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宇琦. 中国公正感研究方法的跨学科比较与方法论反思[M/OL]//赵联飞,赵锋.社会研究方法评论:第1卷.重庆:重庆大学电子音像出版社,2022.

中国公正感研究方法的跨学科比较与方法论反思[1]

杨宇琦[2]

摘要不同学科研究公正感时选用的理论与工具有明显区隔并在组织公正社会公正与其他公正研究范畴下呈现渐变性研究对象上组织公正感研究理论系统社会公正感研究范畴广泛其他公正感研究对象分散研究方法上国内公正感研究有问卷调查实验研究与非量化研究三种常见方法问卷调查方法包含公正感量表公正世界信念量表非结构性调查问卷三类工具实验研究方法包含情境启动与博弈实验两类方式非量化研究包含质性研究与理论分析两类途径研究者对理论方法工具的选择折射出公正感研究的非系统性以及诠释公正感概念的多维性研究者需从认识论体系结构论整体论经验论特质论与视角体系角色视角时间视角空间视角来完善未来研究

关键词公正感;研究方法;认识论体系;视角体系;多学科研究

Abstract: Studies on perceived justice (PJ) reflect that the theories and tools chosen by researchers from various disciplines have distinct segregation and show gradualness between studies on organizational justice, social justice and other types of justice. From the angle of research objects, studies on organizational justice are systematic; studies on social justice are extensive, while other studies on justice is scattered. Given to research method, there are three main methods adopted: survey, experiment, and non-quantitative methods. Specifically, different Chinese or indigenized versions of Justice Scale and Belief in a Just World Scale are applied in survey, and questionnaires serving over general or especial aim are also used; experimental paradigm includes two kinds, heuristic experiment and Game; while in last classification, studies constitute empirical qualitative studies and studies by theoretical analyses. The selected theories, methods and tools reflect the unsystematicness of PJ researches and multi-dimension of interpreting the concept of PJ. Thus, researchers need to systematically complete future studies on epistemological system (structural approach, holistic approach, empirical approach, and trait approach) and perspective system (role, temporal and spatial perspectives).

Key words: Perceived Justice; Research Method; Epistemological System; Perspective System; Multidisciplinary Research

公正是社会成员与社会科学研究者关注的经典议题之一。中文语境下,公正有公平、正义、平等、平均等多个相关概念,研究者在界定研究议题时往往未加以细致的区分。虽然公正、公平、正义内涵特征有些许差异,但三个概念都指向同一本质(万斌、赵恩国,2014)。考虑到公正含有公平与正义的双重含义,一方面强调对分配结果的客观考量,另一方面还包含对真理良知的主观评价,因此,本研究使用公正作为概念的核心表征。

绝大多数公正研究依赖于公正的心理基础,即公正感。以公正感作为公正研究的载体,说明公正研究本质上是社会心理研究,具有社会学与心理学双重属性。心理学属性表现在作为个体的社会成员,公正感知结果决定着其参与社会生活、采取社会行动、发表社会意见的方式与内容;而社会学属性表现在个体公正感的普遍状态反映着社会的公正现状,社会成员对公正事件的感知内容、对公正经历的评估结果、对公正感知的行为表达,汇聚起来可以勾勒出社会公正的大致轮廓。因此,公正感吸引着来自管理学、心理学、社会学等社会学科的研究者的注意力,这些研究者试图回答个体或集体“如何经历公正事件”“如何形成公正感知”“如何回应公正经历”“如何实现社会公正”等问题,具有重要学术意义和社会价值。

一、我国公正感研究的现状

纵观国内公正感研究,可以发现研究集群涉及众多学科与主题,极大地丰富着、启发着、指引着后来学者的研究视野与方向。总体而言,可以极为粗浅地将其划分为三类:组织公正感研究、社会公正感研究以及其他公正感研究。

(一)“神形合一”的组织公正感研究

第一类以组织公正感作为研究对象。研究往往在组织情境中进行,以公正感的三元或四元论观点作为理论基础。三元论观点认为公正感包含了分配公正感、程序公正感与互动公正感三个下位结构(Bies & Moag,1986),而四元论观点将互动公正感分为人际公正感与信息公正感两个类别(Colquitt,2001)。四元论观点较为普遍,四元论观点分别从分配的现实结果、制度程序、人际互动、信息流通四个维度解释公正感形成的原则与途径。与组织公正感理论同步发展的是组织公正感测量工具,研究者多以Colquitt的组织公正感量表作为测量工具(吕晓俊,2012),使用完整量表或子量表收集数据,进行量化研究。组织公正感研究内容涵盖多种组织情境变量,包括组织信任(赵慧军、王君,2008)、组织公民行为(高启杰、董杲,2016)、工作满意度(金杨华、谢瑶瑶,2015)。总体而言,组织管理领域的公正感研究理论基础较为统一,研究对象较突出,测量工具较一致,不同研究间的学术对话能力较强。

