昭王師,居稷下,號談天衍。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騶衍深觀陰陽消息而作怪迂之變,《終始》《大聖》之篇十餘萬言,其語閎大不經’云云。燕昭王身親往師之,作《主運》。又見《司爟》注鄭司農引。”

鄒子終始五十六篇 師古曰:“亦鄒衍所説。”

【補注】王應麟曰:“《封禪書》:‘齊威、宣之時,騶子之徒,論著《終始》五德之運,及秦帝,齊人奏之。’”陶憲曾曰:“《文選·魏都賦》注:‘《七略》云:鄒子有《終始》五德,從所不勝。土德後,木德繼之,金德次之,火德次之,水德次之。’”

乘丘子五篇 六國時。

【補注】沈欽韓曰:“當作‘桑丘’。《隋志》‘晋征南軍師楊偉撰《桑丘先生書》二卷’,本此。”葉德輝曰:“沈説是也。邵思《姓解》二引《漢志》正作‘桑丘’。”

杜文公五篇 六國時。師古曰:“劉向《别傳》云韓人也。”

【補注】朱一新曰:“注‘别傳’當作‘别録’,汪本亦作‘别傳’。”先謙曰:“官本作‘别録’,是。”

黄帝泰素二十篇 六國時韓諸公子所作。師古曰:“劉向《别録》云,或言韓諸公孫之所作也。言陰陽五行,以爲黄帝之道也,故曰《泰素》。”

南公三十一篇 六國時。

【補注】王應麟曰:“《項羽紀》:‘楚南公曰:楚雖三户,亡秦必楚也。’《正義》曰:‘虞喜《志林》云:南公者,道士,識廢興之數,知亡秦者必於楚。’徐廣云:‘楚人也。善言陰陽。’《真隱傳》:‘居國南鄙,因以爲號,著書言陰陽事。’”葉德輝曰:“《元和姓纂》二十二覃‘南公’下云:‘戰國時有南公,箸書三十卷,言五行陰陽事。蓋衛南公子之後也。’”

容成子十四篇

【補注】王應麟曰:“《吕覽·勿躬》篇:‘容成作曆。’《莊子·則陽》篇:‘容成氏曰:除日無歲,無内無外。’”朱一新曰:“《志》次於《南公》後,當是六國時人,言陰陽以爲容成之道,如《黄帝泰素》之比。”

張蒼十六篇 丞相北平侯。

【補注】王應麟曰:“本傳:‘著書十八篇,言陰陽律曆事。’篇數不同。”

鄒奭子十二篇 齊人,號曰雕龍奭。師古曰:“奭,音試亦反。”

【補注】沈欽韓曰:“《文選注》三十六引《七略》曰:‘《鄒赫子》。’案,‘赫’‘奭’通用,《史》《漢·竇嬰傳》可證。”先謙曰:“官本《考證》云:‘雕,監本訛彫,從宋本改。’”

閭丘子十三篇 名快,魏人,在南公前。

【補注】葉德輝曰:“《元和姓纂》九魚作‘閭丘決’,‘十三篇’作‘十二篇’。”

馮促十三篇 鄭人。

將鉅子五篇 六國時,先南公,南公稱之。

【補注】葉德輝曰:“《元和姓纂》十陽引《漢志》云:‘六國時,將鉅彰箸子書五篇。’是唐時《志》文明言將鉅名彰,今本疑有奪字。”

五曹官制五篇 漢制,似賈誼所條。

【補注】王應麟曰:“《誼傳》:‘誼以爲宜當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興禮樂。乃草具其儀法,色上黄,數用五,爲官名悉更,奏之。’”沈欽韓曰:“《五曹算經》云:‘一爲田曹,地利爲先;既有田疇,必資人力,故次兵曹;人衆必用食飲,故次集曹;衆既會集,必務儲蓄,次倉曹;食廩貨幣相交質,次金曹。’”

周伯十一篇 齊人,六國時。

衛侯官十二篇 近世,不知作者。

【補注】錢大昭曰:“‘侯’當作‘候’,衛尉屬官有諸屯衛候司馬二十二。逸其姓名,故但書官。”

于長 天下忠臣九篇 平陰人,近世。師古曰:“劉向《别録》云:‘傳天下忠臣。’”

【補注】陶憲曾曰:“長書今不傳,其列陰陽家,自别有意恉,後人不見其書,無從臆測。王應麟《困學紀聞》乃以此詆劉歆抑忠臣,過矣。”

公孫渾邪十五篇 平曲侯。

【補注】王應麟曰:“《公孫賀傳》:‘祖父昆邪,景帝時,封平曲侯,著書十餘篇。’”錢大昭曰:“此作‘渾邪’,與《功臣表》同。《史記》表作‘昆’。‘昆’‘渾’聲相近。”

雜陰陽三十八篇 不知作者。

右陰陽二十一家,三百六十九篇。

陰陽家者流,蓋出於羲和之官,敬順昊天,歷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時,此其所長也。及拘者爲之,則牽於禁忌,泥於小數,師古曰:“泥,滯也,音乃計反。”舍人事而任鬼神。師古曰:“舍,廢也。”

李子三十二篇 名悝,相魏文侯,富國彊兵。

【補注】沈欽韓曰:“《食貨志》:‘李悝爲魏文侯作盡地力之教。’《晋書·刑法志》:‘律文起自李悝,悝撰次諸國法,著《法經》。以爲王者之政,莫急於盜賊,故其律始於《盜賊》。盜賊須劾捕,故著《網捕》二篇。(51)其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淫侈、踰制,以爲《雜律》一篇。又以《具律》具其加減。(52)是故所著六篇而已。商君受之以相秦。’今案李悝爲律家之祖,三十二篇則其自著書。”葉德輝曰:“近人黄奭有輯本。”

商君二十九篇 名鞅,姬姓,衛後也。相秦孝公,有《列傳》。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商君書》五卷。’《新唐志》:‘或作《商子》。’《讀書志》云:‘宋時亡三篇,又佚其二,凡二十四篇。’《通考》:‘鼂氏謂司馬貞於《史記·商君傳》,未見《商君書》,不知開塞之義。’以今本考之,所謂又佚二篇,乃第十六《刑賞》,第二十一。無目。又案第十五《來民》篇云:‘今三晋不勝秦,四世矣。自魏襄王以來,野戰不勝,則城必拔。’又云:‘周軍之勝、華軍之勝,秦斬首而東之。’又《弱民》篇:‘秦師至,(53)鄢郢舉,若振槁,唐蔑死於垂沙,莊蹻發於内楚。’則皆在秦昭王時,非《商君》本書也。”葉德輝曰:“《群書治要》載《商鞅六法》,亦今本所無。”

申子六篇 名不害,京人,相韓昭侯,終其身,諸侯不敢侵韓。師古曰:“京,河南京縣。”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云:‘著書二篇。’注引劉向《别録》云:‘今民間所有上下二篇,中書六篇,皆合二篇,已備過太史公所記。’《七略》曰:‘孝宣皇帝重申不害《君臣》篇,使黄門郎張子喬正其字。’案,出《御覽》二百二十一。”沈欽韓曰:“《隋志》:‘梁有《申子》三卷,亡。’《新》《舊唐志》仍列之。”周壽昌曰:“《史記·張叔傳》索隱引《七略别録》云:‘申子學號曰刑名者,循名以責實,其尊君卑臣,崇上抑下,合於六經也。’”葉德輝曰:“《意林》二、《藝文類聚》十九、《御覽》三百九十、六百二十四,並引《君臣》篇;《群書治要》引《長短經·大體》篇、《反經》篇;《初學記》二十五、《意林》引《大體》篇。其無篇名可考者,引見《史記·李斯傳》,《北堂書鈔·天部》,《藝文類聚·人部》《刑法部》,《御覽·地部》《刑法部》,《文選》顔延年《應詔宴曲水詩》注、鄒陽《上吴王書》注。”

處子九篇 師古曰:“《史記》云:‘趙有處子。’”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趙有劇子之言。’注:‘徐廣曰:應劭《氏姓注》云處子。’《風俗通》云:‘漢有北海太守處興,蓋處子之後。’《史記正義》:‘趙有劇孟、劇辛。’是有劇姓。”葉德輝曰:“《元和姓纂》八語引《志》云:‘趙有辨士處子,著書。’”

慎子四十二篇 名到,先申、韓,申、韓稱之。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慎到,趙人,著十二論。’《正義》:‘《慎子》十卷,戰國時處士。’案《漢志》‘四十二篇’,今三十七篇亡,唯有《威德》《因循》《民雜》《德立》《君人》五篇。滕輔注《荀子》云:‘慎子蔽於法而不知賢。’又云:‘慎子有見於先,無見於後。’注云:‘其術本黄老,歸刑名,多明不尚賢、不使能之道。’《御覽》引《慎子》:‘昔者天子手能衣而宰夫設服,足能行而相者導進,口能言而行人稱辭。諺云:不聰不明,不能爲王;不瞽不聾,不能爲公。’皆在亡篇。”沈欽韓曰:“《韓非·難勢》篇引‘飛龍乘雲,騰蛇游霧,雲罷霧霽,而龍蛇與蠙螘同矣,則失其所乘也’云云。《吕覽·慎勢》篇引‘今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一兔足爲百人分也,由未定也。積兔滿市,行者不顧,非不欲兔也,分已定矣’云云。《意林》引‘兩貴不相事,兩賊不相使,家富則疏族親,家貧則兄弟離。海與山爭水,海必得之。廊廟之材,非一木之枝,狐白之裘,非一狐之腋’。《御覽》五百二十三引‘禮從俗,政上國。有貴賤之禮,無賢不肖之禮;有長幼之禮,無勇怯之禮;有親疏之禮,無愛惡之禮也’。皆在亡篇。”

韓子五十五篇 名非,韓諸公子,使秦,李斯害而殺之。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韓非傳》:‘喜刑名法術,而其歸本於黄老,作《孤憤》《五蠹》《内外儲》《説林》《説難》十餘萬言。’程氏云:‘非書有《存韓》篇,故李斯言:非終爲韓,不爲秦也。後人誤以范雎書厠於其書之間,乃有舉韓之論。《通鑑》謂非欲覆宗國,則非也。’”先謙曰:“官本《考證》云:‘使,監本訛吏,從汲古閣本改正。’”

游棣子一篇 師古曰:“棣,音徒計反。”

【補注】沈欽韓曰:“《鼂錯傳》:‘與洛陽宋孟及劉帶同師軹張恢生。’此‘游棣’與‘劉帶’聲同”。

鼂錯三十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梁有鼂氏《新書》三卷,亡。’《新》《舊唐志》仍列之。《文選注》三十六引《朝子》曰:‘工商游食之民少而名卑。’又四十五《賓戲》注引朝錯《新書》曰:‘臣聞帝王之道,包之如海,養之如春。’《御覽》九百四十四引《朝子》曰:‘以火去蛾,蛾愈多;以魚歐蠅,蠅愈至。’”周壽昌曰:“本傳云三十篇。”

燕十事十篇 不知作者。

法家言二篇 不知作者。

右法十家,二百一十七篇。

法家者流,蓋出於理官,信賞必罰,以輔禮制。《易》曰“先王以明罰飭法”,師古曰:“《噬嗑》之象辭也。飭,整也,讀與敕同。”此其所長也。及刻者爲之,則無教化,去仁愛,專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於殘害至親,傷恩薄厚。師古曰:“薄厚者,變厚爲薄。”

【補注】周壽昌曰:“顔解未晰,此即《大學》所云‘於所厚者薄’之意,蓋專指秦商鞅、漢鼂錯爲説。”

鄧析二篇 鄭人,與子産並時。師古曰:“《列子》及《孫卿》並云子産殺鄧析。據《左傳》,昭公二十年子産卒,定公九年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則非子産所殺也。”

【補注】王應麟曰:“劉向序:‘臣所校讎中《鄧析書》四篇,臣叙書一篇,凡中外書五篇,以相校,除復重,爲二篇。其論無厚者,言之異同,與《公孫龍》同類。’《隋志》:‘一卷。’《韓非子》云:‘堅白無厚之詞章,而憲令之法息。’《淮南鴻烈》曰:‘鄧析巧辯而亂法。’”

尹文子一篇 説齊宣王。先公孫龍。師古曰:“劉向云與宋鈃俱游稷下。鈃,音形。”

【補注】錢大昭曰:“今《道藏》本上下二篇,蓋本魏黄初末,山陽仲長氏詮次之舊,故《隋志》已作二卷。”沈欽韓曰:“《説苑》:尹文對齊宣王曰:‘事寡易從,法省易因。’其書言:‘有形者必有名,有名者未必有形,形而不名,未必失其方圜白黑之實,名而不可不尋,名以檢其差。故名以檢形,形以定名,名以定事,事以檢名。’大旨爲公孫龍所祖述,龍又加嵬瑣焉。仲長統序稱其學於公孫龍,非也。宋晁氏又誤以形名爲刑名類,未究其書者。然以大道爲書,而雜以山雞鳳皇,字長子曰盜,少子曰毆,亦詼嘲無稽甚矣。”朱一新曰:“《集韻》:‘鈃,音經天切,人名。’”

公孫龍子十四篇 趙人。師古曰:“即爲堅白之辯者。”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趙有公孫龍,爲堅白同異之辯。’《列子》釋文:‘龍字子秉,趙人。’莊子謂惠子曰:‘儒、墨、楊、秉四,與夫子爲五,果孰是邪?’秉,公孫龍也。《淮南鴻烈》曰:‘公孫龍粲於辭而貿名。’”錢大昭曰:“張守節云:‘與鄒衍同時。’今《道藏》本上、中、下三卷,與《唐志》同。”朱一新曰:“高誘注《吕覽》,謂龍爲魏人。”

成公生五篇 與黄公等同時。師古曰:“姓成公。劉向云與李斯子由同時。由爲三川守,成公生游談不仕。”

惠子一篇 名施,與莊子並時。

【補注】錢大昭曰:“高誘注《吕覽》云:‘惠子,惠施,宋人,仕魏爲惠王相也,孟子所見梁惠王也。’”葉德輝曰:“《莊子·至樂》篇云:‘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據此,則惠亦説士耳。其書《隋》《唐志》不箸録,引見《莊子·雜篇·天下》,《韓非子·説林》,《吕覽·不屈》篇、《應言》篇、《開春》篇、《愛類》篇,《魏策》,《説苑·善説》篇、《雜言》篇。”

黄公四篇 名疵,爲秦博士,作歌詩,在秦時歌詩中。師古曰:“疵,音才斯反。”

毛公九篇 趙人,與公孫龍等並游平原君趙勝家。師古曰:“劉向《别録》云:‘論堅白同異,以爲可以治天下。’此蓋《史記》所云‘藏於博徒’者。”

右名七家,三十六篇。

名家者流,蓋出於禮官。古者名位不同,禮亦異數。孔子曰:“必也正名乎!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言欲爲政,必先正其名。”此其所長也。及譥者爲之,晋灼曰:“譥,訐也。”師古曰:“譥,音工釣反。”則苟鉤鈲析亂而已。師古曰:“鈲,破也,音普革反,又音普狄反。”

尹佚二篇 周臣,在成、康時也。

【補注】王應麟曰:“《左傳》稱‘史佚有言’‘史佚之志’。《晋語》:‘胥臣曰:文王訪於辛尹。’注:‘辛甲、尹佚皆周太史。’《説苑·政理》篇引‘成王問政於尹逸’。尹佚,周史也,而爲墨家之首,今書亡,不可考。《吕覽·當染》篇:‘魯惠公使宰讓請郊廟之禮於天子,天子使史角往,惠公止之。其後在於魯,墨子學焉。’意者史角之後託於佚歟?”葉德輝曰:“《周書·世俘解》云:‘武王降自車,乃俾史佚繇書。’蓋其人歷文、武、成、康四朝。《周紀》引史佚筴祝。《逸周書·克殷解》引尹佚筴。皆其書之逸文。《左傳·僖十五年》《文十五年》《成四年》《襄十四年》《昭元年》,《晋語》,均引史逸,其言合於儒術。《志》入墨家者,意以其爲太史出於清廟之守,故從其朔而言之焉。”

田俅子三篇 先韓子。蘇林曰:“俅,音仇。”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梁有《田俅子》一卷。’《吕覽》《韓非》諸書作‘《田鳩子》’。”葉德輝曰:“《藝文類聚·祥瑞部》下引‘田俅子曰:少昊之時,赤燕一雙,而飛集少昊氏之户,遺其丹書’。《御覽·休徵部》引同,“雙”作“銜”。又引‘商湯爲天子都於亳,有神手牽白狼,口銜金鉤而入湯庭’。《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引‘黄帝時,有草生於帝庭階,有佞人入朝,則草指之,名曰屈軼,是以佞人不敢進也’。又《東京賦》注引‘堯爲天子,蓂莢生於庖,爲帝成曆’。張景陽《七命》注、王元長《曲水詩序》陸注、《佐公新刻漏銘》注引同。《白帖》九十八引‘堯時有獬廌,緝其毛爲帝帳’。《稽瑞》引云:“獬豸色青,堯時獲之,緝其皮以爲帳。”《御覽·章服部》引‘渠搜之人服夏禹德,獻其珍裘,毛出五采,光曜五色’。又引‘少昊氏都於曲阜,鞬鞮毛人獻其羽裘’。又《休徵部》引‘少昊生於稚華之渚,渚一日化爲山澤,鬱鬱蔥蔥焉’。劉賡《稽瑞》引云:‘昔帝堯之爲天下平也,蒲萐出庖厨,爲帝去惡。’又引云:‘殷湯爲天子,白狐九尾。’又引云:‘周武王時,倉庭國獻文章騶。’其言多稱符瑞,殆亦明鬼之意與?”

我子一篇 師古曰:“劉向《别録》云:‘爲《墨子》之學。’”

【補注】葉德輝曰:“《元和姓纂》三十三哿引《風俗通》云:‘我子,六國時人,箸書號《我子》。’”

隨巢子六篇 墨翟弟子。

【補注】王應麟曰:“《隋》《唐志》:‘一卷。’洪氏云:‘書今不存,《意林》所述隨巢,兼愛明鬼,而墨之徒可知。’《藝文類聚》引《隨巢子》曰:‘昔三苗大亂,天命夏禹於玄宫,有大神,人面馬身,降而福之。司禄益食而民不飢,司金益富而國家實,司命益年而民不夭,四方歸之,禹乃克三苗而神民不違。’《史記索隱》引《隨巢子》云:‘夷羊在牧,飛拾滿野,天鬼不顧,亦不賓滅。’《御覽》引‘昔三苗大亂,龍生於廟,犬哭於市’(54)‘天賜武王黄鳥之旗以代殷’。愚謂此墨氏之‘明鬼’也。”葉德輝曰:“《太史公自序》正義引韋昭曰:‘墨翟之術也,尚儉,後有徐巢子傳其術。’按,‘徐’‘隨’音近,疑即一人。《意林》一引《隨巢子》云:‘執無鬼者曰越蘭,問《隨巢》曰:鬼神之智何如?曰:聖也。越蘭曰:治亂由人,何謂鬼神邪?隨巢子曰:聖人生於天下,未有所資,鬼神爲四時八節以化育之,乘雲雨潤澤以繁長之,皆鬼神所能也,豈不謂賢於聖人。’《晋書·石崇傳》引‘明君之德,察情爲上,察事次之’。《開元占經》引‘夏后之興,方澤出馬’。《北堂書鈔》九十六、百五十八引‘姬氏之興,河出緑圖,殷滅,周人受之’。百二十六引‘召人以環,絶人以玦’。《御覽·章服部》九引同。《御覽·地部》引‘夏桀德衰,岱淵沸’。《珍寶部》引‘幽、厲之時,奚禄山壞,天賜玉玦於羿,遂以殘其身,以此爲福而禍’。《咎徵部》引‘幽、厲之時,天旱地坼’。”

胡非子三篇 墨翟弟子。

【補注】沈欽韓曰:“《隋》《唐志》:‘一卷。’《意林》引云‘胡非子修墨以教,有屈將子好勇,聞墨者非鬥,帶劍危冠,往見胡非子而問之,胡非言勇有五等’云云。其言與《説苑·善説》篇林既語齊景公,同無稽之談。”葉德輝曰:“《元和姓纂》十一模‘胡非’姓下云:‘陳胡公後,有公子非,後子孫爲胡非氏。戰國有胡非子箸書。’《御覽·兵部》引‘胡非子論羿射’。《藝文類聚·人部》引‘目見百步之外而不能見其眥’。《北堂書鈔》七十七引‘善爲吏者樹德’。大恉與《貴義》《上同》相近。”

墨子七十一篇 名翟,爲宋大夫,在孔子後。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墨子》十五卷,目一卷。’《館閣書目》云:‘自《親士》至《雜守》爲六十一篇,亡九篇。’”陶憲曾曰:“《史記·孟荀列傳》索隱引《别録》云:‘《墨子》書有文子。文子,子夏之弟子,問於墨子。’據此,則墨子在七十子後。”

