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安碎影:秦汉文化史札记
- 王子今
- 5467字
- 2022-03-21 18:07:13
咸阳——长安文化重心地位的形成
《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秦孝公)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孝公享国二十四年。……其十三年,始都咸阳。”《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也写道:“于是以鞅为大良造。……居三年,作为筑冀阙宫庭于咸阳,秦自雍徙都之。”
定都咸阳,是秦史具有重大意义的事件,也形成了秦国兴起的历史过程中的显著转折。定都咸阳,是秦政治史上的辉煌亮点。
秦的政治中心,随着秦史的发展,呈现由西而东逐步转移的轨迹。
秦人传说时代的历史,有先祖来自东方的说法。而比较明确的秦史记录,即从《史记》卷五《秦本纪》所谓“初有史以纪事”的秦文公时代起,秦人活动的中心,经历了这样的转徙过程:
西垂——汧渭之会——平阳——雍——咸阳
其基本趋势,是由西向东逐渐转移。
秦都由西垂东迁至于咸阳的过程,是与秦“东略之世”(王国维:《观堂集林》卷一二《秦都邑考》)国力不断壮大的历史同步的。秦迁都的历程,又有生态地理和经济地理的背景。
史念海先生曾经指出,“在形成古都的诸因素中,自然环境应居有一定的重要位置。都城的设置是不能离开自然环境的。如果忽略了自然环境,则有关都城的一些设想就无异成为空中楼阁,难得有若何着落。”“都城的自然环境显示在地势、山川、土壤、气候、物产等方面。”(1)徐卫民先生在总结秦都城变迁的历史规律时,也曾经提醒人们注意,“(自然环境)既是形成都城的基础因素,又可成为都城发展的限制性因素,加之不同历史时期的都城对自然环境的利用和要求的角度不同,因此就可能形成都城的迁徙。”他还指出:“在东进的过程中,秦人也对占领区的地形环境进行观察,以便选择较为理想的地方作为都城,因而随着占领的土地越多,选择的机会也多起来”。他于是认为,秦都东迁的过程,“因此完全可以说是优化选择和充分利用地理优势的过程。”(2)这样的分析,无疑是正确的。然而我们如果从另一角度进一步考察择定新都的动机,还可以发现,秦人由西而东迁都的决策,有于生态条件和经济形式方面进行“优化选择”的因素。
秦人有早期以畜牧业作为主体经济形式的历史。
《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秦先祖大费)佐舜调驯鸟兽,鸟兽多驯服,是为柏翳。”“非子居犬丘,好马及畜,善养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马于汧渭之间,马大蕃息。”“于是孝王曰:‘昔伯翳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赐姓嬴。今其后世亦为朕息马,朕其分土为附庸。’邑之秦,使复续嬴氏祀,号曰秦嬴。”秦最初立国,曾经得益于畜牧业的成功。
我们还应当看到,作为秦早期经济发展基地的西垂之地,长期是林产丰盛的地区。《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天水、陇西,山多林木,民以板为室屋。”“故《秦诗》曰‘在其板屋’。”原生林繁密的生态条件,可以成为特殊的物产优势的基础,同时也在一定意义上表现出不利于农耕经营之发展的影响。《汉书》卷二八下《地理志下》说秦先祖柏益事迹,“为舜朕虞,养育草木鸟兽,赐姓嬴氏。”与《史记》卷五《秦本纪》记载“调驯鸟兽”有所不同,经营对象包括“草木”。所谓“养育草木”,暗示林业在秦早期经济形式中也曾经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根据考古发现,当时“秦人起码已过着相对定居的生活”,“其饮食生活当以农作物的粮食为重要食物来源”,有的学者指出,“这完全不像人们一贯传统的说法,认为秦人当时是过着游牧、狩猎的生活。”(3)注意秦人经营林业的历史,或许有助于理解有关现象。
自“武公卒,葬雍平阳”,以及“德公元年,初居雍城大郑宫”,又“卜居雍,后子孙饮马于河”(《史记》卷五《秦本纪》)之后,雍城成为秦的行政中心。建都于雍的秦国,已经明确将东进作为发展方向。雍城是生态条件十分适合农耕发展的富庶地区,距离周人早期经营农耕,创造的农业奇迹的所谓“周原膴膴”(《诗·大雅·緜》)的中心地域,东西不过咫尺。而许多学者是将其归入广义的“周原”的范围之内的。(4)林剑鸣先生也明确说,“雍位于湋河上游的雍水附近,这里是周原最富庶的地区(5)”。
秦人东向发展的历史进程,是以军事方式推进的。从秦穆公发起对晋国的战争,又“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到“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至于秦孝公时,“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史记》卷五《秦本纪》)秦国以战争手段力克强敌,艰难发展,逐步扩张疆土。