(二)“形散神聚”的社会公正感研究

第二类多在社会公正感框架下展开,其理论基础出现分化。研究者或借用组织公正感理论,以组织公正感的多元框架为基础,选择其中一个或多个方面介入研究议题,例如仅研究分配公正或程序公正;或借用公正世界信念理论,将人对“得其所得,得所应得”的信念强弱作为公正感的载体,认为相信世界公正与否会影响个体对公正事件的评价;又或建立本土的社会公正感理论,例如麻宝斌(2012)认为以分配公正为核心的社会公正包含分配对象、分配客体、分配原则、分配空间和分配时间五个维度。相应地,研究者选用理论的差异直接反映出测量工具的差异性,例如公正世界信念量表、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自编公正感量表都被作为社会公正感的测量工具。研究者以选用的理论与工具为基础开展关于目标达成(胡小勇、郭永玉、李静等,2016)、政治信任(郑建君,2013)、城镇化与国家治理(郑建君,2016)等内容的研究。同时,研究者还以非量化方法研究社会空间与社会分层中的社会公正问题(李强,2012)、社会公正与社会安全的关系(吴忠民,2012)、社会公正对低社会阶层的影响(郭永玉、周春燕,2014)。社会公正感研究理论更多样,研究对象占据学科重要地位,多种研究议题和研究对象之间具有内在的关联性。虽然研究工具分化趋势明显,但研究间的对话与互动基本可以实现,且研究议题的理论价值关系紧密。

(三)“神形分离”的其他公正感研究

第三类包含教育、司法、传媒等其他社会科学的公正感研究。公正感不再具有学科研究对象的专属性和特异性,并非相关学科研究的核心议题。尽管研究往往表现出一定跨学科特征,但研究者对公正感的操作与处理在本学科内仅占从属地位,与管理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学科话语下的公正感研究相比,稍显薄弱。具体表现在理论基础薄弱,即往往借用公正感概念作为介入到研究中的媒介与手段;研究工具的科学性有待进一步检验,仅采用一个测量项目代替复杂的公正感知问题,将公正感测量过度简化。该类公正感研究多采用非量化非实证方法开展研究,例如教育与公正(蔡春,2010),又如公正、传媒、司法的关系(孙旭培、刘洁,2003)。此类公正感研究不论是理论基础还是研究工具,都难有章可循,研究者所表现的“各有侧重”很难用一个概念框架、议题框架或方法框架进行整合梳理,在本学科内难有理论对话和足够的发展空间,实质性的跨学科交流可能性更小。

诚然,社会科学界对公正感的丰富研究推动了公正感理论发展、促进了不同研究者对公正感的认识、指明了公正感研究未来发展的方向,但是现有研究同时显示出公正感研究在理论基础、方法选择、工具使用上有较明显区隔。从组织公正感研究到社会公正感研究再到其他公正感研究,具有渐变的特点:研究方法从实证方法向理论思辨过度,研究工具从普适向特异转变,研究焦点从下位概念向上位概念转移。我国公正感研究表现出明显的学科界限,主要表现为研究方法与工具选择上区隔较大,因此有必要从研究方法的角度对我国公正感研究进行回顾与梳理。这不仅因为研究方法是研究成果质量的保障,还因为其折射出研究者对公正感的认识与解读。在如今各学科公正感研究有所失衡的现状下,回顾和梳理公正感研究方法有助于各学科间公正感研究取长补短与交流融合,为研究者提供借鉴的可能。

二、 我国公正感研究的方法

我国现阶段公正感研究方法以实证方法占主流,而其中又以问卷调查方法使用最广。除此之外,还有实验研究方法与非量化研究两种形式。

(一)问卷调查方法

不论是社会学还是心理学研究,问卷调查方法一直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而调查工具的合理性与有效性直接影响着研究结果的正确性与准确性。国内的公正感研究的调查问卷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公正感量表,第二类是公正世界信念量表,第三类是非结构性调查问卷[3]

1. 公正感量表

公正感量表源于组织公正感相关理论,其最大特点是采用结构论的观点构建公正感的各下位维度,将其分解为具有层级结构的测量指标体系。采用结构论观点的研究者通常使用汉化后的组织公正感量表作为测量工具,在分配公正、程序公正、互动公正的理论框架下研究公正感(吕晓俊,2012;赵慧军、王君,2008)。然而国内研究者需权衡开发自西方语境的测量工具在国内研究的适用问题。在汉化国外量表时,需要注意与国内生活实际经验相比较,例如领导与员工之间的称谓问题、事业单位体制与企业单位组织之间的差异、编制概念与身份对组织内部成员的影响。刘亚、龙立荣和李晔(2003)开发出适用于中国的组织公正感量表,其量表结构与Colquitt(2001)的研究结果结构相似,仅人际公正被替换为领导公正,并被众多研究者应用于组织情境研究中(王宇清、龙立荣、周浩,2012),甚至是非组织情境(郑建君,2013)。