右墨六家,八十六篇。

墨家者流,

【補注】沈欽韓曰:“《莊子·天下》篇:‘相里勤之弟子五侯之徒,南方之墨者苦獲、已齒、鄧陵子之屬,俱誦《墨經》,而倍譎不同,相謂别墨。’《韓非·顯學》篇:‘世之顯學,儒、墨也。有相里氏之墨,有相夫氏之墨,有鄧陵氏之墨,其徒見於墨翟書者十數人。’《吕覽》有腹、許犯、田繫、索盧參、孟勝、徐弱等百八十三人、田襄子、謝子、唐姑果。《列子》有東門賈,《孟子》有夷之,《論衡》有纏子。《文選·文賦》注亦引纏子。《淮南·泰族訓》:(55)‘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其私名門人,楊朱、稷下之徒,未有若是之衆也。”

蓋出於清廟之守。

【補注】周壽昌曰:“《左傳·桓二年》:‘臧哀伯曰: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太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志》蓋以墨之儉出於此也。”

茅屋采椽,師古曰:“采,柞木也,字作棌,本從木。以茅覆屋,以棌爲椽,言其質素也。采,音千在反。”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在‘是以貴儉’下。”

是以貴儉;養三老五更,是以兼愛;選士大射,是以上賢;宗祀嚴父,是以右鬼;如淳曰:“右鬼,謂信鬼神。若杜伯射宣王,是親鬼而右之。”師古曰:“右猶尊尚也。”

【補注】周壽昌曰:“《墨子》有《明鬼》篇,其第三篇言鬼神報應,即首引‘杜伯射宣王’事。如以《墨子》注《墨子》,何氏焯以爲謬,非也。”

順四時而行,是以非命;蘇林曰:“非有命者。言儒者執有命,而反勸人修德積善,政教與行相反,故譏之也。”如淳曰:“言無吉凶之命,但有賢不肖之善惡。”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肖’下無‘之’字。”

以孝視天下,是以上同。如淳曰:“言皆同,可以治也。”師古曰:“《墨子》有《節用》《兼愛》《上賢》《明鬼神》《非命》《上同》等諸篇,故《志》歷序其本意。視,讀曰示。”

【補注】周壽昌曰:“今本《墨子》有《明鬼》篇,無‘神’字。”

此其所長也。及蔽者爲之,見儉之利,因以非禮,

【補注】王念孫曰:“《群書治要》引此,‘禮’下有‘樂’字,是也。《墨子》有《節用》《節葬》《非樂》三篇,故曰‘見儉之利,因以非禮樂’。《穀梁序》疏引此已脱‘樂’字。”朱一新曰:“《志》言‘見儉之利,因以廢禮’,蓋譏其儉不中禮也。《治要》誤衍‘樂’字,《穀梁序》疏引,是也。”

推兼愛之意,而不知别親疏。

蘇子三十一篇(56)名秦,有《列傳》。

【補注】沈欽韓曰:“今見於《史記》《國策》,灼然爲蘇秦者八篇,其短章不與。秦死後,蘇代、蘇厲等並有論説,《國策》通謂之蘇子,又誤爲蘇秦,此三十一篇,容有代、厲并入。”陶憲曾曰:“《杜周傳》注:‘服虔云:扺,音坁。陒,音義。謂罪敗而復抨彈之,蘇秦書有此法。’案今本《鬼谷子》有《抵戲》篇。《鬼谷子》書本《志》不録,蓋後人取秦書爲之。《唐志》“《鬼谷子》”下題蘇秦,蓋本《樂壹》之説,然樂氏謂秦欲神祕其道,故假名鬼谷,非也。”陶紹曾曰:“《御覽》九百八十三引《蘇子》曰:‘蘭以芳自燒,膏以肥自焫,翠以羽殃身,蚌以珠致破。’王應麟《考證》以爲蘇秦書。又見《困學紀聞》。案《北堂書鈔》九十九亦引此文,下有‘是以公孫賀得丞相而啼泣’云云,則非秦甚明,以宋本《意林》考之,今闕此卷。蓋晋蘇彦書也,王氏誤矣。”

張子十篇 名儀,有《列傳》。

龐煖二篇 爲燕將。師古曰:“煖,音許遠反。”

【補注】錢大昭曰:“兵權謀家亦有《龐煖》三篇。”

闕子一篇

【補注】王應麟曰:“《御覽》引《闕子》云:‘任公子冬羅鯉於山阿。’卷八百三十二。又云:‘吴章莊告之調。’八百四十九。《藝文類聚》引《闕子》云‘宋景公使弓工爲弓,九年來見’云云。又云:‘宋之愚人得燕石於梧臺之東,歸而藏之以爲寶。’”沈欽韓曰:“宋人寶燕石事,亦見《文選·百一詩》注及《淄水》注。宋景公事亦見《御覽·工部》及《泗水》注。又《御覽》三百八十一、八百三十四並引《闕子》。”周壽昌曰:“《後書·獻帝紀》注引《風俗通》曰:‘闕,姓也。承闕黨童子之後。縱横家有闕子著書。’即此。”

國筮子十七篇

秦零陵令信一篇 難秦相李斯。

【補注】陶紹曾曰:“信,令名。《文選·吴都賦》劉淵林注引《秦零陵令上書》云:‘荆軻挾匕首卒刺陛下,陛下以神武扶揄長劍以自救。’疑即此篇文也。”

蒯子五篇 名通。

【補注】王應麟曰:“本傳:‘論戰國時説士權變,亦自序其説,凡八十一首,號曰《雋永》。’”

鄒陽七篇

【補注】沈欽韓曰:“《説苑·尊賢》篇:‘鄒子説梁王曰:《詩》曰:緜緜之葛,在於曠野。良工得之,以爲絺紵。良工不得,枯死於野。不遇明君聖主,幾行乞丐,枯死於中野,譬猶緜緜之葛矣。’”

主父偃二十八篇

【補注】王應麟曰:“《説苑·善説》篇:‘主父偃曰:人而無辭,安所用之?昔子産修其辭,而趙武致其敬;王孫滿明其言,而楚莊以慙。’”先謙曰:“本傳:‘偃學長短縱横術。’”

徐樂一篇

莊安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皆見本傳。”

待詔金馬聊蒼三篇 趙人,武帝時。師古曰:“《嚴助傳》作‘膠蒼’,而此《志》作‘聊’。《志》《傳》不同,未知孰是。”

【補注】錢大昭曰:“《廣韻》二蕭‘聊’下云:‘亦姓。《風俗通》有聊倉,爲漢侍中,著子書。’據此,則作‘膠’者非。”

右從横十二家,百七篇。

從横家者流,

【補注】沈欽韓曰:“《韓非·五蠹》篇:‘從横之黨,借力於國。從者合衆弱以攻一強也,衡者事一強以攻衆弱也,皆非所以持國也。’”

蓋出於行人之官。孔子曰:“誦《詩》三百,使於四方,不能專對,

雖多,亦奚以爲?”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也。謂人不達於事,誦《詩》雖多,亦無所用。”又曰:“使乎,使乎!”師古曰:“亦《論語》載孔子之言,嘆使者之難其人。”言其當權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辭,此其所長也。及邪人爲之,則上詐諼而棄其信。師古曰:“諼,詐言也,音許遠反。”

孔甲盤盂二十六篇 黄帝之史,或曰夏帝孔甲。似皆非。

【補注】王應麟曰:“《文選注》:‘《七略》曰:《盤盂書》者,其傳言孔甲爲之。孔甲,黄帝之史也,書盤盂中,爲誡法,或於鼎,名曰銘。’蔡邕《銘論》:‘黄帝有巾机之法,孔甲有盤杅之誡。’”錢大昭曰:“應劭注《田蚡傳》作‘二十九篇’。”

三十七篇 傳言禹所作,其文似後世語。師古曰:“,古禹字。”

【補注】宋祁曰:“一作‘’。”王應麟曰:“《賈誼書·修政語》引《大禹》曰:‘民無食也,則我弗能使也;功成而不利於民,我弗能勸也。’”朱一新曰:“注‘言’下‘禹’字,汪本亦作‘’。”葉德輝曰:“《説文》:‘禹,古文作。’即此字。《墨子·兼愛下》引《禹誓》曰:‘濟濟有衆,咸聽朕言,非惟小子,敢行稱亂,蠢兹有苗,用天之罰。若予既率爾群,對諸群以征有苗。’即僞《書·大禹謨》所本。《逸周書·大聚》引禹之禁:‘春三月,山林不登斧,以成草木之長。夏三月,川澤不入網,以成魚鼈之長,且以並農力執成男女之功。’又《文傳》引《夏箴》曰:‘中不容利,民乃外次。’《開望》曰:‘土廣無守可襲伐,土狹無食可圍竭,二禍之來,不稱之災。天有四殃,水旱饑荒,其至無時,非務積聚,何以備之。’孔晁注:‘《夏箴》,禹之戒書也。’《北堂書鈔》百二引‘天有四殃’,匕下爲《周書·夏箴》,則《開望》爲《夏箴》中之篇名矣。《文傳》又引‘小人無兼年之食,遇天饑,妻子非其有也;大夫無兼年之食,遇天饑,臣妾輿馬非其有也;國無兼年之食,遇天饑,百姓非其有也。戒之哉!弗思弗行,禍至無日矣’。上亦題《夏箴》。《鬻子》引禹《筍簴銘》曰:‘教寡人以道者擊鼓,教寡人以義者擊鐘,教寡人以事者振鐸,告寡人以憂者擊磬,語寡人以訟獄者揮鞀。’《淮南·氾論訓》作‘禹號’。皆其書之佚文也。”

五子胥八篇 名員,春秋時爲吴將,忠直遇讒死。

【補注】周壽昌曰:“兵技巧又有《五子胥》十篇。”先謙曰:“官本‘五’作‘伍’,《考證》云:監本訛‘五’,今改正。”

子晚子三十五篇 齊人,好議兵,與《司馬法》相似。

由余三篇 戎人,秦穆公聘以爲大夫。

【補注】沈欽韓曰:“《韓非·十過》篇秦穆公問由余事,比《吕覽》爲詳,史遷采入《秦紀》。《新書·禮》篇引《由余》語。”

尉繚子二十九篇 六國時。師古曰:“尉,姓;繚,名也,音了,又音聊。劉向《别録》云:‘繚爲商君學。’”

【補注】錢大昭曰:“南雍本、閩本‘尉繚’下無‘子’字。兵形埶又有《尉繚》三十一篇。”沈欽韓曰:“《隋志》雜家:‘《尉繚子》五卷,梁并録六卷。梁惠王時人。’《舊唐志》:‘六卷。’案,梁惠王問者,當在兵形埶家。《始皇紀》:‘大梁人尉繚來説秦王,其計以散財物賂諸侯強臣,不過三十萬金,則諸侯可盡。’《秦策》:‘有頓弱説秦王,資萬金使東游韓、魏,入其將相,北游燕、趙,而殺李牧。’正與尉繚謀同。《初學記》:‘尉繚子曰:天子宅千畝,諸侯百畝,大夫以下里舍九畝。’《御覽》六百八十四引《尉繚子》曰:‘天子玄冠玄纓,諸侯素冠素纓,大夫以下練冠練纓。(57)’並類雜家言。”朱一新曰:“汪本無‘子’字。”先謙曰:“官本無‘子’字。”

尸子二十篇 名佼,魯人,秦相商君師之。鞅死,佼逃入蜀。師古曰:“佼,音絞。”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楚有尸子。’注引劉向《别録》:‘疑謂其在蜀。’今案《尸子》書:‘晋人也,名佼,秦相衛鞅客也。鞅謀事畫計,立法理民,未嘗不與佼規也。商君被刑,佼恐並誅,乃逃入蜀。造二十篇書,凡六萬餘言。’《後漢書注》:‘佼作書二十篇,内十九篇陳道德仁義之紀,内一篇言九州險阻,水泉所起。’《隋志》:‘二十卷,其九篇亡,魏黄初中續。’李淑《書目》:“存四卷。”《館閣書目》:“止存二篇,合爲一卷。”《爾雅疏》引《廣澤》《仁意》《綽子》篇,《宋書·禮志》引‘禹治水,爲喪法’,《穀梁傳》亦引《尸子》。”先謙曰:“注‘魯’乃‘晋’之訛。”

吕氏春秋二十六篇 秦相吕不韋輯智略士作。

【補注】沈欽韓曰:“總十二紀、八覽、六論也。十二紀,紀各五篇;八覽,覽各一篇;六論,論各六篇。凡百六十篇。第一覽少一篇。

淮南内二十一篇 王安。

【補注】沈欽韓曰:“其《要略》一篇,自叙也。《隋志》許慎、高誘兩家注並列,今惟存高注。《景十三王傳》云:‘淮南王安好書,所招致率多浮辯。’則是書之定論也。

淮南外三十三篇 師古曰:“《内篇》論道,《外篇》雜説。”

【補注】宋祁曰:“‘雜’,邵本作‘新’。”沈欽韓曰:“本傳云:‘《外書》甚衆。’高誘序:‘劉向校定撰具,名之《淮南》。又有十九篇者,謂之《淮南外篇》。’與此三十三篇不同,蓋其後或有缺矣。案,《文選注》引《淮南·莊子後解》,疑即《外篇》。”

東方朔二十篇

【補注】周壽昌曰:“本書《朔傳》注引劉向《别録》云:(58)‘朔之文辭,《客難》《非有先生論》,此二篇最善。其餘有《封泰山》《責和氏璧》及《皇太子生禖》《屏風》《殿上柏柱》《平樂觀賦獵》,《八言》、《七言》上下,《從公孫弘借車》(59)。凡朔書具是矣。’”葉德輝曰:“《北堂書鈔》百五十八引《嗟伯夷》,《文選·海賦》注引《對詔》,《藝文類聚·災異部》引《旱頌》、《人部》引《誡子》,《御覽·人事部》百引文同。凡四篇。至《拾遺記》載《寶甕銘》,唐釋法琳《辨正論》載《隱真論》,《開元占經》載《東方朔占》,皆後人僞託,不足據也。”

伯象先生一篇 應劭曰:“蓋隱者也,故公孫敖難以無益世主之治。”

【補注】沈欽韓曰:“《御覽》八百十一引《新序》云:‘公孫敖問伯象先生曰:先生收天下之術,博觀四方之日久矣,未能裨世主之治,明君臣之義,是則未有異於府庫之藏金,玉筐篋之囊簡書也。’又八百十三《新序》:‘公孫敖曰:夫玉石金鐵,猶可琢磨以爲器用,而況於人。’今《新序》無之。”先謙曰:“王氏《漢志考》引公孫敖問作《新序》,是宋末《新序》尚有之。”

荆軻論五篇 軻爲燕刺秦王,不成而死。司馬相如等論之。

【補注】王應麟曰:“《文章緣起》:‘司馬相如作《荆軻讚》。’《文心雕龍》:‘相如屬筆,始讚荆軻。’”

吴子一篇

公孫尼一篇

博士臣賢對一篇 漢世,難韓子、商君。

臣説三篇 武帝時所作賦。師古曰:“説者,其人名,讀曰悦。”

【補注】沈濤曰:“《志》所列雜家,皆非詞賦,此‘賦’字誤衍。下賦家别有《臣説》九篇,則其人所作賦,此處因相涉而誤耳。”先謙曰:“官本無‘所’字。”

解子簿書三十五篇

推雜書八十七篇

雜家言一篇 王伯,不知作者。師古曰:“言伯王之道。伯,讀曰霸。”

右雜二十家,四百三篇。入兵法。

【補注】陶憲曾曰:“‘入兵法’上脱‘出蹵’三字。兵書四家,惟兵技巧入《蹵》一家二十五篇,而諸子家下,亦注出《蹵》一家二十五篇,是《蹵》正從此出而入兵法也。今本脱‘出蹵’三字,則‘入兵法’三字不可解,而諸子家所出之《蹵》,亦不知其於十家中究出自何家矣。

雜家者流,蓋出於議官。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古者,司史歷記前言往行,禍福存亡之道。然則雜者,蓋出史官之職。’”

兼儒、墨,合名、法,知國體之有此,師古曰:“治國之體,亦當有此雜家之説。”見王治之無不貫,師古曰:“王者之治,於百家之道無不貫綜。”此其所長也。及盪者爲之,則漫羨而無所歸心。師古曰:“漫,放也。羨,音弋戰反。”

【補注】錢大昭曰:“‘漫羨’猶‘漫衍’也。”周壽昌曰:“‘盪’與‘蕩’同。《丙吉傳》‘皇孫敖盪’,即遨蕩也。”

神農二十篇 六國時,諸子疾時於農業,道耕農事,託之神農。師古曰:“劉向《别録》云:‘疑李悝及商君所説。’”

【補注】王應麟曰:“《食貨志》《吕氏春秋》《管子》《氾勝之書》引神農之教,(60)《劉子》引神農之法,《淮南子》曰:‘世俗之人,多尊古而賤今,故爲道者必託之於神農、黄帝而後入説。’”葉德輝曰:“《開元占經》百十一引《神農書·八穀生長》一篇,《藝文類聚·災異部》引《神農求雨書》。”先謙曰:“官本注‘’作‘怠’,是。”

野老十七篇 六國時,在齊、楚間。應劭曰:“年老居田野,相民耕種,故號野老。”

【補注】王應麟曰:“《真隱傳》:‘六國時人,游秦、楚間,年老隱居著書,言農家事,因以爲號。’”

宰氏十七篇 不知何世。

【補注】葉德輝曰:“《史記·貨殖傳》裴駰集解云:‘計然者,葵丘濮上人,姓辛氏,字文子,其先晋國亡公子。嘗南游於越,范蠡師事之。’《元和姓纂》十五海‘宰氏’姓下引《范蠡傳》云:‘陶朱公師計然,姓宰氏,字文子,葵丘濮上人。’據此,則唐人所見《集解》本,是作宰氏。宰氏即計然,故農家無計然書。《志》云‘不知何世’,蓋班所見乃後人述宰氏之學者,非計然本書也。”

董安國十六篇 漢代内史,不知何帝時。

尹都尉十四篇 不知何世。

【補注】宋祁曰:“‘尹’一作‘郡’。”沈欽韓曰:“《唐志》:‘《尹都尉書》三卷。’《齊民要術·種穀》篇引氾勝之曰:‘區種,驗美田至十九石,中田十三石,薄田一十石,尹澤取減法。’似尹都尉名澤也。《御覽》九百八十引劉向《别録》云:‘《尹都尉書》有《種芥》《葵》《蓼》《薤》《蔥》諸篇。’《北史》:‘蕭大圜云:穫菽尋氾氏之書,露葵徵尹君之録。’”陶憲曾曰:“《尹都尉》又有《種瓜》篇,見《御覽》九百七十八引劉向《别録》。”

趙氏五篇 不知何世。

【補注】沈欽韓曰:“疑即趙過教田三輔者。《齊民要術·耕田第一》引崔實《政論》曰:‘趙過教民耕殖法,三犂共一牛,一人將之,下種、挽耬,皆取備焉,日種一頃。至今三輔猶賴其利。’”

氾勝之十八篇 成帝時爲議郎。師古曰:“劉向《别録》云:‘使教田三輔,有好田者師之,徙爲御史。’氾,音凡,又音敷劍反。”

【補注】王應麟曰:“皇甫謐云:‘本姓凡氏,遭秦亂,避地於氾水,因改焉。勝之撰書言種植之事,子輯爲敦煌太守。’《月令》注、《周禮·草人》注、《後漢·劉般傳》注、《文選注》《初學記》《御覽》皆引之。《晋·食貨志》:‘漢遣輕車使者氾勝之督三輔種麥,而關中遂穰。’”沈欽韓曰:“《隋》《唐志》:‘《氾勝之書》二卷。’《齊民要術》多引《氾勝之書》。”周壽昌曰:“《文選注》引王隱《晋書》云:‘氾勝之敦睦九族。’鄭樵《通志·氏族略》:‘漢有氾勝之,爲黄門侍郎。’《藝文略》:‘農家有《氾勝之書》二卷。’馬端臨《通考》無其書,殆亡於宋末。近人洪頤煊《經典集林》輯《氾勝之書》二卷。”

王氏六篇 不知何世。

蔡癸一篇 宣帝時,以言便宜,至弘農太守。師古曰:“劉向《别録》云邯鄲人。”

【補注】周壽昌曰:“《齊民要術》引崔實《政論》有‘趙過教民耕植,其法三犂共一牛’云云。《御覽》八百二十二引作‘宣帝使蔡癸教民耕’事,文正同。蓋癸書述過法,而崔氏引之。”錢大昭曰:“閩本‘蔡’作‘祭’。”朱一新曰:“汪本‘蔡’作‘祭’,古‘祭’‘蔡’同。”

右農九家,百一十四篇。

農家者流,蓋出農稷之官。

【補注】沈欽韓曰:“《吕覽·上農》《任地》二篇,皆引《后稷》,《任地》以下三篇,似全述古者樹藝收穫之法,此農書之祖。”朱一新曰:“汪本‘出’下有‘於’字,此脱。”先謙曰:“官本有‘於’字。”

播百穀,勸耕桑,以足衣食,故八政一曰食,二曰貨。孔子曰“所重民食”,師古曰:“《論語》載孔子稱殷湯伐桀告天辭也。言爲君之道,所重者在人之食。”

