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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中国社会办医现状

我国社会办医发展历程

1835年,基督教传教士派克在广州成立眼科医局(博慈医院),成为我国第一家现代意义上的医院。随后,全国陆续建立起300多家教会医院。这也是我国最早期的社会办医。

我国社会办医的发展与经济体制建立、转轨及社会转型相适应。1984年我国第一家民营医院诞生,1990年正式合法化,到2018年年末社会办医数量已突破2万家。社会办医发展迅速,主要经历了以下阶段。

1.萌芽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

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初,民营医院开始萌芽。

1980年8月,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关于允许个体开业行医问题的请示报告》。明确指出允许个体开业行医。这一政策的松动形态是,允许社会办医,但必须要有组织挂靠。这是我国民营医院发展史上的重要一步。自此以后,民营医疗机构登上历史舞台。

1989年,《关于扩大医疗卫生服务有关问题的意见》提出,允许有条件的单位和医疗卫生人员从事有偿业余服务。自此,独立法人的形式被允许。

1983年,卫生部在北京协和医院蹲点搞改革,实行“上级拨款包干,超收自行支配,亏损不计”的承包制以后,不少医院改为技术经济责任制,1987年后又改为承包责任制。此次公立医院改革主要以“给政策不再给钱”的方针促使公立医院一条腿迈向市场化。这个阶段,很多年轻医生纷纷下海创业。

2.市场化发展阶段1992—2008年

业界将1990年定义为中国民营医院发展史上的分水岭。在此之后,我国医疗市场真正活跃起来了。20世纪90年代前期,为了提供更多的医疗服务资源,研究院、大医院的医生采取了和医院进行技术合作的方式。

90年代后期,为增加医疗服务资源,以应对越来越多的病患需求,医院承包制迅速发展,科室承包也应时出现。这一合作模式被迅速放大并开始扭曲,以莆田系为代表,街头游医纷纷变身为科室承包人。被后人批评的“科室承包”开始出现泛滥的苗头,广被诟病的虚假医疗宣传也大量出现。我国的医疗服务体系开始出现扭曲,医疗信息、医学技术、医疗资源不对称等问题大量出现。

2000年,卫生部下文叫停公立医院承包乱象,严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将本单位的科室或业务用房租借或承包给社会上非医务人员从事医疗活动。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问题的严重性。

在进行市场清理的过程中,政策发布允许自然人申请创办医院。也就是在这一时期,莆田系医院迅速发展。

3.快速发展阶段2009—2017年

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出台,这标志着新一轮医改正式开始。国家在民营医疗机构准入和执业等方面,不断出台一系列鼓励性政策。

2010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这是新医改以来第一个专门针对鼓励民营医院和社会力量办医发展的文件,被业界看作是我国民营医院发展真正进入“春天”的标志。在此阶段,中央国企和地方国企纷纷进入医疗领域,如中信集团、华润集团、浙江省医疗健康集团、陕西省健康医疗集团等,打破了此前只是依靠民营医院独撑社会办医的状况,也为社会办医规范化、科学化发展带来了新的力量和冲击。我国社会办医开始进行资源深度整合和管理探索,并涌现出一批获得三级甲等资质,以及获得国家临床重点专科的领先型社会办医机构。

也正是在这一阶段,社会办医数量超过了公立医院,截至2017年年末,社会办医数量占比达到了60.4%,成为我国医疗服务业的一支重要力量。

4.强化监管阶段2018年至今

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63号)要求:转变监管理念、体制和方式,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为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提供有力支撑。

2018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开展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的通知》,遴选了148家医院进行试点,其中就有首都医科大学三博脑科医院,通过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医院建立起良好的治理机制和管理体制而且要求社会办医也参照此办法执行。

2019年,深圳市首次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办医促进条例》纳入立法程序,这只是一个开端,未来将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政府主管部门回归到“监管+服务”的本位,推动公立和社会办医回归医疗的本源。

新医改政策施行十年以来,社会办医从“保增长+赚钱”向“保健康+重质量”的轨道变道。可以预见,我国未来社会办医将向技术化转变,规模化与小型化同步进行,注重质量管理,协调发展。

我国社会办医发展现状

1.社会办医发展迅速

社会办医的现状集中体现在四个增长,即机构数、床位数、在职职工数和服务量都有很明显的增长。从机构数量上看,2003年民营医院为2037家,到2018年为20977家,增长趋势明显。民营医院床位数占比提升明显,由2010年的11%提升至2018年的26.3%,但相较民营医院数量差距较大,体现了民营医院数量多、床位少的特点。

