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南荒有金鳝

暮春二月,春回大地,杜鹃花开。

在昆仑界的大理城北十里之处,有个翡翠湖,方圆不过二十里,可是群峰竞秀,水木清华,风景十分幽美。

湖面终年生着一种绿色浮藻,把整个湖沼映成一片翠绿颜色,好像翡翠绿玉一般。

我们的男主角秦琅,正站在湖边,看见湖水碧绿可爱,只觉得身上燥热,就要跳入湖里洗一个澡。

秦琅,来自地球,原本是个油腻的中年男,此刻看上去才二十岁左右,有一副挺帅气的健壮皮囊。

他在昆仑界已经待了三个多月,闯过很多地方,遇过很多危险,但至今还没找到变强的方法,也没有发现所谓的系统。

简单点说,穿越时空唯一的福利,就是看上去年轻了二十岁,体重下降,皮囊变帅,如果去当牛郎,应该会很有市场。

大理城北的翡翠湖,有一个古老的传说。

相传,百多年来,在湖底躲着一条怪龙,每逢十五月圆之夜,必定在湖面现出身来,金光闪闪。

沿湖土人多数见过,因而相诫入夜之后,不要走近沿湖五十步内。

曾有几个苗人小孩子试过下湖洗澡,一去不还,连尸首也没有,据说被怪龙吃掉了。

无可奈何之下,秦琅决定去湖底探索一番,就算被怪龙吃掉,也好过一辈子只能做个庸庸碌碌的美男子。

万一能将怪龙收服,甚至激发自身的异能,那简直是妥妥的人生巅峰啊!

秦琅是个想到就做的性子,就算后悔也是以后的事,从腰间的特制皮带中掏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跳进湖里。

他从小就喜欢游泳,水性不错,在水里就像鱼儿一般滑溜。

湖边水浅,他径自向湖心泅去。

过了一会儿,他突然觉得脚底有点滑腻,像是碰到了大鱼。

“大鱼大鱼我爱你,好像老鼠爱大米……”

秦琅笑着,正要潜入水中抓鱼果腹,突然觉得脚底一痛,似是被坚硬之物触刺了一下。

他吓得连忙缩起双脚,浮上水面,回头一看,却又什么都看不见。

“真的有怪龙?!!”

他正纳闷,忽然听见七八步外,哗啦啦的一阵水响,随即看见水上现出一个黄黑斑驳、大如笆斗的怪头来。

就算它不是怪龙,也肯定是怪物,在水面涌现一下,旋即沉没。

相传龙是可以飞腾变化,呵气成云,吐雾为霖雨的,自然不会躲在湖里,咬一个凡人的脚底。

此时此刻,只能拼死一搏,秦琅一咬牙,紧握匕首,向那个怪物追过去。

还不到一分钟,他猛觉脚下一紧,双脚被一根生满鳞甲的尾巴卷个结实。

那尾巴向下面用力一拖,使得秦琅直向湖底沉去!

这一下突如其来,如果换了别人,必定手忙脚乱。

幸好在昆仑界的三个多月,秦琅已经遭遇过比这更危险的境况,此刻深吸一口气,向着湖底一钻,匕首向下一阵猛刺。

他手中锋利无比的匕首,连扎六七下,将卷住他双脚的尾巴刺了好几道口子。鳞甲破损之处,流出缕缕红血来。

那怪物吃痛不住,立即把尾巴松开,跳出水面。原来卷缠秦琅脚底的,竟是一条硕大无朋、似蛇非蛇、似鳅非鳅的大怪鱼!

从头到尾足有三丈多长,粗如木桶,鱼头尖且扁,全身黄黑斑驳。

它这奋力一跳,竟跃出湖面一丈多高,上身鳞甲金光闪耀,一落下来,哗啦啦水响,波浪如山,怒涛汹涌。

在怪鱼全身出水之际,秦琅竟一个猛子疾冲上前,照那怪鱼的腮颊又是一匕首刺过去,把怪鱼的大腮割破。

那一道尺多长的伤口,鲜血如泉怒涌。

怪鱼负痛暴怒,尾巴一卷一缠,居然将秦琅卷了四五道。

“好机会!”

虽然身子疼痛,秦琅还是强忍住,将匕首再向鱼头肚腹交界之处一插。这一下用力太猛,整支匕首连柄陷入鱼腹去!

匕首虽然刺中怪鱼的要害,但它身躯长大,生命力旺盛,一时间哪里弄得它死?