【補注】何焯曰:“顔注誤以武爲湯。”

此其所長也。及鄙者爲之,以爲無所事聖王,師古曰:“言不須聖主,天下自治。”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主’作‘王’。”

欲使君臣竝耕,誖上下之序。師古曰:“誖,亂也,音布内反。”

伊尹説二十七篇 其語淺薄,似依託也。

【補注】王應麟曰:“《司馬相如傳》注引《伊尹書》。《殷紀》:‘伊尹從湯言素王及九主之事。’注引劉向《别録》曰:‘九主者,有法君、專君、授君、勞君、寄君、等君、破君、國君、三歲任君,凡九品,圖畫其形。’”

鬻子説十九篇 後世所加。

【補注】沈欽韓曰:“《唐志》小説家亦載‘《鬻子》一卷’。《文選注》三十六引《鬻子》曰:‘武王率兵車以伐紂,紂虎旅百萬,陳於商郊,起自黄鳥,至於赤斧,《御覽》三百一引作“赤甫”(61)三軍之士,靡不失色。武王乃命太公把旄以麾之,紂軍反走。’《御覽》三百八十三引鬻子年九十見文王事。案,此類小説也。”

周考七十六篇 考周事也。

青史子五十七篇 古史官記事也。

【補注】王應麟曰:“《風俗通義》引《青史子》書。《大戴禮·保傅》篇:‘青史氏之記曰,古者胎教。’《隋志》:‘梁有《青史子》一卷。’《文心雕龍》云:‘青史曲綴於街談。(62)’”周壽昌曰:“案賈執《姓氏英賢録》云:‘晋太史董狐之子,受封青史之田,因氏焉。’”

師曠六篇 見《春秋》,其言淺薄,本與此同,似因託之。

【補注】錢大昭曰:“《説文》鳥部引‘師曠曰:南方有鳥,名曰羌,黄頭赤目,五色皆備’,疑即此書。”沈欽韓曰:“《説苑·君道》篇、《辨物》篇,《御覽》三百六十九並引師曠語。”周壽昌曰:“兵陰陽又有《師曠》八篇,彼注云‘晋平公臣’而此不注,未詳。”先謙曰:“官本注‘之’作‘也’。”

務成子十一篇 稱堯問,非古語。

【補注】錢大昭曰:“《荀子·大略》篇云:‘舜學於務成昭。’楊倞注引《尸子》曰:‘務成昭之教舜曰:避天下之逆,從天下之順,天下不足取也;避天下之順,從天下之逆,天下不足失也。’又五行家有《務成子災異應》十四卷,房中家有《務成子陰道》三十六卷。”沈欽韓曰:“《韓詩外傳》五云:‘堯學於務成子。’”

宋子十八篇 孫卿道宋子,其言黄老意。

【補注】王應麟曰:“《荀子》云:‘宋子有見於少,無見於多。’注:‘宋鈃,宋人也,與孟子同時。’《孟子》作“宋牼”。又云:‘宋子蔽於欲而不知得。’又引‘子宋子曰:明見侮之不辱,使人不鬥’。又云:‘子宋子曰:人之情欲寡,而皆以己之情欲爲多,是過也。’”沈欽韓曰:“《莊子·天下》篇宋鈃、尹文並稱。”

天乙三篇 天乙謂湯,其言非殷時,皆依託也。

【補注】王應麟曰:“《賈誼書·修政語》引‘湯曰’云云。《殷紀》:‘湯曰:予有言,人視水見形,視民知治不。’”先謙曰:“官本《考證》云:‘非’,監本訛‘者’。今改正。”

黄帝説四十篇 迂誕依託。

封禪方説十八篇 武帝時。

【補注】沈欽韓曰:“此方士所本,史遷所云‘其文不雅馴’。”

待詔臣饒心術二十五篇 武帝時。師古曰:“劉向《别録》云:‘饒,齊人也,不知其姓。武帝時待詔,作書,名曰《心術》也。’”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末無‘也’字。”

待詔臣安成未央術一篇 應劭曰:“道家也,好養生事,爲未央之術。”

臣壽周紀七篇 項國圉人,宣帝時。

【補注】錢大昭曰:“‘項國’疑‘淮陽國’之訛。”

虞初周説九百四十三篇 河南人。武帝時,以方士侍郎,隴黄車使者。應劭曰:“其説以《周書》爲本。”師古曰:“《史記》云:‘虞初,洛陽人。’即張衡《西京賦》‘小説九百,本自虞初’者也。”

【補注】王應麟曰:“《郊祀志》:‘雒陽虞初等以方祠詛匈奴、大宛。’”錢大昭曰:“注‘隴’,閩本作‘號’。李善注《文選·西京賦》引曰:‘以方士、侍郎,乘馬,衣黄衣,號黄車使者。’今本注有脱落,當從《文選注》增改。”朱一新曰:“‘隴’,汪本作‘號’。”先謙曰:“官本作‘號’。”

百家百三十九卷

【補注】沈欽韓曰:“《御覽》八百六十九:(63)‘《風俗通》云:案《百家書》:宋城門失火,取汲池中水以沃之。魚悉露見,但就取之。’《後書·仲長統傳》:‘《百家》雜説,請用從火。’”陶紹曾曰:“《御覽》七百六十,又百八十引《風俗通》‘公輸般見水上蠡’事,亦出《百家》。”

右小説十五家,千三百八十篇。

【補注】劉奉世曰:“又少十篇。”

小説家者流,

【補注】沈欽韓曰:“《滑稽傳》‘東方朔博觀外家之語’即傳記小説也。《文選注》三十一引《桓子新論》曰:‘小説家合叢殘小語,近取譬論,以作短書,治身理家,有可觀之詞。’”

蓋出於稗官。如淳曰:“稗,音鍜家排。《九章》:‘細米爲稗。’街談巷説,其細碎之言也。王者欲知閭巷風俗,故立稗官使稱説之。今世亦謂偶語爲稗。”師古曰:“稗,音‘稊稗’之‘稗’,不與鍜排同也。稗官,小官。《漢名臣奏》‘唐林請省置吏,公卿大夫至都官、稗官各減什三’是也。”街談巷語,道聽塗説者之所造也。孔子曰:“雖小道,必有可觀者焉,致遠恐泥,是以君子弗爲也。”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泥,滯也,音乃細反。”

【補注】周壽昌曰:“今《論語》作子夏語,此或是《齊》《古》兩《論語》也。《東平思王傳》:‘小道不通,致遠恐泥。’顔注亦云引孔子之言。《後書》:‘蔡邕上封事有云:若乃小能小善,雖有可觀,孔子以爲致遠則泥。’《隋志》亦引此語作孔子,不作子夏。”

然亦弗滅也。閭里小知者之所及,亦使綴而不忘。如或一言可采,此亦芻蕘狂夫之議也。

凡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蹵》一家二十五篇。

【補注】沈欽韓曰:“從諸子家出,入兵技巧。”

諸子十家,其可觀者九家而已。皆起於王道既微,諸侯力政,時君世主,好惡殊方,師古曰:“好,音呼到反。惡,音一故反。”是以九家之説

【補注】朱一新曰:“汪本‘説’作‘術’。”先謙曰:“官本作‘術’。”

蠭出竝作,師古曰:“蠭與鋒同。”各引一端,崇其所善,以此馳説,取合諸侯。其言雖殊,辟猶水火,相滅亦相生也。師古曰:“辟,讀曰譬。”仁之與義,敬之與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易》曰:“天下同歸而殊塗,一致而百慮。”師古曰:“《下繫》之辭。”今異家者各推所長,窮知究慮,以明其指,雖有蔽短,合其要歸,亦六經之支與流裔。師古曰:“裔,衣末也。其於六經,如水之下流,衣之末裔。”使其人遭明王聖主,得其所折中,皆股肱之材已。師古曰:“已,語終辭。”

【補注】先謙曰:“官本‘終’下有‘之’字。”

仲尼有言:“禮失而求諸野。”師古曰:“言都邑失禮,則於外野求之,亦將有獲。”方今去聖久遠,道術缺廢,無所更索,師古曰:“索,求也。”彼九家者,不猶瘉於野乎?師古曰:“瘉與愈同。愈,勝也。”若能修六藝之術,而觀此九家之言,舍短取長,則可以通萬方之略矣。師古曰:“舍,廢也。”

屈原賦二十五篇 楚懷王大夫,有《列傳》。

【補注】沈欽韓曰:“自《離騷》至《大招》,適二十五篇。《隋志》專列《楚詞》一家,‘後漢校書郎王逸,集屈原以下,迄於劉向,逸又自爲一篇,并叙而注之,今行於世。隋時有釋道騫,善讀之,能爲楚聲,音韻清切。至今傳《楚詞》者,皆祖騫公之音’。案,漢時朱買臣召見言《楚詞》。宣帝徵能爲《楚詞》,九江被公召見、誦讀。爾時自有專門,可知其音讀非易也。”

唐勒賦四篇 楚人。

【補注】沈欽韓曰:“《御覽》六百三十三引《宋玉賦》云:‘景差、唐勒等並造《大言賦》。’”

宋玉賦十六篇 楚人,與唐勒並時,在屈原後也。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宋玉集》三卷。’王逸云:‘屈原弟子。’《楚詞》:《九辨》《招魂》。《文選》:《風賦》《高唐》《神女賦》《登徒子好色賦》。《古文苑》:《大言》《小言》《釣》《笛》《諷賦》。”沈欽韓曰:“《笛賦》非宋玉作。《隋志》:‘《宋玉集》三卷。’”

趙幽王賦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本傳作‘歌’。”

莊夫子賦二十四篇 名忌,吴人。

【補注】錢大昭曰:“即嚴夫子也。此獨不諱,史駁文。”沈欽韓曰:“《楚詞章句》:‘王逸云:《哀時命》者,嚴夫子之所作也。’”

賈誼賦七篇

【補注】王應麟曰:“《惜誓》《弔屈原》《服賦》,《古文苑》有《旱雲》《虡賦》。《隋志》:‘梁有《賈誼集》四卷。’”

枚乘賦九篇

【補注】王應麟曰:“《古文苑》有《梁王菟園賦》。《文選》王粲《七哀詩》注:‘《枚乘集》有《臨霸池遠訣賦》。’《隋志》:‘《乘集》二卷。’”先謙曰:“《西京雜記》有《柳賦》。又略見《初學記》二十八。”

司馬相如賦二十九篇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相如集》一卷。’”葉德輝曰:“本傳有《子虚賦》《文選》分“亡是公”以下爲《上林賦》。《哀秦二世賦》《大人賦》凡三篇。《文選》有《長門賦》一篇。《藝文類聚·人部》有《美人賦》一篇。《古文苑》《初學記·人部下》同。《文選·魏都賦》注有《棃賦》。《北堂書鈔》百四十六有《魚葅賦》。”陶紹曾曰:“《玉篇·石部》有《梓桐山賦》。”

淮南王賦八十二篇

【補注】周壽昌曰:“《隋志》:‘集一卷。’《北堂書鈔》一百三十五、《御覽》七百十二引劉向《别録》云:‘淮南王有《熏籠賦》。’《古文苑》有《屏風賦》。”

淮南王群臣賦四十四篇

【補注】王應麟曰:“《楚詞·招隱士》,淮南小山之所作也。淮南王安招致賓客,客有八公之徒,分造詞賦,以類相從。或稱‘大山’,或稱‘小山’,如《詩》之有《大》《小雅》。”

太常蓼侯孔臧賦二十篇

【補注】王應麟曰:“《孔叢子》云:‘臧嘗爲賦二十四篇,四篇别不在集,似其幼時之作也。’”葉德輝曰:“《孔叢子·連叢上》有《諫格虎賦》《楊柳賦》《鴞賦》《藝文類聚·鳥部下》《御覽·羽族部十》引同。《蓼蟲賦》《藝文類聚·草部下》《御覽·蟲豸部五》引同。四篇。”

陽丘侯劉隁賦十九篇 師古曰:“隁,音偃。”

【補注】齊召南曰:“案《王子侯表》,‘陽丘’,應作‘楊丘’,‘隁’應作‘偃’。齊悼惠王之孫,共安侯之子也。”

吾丘壽王賦十五篇

蔡甲賦一篇

上所自造賦二篇 師古曰:“武帝也。”

【補注】沈欽韓曰:“《傷李夫人》及《秋風辭》。《隋志》:‘《武帝集》一卷。’”

兒寬賦二篇

光禄大夫張子僑賦三篇 與王褒同時也。

【補注】錢大昭曰:“《蕭望之傳》作‘子蟜’。”

陽成侯劉德賦九篇

【補注】錢大昭曰:“即劉向之父。”先謙曰:“表、傳俱作‘陽城’。”

劉向賦三十三篇

【補注】王應麟曰:“《楚辭》:《九嘆》。《古文苑》:《請雨華山賦》。《文選注》:《雅琴賦》。《隋志》:集六卷。《唐志》:五卷。今所存十八篇。《别録》云:‘向有《芳松枕賦》。’”沈欽韓曰:“樂家出《琴頌》應入此。”

王褒賦十六篇

【補注】王應麟曰:“本傳作《甘泉》《洞簫頌》,《楚辭》有《九懷》,《文選注》有《碧雞頌》。《隋》《唐志》:‘集五卷。’”

右賦二十家,三百六十一篇。

陸賈賦三篇

枚皋賦百二十篇

【補注】王應麟曰:“本傳:‘凡可讀者百二十篇。’”

朱建賦二篇

常侍郎莊怱奇賦十一篇 枚皋同時。師古曰:“《七略》云:‘怱奇者,或言莊夫子子,或言族家子莊助昆弟也。從行至茂陵,造作賦。’”

【補注】錢大昭曰:“《百官表》加官有中常侍,無常侍郎。然東方朔亦嘗爲常侍郎,則武帝時有此加官矣。《嚴助傳》作‘嚴葱奇’,注‘造作賦’,南雍本、閩本作‘詔造賦’。”朱一新曰:“汪本作‘詔造賦’。”先謙曰:“官本作‘詔造賦’。”

嚴助賦三十五篇 師古曰:“上言莊怱奇,下言嚴助,史駮文。”

朱買臣賦三篇

宗正劉辟彊賦八篇

【補注】錢大昭曰:“辟彊字少卿,楚元王之孫。”

司馬遷賦八篇

【補注】王應麟曰:“《藝文類聚》有《悲士不遇賦》。《隋》《唐志》:‘集一卷。’”

郎中臣嬰齊賦十篇

【補注】錢大昭曰:“道家有《郎中嬰齊》十二篇,疑即其人。”

臣説賦九篇 師古曰:“説,名,音悦。”

臣吾賦十八篇

遼東太守蘇季賦一篇

蕭望之賦四篇

河内太守徐明賦三篇 字長君,東海人,元、成世歷五郡太守,有能名。

【補注】陶憲曾曰:“亦任涿郡,見《王尊傳》。”

給事黄門侍郎李息賦九篇

【補注】錢大昭曰:“《衛霍傳》之李息,别一人。”

淮陽憲王賦二篇

【補注】先謙曰:“名欽,宣帝子。”

揚雄賦十二篇

【補注】王應麟曰:“本傳作‘四賦’,《志》云‘入揚雄八篇’,蓋《七略》所載止四賦也。《古文苑》有《太玄》《蜀都》《逐貧賦》,《文選注》有《覈靈賦》。”沈欽韓曰:“《覈靈賦》略見《御覽》一。”陶紹曾曰:“《説文·氏部》引雄賦‘響若氏隤’,蓋《解嘲》古亦謂之賦也,當在此十二篇中。”

待詔馮商賦九篇

【補注】周壽昌曰:“《藝文類聚》八十引劉向《别録》云:‘待詔馮商作《鐙賦》。’”

博士弟子杜參賦二篇 師古曰:“劉向《别録》云:‘臣向謹與長社尉杜參校中祕書。’劉歆又云:‘參,杜陵人,以陽朔元年病死,時年二十餘。’”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重‘死’字。”

車郎張豐賦三篇 張子僑子。

驃騎將軍朱宇賦三篇 師古曰:“劉向《别録》云:‘驃騎將軍史朱宇。’《志》以宇在驃騎府,故總言‘驃騎將軍’。”

【補注】劉奉世曰:“其實唯脱一‘史’字耳。”

右賦二十一家,二百七十四篇。入揚雄八篇。

孫卿賦十篇

【補注】王應麟曰:“《荀子·賦篇·禮》《知》《雲》《蠶》《箴》,又有《佹詩》。”

秦時雜賦九篇

【補注】沈欽韓曰:“《文心雕龍·詮賦》篇‘秦世不文,頗有雜賦’,本此。”

李思孝景皇帝頌十五篇

廣川惠王越賦五篇

【補注】先謙曰:“越,景帝子。”

長沙王群臣賦三篇

魏内史賦二篇

東暆令延年賦七篇 師古曰:“東暆,縣名。暆,音移。”

【補注】王應麟曰:“《地理志》:‘屬樂浪。’”先謙曰:“延年亦見《溝洫志》。”

衛士令李忠賦二篇

張偃賦二篇

賈充賦四篇

張仁賦六篇

秦充賦二篇

李步昌賦二篇

【補注】錢大昭曰:“儒家有《鉤盾冗從李步昌》,疑即其人。”

侍郎謝多賦十篇

平陽公主舍人周長孺賦二篇

雒陽錡華賦九篇 師古曰:“錡,姓;華,名。錡,音魚綺反。”

【補注】王應麟曰:“《左傳》:‘殷民七族,錡氏。’”葉德輝曰:“邵思《姓解》三:‘西漢有錡業。’案,‘華’‘業’字形近,疑即此人。”

眭弘賦一篇 師古曰:“即眭孟也。眭,音先隨反。”

别栩陽賦五篇 服虔曰:“栩,音詡。”

【補注】王應麟曰:“庾信《哀江南賦》:‘栩陽亭有離别之賦。’蓋亭名也。”沈濤曰:“案,‘别栩陽’當是姓‘别’而封‘栩陽亭侯’者,若以爲‘離别’之‘别’,則當列於雜賦家,而不列於賦家矣。《志》兵陰陽家有《别成子望軍氣》六篇,此人當即成子之後。古有别姓,《元和姓纂》引《姓苑》云‘京兆人’。”先謙曰:“前漢無亭侯之制,沈説非也。庾賦當有所本。”

臣昌市賦六篇

臣義賦二篇

黄門書者假史王商賦十三篇

侍中徐博賦四篇

黄門書者王廣吕嘉賦五篇

漢中都尉丞華龍賦二篇

【補注】王應麟曰:“見《蕭望之傳》。”

左馮翊史路恭賦八篇

右賦二十五家,百三十六篇。

客主賦十八篇

【補注】沈欽韓曰:“子墨,客卿;翰林,主人。蓋用其體。”

雜行出及頌德賦二十四篇

雜四夷及兵賦二十篇

雜中賢失意賦十二篇

【補注】先謙曰:“‘中’‘忠’字同。董仲舒有《士不遇賦》,見《古文苑》,當即此類。”

雜思慕悲哀死賦十六篇

雜鼓琴劍戲賦十三篇

雜山陵水泡雲氣雨旱賦十六篇 師古曰:“泡,水上浮漚也。泡,音普交反。漚,音一侯反。”

【補注】沈欽韓曰:“《古文苑》有董仲舒《山川頌》。”

雜禽獸六畜昆蟲賦十八篇

【補注】王應麟曰:“劉向《别録》有《行過江上弋雁賦》《行弋賦》《弋雌得雄賦》。”

雜器械草木賦三十三篇

文雜賦三十四篇

【補注】錢大昭曰:“‘文’,閩本作‘大’。”朱一新曰:“汪本作‘大’。”先謙曰:“官本作‘大’。”

成相雜辭十一篇

【補注】王應麟曰:“《荀子·成相》篇注:‘蓋亦賦之流也。’淮南王亦有《成相》篇,見《藝文類聚》。”

隱書十八篇 師古曰:“劉向《别録》云:‘《隱書》者,疑其言以相問,對者以慮思之,可以無不諭。’”

【補注】王應麟曰:“《文心雕龍·諧讔》篇:‘讔者,隱也,遁詞以隱意,譎譬以指事也。至東方曼倩,尤巧辭述。’《晋語》有‘秦客廋辭於朝’。《新序》:‘齊宣王發《隱書》而讀之。’”

右雜賦十二家,二百三十三篇。

高祖歌詩二篇

【補注】王應麟曰:“《大風歌》《鴻鵠歌》。”

泰一雜甘泉壽宫歌詩十四篇

【補注】先謙曰:“泰一、甘泉、壽宫,並見《郊祀志》。”

宗廟歌詩五篇

【補注】先謙曰:“合上十四篇,爲十九章,見《禮樂志》。”

漢興以來兵所誅滅歌詩十四篇

【補注】先謙曰:“疑即《漢鼓吹鐃歌》諸曲也。《宋書·樂志》所録十八曲,多以舊題被新聲,蓋擬古樂府之祖,其中《戰城南》《遠如期》等曲,當是原歌詩。”

