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羌在汉藏之间:川西羌族的历史人类学研究
- 王明珂
- 3699字
- 2024-11-03 21:19:52
二、家族
除了以父祖辈弟兄关系联系在一起的“大家庭”外,在更大的范围里,“家族”凝聚更多的家庭。由于普遍“汉化”,因此目前在绝大多数羌族村寨中民众皆有汉姓。有些家庭甚至宣称可以依字辈排行,追溯至五代或十代之前的祖先。因此,以同一汉姓(或异姓)宣称彼此有同一祖源的“汉姓家族”,在此非常普遍。汉文化渗染程度最深的北川,尤其如此。以下是一位北川小坝乡内外沟羌族口述的家族记忆。他说:
听我祖祖说,就是湖广填四川的时候……当时是张、刘、王三姓人到小坝来。过来时是三弟兄。当时喊察詹的爷爷就说,你坐在那儿吧。当时三弟兄就不可能通婚,所以就改了姓。刘、王、龙,改成龙,就是三条沟。一个沟就是杉树林,那是刘家。另一个是内外沟,当时是龙家。其次一个就争议比较大,现在说是王家。这三个沟,所以现在说刘、王、龙不通亲;三兄弟过来的……
几个同姓或不同姓的家庭,宣称彼此为同一“家族”,这在羌族村寨中非常普遍。以上北川小坝乡人的口述,便是一个具体的例子;这样的共同祖源(三弟兄)记忆,将目前往来紧密的三个沟的居民联系在一起。小坝乡的这例子中,此家族由过去的“刘、王、张”三姓,变为今日“刘、王、龙”三姓;这也显示家族之构组成分,可能经由“家族记忆”的变迁而改变。这位内外沟人也承认,王家究竟是不是这三弟兄的后代,是有争议的。
北川青片乡的一位中年人也说,当地乔家出于最早的两个弟兄:
我们乔家的家谱说,两弟兄打猎来到这儿。看到气候好,野猪挖出来的土看来也很好,就把帽子、帕子上的一点青稞撒下,说明年青稞熟时来看哪边先黄。结果这边熟得还要早些,于是搬来这里。两兄弟原在一起,后来分成两个地方。现在还有分是老大的,还是老二的后代;我们是老大的后代。老人还说原来有四弟兄,事实上来的是老三、老四,其他兄弟在茂县。
此乔姓家族的两大支系,因此以祖先的弟兄关系将彼此系在一起。理县蒲溪沟休溪寨的一位王姓老人也说,本地几个王姓家族是出于外地来的五弟兄。他告诉我:
我们王家是湖广填四川时到这来的。在灌县那一个石堰场,先迁到四川灌县石堰场。湖广哪里就不知道了。五弟兄到这里来,生了五弟兄,分成五大房,我们还有家谱。
这位蒲溪沟人与上面的小坝内外沟人,都提及祖先来自湖广。“湖广填四川”是一个普遍存在于四川人心中的历史记忆。民间流传的故事说,当年张献忠把四川人杀得只剩一条街的人,现在的四川人都是从湖广绑着迁来的移民,他们所来自的地方都是“湖北麻城孝感”。不只是许多较为汉化地区的羌族宣称祖先来自湖广,在四川的汉族中这种祖源记忆更是普遍。从前或许真的有一些移民从湖北麻城孝感来到四川1,但以目前此祖源记忆在四川人中普遍的程度来说,我们可以合理怀疑,其中大多都是虚构的家族起源记忆。
无汉姓的羌族村寨绝少。我所见的,只在松潘小姓沟中。在这样的村寨中,则有同祭一个家神的“家族”;以本地话称,便是“巴个”。以下是小姓沟中一对父子的说法:
(子)我们的家族神是“察那跟顶西”,只有两家。我们并没有很直接的亲戚关系,只是共一个神。不仅家族神如此,在三组那儿,一个组一个团团;它是跟着地域那样划,而不是跟亲戚划,就是“巴个”。他们那一个“巴个”,整个一下(按:“一下”就是全部的意思),都是一个神;一个坪坪那(按:“坪坪”指山边上的平台地),“巴个”。那有好几个这样的神。亲属关系,最初是一家人分的,分下来时间再长,还是一个神分下来的。分到那,都供这个神。还有就是,我们上头那家,原来他们房子在那儿,这时我们是一家人。他们搬到那去后,就是另一家子的神了,就供两个神。因为人是这过去的,但占了别人的地方,也要供别人的神。二组,这家跟嘴嘴上(按:指山势转弯而突出的地方)那家是一个神。这家从底下来这占了房子,所以他都要敬。这房子卖给他们的,照道理他们是要敬这神的。我父亲是红土那来上门的。
(父)我是上门的。我们的神有三十几家——我们家的神“主搭卡哈”——跟这里一模一样。我到这来就是这的人了,敬这的菩萨。
一个寨子经常包括几个“家族”,此种“家族”借着各成员家庭对神龛上家神的崇拜来凝聚与延续。然而我们不能由单纯的亲属关系与祖先崇拜来理解它。兄弟分家时,以分香火的方式延续家神崇拜固然普遍,然而由上面的口述资料可见,由于家神也是家的地盘神,因此在某地盘上建屋或迁入某地,而开始祭某家神的情形也是常见的。在上述北川小坝的例子中,不同汉姓的家族,可以因祖先的弟兄关系而结成一大家族。在松潘小姓沟这个例子中,血缘不同的各家庭也可以祭同一家神,而成为一“家族”。它们都说明,我们很难以汉人的“家族”概念,来理解羌族所谓的“家族”。在不同地域的羌族之间,“家族”概念也有相当的差异。