还应当看到,在这一历史阶段,在与敌国进行持续的战争的同时,秦人又进行着与自然的持续的战争。
秦人由于从畜牧业经济中脱生不久,在文化传统方面还保留有许多旧时礼俗,于是被中原人仍然看作“夷翟”“戎翟”。 《史记》卷五《秦本纪》说,秦孝公以前,“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秦人以为“诸侯卑秦,丑莫大焉”。《六国年表》还写道:“秦杂戎翟之俗”,“秦之德义不如鲁卫之暴戾。”(《史记》卷一五《六国年表》)
不过,以雍城为中心的秦国,实际上已经在农业经济的轨道上平稳运行了相当长的时间,并且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
雍城出土的铁制农具,是迄今所知我国发现最为集中的早期铁农具。(6)
秦国农业的进步,还表现在秦穆公十二年的“汎舟之役”。《左传·僖公十三年》记载:“冬,晋荐饥,使乞籴于秦。秦伯谓子桑:‘与诸乎?’对曰:‘重施而报,君将何求?重施而不报,其民必携;携而讨焉,无众必败。’谓百里:‘与诸乎?’对曰:‘天灾流行,国家代有。救灾恤邻,道也。行道有福。’丕郑之子豹在秦,请伐晋。秦伯曰:‘其君是恶,其民何罪?’秦于是乎输粟于晋,自雍及绛相继,命之曰‘汎舟之役’。”《史记》卷五《秦本纪》的记载略同:“晋旱,来请粟。丕豹说缪公勿与,因其饥而伐之。缪公问公孙支,支曰:‘饥穰更事耳,不可不与。’问百里傒,傒曰:‘夷吾得罪于君,其百姓何罪?’于是用百里傒、公孙支言,卒与之粟。以船漕车转,自雍相望至绛。”
另一可以反映秦国农业成就的史例,是《史记》卷五《秦本纪》:“戎王使由余于秦。由余,其先晋人也,亡入戎,能晋言。闻缪公贤,故使由余观秦。秦缪公示以宫室、积聚。由余曰:‘使鬼为之,则劳神矣。使人为之,亦苦民矣。’”戎王使者由余来访,秦穆公展示“宫室、积聚”,炫耀国力,致使对方不得不惊叹。所谓“宫室、积聚”,后者是农耕经济的直接成就,前者是农耕经济的间接成就。
尽管以雍城为都城的秦国的农业水平已经相当成熟,但是在与东方诸国的竞争中依然处于不利的地位。除了在文化传统和经济积累方面的不足而外,雍城的生态地理与经济地理条件与“岐以东”地方相比,也处于劣势。当时的雍城,临近林区和耕地的交界,也临近畜牧区和农业区的交界。正如樊志民先生所指出的,“关中西北的农牧交错地带,受生产类型之制约,只宜农牧兼营,维持相对较低的农牧负载水平。”(7)与东方长期以农为本的强国比较,“秦僻在雍州”,形成了生态条件和经济背景的强烈反差,于是也成为致使“中国诸侯”不免“夷翟遇之”的因素之一。
在这样的形势下,秦孝公和商鞅为了谋求新的发展,决定迁都咸阳。
迁都咸阳的决策,有将都城从农耕区之边缘转移到农耕区之中心的用意。
秦自雍城迁都咸阳,实现了重要的历史转折。一些学者将“迁都咸阳”看作商鞅变法的内容之一,是十分准确的历史认识。翦伯赞主编《中国史纲要》在“秦商鞅变法”题下写道:“公元前356年,商鞅下变法令”,“公元前350年,秦从雍(今陕西凤翔)迁都咸阳,商鞅又下第二次变法令,……”(8)。杨宽《战国史》(增订本)在“秦国卫鞅的变法”一节“卫鞅第二次变法”题下,将“迁都咸阳,修建宫殿”作为变法主要内容之一,又写道:“咸阳位于秦国的中心地点,靠近渭河,附近物产丰富,交通便利。”(9)林剑鸣《秦史稿》在“商鞅变法的实施”一节,也有“迁都咸阳”的内容。其中写道,“咸阳(在咸阳市窑店东)北依高原,南临渭河,适在秦岭怀抱,既便利往来,又便于取南山之产物,若浮渭而下,可直入黄河;在终南山与渭河之间就是通往函谷关的大道。”(10)
《史记》卷六八《商君列传》记载,商鞅颁布的新法,有这样的内容:“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扩大农耕的规划,奖励农耕的法令,保护农耕的措施,使得秦国掀起了一个新的农业跃进的高潮。而这一历史变化的策划中心和指挥中心,就设在咸阳。
据《商君书·更法》,商鞅推行新法的第一道政令,就是《垦草令》。其内容现在已经难以确知。我们从《商君书·垦令》中,可能推知其主要内容。《商君书·垦令》提出了20种措施,一一论说,分别指出各条措施对于“垦草”的积极意义,如:1.“农不敝而有余日,则草必垦矣。”2.“少民学之不休,则草必垦矣。”3.“国安不殆,勉农而不偷,则草必垦矣。”4.“辟淫游惰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5.“窳惰之农勉疾,商欲农,则草必垦矣。”6.“意壹而气不淫,则草必垦矣。”7.“农事不伤,农民益农,则草必垦矣。”8.“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9.“农慢惰倍欲之民无所于食;无所于食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10.“上不费粟,民不慢农,则草必垦矣。”11.“褊急之民不斗,很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五民者不生于境内,则草必垦矣。”12.“农静,诛愚乱农之民欲农,则草必垦矣。”13.“余子不游事人,则必农,农则草必垦矣。”14.“知农不离其故事,则草必垦矣。”15.“农民不淫,国粟不劳,则草必垦矣。”16.“农多日,征不烦,业不败,则草必垦矣。”17.“农恶商,商疑惰,则草必垦矣。”18.“农事必胜,则草必垦矣。”19.“业不败农,则草必垦矣。”20.“农民不败,则草必垦矣。”