出行巡狩及游歌詩十篇

【補注】先謙曰:“蓋武帝《瓠子》《盛唐》《樅陽》等歌,漢《鐃歌上之回曲》當亦在内。《御覽》五百九十二引《武帝集》云:‘奉車子侯暴病一日死,上甚悼之,乃自爲歌詩。’”

臨江王及愁思節士歌詩四篇

【補注】王應麟曰:“陸厥《擬臨江王節士歌》。”沈欽韓曰:“當爲臨江閔王榮作。”先謙曰:“李白亦有《擬臨江王節士歌》,杜甫《魏將軍歌》所謂‘千秋萬歲奉明主,臨江節士安足數’也。但陸、李專咏節士,而不及臨江。庾信《哀江南賦》‘臨江王有愁思之歌’,則似王思節士,而於《志》文及字未合,疑皆未見本詩者。”

李夫人及幸貴人歌詩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外戚傳》有《是邪非邪詩》。《文心雕龍·樂府》篇:‘孝武之嘆來遲,歌童被聲。’王子年《拾遺記》有《落葉哀蟬曲》,未審其真僞。”先謙曰:“郭茂倩《樂府》載陸厥《擬李夫人及貴人歌》。”

詔賜中山靖王子噲及孺子妾冰未央材人歌詩四篇 師古曰:“孺子,王妾之有品號者也。妾,王之衆妾也。冰,其名。材人,天子内官。”

【補注】王應麟曰:“庾肩吾《擬未央才人歌》。”先謙曰:“郭茂倩《樂府》載陸厥《擬中山孺子妾歌》,第一首云‘未央才人,中山孺子,一笑傾城,再顧傾市’。李白擬詩亦云‘中山孺子妾,特以色見珍’。郭叙云:‘歌詩賜中山王及孺子妾、未央才人等爾,累言之,故云及也,而陸謂之中山孺子妾,失之遠矣。’案孺子妾,疑即中山王宫人,特不當牽及未央才人耳。《文選》陸厥歌注引此文,‘冰’作‘并’。又引如淳注云:‘孺子,幼少稱也。孺子,宫人也。’”

吴楚汝南歌詩十五篇

【補注】沈欽韓曰:“崔豹《古今注》:‘《吴趨曲》,吴人以歌其地。’”先謙曰:“《晋志》:‘《吴歌雜曲》,並出江南。’《宋志》‘南’作‘東’。《文選·吴都賦》‘荆豓楚舞’,劉注:‘豓,楚歌也。吴趨、楚豓,並以音調言。’郭茂倩《樂府》有《雞鳴歌》,首云‘東方欲明星爛爛,汝南晨雞登壇唤’。郭叙引晋《太康地記》曰:‘後漢固始、鮦陽、公安、細陽四縣衛士習此曲,於闕下歌之。今《雞鳴歌》是也。然則此歌蓋漢歌也。’據此,《雞鳴歌》即《汝南歌詩》矣。《禮樂志》有蔡謳員。”

燕代謳雁門雲中隴西歌詩九篇

【補注】沈欽韓曰:“《上林賦》‘文成顛歌’,文穎注:‘文成,遼西縣名,其縣人善歌。’《宋志》有《雁門太守行歌洛陽令王涣》。蓋本有此曲,後漢取其音節以祠王涣爾。《樂府·瑟調曲》有《隴西行》。”先謙曰:“魏曹植、晋陸機《擬出自薊北門行》。薊,故燕國也。”

邯鄲河間歌詩四篇

【補注】沈欽韓曰:“崔豹《古今注》:‘《陌上桑》,邯鄲女名羅敷作。’疑即其辭。《琴操》有《河間雜歌》二十一章。”先謙曰:“《禮樂志》有邯鄲鼓員。郭茂倩《樂府》引《樂府廣題》云:‘《邯鄲》,舞曲也。’陸厥《擬邯鄲行》。”

齊鄭歌詩四篇

【補注】沈欽韓曰:“《禮樂志》有齊四會員、齊謳員、鄭四會員。《樂府解題》:‘《齊謳行》,齊人以歌其地。’”

淮南歌詩四篇

【補注】沈欽韓曰:“《上林賦》:‘淮南《干遮》。’”先謙曰:“《禮樂志》有淮南鼓員。”

左馮翊秦歌詩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禮樂志》有秦倡員。”先謙曰:“郭茂倩《樂府》有陸厥《擬左馮翊歌》。”

京兆尹秦歌詩五篇

【補注】先謙曰:“郭茂倩《樂府》有陸厥《擬京兆歌》。”

河東蒲反歌詩一篇

【補注】先謙曰:“郭茂倩《樂府》引《古今樂録》云:‘王僧虔《技録》有《蒲坂行》。’齊陸厥、梁劉遵並擬之。”

黄門倡車忠等歌詩十五篇

【補注】王應麟曰:“《旄人》注:‘散樂野人爲樂之善者,若今黄門倡矣。’《樂府集》有《黄門倡歌》一首。”沈欽韓曰:“《宋志》:‘黄門鼓吹樂,天子宴群臣之所用。’《禮樂志》:‘黄門名倡丙彊、景武之屬。’《樂府》散樂有《俳歌辭》。”

雜各有主名歌詩十篇

雜歌詩九篇

【補注】沈欽韓曰:“《樂府》有《雜曲歌辭》。吴兢云:‘《樂府雜題》自《相逢狹路間行》已下,皆不知所起;自《君子有所思行》已下,又無本詞。’”

雒陽歌詩四篇

河南周歌詩七篇

河南周歌聲曲折七篇

周謡歌詩七十五篇

【補注】先謙曰:“《宋志》引《爾雅》曰:‘徒哥曰謡。’”

周謡歌詩聲曲折七十五篇

【補注】先謙曰:“此上詩聲篇數並同。聲曲折,即歌聲之譜,唐云‘樂句’,今曰‘板眼’。《宋志》:‘詩章詞異,興廢隨時,至其韻逗《晋志》誤衍“留”字。曲折,皆繫於舊,是以一皆因就,不敢有所改易。’又云:‘今既散亡,音韻曲折,又無識者。’其載今《鼓吹鐃歌詞》三曲,即歌聲譜式,所謂樂人以聲音相傳詁,不可復解者也。”

諸神歌詩三篇

送迎靈頌歌詩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後之迎送神弦歌,本此。”

周歌詩二篇

南郡歌詩五篇

【補注】先謙曰:“郭茂倩《樂府》有陸厥《擬南郡歌》。”

右歌詩二十八家,三百一十四篇。

凡詩賦百六家,千三百一十八篇。入揚雄八篇

傳曰:

【補注】先謙曰:“官本‘傳’下提行。”

“不歌而誦謂之賦,登高能賦可以爲大夫。”

【補注】王應麟曰:“《毛詩·定之方中》傳:‘建邦能命龜,田能施命,作器能銘,使能造命,升高能賦,師旅能誓,山川能説,喪紀能誄,祭祀能語,君子能此九者,可謂有德音,可以爲大夫也。’”

言感物造耑,材知深美,師古曰:“耑,古‘端’字也。因物動志,則造辭義之端緒。”可與圖事,故可以爲列大夫也。古者諸侯卿大夫交接鄰國,以微言相感,當揖讓之時,必稱《詩》以諭其志,蓋以别賢不肖而觀盛衰焉。故孔子曰“不學《詩》,無以言”也。師古曰:“《論語》載孔子戒伯魚之辭也。”春秋之後,周道壞,師古曰:“,漸也。”聘問歌咏不行於列國,學《詩》之士逸在布衣,而賢人失志之賦作矣。大儒孫卿及楚臣屈原離讒憂國,皆作賦以風,師古曰:“離,遭也。風,讀曰諷,次下亦同。”

【補注】王念孫曰:“案‘風’下原有‘諭’字,而今本脱之。下文云‘没其風諭之義’,‘風諭’二字,正承此文言之。《文選》皇甫謐《三都賦序》注、《藝文類聚·雜文部》二、《御覽·文部》三引此竝作‘作賦以風諭’。”

咸有惻隱古詩之義。其後宋玉、唐勒,漢興枚乘、司馬相如,下及揚子雲,競爲侈麗閎衍之詞,没其風諭之義。是以揚子悔之,曰:“詩人之賦麗以則,辭人之賦麗以淫。師古曰:“辭人,言後代之爲文辭。”

【補注】先謙曰:“注末疑當有‘者’字。”

如孔氏之門人用賦也,則賈誼登堂,相如入室矣,如其不用何!”師古曰:“言孔氏之門既不用賦,不可如何。謂賈誼、相如無所施也。”

【補注】王念孫曰:“‘門’下‘人’字,涉上文兩‘人’字而衍。據注云,孔氏之門不用賦,則無‘人’字明矣。此文本出《法言·吾子》篇,而《法言》亦無‘人’字。鈔本《北堂書鈔·藝文部》八、陳禹謨本删去。《藝文類聚·雜文部》二、《御覽·文部》二引此,皆無‘人’字。”

自孝武立樂府而采歌謡,於是有代趙之謳,秦楚之風,皆感於哀樂,緣事而發,亦可以觀風俗,知薄厚云。詩賦爲五種。

【補注】錢大昭曰:“南雍本、閩本‘詩賦’上竝有‘序’字。”朱一新曰:“汪本有‘序’字。”先謙曰:“官本有‘序’字。”

吴孫子兵法八十二篇 圖九卷。師古曰:“孫武也。臣於闔廬。”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孫子兵法》二卷。《吴孫子牝八變陣圖》二卷。《孫子兵法雜占》四卷。’《新唐志》:‘《吴孫子三十二壘經》一卷。’案,《周官·車僕》注:‘《孫子》八陳有苹車之陳。’此即《八變陳圖》也。《御覽》三百二十八引《孫子占》曰:‘三軍將行,其旌旗從容以向前,是爲天送,必亟擊之,得其大將。三軍將行,其旍旗墊然若雨,是爲天霑,其師失。三軍將行,旍旗亂於上,東西南北無所主方,其軍不還。三軍將陳,雨甚,是爲浴師,勿用陳戰。三軍將戰,有雲其上而赤,勿用陳,前陣戰者,莫復其迹。三軍方行,大風飄起於軍前,右周絶,軍其將亡;右周中,其師得糧。’此即《雜占》也。《御覽》三百五十七引《吴孫子三十二壘經靈輔》曰:‘移軍移旗,(64)以順其意,銜枚而陳,分師而伏,後至先擊,以戰則克。’此《三十二壘經》也。杜牧《孫子序》云:‘武書十數萬言,魏武削其繁賸,筆其精切,凡十三篇,成爲一編。’案《史記·武傳》:‘闔廬曰:子之十三篇,吾盡觀之矣。’則十三篇其初見時所進,謂曹操所定,非也。”先謙曰:“《武傳贊》:‘世俗所稱,師旅皆道。’《孫子》十三篇,《正義》引《七録》云:‘《孫子兵法》三卷。’案,十三篇爲上卷,又有中、下二卷。先謙案:十三篇蓋以吴王言得名,而中、下卷文多見諸家徵引,唐時書尚存也。《御覽》百八十九、三百三十一,《通典》百二十、百五十二、百五十九,《文選》王元長《曲水詩序》注所引,並在十三篇外。”

齊孫子八十九篇 圖四卷。師古曰:“孫臏。”

【補注】王應麟曰:“《通典》引孫臏曰:‘用騎有十利。’《吕氏春秋》:‘孫臏貴勢。’《司馬遷傳》:‘孫子臏腳,兵法脩列。’”

公孫鞅二十七篇

【補注】先謙曰:“《荀子·議兵》篇:‘秦之衛鞅,世俗所謂善用兵者也。’”

吴起四十八篇 有《列傳》。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吴起兵法》一卷。’今本三卷六篇,所闕亡多矣。”沈欽韓曰:“案,今存者《圖國》《料敵》《治兵》《論將》《變化》《勵士》六篇而已。《文選注》兩引俱作‘三十八篇’。”先謙曰:“《史記·起傳贊》云:‘《吴起兵法》,世多有,故弗論。’”

范蠡二篇 越王句踐臣也。

【補注】王應麟曰:“《甘延壽傳》注、《左傳·桓五年》疏、《文選·潘安仁賦》注,並引《范蠡兵法》。”

大夫種二篇 與范蠡俱事句踐。

【補注】沈欽韓曰:“《吴越春秋》:‘大夫種言滅吴者有九術。’《越絶書》同。《史記》作‘七術’。”

季子十篇

【補注】錢大昭曰:“閩本作‘李子’。”沈欽韓曰:“疑李悝。”朱一新曰:“汪本作‘李’。”先謙曰:“官本作‘李’。”

娷一篇 師古曰:“娷,音女瑞反。蓋説兵法者人名也。”

兵春秋三篇(65)

【補注】沈欽韓曰:“《新唐志》亦有《兵春秋》一卷。”

龐煖三篇 師古曰:“煖,音許遠反,又音許元反。”

【補注】沈欽韓曰:“《鶡冠子·兵政》篇:‘龐子問鶡冠子曰:用兵之法,天之,地之,人之,賞以勸戰,罰以必衆,五者已圖,然九夷用之而勝不必者,其故何也?’又有悼襄王、武靈王問,武靈王問作“龐焕”,注云煖兄。疑即煖書。亦見《燕世家》。”

兒良一篇 師古曰:“六國時人也。兒,音五溪反。”

【補注】先謙曰:“《吕覽·慎勢》篇:‘王廖貴先,兒良貴後。’亦見《賈誼傳》。官本‘溪’作‘奚’。”

廣武君一篇 李左車。

【補注】沈欽韓曰:“疑即《淮陰侯傳》中事。”

韓信三篇 師古曰:“淮陰侯。”

【補注】沈欽韓曰:“馬隆《八陣讚》云:‘天地前衝,變爲虎翼,淮陰用之,變化無極,垓下之會,魯公莫測。’”

右兵權謀十三家,二百五十九篇。省《伊尹》《太公》《管子》《孫卿子》《鶡冠子》《蘇子》《蒯通》《陸賈》《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種,出《司馬法》入禮也。

【補注】劉奉世曰:“‘種’當作‘重’,‘九’下又脱一‘篇’字。注二百五十九,恐合作五百二十一,篇數已在前。”錢大昭曰:“所云省《伊尹》以下諸書,今《伊尹》《太公》《管子》《鶡冠子》在道家,《孫卿子》《陸賈》在儒家,《蘇子》《蒯通》在從横家,《淮南王》在雜家,並不入禮,注云‘出《司馬法》入禮’者,因兵家下有‘出《司馬法》入禮’而誤衍其文於此。”陶憲曾曰:“劉氏謂‘種當作重,九下脱篇字’,是也。謂‘二百五十九,合作五百二十一’,則非也。省《伊尹》《太公》《管子》《孫卿子》《鶡冠子》《蘇子》《蒯通》《陸賈》《淮南王》二百五十九篇重者,蓋《七略》中《伊尹》以下九家,其全書收入儒、道、從横、雜各家,又擇其中之言兵權謀者,重入於此,共得二百五十九篇。如本志《太公謀》八十一篇、《兵》八十五篇,今本《管子·兵法》《參患》、《孫子·議兵》《淮南·兵略》等篇之類,皆當在此二百五十九篇中。班氏存其專家各書,而於此則省之,故所省亦止二百五十九篇也。《司馬法》,《七略》本入此,班出之入禮家,是入禮專指《司馬法》而言。錢句讀未明,因謂《伊尹》諸家並不入禮,以‘出《司馬法》入禮’六字爲衍文,亦非也。兵家下注‘出《司馬法》入禮’者,總校權謀、形勢、陰陽、技巧四家,出入之數也。若僅注兵家下,而此不注,則四家中不知《司馬法》果由何家出也。兵家下注‘入《蹵》一家’,而兵技巧亦注之,是其例。

權謀者,以正守國,以奇用兵,先計而後戰,兼形埶,包陰陽,用技巧者也。

楚兵法七篇 圖四卷。

【補注】沈欽韓曰:“孫叔敖稱《軍志》,楚之兵法尚矣。”

蚩尤二篇 見《吕刑》。

【補注】王應麟曰:“《管子》:‘黄帝得蚩尤而明於天道。’則黄帝六相亦有蚩尤。《隋志》:‘梁有《黄帝蚩尤兵法》一卷。’”

孫軫五篇 圖五卷。

繇叙二篇

【補注】王應麟曰:“《人表》‘繇余’即‘由余’,疑‘叙’當作‘余’。李筌《太白陰經》云:‘秦由余有《陣圖》。’”先謙曰:“雜家仍作‘由余’。”

王孫十六篇 圖五卷。

【補注】沈欽韓曰:“《太史公自序》:‘《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66)、孫、吴、王子能紹而明之。’徐廣云:‘王子成甫。’此‘王孫’疑‘王子’也。”

尉繚三十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雜家‘《尉繚子》五卷’,兵家‘梁有《尉繚子兵書》一卷’。今案其書自《天官》至《兵令》二十四篇,並言兵形勢,不當入雜家,《隋志》蓋誤承《漢志》兩見,不知雜家者先亡耳。其末篇曰:‘臣聞古之善用兵者,能殺士卒之半,其次殺其十三,其下殺其十一。能殺其半者,威加海内。’李靖《兵法》取之,亦異乎《六韜》所稱‘殺一人而三軍震’之旨矣。”

魏公子二十一篇 圖十卷。名無忌,有《列傳》。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諸侯之客各進兵法,公子皆名之,故世俗稱《魏公子兵法》。’《史記注》引《七略》云:‘《圖》七卷。’”朱一新曰:“下云‘《圖》十八卷’,合上文計之,溢於十八卷之數,則此‘十卷’當從《七略》作‘七卷’也。”

景子十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燕策》:(67)‘楚王使景陽將救燕。暮舍,使左右司馬各營壁地,(68)已植表,景陽怒:女所營者,水皆至滅表,此焉可以舍?乃令徙。明日大雨,山水大出,所營者水皆滅其表,軍吏乃服。’《淮南·氾論》:‘景陽淫酒,被髮而御於婦人,威服諸侯。’”

李良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見《張耳陳餘傳》。”

丁子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疑即丁固。”

項王一篇 名籍。

右兵形埶十一家,九十二篇,圖十八卷。

形埶者,靁動風舉,後發而先至,離合背鄉,變化無常,師古曰:“背,音步内反。鄉,讀曰嚮。”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在下句下。”

以輕疾制敵者也。

太壹兵法一篇

【補注】王應麟曰:“《隋》《唐志》:‘《黄帝太一兵曆》一卷。’《武經總要》:‘太一者,天帝之神也,其星在天一之南,總十六神,知風雨、水旱、金革、凶饉,陰陽二局,存諸祕式。星文之次舍,分野之災祥,貴於先知,逆爲之備。’”

天一兵法三十五篇

【補注】先謙曰:“天一亦星名,見《天文志》。”

神農兵法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越絶》:‘風胡子曰:神農以石爲兵。’”先謙曰:“《食貨志》引‘神農之教曰:有石城十仞,有湯池百步,帶甲百萬而無粟,弗能守也’。亦似言兵之文。”

黄帝十六篇 圖三卷。

【補注】王應麟曰:“《胡建傳》:‘《黄帝李法》曰:壁壘已定,穿窬不繇路,是謂奸人,奸人者殺。’”沈欽韓曰:“王氏所引非兵陰陽也。《太白陰經》引《黄帝》曰:‘車間容車,隊間容隊,曲間容曲。’又云:‘黄帝設八陣之形。’類兵陰陽。《隋志》:‘《黄帝問玄女兵法》四卷。《黄帝兵法雜要訣》一卷。《黄帝軍出大師年命立成》一卷。’《唐志》略同。又《御覽》十五及三百三十九並引《黄帝兵法》。”葉德輝曰:“《五行大義》五篇引《黄帝兵訣》,即《隋志》‘《黄帝兵法要訣》’省詞。《開元占經》五引作《黄帝用兵要法》,十一引作《黄帝用兵要訣》,二十一、二十二又引作《黄帝兵法十要》,出後人依託者爲多。”

封胡五篇 黄帝臣,依託也。

【補注】王應麟曰:“《通典》:‘《衛公兵法·守城》篇曰:韋孝寬守晋州,羊偘守臺城,皆約《封胡子》伎巧之術。’”沈欽韓曰:“王欽若《先天紀》:‘黄帝得封胡爲將,作五牙旗及烽火戰攻之具。’”葉德輝曰:“《元和姓纂》二冬‘封’姓下云:‘封鉅爲黄帝師,胙土命氏。’案‘封鉅’疑‘封胡’字訛。”

風后十三篇 圖二卷。黄帝臣,依託也。

【補注】王應麟曰:“《後書·張衡傳》注引《春秋内事》云:‘黄帝師於風后,風后善於伏羲之道,故推演陰陽之事。’《武經總要》云:‘大撓造甲子,推天地之數;風后衍遁甲,究鬼神之奥。’”

力牧十五篇 黄帝臣,依託也。

【補注】王應麟曰:“《太白陰經》云:‘風后演《握奇圖》,復置虚實二壘,力牧亦創《營圖》。’《抱朴子》云:‘黄帝精推步則訪山稽、力牧,講占候則詢風后。’”

鵊冶子一篇 圖一卷。晋灼曰:“鵊,音夾。”