广义地讲,组织公正属社会公正的一部分,但粗暴地将组织公正感量表应用于其他社会情境,难以保证测量工具的效度。社会情境中公正感的影响因素复杂多样,确定参照系时往往可以跨越时间与空间的局限,为个体提供多样化的参照标准。而组织情境相对更加封闭,不仅表现为组织中的人际圈更封闭,成员相对稳定,还表现为情境中工作内容相对单一。人际圈的封闭使得个体能够选择的参照对象相对稳定,而工作内容的封闭则限制了影响个体公正感知的因素数量。因此,利用组织公正感量表测量社会公正水平,在一定程度上跨越了情境的封闭性,无形中忽略了其他社会情境的公正感影响因素。近期也有学者编制社会公正感量表并应用于研究之中(方学梅、陈松,2016;方学梅,2017),不过尚需更多研究对其进行检验,并建立动态的社会公正感测量体系与研究体系,甚至可开发针对特定领域的公正感量表。

传统的公正感理论都采用结构论观点,建构公正感下位结构,但近年来整体公正感愈发受到关注。整体公正感研究也起源于组织公正领域,整体公正感的支持者认为公正感是整体的、瞬时的感知结果,人在形成公正感的过程中来不及进行细致的认知加工。研究者认为整体公正感测量应包括基于自身经历(如“总体上,我所在的组织能够公正地对待我”)和基于他人经历(如“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组织能够公正地对待他的雇员”)的公正评价,开发出整体公正感测量问卷(Ambrose & Schminke,2009),并在研究中使用(Bobocel,2013;Holtz & Harold,2009)。国内学者将其应用于组织信任与组织自尊的研究中(余璇、陈维政,2016a),而其他整体公正感研究则使用适用于研究情境的整体公正感量表进行测量(Kim & Leung,2007),以研究员工偏离行为(余璇、陈维政,2016b)与情感承诺(周浩、龙立荣、王宇清,2016)。

2. 公正世界信念量表

公正世界信念作为个体认知生活世界整体公正状况的信念,可以看作为整体论观点的变式。公正世界信念的核心观点是公正的世界满足“得其所得,得所应得”的运作方式,似于古谚“善恶到头终有报”的观念,任何一个结局都事出有因,例如高公正世界信念个体会合理化受害者的伤害(Correia et al.,2015),更容易贬低和责备受害者(Landström et al.,2016;Strömwall et al.,2013),这揭示出公正世界信念对公正感知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公正感形成的逻辑与模式。学界已开发出多个公正世界信念量表版本,并被国内学者本土化,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为吴胜涛等人(2009)的公正感量表、杜建政等人(2007)的大学生公正世界信念量表、周春燕等人(2015)的成人公正世界信念量表。虽然仅个别研究依托公正世界信念测量公正感(张莉、申继亮、黄瑞铭等,2011),但公正世界信念对公正感研究者仍有启示。一方面公正世界信念影响,甚至是决定了公正感知与评估的结果,代表了相对稳定的人的影响因素;另一方面,公正感研究本质是社会心理的研究,而公正世界信念恰好在“人的因素”上与公正感的心理学属性相呼应。因此公正世界信念值得研究者在更为宏观的社会背景下给予关注。但研究者需注意,公正世界信念被视为较稳定的个体差异,虽可以被个体用于解释情境,但其本质是脱离情境的,作为一种稳定于人头脑之中的认知与思维方式,其可变动性相对较小。然而公正感却是流动的、扎根的、情境的,两者具有较大差别。公正感研究的复杂性之一表现为,同一个体在不同情境公正感水平不同,不同个体在相同情境公正感水平亦不同,个体因素与情境因素的影响呈双重叠加的景象,而这种影响的双重性也再一次重申人的因素对公正感研究的重要意义。

3. 非结构性调查问卷

所谓非结构性调查问卷主要指没有明确提及公正感测量指标结构、没有明确检验公正感测量工具信效度或仅采用较粗放的单一或少数指标测量某一具体领域内公正感的问卷。非结构性调查问卷包含两类:全国性调查问卷与自编调查问卷。其中研究者最常用的全国性调查数据是中国社会状况综合调查数据(CSS)(赵德雷,2016;朱博文、许伟,2016),与中国综合社会调查数据(CGSS)(龙书芹、风笑天,2015;刘欣、胡安宁,2016)。CSS调查问卷有社会公正板块,2015年问卷包含高考制度、实际享有的政治权利、司法与执法、公共医疗、工作与就业机会、财富与收入分配、养老等社会保障待遇、城乡间的权利待遇等八个对象,以及对社会公平总体状况的评估,采用“非常不公平、不太公平、比较公平、非常不公平、不好说”等选项进行测度[4],相较于2006和2008版,2013版略有调整。而2013年CGSS调查问卷中仅有两题直接测量公正程度,分别是“总体来说,您认为当今社会公不公平”,以及“现在有的人挣得多,有的人挣得少,但这是公平的”,前者选项从“完全不公平”到“完全公平”采用李克特五点计分,而后者选项仅分“同意、不同意、不知道”三个,比2010版减少三个相关题目。此外,研究者还会针对性地创造公正感变量(阳义南、章上峰,2016;陈晓东、张卫东,2017)。相较而言,CSS题项设置更系统,各题项均是针对特定测量对象的整体公正水平,便于研究者定位与组合;而CGSS在学术研究应用中更灵活,可以通过多个非直接变量建构公正感变量。虽然,全国性纵向调查数据能够展现出历时的公正感变化,但是由于在题目与选项设置上的变动,可能为研究者操作造成困难。

