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危险的巨人——英子!

等魏大军跟曹志强商量好之后,俩人就重新来到那四个神态各异,但都有些吊儿郎当的小青年跟前。

“大军!”那个长发姑娘第一个贴过来,双手保住魏大军的一只胳膊,笑嘻嘻的道,“你们谈完了?没闹掰吧?”

“当然了。”魏大军哈哈一笑,拍了一下对方的屁股,“都是自家兄弟,我怎么会真为难他?就跟他聊了点天,让他小心点身边的小人,仅此而已。”

“哎呀,那我就放心了。”长发姑娘笑着道,“我就知道,大军是个好人,不会为难兄弟的。”

说到这,长发姑娘还很隐蔽的瞥了一眼曹志强,神情略有些玩味,眉毛轻轻一抖,很有点挑逗的意思。

曹志强故意不接这个眼神,笑着看向别处,就是不看她。

因为他知道,这个长发妹子是魏大军的女朋友,内地话叫对象,用港台的话说,那叫马子。

魏大军很喜欢她,自从有了她之后,非常专一,真的没有再去招惹过别的女人。

要不说呢,此时的人还很淳朴,哪怕是这些街溜子,只要谈了对象,往往也很专一,很少真有脚踩好几条船的,那会遭到所有人的鄙视。

不愧是淳朴的年代啊。

然而,根据曹志强的记忆,这个长发妹子可不简单,她其实跟前身那个曹志强有一腿。

是的,自己这个前身,非常能作死,居然跟大嫂那啥。

虽然严格来说,不是前身主动勾搭那个长发妹子,是人家反过来勾搭的他,但这种作死行为,曹志强表示很有压力。

尤其现在这个时候,更是万万不能接这个茬。

做人就要心狠一点。

“英子。”

毫无所觉的魏大军突然一脸淡然的开口。

“这样,我跟强子刚刚谈好了一笔生意,有个合作要做,但他需要人手帮他,所以,今后你就跟着他,替他做事儿,他让你干嘛你就干嘛,听到没?”

那个用亚洲蹲的方式蹲在地上,一手抽烟一手玩刀的小平头一听这话,立刻一歪头,呸的吐了口烟渣,这才重新叼着烟,慢慢站起来。

等她一站起来,立刻就鹤立鸡群,威慑力十足。

无他,只因她的身高是一米九五!

光脚一米九五!

就问你怕不怕!

“知道了。”一米九五的巨人英子吐口烟圈点点头。

魏大军微微一笑,然后突然帅气的一甩头,右手抬起,食指伸出,轻轻一摆:“哥几个,走,跟我下馆子,全聚德吃烤鸭去,吃完了,咱就回去看片跳舞啦!”

一阵欢呼声中,胖胖的魏大军,就晃着矫健的步伐,迈着他那风骚的喇叭裤,来到旁边一个自行车跟前跨了上去。

除了英子外,其他几个他带来的男女青年,也都纷纷找上自己的自行车。

等大家都跨上自行车,那魏大军才一扭头,扶了扶自己的蛤蟆镜,对曹志强道:“强子,我走了,你多保重!”

说完这句,魏大军当先骑自行车离开,其他几个青年立刻嘻嘻哈哈的骑车跟上。

几个人离开后,独自留下来的一米九五,嗯,也就是那个巨人英子,这才懒洋洋的走到曹志强跟前。

先歪头吐了口烟圈,她这才重新叼起烟,空出一只手,从裤兜里掏出一根皱皱巴巴的,没有过滤嘴的香烟:“强子,来一根?”

曹志强本能的咽了口唾沫,验证了身体的渴望后,十动然拒的的摇摇头:“不,戒了。”

小平头英子微微一诧异,瞅了一眼曹志强,这才收回那根没有过滤嘴的香烟:“那好,省了。”

紧接着,英子收起蝴蝶刀,居高临下的俯视曹志强:“去哪儿,干嘛?”

曹志强一皱眉,忽然潇洒的一甩胳膊,再收回来的时候,就露出了自己左手腕上的全新全钢的上海牌手表:“嗯,大军哥倒是提醒我了,都这个点了,走,咱先找个地方吃饭,边吃边说。”

“也下馆子?”英子眼睛一亮。

“废话!”曹志强没好气的瞥她一眼,“难道还请你去我家?就你这样的,不把我妹吓坏了啊?”

英子撇撇嘴:“先说好,下馆子可以,别清汤寡水的弄个挂面打发我,我可要吃肉!”

“放心!”曹志强好笑道,“漏刻我这表,梅的阴上海,全新全钢最新款的防震超薄7122,一百二一只!”

紧接着,曹志强一指自己大头黑皮鞋:“漏刻裆,全新的牛头牌皮鞋,头层小牛皮,同样梅的阴上海,三十八一双,牌子啊!”

说完手表鞋子,曹志强又弹了弹自己身上的呢子大衣的衣领:“呢子大衣,羊绒精纺,王府井那边精心定制的精品,一件168!一路发啊一路发!”

显摆完身上的行头,曹志强才淡定的抬头看向有些发愣的英子:“现在,你觉得我能请的起你吃肉不?”

英子眨了两下眼,抽了抽鼻子,然后左手大拇指跟食指,轻轻拿下嘴里的烟,悠然的吐了一口烟圈,再歪头呸了一口烟渣,眯着眼睛俯视曹志强:

“看不出来,强子你是真发财了。

那成,别说废话了,这就走吧,我正好有点饿了。”

曹志强看了看英子:“你……也骑自行车来的?”

“啊。”英子继续叼上烟,“那边呢,咋了?”