【補注】沈欽韓曰:“《路史》:‘鵊冶決法。’《抱朴子·極言》篇:‘黄帝救傷殘,則綴金冶之術。’”先謙曰:“官本‘冶’作‘治’,引宋祁曰,‘治’一作‘冶’。”

鬼容區三篇 圖一卷。黄帝臣,依託。師古曰:“即鬼臾區也。”

【補注】王應麟曰:“《封禪書》:‘鬼臾區號大鴻。’‘容’‘臾’聲相近。”沈欽韓曰:“《史記索隱》:‘《系本》:臾區占星氣。’《素問》有鬼臾區。《天元紀大論》。(69)

地典六篇

【補注】王應麟曰:“《後漢·張衡傳》:‘師天老而友地典。’”沈欽韓曰:“陶潛《群輔録》:‘黄帝七輔,地典受州絡。’”

孟子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下五行家有《猛子閭昭》,疑此是《猛子》。”

東父三十一篇

【補注】沈欽韓曰:“《續天文志》:‘星官之書,魏石申父。’東父無考,疑即申父也。”

師曠八篇 晋平公臣。

【補注】王應麟曰:“《後書·蘇竟傳》云:‘猥以《師曠雜事》,輕自眩惑。’注:‘雜占之書也。’”

萇弘十五篇 周史。

【補注】王應麟曰:“《淮南鴻烈》云:‘萇弘,周室之執數者也。天地之氣、日月之行、風雨之變、律曆之數,無所不通。’《天官書》:‘昔之傳天數者萇弘。’《封禪書》:‘周人之言方怪者自萇弘。’”

别成子望軍氣六篇 圖三卷。

【補注】先謙曰:“别成子,蓋别姓。望軍氣,略見《天文志》。《隋志》兵類有《用兵祕法雲氣占》一卷。”

辟兵威勝方七十篇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梁有《辟兵法》一卷。’《抱朴子·雜應》篇‘或問辟五兵之道’云云。”

右陰陽十六家,二百四十九篇。圖十卷。

【補注】錢大昭曰:“此兵家,‘陰陽’上當有‘兵’字。‘法家者流’之前,已有‘陰陽家者流’矣。下文‘陰陽’者,亦脱‘兵’字。《張衡傳》李注以兵陰陽之《風后》十三篇、《地典》六篇爲陰陽流。又方回《古今考》引此已無‘兵’字,知唐、宋本已脱。”先謙曰:“官本‘圖十卷’,大字。”

陰陽者,順時而發,推刑德,

【補注】王應麟曰:“《尉繚子·天官》篇:‘梁惠王問曰:黄帝刑德,可以百勝,有之乎?對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謂天官時日、陰陽向背也,人事而已矣。’《淮南子·兵略訓》注:‘刑,十二辰;德,十日也。’又《天文訓》云:‘凡用太陰,左前刑,右背德,擊鉤陳之衝辰,以戰必勝,以攻必剋。’”

隨斗擊,

【補注】沈欽韓曰:“《天文訓》:‘北斗之神有雌雄,十一月始建於子,月從一辰,雄左行,雌右行,五月合午,謀刑,十一月合子,謀德。’《隋志》五行家有《黄石公北斗三奇法》。”

因五勝,師古曰:“五勝,五行相勝也。”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在下句下。”

假鬼神而爲助者也。

鮑子兵法十篇 圖一卷。

【補注】錢大昭曰:“閩本‘十’作‘一’。”

五子胥十篇 圖一卷。

【補注】錢大昕曰:“‘五’,古‘伍’字。《吕氏春秋》:‘五員亡荆。’《人表》‘伍參’亦作‘五參’,非文之訛。《陳涉傳》‘銍人五逢’,《史記》作‘伍徐’。”沈欽韓曰:“《舊唐志》:‘《伍子胥兵法》一卷。’《隋志》又有《遁甲訣》《遁甲文》各一卷,伍子胥撰。”先謙曰:“《文選》顔延年《侍游曲阿後湖詩》注、張協《七命》注、《御覽》三百十五,並引子胥《水戰法》,皆明言出《越絶書》。《御覽》七百七引《越絶書》子胥船軍之教。以上今《越絶書》所無。”

公勝子五篇

【補注】葉德輝曰:“次《伍子胥》後,疑《左傳》楚昭王時之白公勝也。”

苗子五篇 圖一卷。

逢門射法二篇 師古曰:“即逢蒙。”

【補注】王應麟曰:“《龜策傳》‘羿名善射,不如雄渠、蠭門’,注引‘《七略》有《蠭門射法》’。《吕氏春秋》:‘蠭門始習於甘蠅。’後之言姓者,皆作‘逢’。《王襃傳》云‘逢門子’。”

陰通成射法十一篇

李將軍射法三篇 師古曰:“李廣。”

【補注】王應麟曰:“《李廣傳》:‘世世受射。’”

魏氏射法六篇

彊弩將軍王圍射法五卷 師古曰:“圍,郁郅人也。見《趙充國傳》。”

望遠連弩射法具十五篇

【補注】王應麟曰:“《李廣傳》孟康注:‘太公陷陣卻敵,(70)以大黄參連弩。’案《周官》五射,參連其一。‘李陵發連弩射單于’,注:‘服虔云:三十弩共一弦。’”沈欽韓曰:“《吴越春秋》:‘越王謂陳音曰:願聞望敵儀表投分飛矢之道。音曰:夫射之道,從分望敵,合以參連,弩有斗石,矢有輕重,石取一兩,其數乃平,遠近高下,求之銖分。’漢南郡有發弩官。《唐書·兵志》:‘伏遠弩自能弛張,縱矢三百步。’”葉德輝曰:“漢《郭氏孝堂山畫像》,獵者以弓仰地,一弓三矢,以足踏之,蓋古連弩射法之遺。”

護軍射師王賀射書五篇

【補注】沈欽韓曰:“卜式上書,願與臨淄習弩,擊南越。蓋即射師。《後書》:‘順帝永建元年,調五營弩師,郡與五人,令教習戰射。’此主教五營射師也。”

蒲苴子弋法四篇 師古曰:“苴,音子余反。”

【補注】王應麟曰:“《列子·湯問》篇:‘詹何曰:臣聞先大夫之言,蒲且子之弋也,弱弓纖繳,乘風振之,連雙鶬於青雲之際,用心專、動手均也。’《淮南子》:‘蒲且子連鳥於百仞之上。’張茂先詩‘蒲盧縈繳,神感飛禽’,即蒲且。”

劍道三十八篇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自序》:‘司馬氏在趙者,以傳劍論顯。’又序《孫吴傳》云:‘非信廉仁勇,不能傳兵論劍。’”

手搏六篇

【補注】王應麟曰:“《甘延壽傳》:‘試弁爲期門。’注:‘弁,手搏。’《哀紀》:‘時覽卞射武戲。’注:‘手搏爲卞,角力爲武戲。’《刑法志》:‘戰國稍增講武之禮,以爲戲樂,用相夸視,而秦更名角抵。’”葉德輝曰:“《説文》:‘,大兒,或曰拳勇字。’案,手搏亦拳勇之類。”先謙曰:“今謂之貫跤。”

雜家兵法五十七篇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雜兵書》十卷。《雜兵圖》二卷。’《文選注》五十六引《雜兵書》。《御覽》亦多引之。”

二十五篇 師古曰:“以韋爲之,實以物,蹵蹋之以爲戲也。蹵,陳力之事,故附於兵法焉。蹵,音子六反。,音巨六反。”

【補注】王應麟曰:“劉向《别録》云:‘蹵者,傳言黄帝所作,或曰起戰國時。記黄帝蹵鞠兵勢,所以練武士,知有才也。今軍無事,得使蹴鞠,有書二十五篇。’《史記》:‘霍去病穿域蹋鞠。’《正義》:‘徐廣云:穿地爲營域。案,《蹴鞠書》有《域説》篇,即今之打毬也。黄帝所作。起戰國時,(71)程武士,知其材力,苦講武。’《蘇秦傳》:‘臨淄民六博、蹴鞠。’《揚子》云:‘斷木爲棋,捖革爲鞠,亦皆有法焉。’”

右兵技巧十三家,百九十九篇。省《墨子》重,入《蹵》也。

【補注】陶憲曾曰:“省《墨子》重者,蓋《七略》‘《墨子》七十一篇’入墨家,又擇其中言兵技巧者十二篇,重收入此,説詳下。而班省之也。《蹵》本在諸子,班氏出之入此。”

技巧者,習手足,便器械,積機關,以立攻守之勝者也。

凡兵書五十三家,七百九十篇,圖四十三卷。省十家二百七十一篇重,入《蹵》一家二十五篇,出《司馬法》百五十五篇入禮也。

【補注】劉奉世曰:“此注‘二百七十一’,又當作‘五百九十二’,兩注篇數皆不足,蓋訛謬也。”沈欽韓曰:“案王莽徵天下能明兵法六十三家,知此《志》始省十家。”陶憲曾曰:“兵權謀省《伊尹》以下九家二百五十九篇,兵技巧又省《墨子》,則爲十家,而云二百七十一篇,則所省《墨子》當十二篇矣。考《墨子·備城門》篇有臨、鉤、衝、梯、堙、水、穴、突、空洞、蟻傅、轒輼、軒車十二攻具,今本《墨子·備高臨》諸篇是也。今本《墨子》有《備高臨》《備梯》《備水》《備突》《備穴》《備蟻傅》凡六篇,《詩·大雅·皇矣》疏引有《備衝》篇,餘五篇蓋《備鉤》《備堙》《備空洞》《備轒輼》《備軒車》也,今闕。則《七略》所重,班氏所省者,當即此十二篇。以十二篇加二百五十九篇,正合二百七十一篇之數,劉氏疑注有訛謬,又非也。”

兵家者,蓋出古司馬之職,王官之武備也。《鴻範》八政,八曰師。孔子曰爲國者“足食足兵”師古曰:“《論語》載孔子之言。無兵與食,不可以爲國。”“以不教民戰,是謂棄之”,師古曰:“亦《論語》所載孔子之言,非其不素習武備。”

【補注】朱一新曰:“注汪本無‘所’字。”

明兵之重也。《易》曰“古者弦木爲弧,剡木爲矢,弧矢之利,以威天下”,師古曰:“《下繫》之辭也。弧,木弓也。剡,謂鋭而利之也,音弋冉反。”其用上矣。後世燿金爲刃,割革爲甲,師古曰:“燿,讀與鑠同,謂銷也。”器械甚備。下及湯武受命,以師克亂而濟百姓,動之以仁義,行之以禮讓,《司馬法》是其遺事也。自春秋至於戰國,出奇設伏,變詐之兵並作。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

【補注】王應麟曰:“《高紀》:‘韓信申軍法。’李靖云:‘張良所學《六韜》《三略》是也,韓信所學《穰苴》《孫武》是也,然大體不出三門四種而已。’”

凡百八十二家,删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諸吕用事而盜取之。武帝時,軍政楊僕

【補注】劉奉世曰:“軍‘政’當作‘正’。”錢大昭曰:“‘軍政’即‘軍正’也。軍正有丞,見《胡建傳》。”

捃摭遺逸,紀奏兵録,師古曰:“捃摭,謂拾取之。捃,音九問反。摭,音之石反。”猶未能備。至於孝成,命任宏論次兵書爲四種。

泰壹雜子星二十八卷

【補注】先謙曰:“泰壹,星名,即太一也,見《天文志》。雜子星者,蓋此書雜記諸星,以‘太一’冠之,猶下雜變星,以‘五殘’冠之也。”

五殘雜變星二十一卷 師古曰:“五殘,星名也。見《天文志》。”

黄帝雜子氣三十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御覽》八百七十八引《黄帝占軍氣訣》曰:‘攻城有虹,欲敗之應。’《晋書·天文志》:‘黄帝創受《河圖》,始明休咎,故其《星傳》尚有存焉。’”

常從日月星氣二十一卷 師古曰:“常從,人姓名也,老子師之。”

【補注】王應麟曰:“《説苑·敬慎》篇:‘常樅有疾,老子往問之。’”周壽昌曰:“《文子·上德》篇云:‘老子學於常樅,見舌而知柔,仰視屋樹,退而目川,觀影而知持後。故聖人虚無因循,常後而不先,譬若積薪燎,後者處上。’老子述常樅言如此。‘樅’即‘從’也。”

皇公雜子星二十二卷

淮南雜子星十九卷

泰壹雜子雲雨三十四卷

國章觀霓雲雨三十四卷

【補注】先謙曰:“國章,人姓名。國,姓,出鄭國僑之後,亦云齊國氏之後,見《元和姓纂》。”

泰階六符一卷 李奇曰:“三台謂之泰階,兩兩成體,三台故六。觀色以知吉凶,故曰符。”

【補注】宋祁曰:“淳化本‘六’作‘陸’。”沈欽韓曰:“東方朔陳《泰階六符》,應劭以爲《黄帝書》。《郎顗傳》注引《黄帝泰階六符經》,《御覽·休徵部》亦引之。”

金度玉衡漢五星客流出入八篇

【補注】先謙曰:“《律曆志》:‘度,其法用銅,故曰金度。’斗杓爲玉衡,詳《律曆》《天文志》。《御覽》八百七十五引《京氏易·五星占》。《志》凡漢代事,以漢統之,五星或爲客,或爲流,及出入,皆有占也。”

漢五星彗客行事占驗八卷

【補注】先謙曰:“彗客五星之變,以行事占之。《隋志》‘《京氏釋五星災異傳》一卷’其類也。”

漢日旁氣行事占驗三卷

【補注】王應麟曰:“《功臣表》:‘成帝時,光禄大夫滑堪有《日旁占驗》。’《天文志》:‘王朔所候,決於日旁。’”沈欽韓曰:“《隋志》:‘《京氏日占圖》三卷。《夏氏日旁氣》一卷。(72)《魏氏日旁氣圖》一卷。’《太卜》注:‘王者夜有夢,則晝視日旁氣,以占其吉凶’。”

漢流星行事占驗八卷

【補注】先謙曰:“此專占流星,《隋志》有《流星形名占》一卷。”

漢日旁氣行占驗十三卷

【補注】先謙曰:“此與上《日旁氣行事占驗》同,而奪一‘事’字。云‘十三卷’,蓋别一書。”

漢日食月暈雜變行事占驗十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日月食暈占》四卷。’其名目甚多,大略采於《天文志》者是矣。”

海中星占驗十二卷

【補注】王應麟曰:“《後漢·天文志》注引《海中占》。《隋志》有《海中星占》《星圖海中占》各一卷,即張衡所謂海人之占也。《唐·天文志》:‘開元十二年,詔太史交州測星,以八月自海中南望老人星殊高,老人星下衆星粲然,其明大者甚衆。’”顧炎武曰:“海中者,中國也,故《天文志》曰:‘甲乙,海外,日月不占。’”沈欽韓曰:“海中混茫,比平地難驗,著‘海中’者,言其術精。算法亦有《海島算經》。唐《封氏見聞記》云:‘齊武成帝即位,大赦天下,其日設金雞。宋孝王不識其義,問於光禄大夫司馬膺之。答曰:案《海中星占》,天雞星動,必當有赦。’”先謙曰:“王、沈説是。”

海中五星經雜事二十二卷

海中五星順逆二十八卷

【補注】先謙曰:“五星順逆,詳《律曆志》。”

海中二十八宿國分二十八卷

【補注】王應麟曰:“《淮南·天文訓》:‘星部地名:角、亢,鄭。氐、房、心,宋。尾、箕,燕。斗、牽牛,越。須女,吴。虚、危,齊。營室、東壁,衛。奎、婁,魯。胃、昴、畢,魏。觜巂、參,趙。東井、輿鬼,秦。柳、七星、張,周。翼、軫,楚。’《春秋正義》云:‘星紀在於東北,吴、越在東南,魯、衛東方諸侯,遥屬戌亥之次。又三家分晋,方始有趙,而韓、魏無分,趙獨有之。《地志》分郡國以配諸次,其地分或多或少,鶉首極多,鶉火甚狹,徒以相傳爲説,其源不可得而聞之。’”

海中二十八宿臣分二十八卷

【補注】沈欽韓曰:“張衡云:‘在野象物,在朝象官,在人象事。’《隋志》‘《二十八宿二百八十三官圖》一卷’,即臣分之義也。”

海中日月彗虹雜占十八卷

圖書祕記十七篇

【補注】沈欽韓曰:“《後書》:‘楊厚祖父春卿戒子統曰:吾綈袠中,有先祖所傳祕記,爲漢家用。’又章帝賜東平王蒼以祕書、列仙圖、道術祕方。”葉德輝曰:“《説文》‘易’下引《祕書説》:‘日月爲易,象陰陽也。’《後書·鄭玄傳》:‘《戒子益恩書》云:時覩祕書緯術之奥。’”

右天文二十一家,四百四十五卷。

天文者,序二十八宿,步五星日月,以紀吉凶之象,聖王所以參政也。《易》曰:“觀乎天文,以察時變。”師古曰:“《賁卦》之彖辭也。”然星事悍,非湛密者弗能由也。師古曰:“,讀與凶同。湛,讀曰沈。由,用也。”夫觀景以譴形,非明王亦不能服聽也。以不能由之臣,諫不能聽之王,

【補注】錢大昭曰:“‘王’,南雍本、閩本並作‘主’。”朱一新曰:“汪本‘王’作‘主’。”先謙曰:“官本作‘主’,是。”

此所以兩有患也。

黄帝五家曆三十三卷

【補注】王應麟曰:“《律曆志》:‘張壽王曰:安得《五家曆》。’《後志》:‘黄帝造曆,元起辛卯。’《洪範五紀論》曰:‘民間亦有黄帝諸曆,不如史官記之明也。’晋杜預云:‘或用黄帝以來諸曆,以推經傳朔日,皆不諧合。’”先謙曰:“《天官書》:‘自初生民以來,世主曷嘗不曆日月星辰?及至五家、三代,紹而明之。’《索隱》:‘五家,案謂五紀:歲、月、日、星辰、曆數,各有一家顓學習之,故曰五家也。’案,黄帝與顓頊、夏、殷、周、魯爲六家,今以黄帝貫下五家,稱《黄帝五家曆》,於文爲不詞。且顓頊以次五家,《志》文明列於下,不在此内,則此五家當如《索隱》説爲安。張壽王治黄帝《調曆》,因其疏闊,衆以爲《殷曆》,壽王乃云:‘安得《五家曆》。’所以自飾其非,《殷曆》實《黄帝曆》也。王氏引以證此文,似未明晰。”

顓頊曆二十一卷

顓頊五星曆十四卷

【補注】王應麟曰:“漢興,襲秦正朔,以張蒼言用《顓頊曆》,比於六曆,疏闊中最爲微近。《後志》:‘顓頊造曆,元用乙卯。’蔡邕論曰:‘《顓帝曆術》曰:天元正月己巳朔旦立春,俱以日月起於天廟、營室五度。’《唐志》:‘《大衍曆·日度議》:《洪範傳》曰:曆祀始於顓帝上元太始閼蒙攝提格之歲,畢陬之月,朔日己巳立春,七曜俱在營室五度。’《宋志》:‘祖沖之曰:案《五紀論》:黄帝曆有四法,顓頊、夏、周並有二術,詭異紛然,則孰識其正。(73)顓頊曆元,(74)歲在乙卯,而《命曆序》云此術設元,歲在甲寅。’”

日月宿曆十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後志》:‘賈逵論:願請太史官日月宿簿。’”

夏殷周魯曆十四卷

【補注】王應麟曰:“《書正義》云:‘古時真曆,遭戰國及秦而亡。漢存六曆,雖詳於《五紀》之論,皆秦漢之際假託爲之。’《詩正義》云:‘今世有《周曆》《魯曆》,蓋漢初爲之。其交無遲速盈縮考日食之法,而年月往往參差。’又云:‘劉向《五紀論》載《殷曆》之法,惟有氣朔而已。’《後志》言:‘夏用丙寅,殷用甲寅,周用丁巳,魯用庚子。’《宋志》:‘祖沖之曰:《夏曆》七曜西行,特違衆法,劉向以爲後人所造。《殷曆》日法九百四十,而《乾鑿度》云《殷曆》以八十一爲日法。《春秋》書食有日朔者二十六,以《周曆》考之,失二十五;《魯曆》校之,又失十三。古術之作,(75)皆在漢初周末。’《春秋正義釋例》云:‘今《魯曆》不與《春秋》相符,殆來世好事者爲之,非真也。《長曆》稱:凡經傳有七百七十九日。漢末宋仲子集七曆以考《春秋》,《魯曆》得五百二十九日,失二百五十日。(76)’《唐志》:‘《大衍·日度議》云:《甄耀度》及《魯曆》南方有弧,無井、鬼,北方有建星,無南斗。’《中氣議》曰:‘《殷曆》南至常在十月晦,則中氣後天也。《周曆》蝕朔差經或二日,則合朔先天也。’《合朔議》曰:‘《春秋》日蝕有甲乙者三十四,《殷曆》《魯曆》先一日者十三,後一日者三。《周曆》先一日者二十二,先二日者九。其僞可知矣。’晁氏云:‘《考靈曜》《命曆序》皆本於甲寅元。漢延光二年,亶誦、施延;熹平四年,馮光、陳晃皆言曆元不正,當用甲寅爲元。議郎蔡邕議之曰:曆法,黄帝、顓頊、夏、殷、周、魯凡六家,各自有元。光、(77)晃所據,則《殷曆》元也。然則甲寅爲殷湯之元也審矣。古諸儒生皆以爲孔子用殷甲寅曆。漢劉洪於曆最善,其表言曰:甲寅曆於孔子時效。竊以《春秋緯·命曆》推之,洪言可信。《公子譜》所謂商起庚戌、終戊寅者,非也。《帝王譜》謂湯元年壬寅;《一行曆》謂成湯伐桀,歲在壬戌。皆非也。’”