最后一类调查问卷是研究者根据需要自行编制的问卷,这类问卷往往过于细节、对话性低、适用性弱、开放性差。例如有研究者将对住房、教育、医疗、收入的公正评估合并成社会公正变量(郑建君,2016),又如研究者同时提问干群收入合理与否、应否向高收入群体多征税帮助穷人、是否政府政策不妥导致贫困来评估不公正感(李婷玉,2013)。以上两例研究者并未说明所涉及题目何以代表公正感,也未阐明公正感测量指标建构的理论基础。同时极少量题目难以真实准确反映测量内容,测量工具的信效度往往成谜。然而增加题目数量,明确测量结构(方菲、刘冰,2016;高启杰、董杲,2016),又容易陷入过于细节、难以对话的困境。

(二)实验研究方法

社会科学的实验研究方法包括实验室研究、准实验研究、田野实验等多种形式。但由于社会科学实验研究难以对所有额外变量精确控制,因此实验研究方法往往被用微观议题的研究。国内公正感的实验研究大致包括两种形式:情境启动方法与博弈实验方法。

1. 情境启动方法

在开展公正感的实验研究时,国内研究者通常使用情境启动的方式激活被试的公正感知,其基本意图在于让被试能够“体验”公正经历,并在意识层面形成公正感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操作方式。第一种是要求被试回忆不公正经历(白福宝,2013),通过回忆不公正经历的细节与场景,激活被试对公正感知的认知加工,最终实现情境启动的目的。第二种是要求被试阅读与公正相关的材料(陈勃、董敏、赖红妃,2013;胡小勇等,2016),研究者分别准备描述公正与不公正现象的阅读材料,例如就业拼爹、高考加分等,唤起被试对自变量操作不同水平的不同公正感知。第三种是让被试处于不公正情境中(周浩、龙立荣、王燕等,2005;王燕、龙立荣、周浩等,2007),该类情境启动通常也是让被试阅读一段材料,但与上一类不同的是,被试被要求代入材料所描述的情境之中,即成为事件或经历的当事人,而非旁观者,通过代入体验的方式实现公正感激活。从研究设计上看,启动对象多为分配公正,少数为程序公正、互动公正。这可能是因为启动分配公正能设计更多种类的材料与场景,对多寡的感知往往更便捷更易操作,研究者能够深入设计的可能更大,同时也便于对分配结果进行量化处理;而对程序公正、互动公正的实验操作只能基于理论进行操作,实验操作的有效性需要研究者进行检验。

2. 博弈实验方法

另一类国内公正感实验研究操作是实施博弈实验。博弈实验来自实验经济学研究,博弈实验的研究结果在一定程度上驳斥了经济学中理性人的自利假说(Forsythe et al.,1994),表现在公正感研究中即是,人们并不总是以平均分配来衡量公正,对公正的感知受到来自多方的多种因素影响,这也是公正感理论从一元论逐渐演化为四元论、研究公正感议题经久不衰的原因。博弈实验所展现出个体非自利的一面为研究者提供了研究公正动机、道德、情绪等非理性因素的新手段,也反映出公正感知本身所具有的感性与直觉的一面。最后通牒游戏与独裁者游戏及其变式使得公正感研究更为复杂(梁福成、王峥、王俊坤等,2016),然而国内利用博弈实验的公正感研究还较少(方学梅,2009;李小新,2014)。需要研究者注意的是,博弈实验常常是以分配公正感指代公正感,在数量与规则的范畴下实现研究操作,而程序公正感、互动公正感等其他公正感概念很难在博弈实验中被操纵。因此博弈实验更适合在分配公正感范畴中进行解读,而研究结论在迁移至其他类别公正感的过程中,需要保持警醒,考量其适用性问题。

3. 非量化研究方法

国内公正感研究文献中,以非量化研究方法论述公正感议题的文章亦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其中包括质性研究方法与理论分析两类。

(1)理论分析[5]

众多以社会公正为核心的文献中,有相当大一部分属于理论分析,这类文献通常由非实证性文章组成,围绕社会公正进行理论建构或阐述。公正感的理论思辨研究包括概念分析、理论推演、研究综述等多种形式,大致分两类。第一类是围绕公正感相关概念开展的理论回顾,如组织公正感(陈忠卫、潘莎,2012)和整体公正感(王宇清、周浩,2012)的综述类文章,又如公正感形成心理机制的评述(吕晓俊,2010)。综述评述类研究主要集中在心理学、管理学学科范畴,通过梳理相关理论与研究,描绘公正感的概念或机制的学术面貌。第二类是实践应用中公正感运作与影响的理论分析,例如公正感在行政管理(马轶群、陈希晖,2012)、教育领域(丁道勇,2012)、司法实践(郭春镇,2017)等现实社会制度中的作用。该类研究往往立足理论、着眼实践,发掘公正感的现实意义与社会价值,深刻论述公正感知是如何体现并保障多种社会机制中的公平正义问题。

