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环境卫生要求

1.加强室内通风

加强室内空气流通,首选自然通风,尽可能打开门窗使空气对流,保证室内空气卫生状况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

2.垃圾处理

每天产生的垃圾应当在专门垃圾处理区域内分类管理、定点暂放、及时清理。存放垃圾时,应当在垃圾桶内套垃圾袋,并加盖密闭,防止招引飞虫及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垃圾暂存地周围应当保持清洁,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

3.其他要求

确保场所内地面无污水;生鲜加工区应当保持地面墙面整洁;下水道口应当每天清洁、除垢、消毒;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