天曆大曆十八卷

漢元殷周諜曆十七卷

【補注】王應麟曰:“《三代世表》:‘余讀諜記,黄帝以來各有年數。稽其曆譜諜終始五德之傳,古文咸不同,乖異。’《十二諸侯年表》云:‘讀《春秋曆譜諜》至周厲王。’”沈欽韓曰:“《律曆志》:‘以前曆上元泰初四千六百一十七歲,至於元封七年,復得閼逢攝提格之歲。’案,此以漢元上推殷周,猶《後志》言:‘《四分曆》起於孝文皇帝後元三年,歲在庚辰。上四十五歲,歲在乙未,則漢興元年也。又上二百七十五歲,歲在庚申,則孔子獲麟。二百七十六萬歲,尋之上行,復得庚申。歲歲相承、從下尋上,其執不誤。’”先謙曰:“《後書·張衡傳》注:‘諜譜,第也。’案,史文或單稱‘譜’,單稱‘諜’,或連稱‘譜諜’,其義一也。以上引《史記》證之,‘諜曆’當爲‘曆諜’,而文誤倒。”

耿昌月行帛圖二百三十二卷

耿昌月行度二卷

【補注】王應麟曰:“《後志》:‘賈逵論曰:案甘露二年大司農耿壽昌奏,以圖儀度日月行,考驗天運狀,日月行至牽牛、東井,日過度,月行十五度。至婁、角,日行一度,月行十三度,赤道使然。’”先謙曰:“《食貨志》稱壽昌善爲算,昌蓋其字。稱字冠書,如賦家《屈原賦》之例。柳下惠姓展名獲,字季禽,《左傳》稱展禽,《莊子》稱柳下季,亦其比也。”

傳周五星行度三十九卷

【補注】王念孫曰:“‘傳’當爲‘傅’。耿昌、傅周皆上姓下名。”沈欽韓曰:“《後志》:‘賈逵論曰:臣前上傅安等用黄道度日月,弦望多近。’此傅周或世相傳授也。”(78)

律曆數法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律曆志》:‘唐都分天部,而落下閎運算轉曆。其法以律起曆,曰:律容一龠,積八十一寸,則一日之分也。’”

自古五星宿紀三十卷

【補注】沈欽韓曰:“《律曆志》:‘劉向總六曆,列是非,作《五紀論》。’此蓋其類。”

太歲謀日晷二十九卷

【補注】王引之曰:“‘謀’當爲‘諜’。應劭注《揚雄傳》曰:‘諜,譜也。’上文有‘《漢元殷周曆諜》今本訛作“諜曆”。十七卷’,下文有‘《帝王諸侯世譜》二十卷’。唐人避太宗諱,書‘諜’字作‘’,因訛而爲‘謀’矣。僖二十五年《左傳》:“諜出曰:原將降矣。”《吕氏春秋·爲欲》篇“諜出”訛作“謀士”。”沈欽韓曰:“《律曆志》:‘議造《漢曆》,乃定東西,立晷儀,下漏刻,以追二十八宿相距於四方。’《易通卦驗》:‘冬至之日,立八神,樹八尺之表。日中規,其晷之如度者,則歲美,人民利順;晷不如度者,則歲惡,人民爲訛言。’”

帝王諸侯世譜二十卷

【補注】葉德輝曰:“《隋志》有《世本王侯大夫譜》,列劉向《世本》前,疑即此書。”

古來帝王年譜五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漢初,得《世本》,叙黄帝以來祖世所出。而漢又有《帝王年譜》。’《律曆志》:‘太史令張壽王言,黄帝至元鳳三年六千餘歲。又移《帝王録》,舜、禹年歲不合人年。壽王言化益爲天子代禹,驪山女亦爲天子,在殷周間,皆不合經術。’《溝洫志》:‘大司空掾王横言:《周譜》云定王五年河徙。’”

日晷書三十四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黄道晷景占》一卷。梁有《晷景記》一卷。’”

許商算術二十六卷

【補注】王應麟曰:“《溝洫志》:‘博士許商治《尚書》,善爲算,能度功用。’”

杜忠算術十六卷

【補注】沈欽韓曰:“《廣韻》:‘《説文》曰:算長六寸,計曆數者也。(79)又有《九章術》,(80)漢許商、杜忠,吴陳熾,魏王粲並善之。’魏劉徽《九章算經序》:‘庖犧氏始畫八卦,作九九之術,以合六爻之變。黄帝神而化之,引而伸之,建曆紀,協律吕,記稱隸首作數,其詳未之聞也。周公制禮有九數,九章是矣。漢北平侯張蒼、大司農中丞耿壽昌皆以善算命世。蒼等因舊文遺殘,各稱删補,故校其目,與古或異,而所論多近語。’《保氏》注:‘鄭司農云:方田、粟米、差分、少廣、商功、均輸、方程、贏不足、旁要。今有重差、夕桀、句股。’疏云:‘此漢法增之。’此劉徽所云“校其目與古或異”者也。《禮記疏》:‘重差,差分一也。去旁要,以句股替之,是爲漢之九數。’案此許商、杜忠所爲,即是九章術。《志》舉人名以包之,遂令後人疑惑耳。《後書》:‘馬續、鄭氏並善九章算術。’明許、杜等非别一書也。”

右曆譜十八家,六百六卷。

曆譜者,序四時之位,正分至之節,會日月五星之辰,以考寒暑殺生之實。故聖王必正曆數,以定三統服色之制,

【補注】王應麟曰:“劉歆作《三統曆》及《譜》,三代各據一統,天統子,地統丑,人統寅。《春秋緯·樂緯》云:‘夏以十三月爲正,《息卦》受《泰》,物之始,其色尚黑,以寅爲朔。殷以十二月爲正,《息卦》受《臨》,物之牙,其色尚白,以雞鳴爲朔。周以十一月爲正,《息卦》受《復》,其色尚赤,以夜半爲朔。’”

又以探知五星日月之會。凶阨之患,吉隆之喜,其術皆出焉。此聖人知命之術也,非天下之至材,其孰與焉!師古曰:“與,讀曰豫。”道之亂也,患出於小人而强欲知天道者,壞大以爲小,削遠以爲近,是以道術破碎而難知也。

泰一陰陽二十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五行家載《太一占》甚多,今存者《太一龍首式經》一卷。”

黄帝陰陽二十五卷

【補注】沈欽韓曰:“《御覽》八十二引《黄帝玄女占法》曰:‘禹問於風后曰:吾聞黄帝有勝負之圖,六甲陰陽之道,今安在乎?風后曰:黄帝藏會稽之山下。’《隋志》:‘《黄帝陰陽遁甲》六卷。’”

黄帝諸子論陰陽二十五卷

【補注】先謙曰:“《御覽》五百三十七引《黄帝太一密推》曰:‘師廣曰:先知巡狩之年,當視太一與天目在四維之歲,法爲巡狩,若不然,則遣使者按行風俗,太一雖在四維,不出也。即出,知巡狩何方,以主人所在處之。’案,黄帝臣有師曠,或作師廣,此似《黄帝諸子論陰陽》也。”

諸王子論陰陽二十五卷

太元陰陽二十六卷

三典陰陽談論二十七卷

神農大幽五行二十七卷

【補注】沈欽韓曰:“《御覽》二十八引《神農書》曰:‘冬至,陰陽合精,天地交讓,《路史注》引作“交游”。天爲尸温,地爲不凍,君爲不朝,百官爲不親事,不可出游,必有憂悔。’”葉德輝曰:“《開元占經》引《神農占》,以每月風雨,占蠶穀之貴賤,當出此書。”

四時五行經二十六卷

【補注】沈欽韓曰:“《齊民要術》所引《雜五行書》,言農家種殖,殆此類。”

猛子閭昭二十五卷

【補注】先謙曰:“猛子、閭昭,二人。《元和姓纂》有猛氏、閭氏。”

陰陽五行時令十九卷

【補注】沈欽韓曰:“亦《易》陰陽、明堂、月令之類。”

堪輿金匱十四卷 師古曰:“許慎云:‘堪,天道。輿,地道也。’”

【補注】錢大昭曰:“《占夢》正義云:‘案《堪輿》,黄帝問天老事云:四月陽建於巳,破於亥,陰建於未,破於癸,是爲陽破陰,陰破陽。’又鄭注《保章氏》云:‘《堪輿》雖有郡國所入度,非古數也,今其存可言者,十二次之分也。’”沈欽韓曰:“《淮南·天文訓》:‘北斗之神,雌雄堪輿徐行,雄以音知雌。’《公羊疏》:‘《堪輿》云:九月,日體在大火。’《御覽》八百四十九:‘《風俗通》曰:《堪輿書》云:上朔會客必鬥爭。’《隋志》有《曆頭堪餘》《地節堪餘》《大小堪餘》《四序堪餘》《八會堪餘》等。《吴越春秋》‘伍子胥曰:竊觀《金匱》第八,其可傷也’云云。又文種語其妻曰‘吾見王時,正犯《玉門》之第八也’云云。案《金匱》《玉門》,是五行書名,其所占類太乙、六壬之式則,或《天一》《太一》兩家言也。”

務成子災異應十四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仙人務脱“成”字。子傳神通黄帝登壇經》一卷。’”

十二典災異應十二卷

鍾律災異二十六卷

【補注】王應麟曰:“《隋·牛宏傳》引劉歆《鍾律書》。”沈欽韓曰:“此蓋《京房》之術。《後志》:‘《京房》以六十律分期之日,黄鍾自冬至始,及冬至而復,陰陽寒燠風雨之占生焉。’”

鍾律叢辰日苑二十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日者傳》:‘孝武帝時,聚會占家問之,某日可娶婦乎?五行家曰可,堪輿家曰不可,建除家曰不吉,叢辰家曰大凶,曆家曰小凶,天人家曰小吉,(81)太一家曰上吉。辨訟不決,以狀聞。制曰:避諸死忌,以五行爲主。人取於五行者也。’案此數家雖總名五行,所占又不同若此。”朱一新曰:“汪本作‘二十二卷’。”先謙曰:“官本作‘二十二’。”

鍾律消息二十九卷

黄鍾七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黄鍾律》一卷。’”

天一六卷

【補注】沈欽韓曰:“《淮南·天文訓》:‘天神之貴者,莫貴於青龍,或曰天一,或曰太陰。太陰所居,不可背而可向。’《太白陰經》:‘黄帝征蚩尤,七十一戰不克,晝夢金人引領長頭玄狐之裘云:天帝使授符,得兵符,戰必克。帝寤,問風后,曰:此天應也。乃於盛水之陽,暴壇祭太牢,有玄龜含符致壇,文曰:天一在前,太乙在後。帝再拜授。於是設九宫,置八門,布三奇六儀,制陰陽二遁,凡千八十局,名曰天一遁甲式。’”

泰一二十二九卷

【補注】王應麟曰:“《後漢·高彪傳》:‘天有太一,五將三門。’注:‘《太一式》,凡舉事皆欲發三門,順五將。’”沈欽韓曰:“《乾鑿度》:‘太一取其數以行九宫。’《隋志》:‘《太一式雜占》十卷。《太一九宫雜占》十卷。’”陶憲曾曰:“《説文》甲部引《太一經》曰:‘頭玄爲甲。’大徐本作“一曰,人頭宜爲甲”。疑出於此書。”錢大昭曰:“當作‘二十九卷’,衍‘二’字。”先謙曰:“官本作‘二十九卷’。”

刑德七卷

【補注】錢大昕曰:“《淮南·天文訓》:‘陰陽刑德有七舍。何謂七舍?室、堂、庭、門、巷、術、野。十二月,德居室,三十日,先日至十五日,後日至十五日,而徙所居各三十日。德在室則刑在野,德在堂則刑在術,德在庭則刑在巷,陰陽相得則刑德合門。八月、二月,陰陽氣均,日夜分平,故曰刑德合門。德南則生,刑南則殺,故曰二月會而萬物生,八月會而草木死。’又曰:‘太陰在甲子,刑德合東方宫,常徙所不勝,合四歲而離,離十六歲而復合,所以離者,刑不得入中宫而徙於木。’五行家歲月皆有刑德,七舍則月之刑德也。”

風鼓六甲二十四卷

【補注】沈欽韓曰:“《後書·方術傳》注:‘遁甲,推六甲之陰而隱遁也。今書《七志》有《遁甲經》。’風鼓未詳。”葉德輝曰:“《一切經音義》十二引《世本》曰:‘共鼓、貨狄作舟船。’宋衷注:‘共鼓、貨狄,黄帝二臣名也。’‘共’‘風’字聲相近,‘風鼓’疑即‘共鼓’。”先謙曰:“遁甲演於風后,‘風鼓’疑‘風后’之訛。”

風后孤虚二十卷

【補注】王應麟曰:“《龜筴傳》:‘日辰不全,(82)故有孤虚。’注:‘甲乙謂之日,子丑謂之辰。《六甲孤虚法》:甲子旬中無戌亥,戌亥爲孤,辰巳爲虚;甲戌旬中無申酉,申酉爲孤,寅卯爲虚;甲申旬中無午未,午未爲孤,子丑爲虚;甲午旬中無辰巳,(83)辰巳爲孤,戌亥爲虚;甲辰旬中無寅卯,寅卯爲孤,申酉爲虚;甲寅旬中無子丑,子丑爲孤,午未爲虚。’《後書·方術傳》注:‘孤謂六甲之孤辰,對孤爲虚。趙彦爲宗資陳孤虚之法,從孤擊虚以討賊。’《孟子正義》:‘孤虚之法,以一畫爲孤,無虚,二畫爲實,以六十甲子日畫爲定東西南北四方,然後占其孤、虚、實而向背之,即知吉凶矣。’”

六合隨典二十五卷

【補注】沈欽韓曰:“《南齊書·禮志》:‘五行説,十二辰爲六合。’《占夢》注:‘日月之行及合辰所在。’《隋志》:‘《六合婚嫁曆》一卷。’《御覽》三百二十八引《玄女兵法》曰:‘三奇六合,主威軍士。’”

轉位十二神二十五卷

【補注】沈欽韓曰:“《淮南·天文訓》:‘太陰在寅,朱鳥在卯,句陳在子,玄武在戌,白虎在酉,蒼龍在辰。寅爲建,卯爲除,辰爲滿,巳爲平,主生;午爲定,未爲執,主陷;申爲破,主衡;酉爲危,主杓;戌爲成,主少德;亥爲收,主大德;子爲開,主太歲;丑爲閉,主太陰。’《隋志》:‘梁有《十二屬神圖》一卷。’《論衡·難歲篇》:‘十二神登明、從魁之輩。’”

羨門式法二十卷

羨門式二十卷

【補注】王應麟曰:“《日者傳》:‘分策定卦,旋式正棋。’《周禮》:‘太史抱天時。’鄭司農云:‘抱式以知天時。’《唐六典》:‘三式曰雷公、太一、六壬,其局以楓木爲天,棗心爲地,刻十二神,下布十二辰。’《月令》正義:‘案陰陽式法。’梁元帝《洞林序》云:‘羡門五將,韓終六壬。’《司馬相如傳》注:‘羡門,偈石山仙人羡門高也。’”

文解六甲十八卷

文解二十八宿二十八卷

五音奇胲用兵二十三卷 如淳曰:“音該。”師古曰:“許慎云:‘胲,軍中約也。’”

【補注】王念孫曰:“《説文》:‘奇侅,非常也。’《淮南·兵略》篇:‘明於奇賌陰陽刑德,五行望氣侯星,龜策禨祥。’高注:‘奇賌陰陽,奇祕之要,非常之術。’《史記·倉公傳》:‘受其脈書上下經、五色診奇咳術。’然則奇侅者,非常也。侅,正字也,胲、咳、賌,皆借字耳。脈法之有五色診奇侅術,猶兵法之有五音奇侅,皆言其術之非常也。顔以‘奇胲用兵’四字連文,遂以‘胲’爲軍中約,不知軍中約之字自作‘該’,《説文》:“該,軍中約也。”字從言。非‘奇胲’之義。且‘奇胲’二字同訓爲‘非常’,若以‘胲’爲軍中約,則與奇字義不相屬矣。”沈欽韓曰:“《抱朴子·極言》篇:‘黄帝審攻戰,則納五音之策。’《御覽》三百二十八引《玄女兵法》曰:‘黄帝攻蚩尤,三年城不下,募求術士,乃得伍骨,《路史》作“胥”。與之言曰:今日余攻蚩尤,三年城不下,其咎安在?伍骨曰:此城中之將,爲人必白色,商音。帝始攻時,得無以秋之東方行乎?今黄帝爲人蒼色,角音,此雄軍也,以戰爲之。黄帝曰:善,爲之若何?伍骨曰:臣請攻蚩尤,三日城必下。黄帝大喜。其中黄直曰:帝積三年攻蚩尤,而城不下,今子欲以三日下之,何以爲明?伍骨曰:不如臣言,請以軍法論。黄帝曰:子欲以何時?曰:臣請朱雀之日,日正中時,立赤色、徵音、絳衣之軍於南方,以輔角軍;臣請以青龍之日,平旦時,立青色、角音、青衣之軍於東方,以輔羽軍;臣請以玄武之日,人定時,立黑色、羽音、黑衣之將於北方,以輔商軍;臣請以白虎之日,日入時,立白色、商音、白衣之將於西方,以輔宫軍。四將以立,臣請爲帝以黄龍之日,日中建黄旗於中央,以制四方。五軍已具,四面攻蚩尤,三日其城果下。’太師注:‘《兵書》曰:王者行師,出軍之日,授將弓矢,士卒振旅,將張弓大呼,太師吹律合音:商則戰勝,軍士强;角則軍擾多變,失士心;宫則軍和,士卒同心;徵則將急數怒,軍士勞;羽則兵弱,少威明。’案《六韜》亦有《五音》篇,兼以五勝之法制敵,是也。”

五音奇胲刑德二十一卷

【補注】王念孫曰:“《兵略訓》:‘明於刑德奇賌之數。’即此所云‘奇胲刑德’。”

五音定名十五卷

【補注】先謙曰:“《白虎通·論名》云:‘名或兼或單何?示非一也,或聽其聲,以律定其名。’《易是類謀》云:‘吹律卜名。’義亦見《大戴禮》,《五音定名》當謂此。”

右五行三十一家,六百五十二卷。

五行者,五常之形氣也。

【補注】王應麟曰:“《中庸》注:‘木神則仁,金神則義,火神則禮,土神則智,水神則信。’”先謙曰:“‘形’,官本作‘刑’。”

《書》云“初一曰五行,次二曰羞用五事”,師古曰:“《周書·洪範》之辭也。”

【補注】錢大昭曰:“《五行志》及《孔光傳》並作‘羞’。”師古曰:“羞,進也。”

言進用五事以順五行也。貌、言、視、聽、思心失,而五行之序亂,五星之變作,皆出於律曆之數而分爲一者也。師古曰:“説皆在《五行志》也。”其法亦起五德終始,推其極則無不至。

【補注】王應麟曰:“《曆書》:‘鄒衍明於五德之傳,而散消息之分。’沈約云:‘五德更王有二家之説,鄒衍以相勝立體,劉向以相生爲義。’”

而小數家因此以爲吉凶,而行於世,以相亂。師古曰:“,漸也。”

龜書五十二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龜經》一卷,晋掌卜大夫史蘇撰。’《崇文總目》:‘三卷。’而五十二卷之書亡矣。《史記》褚先生補《龜筴傳》所載,其大略也。”朱一新曰:“汪本作‘五十三卷’。”先謙曰:“《漢志考》亦五十二卷,知宋本相承作‘二’,‘三’字誤。”

夏龜二十六卷

【補注】王應麟曰:“《龜筴傳》:‘塗山之兆從而夏啓世。’《墨子·耕柱》篇:‘夏后開使蜚廉採金於山,鑄鼎於昆吾。使翁難乙灼白若之龜,繇曰:逢逢白雲,一南一北,一東一西,九鼎既成,遷於三國。’張衡《靈憲》:‘姮娥竊藥奔月,將往,枚筮之於有黄。有黄占之曰:吉。翩翩歸妹,獨將西行,逢天晦芒,毋驚毋恐,後且大昌。’此夏龜筮之見於書者。太史公云:‘三王不同龜。’”