(2)质性研究方法

国内公正感研究中以质性研究方法开展的案例较少,较常用方法是访谈,例如阐释公正感、信任、社会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周怡,2015)。还有研究者使用个案研究探索公正感影响个体或集体行为的模式(鞠玉翠、王佳佳,2007)。以质性方法研究公正感可为实证公正感的社会运作模式提供思路,协助研究者发现公正感在社会行为发生发展过程中的机制,及从个体层面出发阐释公正感在制度改革、社会变革过程中的作用。公正感本身具有情境性,充分理解情境之复杂性与情境中个体之复杂性,能最大限度发挥公正感研究在人与社会互动机制中的调和作用。而质性研究方法本身所具有的扎根或诠释特征,恰好能够满足“充分理解”公正感的需求,为深描公正感知、理解公正行为、发现公正心理与行为机制提供依据。所以公正感质性研究具有极大的潜在价值。但就目前公正感研究方法现状看,质性研究方法并未引起研究者的足够重视,仍在量化研究范式框架下为公正感研究寻找出路。研究者在寻找和验证社会机制中公正感作用的过程中,未深入认知世界理解公正感知影响社会机制运行何以可能的问题,因而忽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公正感建构过程中的作用,进而不能深刻解读公正感如何能动地影响整个社会的心理与行为反应。

三、我国公正感研究方法的不足

公正感研究具有明显学科区隔,从组织管理领域到社会与心理领域再到其他社会科学领域,选用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与测量工具均有差异,呈渐变特点。众多公正感的跨学科研究尝试中,也表现出难以形成有效对话的适应不良。公正感常常仅被作为一种媒介联系不同学科,尤其是在新闻传播、司法实践、教育资源分配等跨学科研究中,公正感本身的意义并未被完全凸显,仅作为一个变量存在。而学科间的隔阂之后,跨学科的交流与互动只能流于表面。公正感研究的跨学科研究尝试尚未触及公正感知中关于公正的认识论基础,没有从对等、应得等哲学概念出发理解公正感的测量内容,自然不能构建起理论基础强大的概念操作化、数据化的科学方式。从组织管理领域到社会与心理领域再到其他社会科学领域,对公正感的哲学基础之呈现存在愈加薄弱的趋势,这也是在公正感跨学科研究中理论到方法再到工具存在学科区隔的原因,关键是公正感在跨学科研究中不能实现深层理论逻辑的对话。

公正感研究方法较为单一,实证研究中量化研究方法被广泛使用,其中又以问卷调查为最。诚然社会科学研究中很多变量的获得需要借助问卷,但是将深入理解和研究公正感的希望全然寄托于调查,亦不可取;作为补充,质性研究方法的地位未获得足够的重视,甚至有被非实证理论建构与分析所取代的趋势。公正感的质性研究与量化研究并非对立排斥的,两者在合理的研究设计与分析逻辑指导下能够实现统一,采用质性手段研究公正感是发现与建构测量指标的重要途径,尤其是在某些具体领域内,没有完善且结构化的测量工具,有必要通过质性手段发现该领域内公正感的具体内容,才能科学设计测量工具,进而才有可能将公正感研究推向深入与细节之处。非实证研究方法从理论的高度对公正感与社会机制之间彼此“施力”与“受力”的关系进行分析,为公正感研究提出种种可能,可以丰富实证研究中的“理论想象力”,具有极大学术价值。但从建立理论到实证检验的过程中,国内研究中尚未看到明显联系,处于断裂状态。因此,不同研究方法的使用差异是我国公正感研究失衡表现之一。

不论问卷调查还是实验启动,都建基于研究对象的公正经验,然而是否成功且正确激活相关公正体验却难以被精确衡量。公正感知的个体差异、认知差异与体验差异被一份统一的调查问卷所掩盖。在社会赞许效应和研究效应的双重作用下,调查问卷的效度被置于黑箱之中。在管理学与心理学研究中,研究者通常使用成熟且被学界承认的测量工具,其信效度问题可由多个研究检验,而其他公正感研究测量工具的信效度常被研究者忽视,个体反应差异与工具系统误差杂糅难辨。因此测量工具的质量对公正感研究相当重要。反观国内研究所使用的测量工具,学问间、学者间、学科间差异较大,甚至有随意化、特异化、自由化的趋势,而理论与工具之间的联系时强时弱。而且,研究工具的分化与差异阻碍了不同研究横向互动与纵向比较的可能,这说明国内公正感研究的系统性仍需提高。

将公正感解构为下位概念是较普遍的做法,但仍有研究者将异质的上下位概念看作是同质的,或将不同领域的公正感看作是相同的,是研究者在选用概念与理论时未加以细致区分的结果。随着整体论公正感理论的发展,将结构论与整体论观点混淆使用、将经验论与特质论观点完全对立,也影响着研究者对测量工具与研究方法的选择。研究理论基础强弱、研究方法恰当与否、研究工具质量好坏所反映的公正感研究差异,本质上反映的是研究者对公正感的认识差异与视角差异。所以,通过梳理国内公正感研究方法现状,发现的种种失衡现象本质上反映的是公正感认识论与研究视角的非系统性。