2010—2018年社会办医诊疗人次稳步提升,民营医院诊疗人次从2010年的近1.7亿人次增至2018年的5.3亿人次,年均增幅约16%;同一时期的公立医院诊疗人次年均增幅为7.3%。但是民营医院诊疗人次占比提升缓慢,每年提升不到1个百分点,2018年民营医院的诊疗人次占比也仅为14.8%。

从入院人数上看,民营医院入院人数从2010年的799.5万人增至2018年的3666万人;近六年民营医院入院人数增长迅速,占比更是从2010年的8.39%增至2018年的18.31%,相比诊疗人次增幅更大,虽然势头迅猛但仍然远低于公立医院入院人数。

我国社会办医机构数量快速发展,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尚未与机构数量匹配。

2.规模尚小且发展不平衡

社会办医虽然在机构数量上有了大幅度提高,但增长中以小规模的个人办医居多,卫生技术人员、医院床位数、诊疗服务人数等占比尚小,这说明社会办医的过程中数量建设与内部建设并没有同步进行。截至2017年年末,社会办医中小规模医院偏多,200张床位以上的医院则是以公立医院为主,医院规模分布严重不均衡。

3.定位专科特色医院但竞争力不足

从不同类型医院的比重看,社会办医进入医疗服务市场时,多数是从小型专科医院入手,凭借自身优势,慢慢细分深入医疗市场,并且逐步向区域外发展形成自己的特色,实现持续快速的发展。但这也说明了社会办综合型大医院难度比较高,自身硬件设施和人才建设都与政府办医有很大差距,很难和政府办医进行市场竞争。

4.机构分布与经济发展关联不大

将各省的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按照人口数量进行平均测算,每万人人均营利性医疗机构数量方面,最多的为吉林省是5.28个,最少的为上海市仅为0.82个。将该指标与GDP排名进行对比分析,发现营利性医疗机构并未完全按照经济活跃程度分布。

社会办医领域关键问题

1.人才队伍问题

目前,社会办医多采用全国招聘与邀请专家“走穴”相结合的办法,医生多为公立医院的离退休医生、公立医院改制分离出的中青年医生以及刚毕业工作的医生。整个人才队伍“老的老,小的小”,而医院发展的主要力量中青年骨干人才却很难招聘到。

同时,一直被寄予厚望的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也不尽如人意。现在虽然允许医生多点执业,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社会办医过程中的人才短缺问题。但由于相关保险制度不健全,一旦在原单位之外的地点行医出现意外,相关医生存在赔付以及官司纠纷的风险。一些公立医院不支持,甚至限制高级职称医生和骨干医生多点行医。目前,多点执业政策的落实情况距离预期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尚不能根本解决社会办医机构人才不足的问题。

社会办医机构的自身培养条件不充分。现实中,只有通过临床、教学、科研等多种途径,才能完成医学人才,特别是技术骨干的培养。我国社会办医机构普遍缺乏相应的教学、科研环境和条件,一般只是从事临床治疗工作,很难有效进行人才培养。

此外,现有人事管理、职称评定、职业技能鉴定、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制度的限制也是问题,医务人员参加职称评定需要具备科研课题、论文、专著等条件。很多社会办医由于不是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实验基地,不具备参加科研、教学的条件,无法进行科研课题立项、科研论文撰写,这些机构的医务人员难以正常参加职称评定。很多社会办医的医生在学术交流、医学科研招标、临床重点学科建设、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往往被卫生行政部门和医学学术团体排除在外,缺乏继续教育的机会,无法了解技术前沿。

2.经营困难问题

社会办医初始投资规模大,运营专业性要求高,同时受到税收、人才、医保等各种限制,往往投资回收期非常长。很大程度上影响到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积极性,令资本市场上规模巨大、实力雄厚的投资者望而却步。

这也导致社会办医规模普遍较小,中小投资者迫于资金回笼压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有限,追求短期收益。但在医疗服务领域,需要前期积累客户资源和培养市场信任度,回报周期在五到十年甚至更长,当短期预期目标难以实现时,就会产生掠夺式经营,甚至非法经营。于是导致了许多医疗机构急功近利,坑蒙患者,转手频繁的问题。

社会办医机构在医疗服务市场总体占比偏小,且很多医院规模较小,没有形成规模效应。一些医院在具体管理上仍沿用家族式或相对简化的发展模式,缺乏管理创新和经营经验,在内部运营上自我监管能力欠缺,行业氛围不浓,难以有效管控医疗风险。

资金与运营两方面的不足,往往导致社会办医出现经营困难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