南龜書二十八卷

【補注】沈欽韓曰:“《龜人》:‘南龜曰獵屬。’《龜筴傳》:‘余至江南,觀其行事,問其長老,云龜千歲乃游蓮葉之上。廬江郡常歲時生龜長尺二寸者二十枚,輸太卜官。’《抱朴子·對俗》篇:‘《玉策記》曰:千歲之龜,游於蓮葉之上,或在叢蓍之下。’褚先生亦引‘《記》曰’,或即《玉策記》也。”

巨龜三十六卷

雜龜十六卷

蓍書二十八卷

【補注】先謙曰:“《龜策傳》引‘傳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莖長丈,其叢生滿百莖’。《白虎通》:‘天子蓍長九尺,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蓍陽,故數奇也。’《儀禮疏》引《三正記》云:‘大夫蓍五尺,故立蓍;士之蓍三尺,故坐蓍。’《説文》‘蓍’下云:‘生千歲三百莖,易以爲數。’此皆當在《蓍書》中。”

周易三十八卷

【補注】王應麟曰:“《大宛傳》:‘天子發書《易》,云:神馬當從西北來。’《隋志》京房有《周易占》《守林》《飛候》《四時候》《錯卦》《混沌》《委化》《逆刺占災異》《占事》。焦贛、費直皆有《易林》。”錢大昭曰:“‘周易’下當有脱字。”

周易明堂二十六卷

【補注】沈欽韓曰:“蓋即明堂陰陽之説,類魏相所采者。”

周易隨曲射匿五十卷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有《易射覆》二卷,又一卷。《東方朔傳》:‘上使諸數家射覆,朔自贊曰:臣嘗受《易》,請射之。乃别蓍布卦而對。’”沈欽韓曰:“《魏志》:‘管輅射覆,卦成。’此並先有卦辭,占者以卦推之。”

大筮衍易二十八卷

大次雜易三十卷

鼠序卜黄二十五卷

【補注】沈欽韓曰:“《抱朴子·對俗》篇:‘鼠壽三百歲,滿百歲則色白,善憑人而卜,名曰仲,能知一年中吉凶及千里外事。’”

於陵欽易吉凶二十三卷

【補注】先謙曰:“《元和姓纂》九‘魚’引《風俗通》云:‘陳仲子,齊世家也,辭爵灌園於於陵,子孫氏焉。’”

任良易旗七十一卷

【補注】周壽昌曰:“任良當即京房弟子,見《房傳》。官中郎,時房請出,任良試考功,不行。後無考,《儒林》亦無傳。”

易卦八具

【補注】沈欽韓曰:“《東觀漢記》:‘永平五年秋,御雲臺,詔尚席取卦具。’《士冠禮》:‘筮與席所卦。’鄭云:‘所卦者,所以畫地記爻。’又《少牢禮》:‘卦以木,卒筮,乃書卦於木。’鄭云:‘每一爻畫地以識之,六爻備書於版。’然則《易卦八具》,其版書也。”

右蓍龜十五家,四百一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併入五行家。”

蓍龜者,聖人之所用也。《書》曰:“女則有大疑,謀及卜筮。”師古曰:“《周書·洪範》之辭也。言所爲之事有疑,則以卜筮決之也。龜曰卜,蓍曰筮。”《易》曰:“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於蓍龜。”“是故君子將有爲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嚮,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師古曰:“皆《上繫》之辭也。亹亹,深遠也。言君子所爲行,皆以其言問於《易》。受命如嚮者,謂示以吉凶,其應速疾,如響之隨聲也。遂猶究也。‘來物’謂當來之事也。嚮與響同。與,讀曰豫。”

【補注】錢大昭曰:“‘莫善’,《易·繫辭》作‘莫大’。陸《釋文》作‘莫善’,云‘本亦作莫大’。案,何休注《公羊》亦引作‘莫善’,《儀禮疏》同。賈公彦云:‘凡艸之靈莫善於蓍,凡蟲之知莫善於龜。’《中山經》:‘江水出焉,其中多良龜。’郭璞云:‘良,善也。’”

及至衰世,解於齊戒,而婁煩卜筮,師古曰:“解,讀曰懈。齊,讀曰齋。婁,讀曰屢。”神明不應。故筮瀆不告,《易》以爲忌;師古曰:“《易·蒙卦》之辭曰:‘初筮告,再三瀆,瀆則不告。’言童蒙之來決疑,初則以實而告,至於再三,爲其煩瀆,乃不告也。”龜厭不告,《詩》以爲刺。師古曰:“《小雅·小旻》之詩曰:‘我龜既厭,不我告猶。’言卜問煩數,媟嫚於龜,龜靈厭之,不告以道也。”

黄帝長柳占夢十一卷

【補注】王應麟曰:“《史記正義》引《帝王世紀》云:‘黄帝因夢求得風后、力牧,因著《占夢經》十一卷。’”沈欽韓曰:“《詩》‘大人占之’,鄭箋謂以聖人占之法占之。”先謙曰:“庾信《齊王憲碑》:‘飛風長柳,月角星眉,莫不吟誦在心,撰成於手。’所云‘長柳’,即此《長柳書》也。”

甘德長柳占夢二十卷

【補注】沈欽韓曰:“即占星之甘公。《隋志》:‘《雜占夢書》一卷。’”

武禁相衣器十四卷

【補注】沈欽韓曰:“《論衡·譏日篇》:‘裁衣有書,凶日製衣有禍,吉日有福。’”先謙曰:“武禁,人姓名。《隋志》:‘《雜相書》九卷。梁有《裁衣書》一卷,亡。’”

嚏耳鳴雜占十六卷 師古曰:“嚏,音丁計反。”

【補注】王應麟曰:“《隋志》:‘梁有《嚏書》《耳鳴書》各一卷。’”

禎祥變怪二十一卷

【補注】沈欽韓曰:“《中庸》疏:‘本有今異曰禎,本無今有曰祥。’”

人鬼精物六畜變怪二十一卷

【補注】沈欽韓曰:“《先天紀》:‘黄帝巡狩東至海,登桓山,於海濱得白澤神獸,能言達於萬物之情,因問天下鬼神之事。自古精氣爲物、游魂爲變者,凡萬一千五百二十種,白澤言之,帝令以圖寫之,以示天下。帝乃作祝邪之文以祝之。’《抱朴子·極言》篇:‘黄帝窮神奸,則記白澤之辭。’《隋志》:‘《白澤圖》一卷。’《管子·水地》篇:‘涸澤數百歲,谷之不徙,水之不絶者,生慶忌。慶忌者,其狀若人,其長四寸,衣黄衣,冠黄冠,戴黄蓋,乘小馬,好疾馳,以其名呼之,可使千里外一日反報,此涸澤之精也。涸川之精者,生於蟡。蟡者,一頭而兩身,其形若蛇,其長八尺,以其名呼之,可以取魚鼈,此涸川之精也。’《小問》篇:‘管仲對桓公曰:臣聞登山之神有俞兒者,長尺而人物具焉,霸王之君興而登山神見。’《莊子·逹生》篇引管仲曰:‘沈有履,竈有髻。户内之煩壤,雷霆處之;東北方之下者,倍阿鮭蠪躍之;西北方之下者,則泆陽處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仿偟,澤有委蛇。委蛇,其大如轂,其長如轅,紫衣而朱冠,惡聞雷車之聲,則奉其首而立。見之者殆乎霸。’然則知鬼神之情狀,固有譜録矣。”

變怪誥咎十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太祝》六辭,三曰誥。誥,告於神也。咎,自刻責也。曹子建《誥咎文序》:‘五行致災,先史咸以爲應政而作。天地之氣自有變動,未必政治之所興致也。於時大風,發屋拔木,意有感焉,聊解上帝之命,(84)以誥咎祈福。’袁盎心不樂,家多怪,乃之棓生所問占,亦其事也。”

執不祥劾鬼物八卷

【補注】沈欽韓曰:“《抱朴子·論仙》篇:‘《神仙集》中有召神劾鬼之法。’《遐覽》篇:(85)‘鄭君有《收山鬼老魅治邪精經》三卷。’《御覽》八百九十一引《風俗通》曰:‘案《黄帝書》,上古之時,有神荼與鬱壘兄弟二人,性能執鬼,度索山上桃樹下,簡閲百鬼。鬼無道理,妄與人禍,神荼與鬱壘縛以葦索,執以食虎。於是官常以臘除,飾桃人,畫虎於門,皆是追效前事,(86)冀以禦凶。’”

請官除訞詳十九卷 師古曰:“訞字與妖同。”

【補注】沈欽韓曰:“《女祝》:‘掌以時招、梗、禬、禳之事。’《管子·四時》篇云:‘除神位謹禱弊梗。’注:‘時方開通,(87)而有弊敗梗塞者,則禱神以通道之。’”

禳祀天文十八卷 師古曰:“禳,除災也,音人羊反。”

【補注】沈欽韓曰:“《晏子·諫》篇:‘景公睹彗星,召柏常騫使禳去之。’”葉德輝曰:“《説文》:‘禜,設緜蕝爲營,以禳風雨、雪霜、水旱、癘疫於日、月、星辰、山川也。’此即‘禳祀天文’之遺法。”

請禱致福十九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梁有董仲舒《請禱圖》。’《太祝》注:‘董仲舒救日食,祝曰:炤炤大明,瀸滅無光,奈何以陰侵陽,以卑侵尊。’《繁露·郊祀》篇:‘郊祝曰:皇皇上帝,照臨下土,集地之靈,降甘風雨,庶物群生,各得其所,靡今靡古,惟予一人,某敬拜皇天之祜。’”

請雨止雨二十六卷

【補注】王應麟曰:“《董仲舒傳》言‘求雨止雨’。《後漢·輿服志》注引仲舒《止雨書》。”沈欽韓曰:“《繁露》有《求雨》篇、《止雨》篇。《御覽》三十五引《神農求雨書》:‘春甲乙不雨,東爲青龍,又爲大龍,東方老人舞之,壬癸黑雲興,乃雨。’又曰:‘北不雨,命巫祝而曝之,不雨,禱山神,積薪具擊鼓而焚之。’案,其文有斷爛。《繁露》亦引《神農》,然則古法如此。”周壽昌曰:“《藝文類聚》一百有《神農求雨法》,《路史·餘論》二同。《漢舊儀》:‘成帝二年六月,始命諸官止雨,朱繩反縈社,擊鼓攻之。’”

泰壹雜子候歲二十二卷

【補注】王應麟曰:“《天官書》:‘言候歲美惡。漢之爲天數者,占歲則魏鮮。’”沈欽韓曰:“《易通卦驗》亦以卦氣候歲。《御覽》十七及《齊民要術·雜説》並引師曠占歲語。”

子贛雜子候歲二十六卷

【補注】葉德輝曰:“此因子貢貨殖依託而作。”

五法積貯寶臧二十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越絶·計倪内經》:‘人之生無幾,必先憂積蓄,以備妖祥。’漢耿壽昌亦精其術。”先謙曰:“‘臧’,官本作‘藏’。”

神農教田相土耕種十四卷

【補注】沈欽韓曰:“《御覽》七十八引《周書》曰:‘神農之時,天雨粟,神農耕而種之。作陶冶斤斧,(88)爲耒耜鉏鎒,以墾草莽,然後五穀興。’”葉德輝曰:“引見《食貨志》。《吕氏春秋·愛類》亦引神農之教,言耕織儲粟之事。”

昭明子釣種生魚鼈八卷

【補注】沈欽韓曰:“《文選注》引之,《齊民要術》有陶朱《養魚經》。”

種樹臧果相蠶十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齊民要術》有《栽樹》篇。《食經》有《種名果法》《作乾棗法》《蜀中藏梅法》《藏乾栗法》《藏杮法》《藏木瓜法》。馬質注《蠶書》:‘蠶爲龍精,月直大火,則浴其種。’《御覽》八百二十二引《氾勝之書》曰:(89)‘衛尉前上蠶法,民事人所忽略,衛尉勤之,忠國愛民之至。’《唐志》:‘《蠶經》一卷。’《崇文總目》:‘《淮南王蠶經》三卷,劉安撰。’”

右雜占十八家,三百一十三卷。

雜占者,紀百事之象,候善惡之徵。師古曰:“徵,證也。”

【補注】先謙曰:“此與下連文,官本不誤。”

《易》曰:“占事知來。”師古曰:“《下繫》之辭也。言有事而占,則覩方來之驗也。”衆占非一,而夢爲大,故周有其官。師古曰:“謂大卜掌三夢之法,又占夢中士二人,皆宗伯之屬官。”而《詩》載熊羆虺蛇衆魚旐旟之夢,著明大人之占,以考吉凶,師古曰:“《小雅·斯干》之詩曰:‘吉夢維何?維熊維羆,男子之祥;維虺維蛇,女子之祥。’《無羊》之詩曰:‘牧人乃夢,衆維魚矣,旐維旟矣。大人占之,衆維魚矣,實維豐年,旐維旟矣,室家溱溱。’言熊羆虺蛇皆爲吉祥之夢,而生男女。及見衆魚,則爲豐年之應,旐旟則爲多盛之象。大人占之,謂以聖人占夢之法占之也。畫龜蛇曰‘旐’,鳥隼曰‘旟’。”蓋參卜筮。《春秋》之説訞也,曰:“人之所忌,其氣炎以取之,訞由人興也。人失常則訞興,人無釁焉,訞不自作。”師古曰:“申繻之辭也,事見莊公十四年。炎謂火之光始燄燄也。言人之所忌,其氣燄引致於災也。釁,瑕也。失常,謂反五常之德也。炎,讀與燄同。”

【補注】王應麟曰:“《左傳》‘失’作‘弃’。”朱一新曰:“汪本注‘引’作‘馴’。”

故曰:“德勝不祥,義厭不惠。”師古曰:“厭,音伊葉反。惠,順也。”桑穀共生,大戊以興;

【補注】先謙曰:“官本《考證》云,案監本作‘太戊之興’,非也。從宋本改正。”

鴝雉登鼎,武丁爲宗。師古曰:“説在《郊祀》《五行志》。”

【補注】先謙曰:“官本‘鴝’作‘雊’。”

然惑者不稽諸躬,而忌訞之見,師古曰:“稽,考也,計也。”是以《詩》刺“召彼故老,訊之占夢”,師古曰:“《小雅·正月》之詩也。故老,元老也。訊,問也。言不能修德以禳災,但問元老以占夢之吉凶。”傷其舍本而憂末,不能勝凶咎也。”

山海經十三篇

【補注】沈欽韓曰:“《列子·湯問》篇:‘夏革曰:大禹行而見之,伯益知而名之,夷堅聞而志之。’《論衡》:‘禹主治水,益主記異物,董仲舒覩重常之鳥,劉子政曉貳負之尸。’(90)劉歆序云:‘禹定高山大川,蓋與伯翳主驅禽獸,命山川,類草木,别水土,四嶽佐之,以周四方,逮人迹之所希至,及舟輿之所罕到。内别五方之山,外分八方之海,紀其珍寶奇物,異方之所生,水土草木禽獸昆蟲麟鳳之所止,休祥之所隱,及四海之外,絶域之國,殊類之人,古文之著明者也。孝武時,東方朔言異鳥之名。孝宣時,臣父向對貳負之臣皆以是書,朝士由是多奇。《山海經》者,可以考休祥變怪之物,見遠國異人之謡俗。臣望所校凡三十二篇,今定爲十八篇。’案,十三篇者,劉向於時合《南山經》三篇以爲《南山經》一篇,《西山經》四篇以爲《西山經》一篇,《北山經》三篇以爲《北山經》一篇,《東山經》四篇以爲《東山經》一篇,《中山經》十二篇以爲《中山經》一篇,並《海外經》四篇,《海内經》四篇,凡十三篇。至劉歆增《大荒經》四篇,《海内經》一篇,故爲十八篇。多者十餘簡,少者二三篇。宋人著録,既不能考其篇第所由,而陳振孫以爲《山海經》本解《楚詞·天問》而作,殆於庸妄者也。”

國朝七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劉向略言地域,丞相張禹使屬朱貢條記風俗,班固因之作《地理志》。’《國朝》者,疑此是也。大司徒掌建邦之土,地之圖注,若今司空郡國輿地圖。《三王世家》:‘御史上輿地圖。’《晋書》:‘裴秀曰:漢氏所畫《輿地》及《括地》諸雜圖,各不設分率,又不考正準望,亦不備載名山大川,雖有粗形,皆不精審。’”

宫宅地形二十卷

【補注】沈欽韓曰:“《論衡·詰術篇》言圖宅術。《隋志》:‘《宅吉凶論》三卷。《相宅圖》八卷。《五姓墓圖》一卷。梁有《冢書》《黄帝葬山圖》各四卷。’又有《五音相墓》《五音圖墓》等書。”

相人二十四卷

【補注】錢大昭曰:“《荀子·非相》篇楊注:‘相,視也。視其骨狀,以知吉凶貴賤。《春秋傳》曰:公孫敖聞其能相人。’《隋志》:‘《相書》四十六卷。’”沈欽韓曰:“《崇文總目》有《姑布子卿相法》三卷。袁宏《後漢紀》:‘相工蘇大相鄧后曰:此成湯之骨法。’此《相人》所傳也。《御覽》三百七十一:‘《相書》:許負曰:乳間闊尺,富貴足壽。乳黑如墨,公侯之相。’劉知幾《史通》:‘許負《相經》,當時所聖,見傳流俗。’”

相寶劍刀二十卷

【補注】沈欽韓曰:“《越絶》:‘客有能相劍者薛燭。’《吕覽·别類》篇:‘相劍者曰:白所以爲堅也,黄所以爲牣也,黄白雜則堅且牣,良劍也。’梁陶宏景作《刀劍録》。”

相六畜三十八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梁有伯樂《相馬經》,寧戚、王良、高堂隆《相牛經》《相鴨》《雞》《鵝》等經。《日者傳》:‘黄直,丈夫也;陳君夫,婦人也,以相馬立名天下。留長孺以相彘立名。榮陽褚氏以相牛立名。’《後書》:‘馬援上表曰:近世西河子輿明相馬法。子輿傳西河儀長孺,長孺傳茂陵丁君都,君都傳成紀楊子阿,臣援嘗師事子阿,受相馬骨法。孝武皇帝時,善相馬者東門京,鑄作銅馬法。’”

右形法六家,百二十二卷。

形法者,大舉九州之埶以立城郭室舍形,人及六畜骨法之度數、器物之形容,以求其聲氣貴賤吉凶。猶律有長短,而各徵其聲,非有鬼神,數自然也。然形與氣相首尾,亦有有其形而無其氣,有其氣而無其形,此精微之獨異也。

凡數術百九十家,

【補注】朱一新曰:“上文僅有百九家,‘十’字當衍。”

二千五百二十八卷。

數術者,皆明堂羲和史卜之職也。史官之廢久矣,

【補注】宋祁曰:“‘史官’之下,舊本有‘術’字。”沈欽韓曰:“史是史巫之史,官則太卜詹尹之官。《律曆志》太史令張壽王、太史丞鄧平,本《志》太史令尹咸皆是。非載筆執簡之史也,故於數術家舉之。”

其書既不能具,雖有其書而無其人。《易》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師古曰:“《下繫》之辭也,言道由人行。”春秋時,魯有梓慎,鄭有裨竈,晋有卜偃,宋有子韋。六國時,楚有甘公,魏有石申夫。漢有唐都,

【補注】王應麟曰:“《天官書》:‘在齊,甘公。’此作‘楚’,異。”先謙曰:“子韋見陰陽家。石申夫詳《天文志》。唐都詳《律曆志》。”

庶得麤觕。師古曰:“觕,粗略也,音才户反。”

【補注】沈欽韓曰:“《管子·水地》篇:‘心之所慮,非特知於麤麤也。’《春秋繁露》俞序:‘始於麤觕,終於精微。’‘觕’俗亦作‘粗’。《莊子·則陽》篇注:‘司馬彪云:鹵莽猶麤粗也。’”

蓋有因而成易,無因而成難,故因舊書以序數術爲六種。

黄帝内經十八卷

【補注】沈欽韓曰:“《隋志》:‘《黄帝素問》九卷。’又‘《素問》八卷。全元起注。《黄帝鍼經》九卷’。馬蒔云:“《靈樞》,皇甫士安以《鍼經》名之。”《唐志》:‘《黄帝九靈經》十二卷。’《讀書志》:‘《黄帝素問》二十四卷。王砯注,分爲二十四卷。《靈樞經》九卷。王砯謂此書即《漢志》《黄帝内經》十八卷之九也。馬蒔云:“王砯分爲十二卷。”’《考證》:(91)‘王砯云:第七一卷,師氏藏之,今之奉行惟八卷爾。楊玄操云:《黄帝内經》二帙,帙各九卷。王砯名爲《靈樞》。《素問》第七卷亡已久。唐寶應中,砯得先師所藏之卷爲注,合八十一篇二十四卷。’《玉海》六十三引‘張仲景云撰用《素問》。則《素問》之名雖著於《隋志》,而已見於漢代,《天元紀大論》等七篇所載,與《素問》略不相通,疑是《陰陽大論》之文,砯取以補所亡云’。余案《素問·離合真邪篇》:‘黄帝曰:夫《九鍼》九篇。夫子乃因而九之,九九八十一篇,以起黄鍾數。’(92)又《靈樞·九鍼十二原》篇:‘今先立《鍼經》,願聞其情。’此書本名《鍼經》者是也。兩《唐志》止謂之《九靈經》,尚無《靈樞》之目。”