它暴怒之下,把整条滑腻腻、胶粘粘的身子,箍住了秦琅,把他束得浑身奇痛,几乎连气也透不过来。

这还不算,那怪鱼竟回过头来,把嘴边两根坚硬如角的触刺,去刺秦琅的咽喉和太阳穴,想把他刺毙。

没有系统辅助,不知道死掉后还能不能复活,秦琅可不敢轻易尝试,挣扎着双手一伸,强行自鱼身束缚中伸出。

他抓住怪鱼嘴边的触刺,苦苦跟它撑持,但怪鱼的力量太强,就算他拼尽全力,最多只能支撑十几秒。

秦琅拼死挣扎,情急之际,突然瞧见怪鱼的腮头之间,有一片面盘大小的地方,皮色乳白,没有鳞甲。

他在地球时玩过不少经典单机游戏,直觉告诉他,那里应该是防御力最弱的,立即一口咬住那片软皮。

‘啵’的一声,软皮应声而破,果然防御力极差。

大喜之下,他赶紧伸嘴去抵住怪鱼的伤口,猛力吮吸它的鲜血,竟然觉得一股甜津津的血液直灌喉咙,说不出的甘美。

怪鱼的血有一个奇特之处,他每吸一口,便觉自己的气力增大一分,吸到半肚之时,已发觉神力倍增。

“这就是变强的隐藏道具?”秦琅满心欢喜,越发用力去吸。

不知不觉间,他用力一拗,哔啵一声,竟把怪鱼嘴边两支尖锐如钢、一尺多长的触角,活生生地拗折下来!

怪鱼断了触刺,又惊又怒,上身卷住秦琅,向上一跳,离水跳起两丈多高,吧嗒两声大响,落向湖岸,挣扎几下,彻底断气。

秦琅吸饱怪鱼的鲜血之后,力气已变得比它更大,轻轻一挣,便将怪鱼的卷须掰开。

更奇妙的是,此刻他的脑海中,竟然自动浮现出眼前这条怪鱼的相关信息。

原来,这条怪鱼不是什么怪龙,而是一条老年通灵的鳝鱼,名叫‘金鳝王’。

鳝是最普通不过的鱼类,但二三百年以上的老鳝,便不同了!

这种百年以上的老鳝,是天材地宝,天下间最难得的东西,鳝肉鳝血异常宝贵,吃了可以助长精力。

刚才秦琅和金鳝王在水中相斗时,咬破它的头颈,狂吸鳝血,吸的还是颈下最精华的丹黄血。

此血一入人体,会让秦琅昏迷三日,但绝对无碍。

“会昏迷?”

秦琅微微一怔,突然发觉身体竟然发起高热来,皮肉火也似的烫,周身像一个大火炉。

扑通一声,他突然栽倒在地,昏睡过去……

幸好这一带比较偏僻,又有怪龙的传说,所以一直没什么人来。

三天后,秦琅悠悠醒转,发觉自己不但力大无穷,全身除头面外,竟长出厚鳞似的硬皮来,刀枪不透,防御力超强。

最奇妙的是,他竟然继承了金鳝王的能力,不但可以将身体变得滑溜溜的,还可以将手脚暂时变成卷须和触刺的形态。

“诛杀怪物,继承对方的能力?这种变强的方法,好像挺不错的。”秦琅大喜,深吸一口气,攥紧拳头。

在这个充满变数的昆仑界,终于找到了第一个变强的方法。

“这条鳝鱼好像很好吃啊,这次干脆就吃烧烤吧。”

秦琅拿起那条早已被他吸干丹黄血的金鳝王,拿着锋利匕首,在湖边清洗干净,再切成一块块。

然后找来一堆木柴,左掌往前一拍,掌风到处,竟然燃起火来,越烧越旺。

金鳝王是火属性极强的宝贝,秦琅吸干它的丹黄血之后,不但继承了它的能力,还可以暂时将内力转化为烈焰。

这段时间,秦琅经常在荒野中游荡,寻找机缘,因此随身携带调味料,以便可以在野外开餐。

洒上调味料的烤鳝肉,香气扑鼻,随风飘散,远远就能闻到。

秦琅大口大口的吃着,只觉得每吃一口,力气就增加一点。等他吃完整条金鳝王的时候,发觉力气至少增长三倍。

现在,是该去大理城的悬赏榜前看看,接一些任务,赚点钱了。最重要的是,可以通过各种各样的战斗,继续提升自己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