曹志强扭头看了看路边那辆锈迹斑斑的大金鹿:“没啥,你骑车,跟上我这三轮,没问题吧?”

“没问题。”英子点点头,然后就走向自己的自行车。

曹志强不再多言,上了三轮车,又在杨安全耳边说了个地址。

“就去那里,然后,路上别太快,得让她跟上。”

听了曹志强的吩咐,杨安全笑了笑:“放心,我这是三轮,肯定不如她的自行车快,她一定能跟上。”

就这样,三人两车,一前一后,一起向一个地方驶去。

骑了一路,三人很快就来到了一个叫东门饭庄的饭馆跟前。

“就这儿!”曹志强下了三轮,“别看饭馆不大,但这里的鲁菜可是一绝,据说里面的大师傅啊,以前是东兴楼的厨师,做的还行。

尤其是那葱烧海参,油焖大虾,芙蓉干贝,酱爆鸡丁,都特好吃,味儿特浓,包你满意。”

英子下了自行车,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是嘛,那感情好,长这么大,我还没吃过海参呢。”

说到这,英子眯起眼睛看了一眼曹志强:“让你破费了,看来这顿不简单啊。”

“这算什么。”曹志强笑了笑,“走,进去吃,就点海参,让你吃个够。”

一行人停好车子进了饭庄,发现人还不多,但曹志强还是刻意要了个包间。

进了包间后,曹志强就让英子跟杨安全点菜,可俩人都不敢点。

没办法,曹志强只好自己点。

除了曹志强之前说过的葱烧海参,油焖大虾,芙蓉干贝,酱爆鸡丁外,他还多要了个九转肥肠,外加一大盆米饭。

等菜期间,曹志强就是跟英子忆往昔岁月,反正绝口不提正事儿。

根据前身的记忆,这个英子全名叫金秀英,据说还是爱新觉罗的后裔。

甭管是不是真的爱新觉罗后裔了,如今大清都亡了那么久,爱新觉罗早已经没人在乎了,或者说,早没人敢姓这个了。

人家现在姓金,金子的金。

其实前身那个曹志强,对这个金秀英了解的也不多。

只知道对方生父早亡,后来母亲改嫁一个高干,她就跟着母亲去了新家。

本来她因为从小就长得比别人高,所以早早就进了工人体育馆的少年体校的排球班,从小打排球。

不过好像听说,她大概十四岁的时候,拿削铅笔的铅笔刀,割伤了一个教练,然后就被送去少管所。

在少管所呆了不到一年,因为在里面打架伤人,继续多关押了半年。

放出来后,她既没法正经上学,也没法去正经工作,毕竟她有前科。

然后呢,好像她家里人也不待见她。

具体原因不清楚,只知道她从少管所出来后,就再也没回那个家,而是自己剪短了头发,开始在街面上瞎混了起来。

由于她有过少管所的经历,有身高优势,下手又恨,那是特别能打架。

尤其是她那一手蝴蝶刀,玩的出神入化。

所以当她被魏大军收容进来后,很快就成了六人组中战斗力仅次于魏大军的存在。

之所以她跟着魏大军,只是因为当初她落魄流浪的时候,是魏大军收留了她,给了她一个容身之处。

不过因为她性格恶劣,不喜欢说话,一言不合就扇人耳光,踹人下档,还动不动就掏刀子吓唬人,浑身上下都写满了危险二字。

加上她自己又身高马大,且特别不爱讲卫生,一旦靠近,总能闻到她身上有股酸臭味跟劣质烟草味的混合味。

所以明明她那张脸长得还行,而且只是高,不是胖,可实际上呢,她自己把自己给整颓了,六人组里就没人把她当女人看的。

当然了,就算别的不提,光她一米九五的身高,这年头也没几个男人喜欢。

没办法,能长一米九五的人,此时基本都是俯视大多数男人。

此时大部分身高不如她的男人,基本都很难接受这样的女人当伴侣。

这毕竟不是后世,那么开放包容,此时的男性大都比较保守,喜欢的大都是小家碧玉小鸟依人的女人,而不是一个穿平底鞋都比自己高一两个头的邋遢女汉子。

现在的她,别看这幅邋遢样子,整个一颓废青年的造型,其实刚过十七岁,还没成年,正是一朵花的年龄。

然而,人性的扭曲,道德的沦丧,当然还有生活的折磨,已经把她毁的差不多了。

继续这么下去的话,估计即将的被打靶一族,肯定有她的一席之地。

其实魏大军当年收留她,不是对她本人有啥想法,只是觉得她够狠,能打,所以是把她当打手培养的。

事实也是这样。

她加入魏大军团伙后没多久,就成了战斗力仅次于魏大军的人。

当然了,曹志强相信,这个仅次于,那是因为她从没跟魏大军打过。

要是真打,曹志强觉得吧,那个魏大军八成是打不过她的。

身高就碾压了,更别说这妹子特疯特狠,真肯下死手。

好像在记忆中,有次他们一群人在什刹海溜冰,然后有个叫张小虎的伙伴跟人起了口角,就是她,过去后什么也不问,二话不说掏出刀子,朝着对方的屁股就是一刀。

当时那情况,不光把对方吓坏了,自己这边的人也吓坏了,包括那个魏大军。

总之,在那个小团伙中,英子的代名词就是疯婆子,一般人都不想惹她,但又不能不带她耍。

万一不带她耍,让她知道后发起疯,自己人她一样会拿刀捅人的。

说白了,她整个就一危险分子!

那么,曹志强为何要单独叫她这么一个危险分子出来呢?

这当然是有原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