外經三十九卷

【補注】錢大昭曰:“南雍本、閩本‘九’作‘七’。”先謙曰:“官本‘九’作‘七’。”

扁鵲内經九卷

外經十二卷

【補注】先謙曰:“《隋志》:‘《黄帝八十一難》二卷。’《崇文總目》:‘秦越人撰。’《史記·扁鵲傳》:‘扁鵲者,姓秦氏,名越人。’《正義》:‘《黄帝八十一難序》云:秦越人與軒轅時扁鵲相類,仍號之爲扁鵲。’是有兩扁鵲,此則《史記》之扁鵲也,當戰國初。王勃《黄帝八十一難經序》云:‘岐伯以授黄帝,黄帝歷九師以授伊尹,伊尹以授湯,湯歷六師以授太公,太公以授文王,文王歷九師以授醫和,醫和歷六師以授秦越人,秦越人始定立章句,歷九師以授華他,華他歷六師以授黄公,黄公以授曹元。’”

白氏内經三十八卷

外經三十六卷

旁篇二十五卷

右醫經七家,二百一十六卷。

醫經者,原人血脉經絡

【補注】朱一新曰:“汪本‘絡’作‘落’,古‘絡’‘落’通。”先謙曰:“官本作‘落’。”

骨髓陰陽表裏,以起百病之本,死生之分,而用度箴石湯火所施,師古曰:“箴,所以刺病也。石謂砭石,即石箴也。古者攻病則有砭,今其術絶矣。箴,音之林反。砭,音彼廉反。”

【補注】王念孫曰:“案‘所施’上亦當有‘之’字,方與下句一例。《文選·東方朔畫贊》注引此有‘之’字。”

調百藥齊和之所宜。師古曰:“齊,音才詣反,其下並同。和,音乎臥反。”

【補注】先謙曰:“官本注‘乎’作‘呼’。”

至齊之得,

【補注】先謙曰:“官本‘得’作‘德’。”

猶慈石取鐵,以物相使。拙者失理,以瘉爲劇,以死爲生。師古曰:“瘉,讀與俞同。愈,差也。”

【補注】先謙曰:“官本作‘以生爲死’,義兩通。”

五藏六府痺十二病方三十卷 師古曰:“痺,風溼之病,音必二反。”

五藏六府疝十六病方四十卷 師古曰:“疝,心腹氣病,音山諫反。”

【補注】錢大昭曰:“南雍本、閩本‘山諫反’下有‘又音删’三字。”朱一新曰:“汪本有三字。”先謙曰:“官本有。”

五藏六府癉十二病方四十卷 師古曰:“癉,黄病,音丁韓反。”

風寒熱十六病方二十六卷

泰始黄帝扁鵲俞拊方二十三卷 應劭曰:“黄帝時毉也。”師古曰:“拊,音膚。”

【補注】王應麟曰:“《扁鵲傳》:‘上古之時,醫有俞跗。’《周禮·疾醫》注:‘脈之大候,要在陽明寸口,能專是者,其惟秦和乎?岐伯、揄柎則兼彼數術者。’《説苑》:‘上古之爲醫者,曰苗父;中古之爲醫者,曰俞拊。’”

五藏傷中十一病方三十一卷

客疾五藏狂顛病方十七卷

金創瘲瘛方三十卷 服虔曰:“音引之。”師古曰:“小兒病也。瘛,音充制反。瘲,音子用反。”

【補注】王念孫曰:“顔注瘛音在前,瘲音在後,則‘瘲瘛’當爲‘瘛瘲’。《説文》:‘瘛,小兒瘛瘲病也。’諸書皆言‘瘛瘲’,無言‘瘲瘛’者。”沈欽韓曰:“《靈樞注》:‘瘛瘲者,熱極生風也。’”

婦人嬰兒方十九卷

【補注】沈欽韓曰:“《扁鵲傳》:‘過邯鄲,聞貴婦人,即爲帶下醫。入咸陽,聞秦人愛小兒,(93)即爲小兒醫。’”

湯液經法三十二卷

【補注】王應麟曰:“《素問》有《湯液論》。《事物紀原》:‘《湯液經》出於商伊尹。皇甫謐云:仲景論《伊尹湯液》爲十數卷。’”

神農黄帝食禁七卷

【補注】沈欽韓曰:“《本草經》:‘神農作赭鞭鉤,從六陰與太一外,五岳四瀆土地所生,皆鞭問之,得其主治,一日遇七十毒。’《御覽》七百二十一:‘《帝王世紀》曰:黄帝使岐伯嘗味草木,與主醫病,經方《本草》《素問》之書咸出焉。’然《本草》即肇於神農,而黄帝修之。《志》但言《食禁》,未足以盡之也。”葉德輝曰:“康賴《醫心方》二十九引《本草食禁》云:‘正月一切肉不食者吉,二月寅日食不吉,五月五日不食麞鹿及一切肉。’即此書也。疑古本附《本草》後,故云《本草食禁》,沈説非也。或據《醫師》疏以‘禁’爲‘藥’誤,亦非。”

右經方十一家,二百七十四卷。

經方者,本草石之寒温,量疾病之淺深,假藥味之滋,因氣感之宜,辯五苦六辛,致水火之齊,以通閉解結,反之於平。及失其宜者,

【補注】朱一新曰:“汪本‘其’下有‘所’字。”

以熱益熱,以寒增寒,精氣内傷,不見於外,是所獨失也。故諺曰:“有病不治,常得中醫。”

【補注】錢大昭曰:“今吴人猶云‘不服藥爲中醫’。”周壽昌曰:“《周禮》賈疏全引此文,改易數語,不可通。”

容成陰道二十六卷

【補注】沈欽韓曰:“《抱朴子·遐覽》篇:‘道經有《容成經》。’《列仙傳》:‘容成公者,自稱黄帝師,見於周穆王,能善補導之事。’”

務成子陰道三十六卷

堯舜陰道二十三卷

湯盤庚陰道二十卷

【補注】沈欽韓曰:“《吕覽》:‘湯問伊尹曰:欲取天下若何?伊尹對曰:凡事之本,必先治身,嗇其大寶,用其新,棄其陳,腠理遂通,精氣日新,邪氣盡去,及其天年,此之謂真人。’”

天老雜子陰道二十五卷

【補注】沈欽韓曰:“張衡《同聲歌》:‘素女爲我師,儀態盈萬方。衆夫所希見,天老教軒皇。’”

天一陰道二十四卷

黄帝三王養陽方二十卷

【補注】葉德輝曰:“康賴《醫心方》二十九《養陽》篇引《玉房祕訣》黄帝問素女、玄女、采女陰陽之事。皆其遺説也。《玉房祕訣》等書見《隋志》。康賴,日本人,當中國北宋時。

三家内房有子方十七卷

右房中八家,百八十六卷。

房中者,性情之極,

【補注】朱一新曰:“‘性情’,汪本作‘情性’。”先謙曰:“官本作‘情性’。”

至道之際,是以聖王制外樂以禁内情,而爲之節文。傳曰:“先王之作樂,所以節百事也。”樂而有節,則和平壽考。及迷者弗顧,以生疾而隕性命。

宓戲雜子道二十篇

上聖雜子道二十六卷

道要雜子十八卷

黄帝雜子步引十二卷

【補注】王應麟曰:“《列子·天瑞》篇引《黄帝書》曰:‘谷神不死,是謂玄牝。’梁肅《導引圖序》:‘朱少陽得其術於《黄帝外書》,又加以元化五禽之説,乃志其善者演而圖之。’《崇文總目》:“《軒轅黄帝導引法》一卷。”

黄帝岐伯按摩十卷

【補注】沈欽韓曰:“《韓詩外傳》:‘子游按摩。’趙岐《孟子注》:‘折枝者,按摩、折手節、解罷枝也。’《抱朴子·遐覽》篇:‘《按摩經》《導引經》十卷。’《唐六典》:‘太醫令屬官按摩博士一人,置按摩師、按摩工佐之,教按摩生。’”

黄帝雜子芝菌十八卷 師古曰:“服餌芝菌之法也。菌,音求閔反。”

【補注】王應麟曰:“《黄帝内傳》:‘王母授《神芝圖》十二卷。’《水經注》:‘黄帝登具茨之山,受《神芝圖》於黄蓋童子。’”沈欽韓曰:“《抱朴子·僊藥》篇:‘五芝者,石芝、木芝、草芝、肉芝、菌芝,各有百許種。’”

黄帝雜子十九家方二十一卷

泰壹雜子十五家方二十二卷

神農雜子技道二十三卷

【補注】沈欽韓曰:“《抱朴子·極言》篇:‘神農曰:百病不愈,安得長生。’”

泰壹雜子黄冶三十一卷 師古曰:“黄冶,釋在《郊祀志》。”

【補注】沈欽韓曰:“《抱朴子》有《黄白》篇。《神仙經》:‘黄白之方二十五卷,千有餘首。’”

右神僊十家,二百五卷。

神僊者,所以保性命之真,而游求於其外者也。聊以盪意平心,同死生之域,師古曰:“盪,滌。一曰:盪,放也。”而無怵惕於胸中。然而或者專以爲務,則誕欺怪迂之文彌以益多,師古曰:“誕,大言也。迂,遠也。”

【補注】先謙曰:“不敢斥言武帝,而其文甚顯。”

非聖王之所以教也。孔子曰:“索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不爲之矣。”師古曰:“《禮記》載孔子之言。索隱,求索隱暗之事。而行怪迂之道,妄令後人有所祖述,非我本志。”

【補注】張佖曰:“案《禮記·中庸》篇有云:‘子曰:素隱行怪,後世有述焉,吾弗爲之矣。’鄭玄注云:‘素,讀如攻城攻其所傃之傃,傃猶鄉也。言方鄉避害隱身而行佹譎,以作後世名也。弗爲之矣,恥之也。’今《志》作‘索隱’,師古從而解之,文、注即與《禮記》不同,意義亦不相遠,故‘索’字不更刊正作‘素’字。”

凡方技三十六家,八百六十八卷。

方技者,皆生生之具,王官之一守也。太古有岐伯、俞拊。中世有扁鵲、秦和。師古曰:“和,秦毉名也。”蓋論病以及國,

【補注】王應麟曰:“《晋語》:‘趙文子曰:醫及國家乎?醫和對曰:上醫醫國,其次疾,固醫官也。’”

原診以知政。師古曰:“診,視驗,謂視其脉及色候也。診,音軫,又音丈刃反。”漢興有倉公。今其技術晻昧,師古曰:“晻,與暗同。”故論其書,以序方技爲四種。

大凡書,六略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萬三千二百六十九卷。入三家五十篇,省兵十家。

【補注】沈欽韓曰:“《論衡·案書篇》:‘六略之録,萬三千篇。’《隋志》:‘《七略》大凡三萬三千九十卷。’與此《志》略異。《通考》卷數與《隋志》同。劉昫《志》亦云:‘《漢·藝文志》裁三萬三千九十卷。’則刻本於上應脱‘一’字。歆所撰雖名《七略》,其《輯略》即其彙别群書,標列恉趣,若《志》之小序耳,實止有六略也。”葉德輝曰:“案《弘明集》引阮孝緒梁《七録》云:‘《漢書·藝文志》書三十八種,五百九十六家,一萬三千三百六十九卷。’是梁時《志》文‘二百’作‘三百’,總覈《志》載書數,實祇多二卷矣。又引《七略》云:‘書三十八種,六百三家,一萬三千二百一十九卷。’以較《藝文志》,實多七家。班自注入三家,省兵十家,以較《七略》實少七卷,其數皆足以兩相取證,惟卷帙則無考耳。”陶憲曾曰:“三家者,劉向、揚雄、杜林三家也。五十篇者,書入劉向《稽疑》一篇,小學入揚雄、杜林二家三篇,儒家入揚雄三十八篇,賦入揚雄八篇,凡五十篇,皆班氏所新入也。若禮入《司馬法》,兵技巧入《蹵》,本在《七略》之内,互相出入,故於此不數也。”先謙曰:“官本‘大’下提行。”


(1) 按,此爲《隋書·經籍志》原文,非王應麟之語。

(2) “元”字原脱,據清《抱經堂叢書》本(以下簡稱“抱經堂本”)《經典釋文》卷一補。

(3) “易”,原誤作“書”,據清光緒孔氏三十三萬卷堂本(以下簡稱“萬卷堂本”)《初學記》卷二十一及上下文意改。

(4) “十二”,原誤作“十三”,據萬卷堂本《初學記》卷二十一及上下文意改。

(5) “云”,原誤作“五”,據抱經堂本《經典釋文》卷一、清文淵閣《四庫全書》本(以下簡稱“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一改。

(6) “段”,清光緒二十六年浙江官書局刻本(以下簡稱“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作“殷”。

(7) “之徒”二字,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無。

(8) “訛”,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作“説”。

(9) “或鄭名重,遂專舉之耳”九字,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無。

(10) “闕”,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一作“間”。

(11) “體”下,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有“類然”二字。

(12) “普”,原誤作“善”,據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改。

(13) “兄”,原誤作“父”,據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改。

(14) “傳”字原脱,據清乾隆武英殿刻本(以下簡稱“殿本”)《隋書·經籍志》補。

(15) “史通”二字,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無。

(16) “聞”,《四部叢刊》影印宋本《古文苑》卷十、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皆作“問”。

(17) “得全”,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作“幾於全”。

(18) “玄”,原避諱作“元”,今回改,下同。

(19) “立”,清嘉慶刻本《五經異義疏證》卷上、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皆作“在”。

(20) “便”,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作“使”。

(21) “書”下原脱一“禮”字,據殿本《漢書》卷五十三、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補。

(22) “乃”,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作“疑”。

(23) “鼓”,原誤作“琴”,據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三改。

(24) “定”“爲”二字原脱,據百衲本影印宋紹熙刻本(以下簡稱“百衲本”)《後漢書·張霸傳》、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補。

(25) “只”,四庫本《崇文總目》卷二、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皆作“止”。

(26) “甲”字原脱,據殿本《通典》卷六十九、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補。

(27) “勝”,原誤作“伸”,據殿本《通典》卷六十九、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改。

(28) “皆”,《四部叢刊三編》影印宋本(以下簡稱“叢刊本”)《太平御覽》卷六百四十作“當”。

(29) “第”,原誤作“十”,據殿本《漢書·魏相傳》、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改。

(30) “記”,原誤作“禮”,據清光緒十四年萬卷堂刻本(以下簡稱“萬卷堂本”)《北堂書鈔》卷九十九、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改。

(31) “文”字原脱,據殿本《隋書·經籍志》補。

(32) “籍”下,殿本《隋書·經籍志》有“以顔本比古文”六字。

(33) “志”字原脱,據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四補。

(34) “足”,原誤作“定”,據抱經堂本《經典釋文》改。

(35) “曾子”,原誤作“仲尼”,據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四及上下文意改。

(36) “奪”,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四作“竊”。

(37) “襌”,《四部叢刊》影印宋本《六臣注文選》卷四、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四皆作“禪”。

(38) “尉”字,原位於“縣令”下,據百衲本《後漢書·百官志》及上下文意改。

(39) “六百二十八”,民國十九年影印清光緒二十年黄岡王氏刻本《全上古三代秦漢三國六朝文·全漢文》作“六百三十八”。

(40) “敢”,原誤作“復”,據《四部叢刊》影印明活字本《晏子春秋》及上下文意改。

(41) “美”原誤作“先”,“恕”原誤作“世”,皆據清《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本《春秋繁露》卷六改。

(42) “徒”,《四部叢刊》影印明通津草堂本(以下簡稱“通津草堂本”)《論衡》卷六、清光緒三十三年刻本《墨子間詁》卷八皆作“役”。

(43) “正”,殿本《漢書·劉向傳》、清光緒九年浙江書局刊本(以下簡稱“光緒本”)《玉海·藝文》皆作“貞”。

(44) “歸條”,殿本《漢書·劉向傳》、光緒本《玉海·藝文》皆作“顯家”。

(45) “向”,原誤作“同”,據《四部叢刊》影印宋刊本《宋文鑑》卷八十八《列女傳目録序》、清光緒二十二年浙江書局刻本《文獻通考·經籍考》改。

(46) “楚”,原誤作“魏”,據《士禮居叢書》影印宋本(以下簡稱“士禮居本”)《戰國策》卷十七改。

(47) “衛”字原脱,據《四部叢刊》影印明袁氏嘉趣堂本(以下簡稱“嘉趣堂本”)《大戴禮記》卷六補。

(48) “固”,原誤作“同”,據清《平津館叢書》本《尸子》卷下改。

(49) “之知”,原誤作“知之”,據《四部叢刊》影印明嘉靖本《鹽鐵論》卷九、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五乙正。

(50) “衆”,原誤作“家”,據殿本《隋書·經籍志》、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五改。

(51) “二篇”,原誤作“一篇”,據殿本《晋書·刑法志》改。

(52) “具律”,原誤作“其律”,據殿本《晋書·刑法志》改。

(53) “秦”,原誤作“奉”,據《四部叢刊三編》影印明本《商子》卷五改。

(54) “犬”,原誤作“大”,據叢刊本《太平御覽》卷九百五、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七改。

(55) “族”,原誤作“俗”,據《四部叢刊》影鈔北宋本《淮南鴻烈解》卷二十、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五改。

(56) “三十一篇”,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七、光緒本《玉海·藝文》皆作“三十二篇”。

(57) “練纓”二字原脱,據叢刊本《太平御覽》卷六百八十四補。

(58) “别”,原誤作“所”,據上下文意改。

(59) “弘”,原避諱作“宏”,今回改,下同。

(60) “教”,原誤作“校”,據四庫本《漢藝文志考證》卷七改。

(61) “一”字原脱,據叢刊本《太平御覽》卷三百一補;又“甫”,原誤作“鳥”,據叢刊本《太平御覽》卷三百一改。

(62) “曲”,原誤作“由”,據《四部叢刊》影印明嘉靖刊本《文心雕龍》卷四、四庫本《通雅》卷三改;“於”,《四部叢刊》影印明嘉靖刊本《文心雕龍》卷四作“以”。

(63) “九”,原誤作“八”,據叢刊本《太平御覽》卷八百六十九改。

(64) “軍”,叢刊本《太平御覽》卷三百五十七作“車”。

(65) “三篇”,原誤作“一篇”,據殿本《漢書·藝文志》、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六改。

(66) “公”,原誤作“史”,據殿本《史記·太史公自序》改。

(67) “燕”,原誤作“楚”,據士禮居本《戰國策》卷三十改。

(68) “右”字原脱,據士禮居本《戰國策》卷三十補。

(69) “紀大”二字原誤倒,據《四部叢刊》影印明覆宋刻本《黄帝内經素問》乙正。又“天元紀大論”原誤爲正文大字,今改爲注文小字,方合文意。

(70) “陣”,殿本《漢書·李廣傳》作“堅”。

(71) “起”字原脱,據殿本《史記·衛將軍驃騎列傳》補。

(72) “一卷”二字原脱,據殿本《隋書·經籍志》補。

(73) “則”字原脱,據殿本《宋書·曆志》補。

(74) “顓頊”,原誤作“顓帝”,據殿本《宋書·曆志》改。

(75) “古”,原誤作“占”,據殿本《宋書·曆志》、光緒本《玉海·律曆》改。

(76) “二”,原誤作“三”,據清《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本《春秋釋例》卷十、清嘉慶二十年南昌府學重刊宋本《十三經注疏》本(以下簡稱“《十三經注疏》本”)《春秋左傳正義》改。

(77) “光”字原脱,據百衲本《後漢書·律曆志》補。

(78) “此傅周或世相傳授也”,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六作“此傅周亦人名”。

(79) “也”,原誤作“云”,據《四部叢刊》影印宋本《重修廣韻》卷四改。

(80) “又有”二字原脱,據《四部叢刊》影印宋本《重修廣韻》卷四補。

(81) “人”,原誤作“一”,據殿本《史記·日者傳》改。

(82) “日”字原脱,據殿本《史記·龜筴傳》補。

(83) “無”,原誤作“爲”,據殿本《史記·龜筴傳》改。

(84) “解”,《四部叢刊》影印明活字本《曹子建集》卷九作“假”。

(85) “遐”,原誤作“游”,據《四部叢刊》影印明本《抱朴子·内篇》卷十九改。

(86) “效”,原誤作“劾”,據叢刊本《太平御覽》卷八百九十一改。

(87) “通”,原誤作“道”,據《四部叢刊》影印宋本《管子》卷十四改。

(88) “作”字原脱,據叢刊本《太平御覽》卷七十八補。

(89) “八百二十二”,原誤作“八百二十一”,據叢刊本《太平御覽》卷八百二十二改。

(90) “政”,原誤作“駿”,據通津草堂本《論衡》卷十三改。

(91) “考證”二字原脱,據浙局本《漢書疏證》卷二十六補。

(92) “以起黄鍾數”五字,《四部叢刊》影印明翻北宋本《黄帝内經素問·離合真邪論篇》無。

(93) “人”字原脱,據殿本《史記·扁鵲傳》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