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 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工作的监管,努力解决高值医用耗材采购价格混乱、虚高等问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要求,各省市将推行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
(1)实行阳光采购的耗材都是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临床使用量大、价格相对较高、社会反映强烈的品种。各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耗材的网上阳光采购工作,要把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作为医改工作的重要内容,并作为卫生系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政风建设的具体行动,责成专人负责,坚定不移地抓好落实。
(2)实行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后,各医疗机构必须通过各地政府指定的网上采购平台按照要求进行网上采购。
(3)医疗机构网上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价格由医疗机构与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根据有关规定自主谈判或公开招标确定;货款结算由各医疗机构根据《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自行结算。严禁医疗机构与高值医用耗材生产商或经销商进行网下交易,违者严肃查处。
(4)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定期统计分析并公布各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推行和价格情况,引导医疗机构主动规范采购渠道和价格,努力缓解人民群众的看病贵问题。
(5)实施阳光采购后,省卫生健康委将加强对全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数量和价格的监测,适时选择用量大、价格高、价格混乱的品种,进行全省统一招标采购,进一步解决高值医用耗材的价格虚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