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医学工程科(处)规章制度
3.1 医学工程科(处)工作制度
(1)在主管院长领导下,负责医院医疗、预防、教学、科研所需医疗器械的计划、论证、招标、采购、调配、供应、保养、维修、更新及应用分析的全面管理工作。
(2)严格审核各使用科室上报的医疗器械计划,做好年度、月计划报请主管院长、院长审批,并做好相关论证工作。
(3)严格执行地方卫生主管部门相关文件,做好医疗器械论证、招标、采购、公示工作。
(4)凡购入的医疗器械要严格办理出入库手续,每月定期清库,打印月报表,尽量做到零库存管理。
(5)建立健全医疗器械档案管理,做到账、卡、物相符。
(6)做好每月的医疗器械付款工作,做到账表、账账、账物、账证相符,凭证装订整齐,保存完好。
(7)组织本科(处)人员学习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8)做好下送、下修和报废回收工作,保证医疗、教学和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
(9)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及科研工作,定期做好大型设备更新和应用分析,充分发挥医疗器械作用。
(10)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建立有关计量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技术监督部门定期做好医疗器械计量检测工作。
(11)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一次性医疗器械及高值耗材管理条例,严把质量关。
(12)做好医疗器械可追溯及不良事件的收集、上报工作,建立医疗器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13)负责对甲类、乙类大型设备的逐级上报审批工作,负责办理医疗设备配置许可证,并存档大型医疗设备上岗人员的上岗证复印件。
(14)努力协调医院与有关各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临床一线工作顺利进行。
(15)遵守国家、医院的各项法律、法规,廉洁奉公,不得以权谋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