四、我国公正感研究方法的反思

公正感作为一个待测量的变量、待诠释的概念、待深掘的议题,研究者如何操作化公正感,反映出公正感研究渐变谱系中的特定侧面。梳理现有文献发现,国内公正感研究处于失衡的状态,主要表现为:第一,对公正感概念的认识论各有侧重;第二,对公正感介入视角较为单一。从公正感认识论体系与视角体系进行反思,有助于公正感研究谱系的完善,补足所忽视的研究取向,丰富被略过的研究议题,巩固多学科的研究交流态势。

(一)公正感研究的认识论体系

1. 结构论还是整体论

结构论观点认为公正感有多个下位概念,是具有上下层次结构的概念,可将公正感各子概念予以单独研究,亦可研究所有子概念的集合。由于公正感存在分配结果、分配程度、人际互动、信息流通等多个维度,对所有下位概念予以考虑与分析才能真正代表公正感变量。而整体论观点认为公正感是整体的、全局的感知,研究者不能也不应该贸然将公正感概念进行拆解,破坏其整体性,否则将破坏公正判断过程中直觉认知的完整性。学界多采用结构论观点,强调公正的认知加工过程。结构论的优势在于能够理性细致地引导调查对象重温并组建公正经历记忆,对公正感水平进行逐步评估,以量表的形式将其操作化、数据化。而整体论公正感是对公正状况的直觉感受并迅速判断,而非对其进行认知深加工,研究者希望尽可能保持公正感评价的完整性,既为保全公正感评价主体认知过程的完整,也为保全公正感评价客体的完整。整体论的意义在于更接近认知实际,任何公正或不公正的经历都以“投射”的方式,“完整地”参与公正感的判断。然而,结构论与整体论观点绝非全然对立的两种观点,其观点融合值得关注。第一,任何测量工具都需要检验其效度,而整体公正感与结构公正感同时测量能够检验彼此测量的有效性,对于提高测量工具质量、验证测量效果有积极意义。第二,整体公正感是对现状的整体性描述,而结构论观点是将整体裂解为多个方面,多个测量方面可以为整体性测量结果提供更加深入细致的分析依据。例如,组织公正感是一个整体概念,分配公正感在组织领域中占据极为重要的位置;而司法公正感是一个整体概念,程序公正却是保障司法公正的前提条件。

2. 经验论还是特质论

一般情况下,公正感被认为是个体在具体情境下针对特定事件所形成的公正感知,其特征是具有流动性、情境性、特异性,即公正地感知情境、感知主体、感知客体均具有指向性,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被还原。不同情境导致不同公正感知是公正感经验论的核心观点,因此公正感的测量也应基于具体情境并指向具体对象。而公正感特质论观点认为,公正感是稳固的、本质的、内在的认知加工的结果,其心理基础是公正世界信念,“得其所得,得其应得”的信念会稳定影响个体的公正感知,“应得”(deserving)的评估结果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个体的公正感水平。目前经验论公正感测量占学术研究的主流地位,不仅表现在通常使用能指引研究对象再忆公正经历的测量题目,还表现在要求研究对象对特定事项(如教育资源分配状况)在“公正—不公正”维度上进行评估,从问卷调查到实验研究再到个案访谈,大多基于经验再忆的途径实现研究目的。而特质论观点仅被心理学研究者采纳,基于特质论的公正感研究也相对较少,且关注点往往为公正世界信念本身[6]。这与心理学学科特征有关,但公正世界信念对公正感研究的启示作用不应被研究者所忽视。一方面,公正世界信念本身关注人在认知加工与形成公正感时的连贯性与习惯性,即人在评价公正水平的时候自有一套内在的、心理的、条件反射式的认知路径,与整体公正感强调公正评估过程的整体性与瞬时性联系紧密;另一方面,公正世界信念关系到个体如何解读具体的情境,而对公正情境的认知加工是普遍的经验论研究者所信奉的观念,因此两者联系紧密。特质论与经验论并不是全然对立、互相排斥的理论观点,而是两种基于不同认识论的、有内在联系的观点。尽管公正世界信念与公正感知密切相关,但仍不宜在学理上将两者等同。可从三个方面考虑公正世界信念对公正感研究的促进作用。首先,公正世界信念对公正感研究最大的启示是将人格因素纳入公正感研究。这不仅迫使研究者面对学科壁垒,并尽力破除隔阂,还会深化多学科跨学科公正感研究的理论对话。从长远来看,对公正感学术研究体系的完善大有裨益。第二,从近期理论演进与测量工具开发来看,可以考虑将公正世界信念作为公正感测量工具的一个维度或一个补充形式,让两种观点优势互补。第三,从近期研究操作与实践来看,由于公正世界信念被认为是相对稳定的人格因素,故不宜以公正世界信念高低作为具体的、特异的、情境的公正感操作性指标,但可视为稳定的、特质的、普遍的、不可还原的公正感知结果介入研究,即不突出具体某个公正经历或公正情境。

