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 医疗器械上岗培训考核制度
(1)一般医疗设备在验收合格后,须由厂家工程师对医院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或异地培训。
(2)对国家有特殊要求的医疗设备,使用科室派至少两名以上操作人员参加国家指定部门组织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机操作。
(3)操作人员合格证有效期满后须及时进行再次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机操作。
(4)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医疗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违反操作规程引发的医疗事故责任自负。
(5)维修人员须定期对可能发生危险的医疗设备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有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