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译者序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1874—1965),英国小说家、剧作家,其文学创作生涯跨越了半个多世纪,经历了整整三代人。他一生著述颇丰,除诗歌以外的各个文学领域都有所涉及,有所建树。他共写了长篇小说二十部,短篇小说一百多篇,剧本三十个,此外尚著有游记、回忆录、文艺评论等。他的作品,特别是他的长、短篇小说,文笔质朴,脉络清晰,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有致,在各个阶层中都拥有相当数量的读者群。他的作品被译成各国文字,不少小说还被搬上银幕,这使他成为二十世纪上半叶最受人欢迎的小说家之一。鉴于他为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做出了巨大贡献,五十年代,牛津大学曾授予他荣誉博士学位,英国女王也授予他“骑士”称号。同时,他被吸收为皇家文学会的会员。英国嘉里克文学俱乐部还特地设宴庆贺他的八十寿辰—— 在他之前,英国文学史上享此殊荣的只有狄更斯、萨克雷、特罗洛普三位作家。

毛姆生于法国巴黎。他的父亲是律师,受雇于英国驻法国大使馆。毛姆在法国度过的童年生活使他受到了法国文化的熏陶。父母死后,他由伯父接回英国送进寄宿学校读书。在年幼的毛姆看来,英国是个灰暗、沉闷的陌生国家。他的少年生活凄苦、寂寞,享受不到至亲的关怀。1891年,他到德国海德堡大学学医,次年回伦敦,在一家医院边学习边工作,取得了外科医师资格;1897年,他发表第一部长篇小说《兰贝斯的丽莎》;1915年,发表长篇小说《人生的枷锁》;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他去欧洲战场救治伤员,还曾服务于英国情报部门;1916年,他去南太平洋旅行,此后多次到远东;1920年到中国,写了游记《在中国的屏风上》,并以中国为背景写了一部长篇小说《面纱》,此后又去了拉丁美洲与印度;1928年,定居法国地中海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曾去英、美宣传联合抗德。

毛姆的作品之所以感人至深,具有强大的影响力,是因为他塑造的人物真实且鲜活,所反映的全是发生在身边的事情。他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说:凡是有理智、有头脑的作家都写自己的经历,因为唯有写自己的经历时他才最具有权威性。因此,他的文学成就就是他漫长曲折、阅历深广的一生的忠实反映。在他一生的经历中,法国文化、海外旅行以及学医生涯这三项对他的文学创作影响最深。他推崇法国文化,从法国自然主义大师,特别是从莫泊桑那里学习创作技巧,竟至后来被文学评论家称为“英国的莫泊桑”。他曾这样说过:“是法国给了我教育,教我学会了珍视美和荣誉,珍视智慧和良知;是法国教会了我写作。”而广泛的海外旅游则丰富了他的写作内容。每到一处,他都会在笔记中记下对当地的景色以及人物的印象,记下对故事的初步构思。他的作品弥漫着旖旎的南太平洋风光和浓郁的异国情调,形形色色的殖民官员、传教士、商人、冒险家、种植园主、土著人、赌徒和妓女无不收于笔下。行医的实践教会了他以临床解剖那样的方式去剖析人生和社会。在从医期间,他有机会接触到了各色人物,了解了人间的贫病、痛苦以及愚昧,从而逐渐意识到基督教义纯粹是无稽之谈,环境对于人生不是宽厚仁慈,而是冷酷无情。

有评论家说毛姆“有同性恋情结”,这也并非完全无中生有。一战期间,他在西线服役时遇到了二十二岁的美国人吉拉尔德·哈克斯顿,自此二人形影不离。1915年,毛姆与慈善家托马斯·巴尔那多博士的女儿茜瑞·威尔卡姆生下一个女儿。茜瑞当时是个有夫之妇,但她次年与丈夫亨利·威尔卡姆离婚了,并与毛姆结婚。然而婚后,毛姆大部分时间与哈克斯顿生活在一起。他们一起游览了中国、印度、拉美等地。毛姆作为“世界旅行家”的称号也由此而来。在这些旅行中,哈克斯顿好比毛姆的眼睛与耳朵,在跟旅途中各色人的交往中,为毛姆搜罗了大量“奇闻轶事”,而这些故事日后则成为毛姆小说创作的源泉。1927年,茜瑞终于不堪这般冷落,和毛姆离了婚。

毛姆的一生丰富多彩,而他在小说中反映的人生也同样丰富多彩,对人生中的种种复杂的现象进行了分析,提出了解决方案,尤其是他的长篇小说代表作《人生的枷锁》《月亮与六便士》以及《刀锋》更是把人类社会剖析得极为透彻,描绘得极为生动,难怪历代读者公认他是“最会讲故事的作家”。

《月亮与六便士》以法国印象派画家保罗·高更的生平为素材,塑造了一个“怪人”斯特里克兰,解读了“理想”与“现实”之间的冲突。六便士是当时英国货币的最小单位,有个朋友跟毛姆开玩笑说,人们在仰望月亮时常常忘了脚下的六便士。毛姆觉得这说法挺有意思,就起了这个书名—— 月亮代表高高在上的理想,六便士则代表现实。小说中的主人公斯特里克兰原本是伦敦的一个证券经纪人,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和一个文静、淑雅、文学品味很高的妻子,在外人看来日子过得惬意和滋润。但后来他竟像着了魔一样抛弃了温暖舒适的家,只身一人浪迹天涯去寻求艺术的真谛,在四十岁时开始学画,要用画笔表现瑰丽的内心世界。在“文明世界”,他得不到人们的理解,于是便漂泊到了位于南太平洋的塔希提岛。在塔希提岛,土著人以宽容和理解之心对待他,而且那儿有着美丽的自然环境,是他幻想中的伊甸园,成为他创作灵感的不竭源泉。一个叫爱塔的十七岁的土著女孩爱上了他,跟他同居,并给他生下了一个长相酷似他的儿子。他陶醉于大自然,有时观海,有时钓鱼,有时挥笔作画—— 他的画色彩绚丽,人物和物体形状奇特,有点儿像后印象派风格,但又有所不同,因为他的画虽然漂亮,但叫人感到不安,似乎有一个痛苦的灵魂在里面冲撞。不幸的是,他后来患了麻风病,成了一个当地居民唯恐躲避不及的人。在病逝的前一年,他双目失明。在他患病期间,爱塔一直照料着他,直到他完成了自己的巨幅壁画,身体溃烂而死。一颗孤独的灵魂终于只身奔向了天界!他的画作散布于岛上,最初人们都认为是涂鸦之作,后来传到巴黎,竟成了“惊世之作”!他,斯特里克兰,原来是个伟大的天才!

方华文 作于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