3. 公正感研究方法中的认识论

基于特质论考虑,学界发现公正世界信念与不公正世界信念是相对独立的人格特质(Couch,1998;Dalbert et al.,2001;Loo,2002),这暗示公正感与不公正感可能是相对独立的两种感受,故对公正感与不公正感的研究应适当加以区别,防止公正感与不公正感概念被混淆,并影响最终研究结果。然而,现实中普通人很难将公正与不公正彻底分开,仅凭借直觉在短时间内对事件、现象、经历做出公正与否的判断,而这与整体论观点不谋而合。公正感认识论中经验论与特质论、结构论与整体论之间的差异可以通过测量工具的设计进行一定的调和。第一,特质论与整体论都强调公正感知的整体性与瞬时性,即认识到个体在评估公正感过程中的局限性,不能也不可能将每一次公正感知都建立在认知深加工之上,个体仅能形成大致的、概括的、全局的公正印象,因此可使用一维两极(公正—不公正)的李克特量表进行测量,且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测量题目数量,以保证与整体论、特质论的理论逻辑一致。第二,研究所揭示的公正感与不公正感相对独立,推动研究者反思“公正—不公正”一维两极的李克特量表的适用性。在基于情境的公正感测量中,结构论公正感测量往往评估多个具体题目,本质上是协助被调查者逐步建立公正感知,是对公正感认知加工的一种形式,通过回忆再次体验公正或不公正情境以实现公正感知的唤起与激活。因此,结构论与经验论观点在某种程度上达成“默契”,均着眼于公正认知的加工过程与情境特征。在实际测量中,各题目应建立在认同维度而非公正维度之上,即以“对下列说法,您的认同程度是……”的形式承载测量目的。需要注意的是,情境启动实验中以问卷测量并检验公正感时,测量是基于确切情境的,测量题目同样应避免使用公正与否的维度,而对公正的自变量操作应该在实验设计中体现出来。

(二)公正感研究的视角体系

1. 以角色为视角体系

博弈实验的被试可处于分配者、接受者、旁观者等角色,或在司法情境中有加害人、受害人、旁观者等角色;此外,公正世界信念也区分自我与他人的视角(Lipkus et al.,1996)。可见角色视角问题应该进入公正感研究者视野。问卷被调查者常常处于角色模糊的状态,一般题目指导语会说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回答,但什么是自身情况?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吗?能否参考亲朋好友的经历?他人的代表性经历,且于而言我有重要意义,那还是否属于自身情况?这种模糊的指导语往往不能给被调查者清晰的指示。情境启动实验中被试根据情境设计而处于不同视角。博弈实验中被试的角色十分明确,而其他实验情境中也可以通过回忆默写经历、观察事件、阅读材料的方式让被试代入特定的角色视角。因此情境启动比问卷调查更容易设计研究对象的角色视角。而在质性研究中,访谈法能获得当事人角色的信息,以网络文本为分析资料,又可根据其来源,分别获得当事人或旁观者的文本数据,进而实现对角色的区分。研究者展开研究时需注意三点。第一,需要给研究对象明确指出以自己感受做出反应,还是代入到某个对象或角色之中,避免默认让研究对象自主选择角色视角。第二,研究者在系统研究角色与公正感关系时,可以有意识地以多种视角为依托,分别对公正感知进行检视。第三,可以通过开展质性研究来丰富不同角色视角的研究。虽然以往研究中对象的视角基本是确定的,但在未申明的情况下,研究者可能忽略研究对象视角的复杂性,值得研究者在后续研究中加以关注。

2. 以时间为视角体系

公平理论指出公正感形成时,除与他人比较投入产出比外,还以自己过去的投入产出比作为参照,即比较当下与过去之间的差异。这一观点提示研究者处理公正感议题时需要注意时间视角的多样性。首先,个体抓取公正信息和经历时,离不开参照记忆中过往的信息。过去时态的公正经历与事件是人们普遍且默认的时间视角,忽视对过去情境的探索与深度发掘,容易忽略掉生命历程中那些对建构公正感知具有重要意义的生活事件,忽略掉其对个体组织经验世界的重要意义,忽略掉集体社会认知与社会心理在个体组织公正经历、公正事件中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其次,研究公正感的纵向比较具有重要意义。个体通过与他人比较而感知公正时,只能为其提供共时的横向定位,在相似场地、相似情境、相似对象的公正经历中,自己与他人的区别。然而与过去相比能提供历时的纵向定位,使个体察觉伴随时间变化的公正感知转变路径。纵向比较公正感知使得学者从研究时间点变为时间段,同时研究设计可能变得更为复杂。另外,研究未来的公正感也同样重要。公正感具有“应该是怎样”与“实际是怎样”的两面性,比较两者能形成公正感知,而反映在时间维度上就是“现在是怎样”“将来是怎样”两个问题。同时公正感还在时间的维度上具有辩证性,相对于未来时间点,现在公正感是未来公正感的过去取向,而现在公正感是过去公正感的未来取向,从过去到现在再到未来,实际上一直处于回顾过去、评价现在、期待未来的循环往复之中。因此,以回顾过去与展望未来为视角研究公正感具有一定的相似性,但是其中却有细微的差别。公正感的未来取向离不开公正世界信念,未来一切信息未知,不能确定参照系,只能借助公正世界信念来改变个体面向情境的态度与行为,周春燕等人(2015)编制的成人公正世界信念问卷发现未来这一时间维度占有重要地位,这也体现出特质论公正感在未来视角下存在的独特研究价值。时间视角对学者研究方法的启示在于指向过去与指向未来两个方面。对过去视角而言,只有通过深挖深描与公正相关的生活事件,才能深刻理解个体如何组织公正感,而质性研究方法恰好能够作为一种重要手段,捕捉通过问卷与实验不能发现的内在认知。而且,通过深掘经验世界中现实社会的映射格局,可以为完善理论、实证假设提供方向与基础。对未来视角而言,纵向实验研究可以被研究者所利用,学术研究需要也应该具有可验证性,而纵向研究恰可以为研究者提供“真实”的检验机会,研究者的操纵与干预是否成功能够得到历时的检验。考虑到公正世界信念可能具有的重要作用,可将其作为特质论公正感的一种形式纳入未来取向的研究之中。