以“垦草”作为新法的首要内容,体现了执政者大力发展农耕业的决心。其基本措施,是全面动员民众务农,严格约束非农业经营,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各种政策保证。有的学者指出,商鞅倡行垦草、徕民,是主要针对关中东部的政策。“关中东部作为秦新占领的地区之一,土地垦殖率相对低于关中西部,有‘垦草’之余地;人口密度相对小于三晋诸邻,有‘徕民’之空间。”(11)从这一角度理解商鞅推行《垦草令》的意义,秦定都咸阳所体现的进取意识,可以给人更深刻的印象。
大规模“垦草”促成的田土面积的空前扩大,可能超过了周人的经营范围,使得农产品富足一时,秦国于是成为实力强盛的农业大国。周天子以及东方列国都已经不能再无视这一以成功的农耕经济为基础的政治实体的存在了。
《史记》卷五《秦本纪》说,商鞅建议秦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新法的基本原则,是“内务耕稼”。商鞅变法在促成“耕稼”发展方面的成功,是在定都于咸阳之后取得的。
《史记》卷七《项羽本纪》记载:“项王乃立章邯为雍王,王咸阳以西,都废丘。”“立司马欣为塞王,王咸阳以东至河,都栎阳;”可见咸阳位于关中之中,是两分关中的中界,也是关中经济重心的坐标。正如有的学者所指出的,“咸阳位当关中平原的中心地带,恰在沣、渭交会以西的大三角地带。这里有着大片的良田沃土,早为人们所开发利用,是个农产丰富的‘奥区’。”(12)咸阳在当时因生态地理与经济地理条件的优越,本身已经成为富足的“天府”,同时又具有能够领导关中地方的地位。
秦人在以咸阳为中心的祭祀格局中,河川崇拜的地位特别突出,值得我们重视。这就是所谓“霸、产、长水、沣、涝、泾、渭皆非大川,以近咸阳,尽得比山川祠”,以及“沣、滈有昭明、天子辟池”(《史记》卷而八《封禅书》)等。
后来的一些历史事实,如秦人大规模修建水利工程,以及秦始皇“更名河曰德水,以为水德之始”(《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等,都可以与以咸阳为中心的河川崇拜联系起来分析。而“近咸阳”诸水“尽得比山川祠”这一现象,显然与秦人始都咸阳之后因农业经济的发展对相关生态环境的特别重视有关。
咸阳形胜,因生态地理条件和经济地理形势的优越,而促成了秦始皇的帝业。汉并天下,定都长安,依然企图沿袭这一优势。《史记》卷九三《韩信卢绾列传》:“绾封为长安侯。长安,故咸阳也。”《汉书》卷三四《卢绾传》也说:“长安,故咸阳也。”又《史记》卷一〇七《魏其武安侯列传》说到“渭城”,张守节《正义》:“故咸阳也。”《史记》卷八《高祖本纪》:“高祖常繇咸阳。”司马贞《索隐》:“应劭云:‘今长安也。’”所谓“长安,故咸阳也”,咸阳“今长安也”,都说明了“咸阳—长安”事实上成为一体的确定史实。当然,汉初这一地区的生态地理条件和经济地理形势,与战国时期又有了新的变化。
(1) 史念海:《中国古都和文化》,中华书局1998年7月版,第180页。
(2) 徐卫民:《秦都城研究》,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年1月版,第67页。
(3) 樊志民:《秦农业历史研究》,三秦出版社1997年9月版,第9—10页。
(4) 史念海:《周原的变迁》,《河山集》二集,三联书店1981年5月版,第214—231页;《周原的历史地理与周原考古》,《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78年第2期,收入《河山集》三集,人民出版社1988年1月版,第357—373页。
(5) 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版,第43页。
(6) 王学理、尚志儒、呼林贵等:《秦物质文化史》,三秦出版社1994年6月版,第10—12页。
(7) 樊志民:《秦农业历史研究》,三秦出版社1997年版,第63页。
(8) 翦伯赞:《中国史纲要》,人民出版社1979年3月版,第75页。
(9) 杨宽:《战国史》(增订本),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3月版,第206页。
(10) 林剑鸣:《秦史稿》,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2月版,第189页。
(11) 樊志民:《秦农业历史研究》,三秦出版社1997年版,第63页。
(12) 王学理:《咸阳帝都记》,三秦出版社1999年8月版,第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