无汉姓的“家族”似乎在较“藏化”的北路与西路羌族和在邻近的藏族中较普遍。2如以上小姓沟的例子中,这位父亲便是由红土来的藏族;他说在红土那儿也有这样的“家神”。由于无汉姓的羌族村寨太少,我只能以邻近小姓沟的黑水人——所谓“说羌语的藏族”——的口述资料来作说明。以下是一位黑水知木林人(小黑水藏族)的口述:
村子有一百二十三户,四个小组。虽然不是姓,但都有神龛上的名字;同一个根根的人。死了一个人的时候都要以弟兄为准,至少一个寨子有三户,同一个弟兄传下来的。
以上他说的话,有些不完整。他的意思是,村上有四个寨,每个寨中都有一些家族,以神龛上的神名为家族名。同家族的人,出于同一血缘。寨中各个家族,由于他们的祖先是兄弟,因此寨中任何一个人死亡,各家族都要派人来参加丧礼。以下这一位黑水麻窝人,也有类似的说法。他说:
家族存在。我们家族十多户是一个家族,“阿察克”;九户河坝,山上十多户,以前是一个组。有些家,山上有地,河坝也有地,这说明以前是一家。“阿察克”怎来的不知道;都是一个菩萨,就是神龛3的名字。一个寨子才有“塔子”,家族没有“塔子”。我们有更大的,就像是中华民族分成许多民族,我们有更大的家族,分成几个小族。家族不一样,但搞丧事大家要一起搞。一个家族,常几弟兄分开了,就分成几个家族。
这两个黑水的例子,以及前引松潘的例子,显示这种“家族”在村寨中少则只有两三户,多则十多户。值得注意的是,一个家族常被认为是“一位弟兄”传下来的。因此几位始祖弟兄间的“弟兄关系”,又把村寨中几个他们的“后代家族”联系在一起,这就是上述麻窝报告人所称的“更大的家族”。
在有些地区,汉姓家族仍有本土的“家族”名称。如茂县黑虎沟的王家,以“乡谈话”来称呼就是“瓦渣”;张家,就是“殊木喜”。然而这是不是原来家神的名称则不清楚。无论如何,这显示本地家族在接受汉姓之后,便成了有汉姓的家族。在某些这样的汉姓家族中,家神信仰仍然存在。以下理县蒲溪沟人的口述,便显示这样的例子。
孟姓在这有八家,其他姓王的最多,再有是姓徐的。姓孟的有七八代了,我们徐家十多代了,崇庆县出来的。那儿有一个徐家寨,人太多了就分出来了……王家是外头进来的。徐、孟、余三姓安家时是三弟兄,原来是一个姓,现在三姓都不准打亲家。原来是三弟兄分家下来的,祖坟都相同的,到这儿来分家的。孟家也是外头,崇庆县过来的。王家不是,他们来得早。开坛时就唱“阿就”“王塔”;“阿就”是姓王的,“王塔”是三姓。
羌族与邻近藏族在开酒坛祭神时,要先请各家族与各方之神。在上例中,“阿就”是王姓家族的“家神”,“王塔”则是徐、孟、余三姓家族的“家神”。因此以“汉话”来说,徐、孟、余是三个“家族”。然而在“乡谈话”中,他们都属于“王塔”家族。由此例可看出,有些本地的汉姓家族,可能是本地家族由于冠汉姓与“假借祖源记忆”(如祖先由川西崇庆迁来)而形成。也有可能是,外来的汉人在本地某家族地盘上建家业而开始祭祀本地家族的家神。
无论是祭同一家神的“家族”,或是以同姓或“异姓同根”相联系的几个“家族”,它们都常由“同一弟兄传下来的”或“祖先的弟兄关系”来凝聚彼此。成员们彼此互称“家门”,也就是所谓“同一根根的人”。因此同一“家族”的人不能通婚,死后葬在同一火坟或墓地。丧礼是强化这种人群聚合的经常性场合。更重要的是,同一“家族”的人可共享或分享属于本家族的草场、林场,也共同保护此资源。因此,一个“家族”的人不宜多(分享资源的人)也不宜少(保护资源的人)。在此生态因素下,失忆与重构家族记忆的情形自然非常普遍。在有些例子中,报告人清楚地知道,两姓或三姓是为了强大势力而结为“家门”;为了凝聚,他们也想象彼此有共同血缘而不内婚。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较汉化的羌族地区,重组家族可由改变弟兄祖先的“历史”来达成;在较藏化的地区,此则由改变奉祀的“家神”来达成。虽然在松潘小姓沟与黑水等地,人们也说各“家族”是由几个弟兄分家而来,但他们一般都说不出这一段弟兄分家的过去“历史”。改变“历史”,在上述北川小坝乡内外沟常要经过一番争议。改变“家族神”,在松潘小姓沟则是制度化的社会实践,如在迁入其他家族的地盘后,从此要祭当地的家神。无论是改变“历史”或改变“家族神”,都是企图将人们的血缘与地缘关系结合在同一秩序中——此也显示所谓的“家族”在本地概念中不只是个“血缘群体”,而是结合血缘与地缘的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