3. 以空间为视角体系

虚拟空间在社会成员的生活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甚至成为“低头一族”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每日花费数小时沉浸其中。人们生活空间从实体社会向虚拟空间兼容的过度提醒研究者关注公正感的空间视角。在人们普遍参与虚拟空间之前,个体对公正感的组织只能依靠现实世界中的亲身经历或旁人转述,公正感指向实体对象;而虚拟空间前所未有地扩展了人们接触信息的时间广度与空间广度,极大地丰富了个体评估公正感知所能指涉和牵连的信息内容,最大限度地提高了社会成员发表公正言论、参与社会公正事件的有效性与及时性。因此,研究网络生活中的公正感也同样重要,对于完善公正感研究的学术体系具有积极意义。具体而言,虚拟空间中的公正感研究议题可以为研究者带来以下两点启发。第一,从研究资料的质量上看,网络空间的匿名性与及时性为个体提供了真实表达公正感知的渠道,同时为学者提供了更真实更扎根现实的研究材料,为获取高质量的素材给予了便利。然而,虚拟空间中海量的非结构资料如何为研究者所用,不仅考验研究者的能力也考验研究者的创新能力。尽管网络信息体量庞大,但信息真假往往难以逐一细致分辨,给研究者带来困扰。不过需要指出,信息数据符号本身不存在对错,虚拟空间的信息本身并非针对研究目的而刻意发布,从这个角度上看,所谓的研究对象不会受到研究效应的影响。再退一步,即使是网络谣言,也具有其特有的研究价值。对谣言背后的社会隐喻、社会心态、社会意识的发掘与研究,可以探查谣言影响公正感的心理基础与造成社会影响的网络机制,对于舆情事件管理、网络空间治理具有重要实践意义。第二,从理论体系的完善上看,网络空间的开放性和包容性为身在其中的个体“谈天说地”提供了便利,为研究者从虚拟话语世界中提炼经验世界之理论提供了灵感。客观上讲,虚拟空间中所发生的对话,是不同个体基于自身经验对同一或相似公正事件所自发进行的彼此补充,信息与观点在时间的流逝中趋于饱和。而这对公正感研究的意义在于虚拟空间的公正感被表征的方式、被转译的符码、被传播的形式与现实空间可能存在极大的差异,而这个差异对于理解公正感、理解网络空间、理解社会治理有理论与应用的双重价值。但网络环境的情绪性与非理性,也造就了沉默的螺旋现象,导致信息与观点失衡,需要研究者警惕。如何应用“网络田野”开展公正感研究,仍需研究者深耕,除传统的质性研究方法外,互联网社会科学实验的潜在价值为公正感研究提供了全新途径(郝龙,2018)。

公正感的多学科研究特征使其成为社会科学领域内重要的研究议题,但各学科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的明显区隔使得学科间的交流互动难以有效实现。对研究方法的回顾有助于弥合公正感研究学科差异,实现对话交流。通过回顾我国公正感研究方法的现状,发现既有研究所体现出的公正感认识论体系与视角体系处于失衡状态,后来研究者需要理解对公正感认识的学科差异,弥补公正感研究中所忽视的视角取向,并进一步实现公正感研究理论与实践的双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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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项目:西南民族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报复公正的社会心理学理论建构”(2020SQN15)。

[2]作者简介:杨宇琦,博士,西南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主要为社会公正和社会心理。联系邮箱:yangyuqi1002@sina.com。

[3]此处非结构性调查问卷主要指两类:第一类是在大型调查项目中所涉及的公正感知项目,此类调查工具不是以调查公正感知为核心;第二类是在具体研究中,研究者未对调查工具进行系统设计与检验,测量工具的信效度未被呈现于研究之中。

[4]调查问卷该部分提问均使用公平一词。

[5]准确地说,理论分析并非确切的研究方法,但是在文献回顾过程中,以理论建构与分析的公正感研究占有相当大的比例。故将“理论分析”作为一个重要类别归纳于此。

[6]尽管心理学界对公正世界信念之研究较多,但是这里指将公正世界信念与公正感联系在一起的研究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