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A军区司令部家属院,新盖不久,里面住的皆是A军区大校级别的军人家属,每个人几乎都是独自设一个庭院,像个小别墅。外面有军人看守,显出几分生人勿进的气息。
大门口处,有一辆白色宝马刚停不久,也不见里面出来人,就干停在门口。这时,从小区里面走出一位女子来,她扎着利落的马尾,身高适中,上身穿花色雪纺衫,下身穿七分白色紧身裤,踩着三四厘米的米色高跟鞋,挎一只淡黄色的LV包包。
停在大门一侧的白色宝马的车门终于打开,从里面走出一位很时尚的女人,一头气质大波浪卷,戴深褐色太阳镜,身穿高贵的黑色连衣裙,本身身材相当窈窕修长,加上脚上那七厘米的高跟鞋,更是让人有种高不可攀的感觉。
从白色宝马车里走出来的女子双手抱胸,对面前走来的女子说:“辛夏暖,我算是服了你了。”
辛夏暖便是从A区司令部家属院走出来的女子。
辛夏暖眨了眨眼睛,很不适应自己刚配的隐形眼镜:“曼妮,这隐形眼镜挺能折腾人,我戴了起码半个小时。”
曼妮翻了个白眼:“第一次戴都这样,反正总比你以前天天戴着跟啤酒瓶底一样厚的眼镜强吧?”曼妮把太阳镜摘下来,上下打量素颜朴实的辛夏暖,扶额,“难怪没有哪个总裁要你。从你毕业到现在,将近三年,你兢兢业业地工作,还是秘书的助理!”
“是啊,没你强,来公司不到一年,就得到总裁办秘书主任的青睐,一直升职,成了现在大名鼎鼎的副总裁秘书。”辛夏暖这话说得很溜,只要曼妮一挖苦她,她就把这话放出来了。
“你还漏了一句……兼女伴。”
辛夏暖的脸一下子黑了起来,总裁与秘书搭配,尤其是风华正茂的多金总裁和艳压群芳的漂亮秘书,难免会发展成同事之外的关系。
之所以说曼妮是女伴,是她们公司的副总裁毕方时要求的。毕方时是个典型的钻石王老五,家族是创美公司大股东之一,他没有正式女朋友,只有一堆漂亮的女伴。曼妮只是其中之一。
曼妮现在身上穿的名牌还有价值百万的宝马跑车,都是毕方时哄女孩子的手段。辛夏暖有劝过曼妮,这样不好,可曼妮回了一句:“现在房价多高?买一套普通房子起码三百多万,就凭我们一个月七千块的工资得存多久?夏暖,我是一个人大老远出来打工,不像你。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他没结婚又没有正式女友,我也享受了男人的宠爱,我不觉得我亏。”
辛夏暖没话说,这也许就是环境不同造就不同的人。她确实顺利得很,硕士还没毕业,妈妈就托人帮她进了创美公司实习,毕业后直接在这家公司干了下去,工资挣的钱都可以用来自己花销,根本不需要考虑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每个月的房租。她家在A市,父母包吃包住。用曼妮的话说,她真是个幸福的女人。
曾经辛夏暖也认为自己很幸福,有宠爱她的父母,家庭条件又好,有份稳定的工作,还有一个很好的男朋友廖修,没有人比她更幸福圆满了。
她以为她会永远幸福下去,偏偏在一个星期前,她遭遇了人生最狗血最悲催的“捉奸在床”,而她又是毫无准备地捉到了奸。
廖修是辛夏暖的大学同学,俩人都是A市财经大学的学生,因爱好加入跆拳道社相识,后来因为一次练习,辛夏暖把廖修踢伤了,进了医院,她去照顾,感情就一点点培养了出来,只不过培养的时间比较长,他们大四才开始在一起。
廖修家境也好,他大学一毕业家里就把他送到国外读MBA,而辛夏暖还在为考研奋斗。两人平时就是远洋视频聊聊天,然后各忙各的。
辛夏暖心想,忍忍就过去了。
这一忍就是四年多,上个星期,廖修回了国。正逢辛夏暖刚有了一辆现代跑车——她妈妈送给她的礼物。她本想用这车接廖修的,没想到打电话过去,廖修说他累了,自己先回家了,过几天再联系。
她等了两天,也没等到他的电话。直到有一天她开车下班回家,在等红绿灯的时候,见到一家金店里,一男一女在看首饰,男人深情款款地执起女人的手,落下轻轻一吻。
那男人,辛夏暖认识,不是一直说累的廖修又是谁?想必他是天天被这个女人累的吧。辛夏暖倒是很平静,等到了绿灯,踩着油门继续开车回家。
只是后来发生了小小的意外,在小区停车场上,她想把车倒进一个车位里,无奈倒车技术不过关。本来轻度移位车子就会自己动,但辛夏暖没那个耐心,一踩油门,由于用力过猛,车子直接撞到墙上去了,前面全部瘪了。她打电话给修车行,让人开走去修,偏偏回家的时候,高跟鞋踩到下水口上,跟掉了,她摔了一跤,把她的眼镜给跌碎了。
回家以后,辛夏暖给廖修发条短信,提了分手。过了很久,辛夏暖睡得正香的时候,廖修打来电话,问分手原因。辛夏暖不疾不徐没多大情绪地把今天看到的说了一遍。廖修沉默了很久,轻轻笑了一声:“夏暖,你不难过吗?”
“还好。”
“你根本不爱我。”廖修反倒激动起来,“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都不让我碰你,我去了国外,你从来不主动给我打个电话,我给你打电话,你又催我挂掉。”
辛夏暖挠了挠自己蓬松的乱发,迷迷糊糊地道:“我说过我不接受婚前性行为。国际长途电话,很贵,你一打电话起码要打一个多小时。”
“要是是陆子昂,可能答案就大不相同了吧?”廖修在电话那头冷哼。
辛夏暖一愣,有些错愕,不知道怎么回答了。也许只要关于陆子昂,她的脑子就会空白一片,什么也不能想。她的眼神有片刻的呆滞,毫无感知地注视着墙壁的某个地方。
“怎么,被我说中了?夏暖,你别自欺欺人了,我也不自欺欺人了,不是我不要你,是我也想找一个爱我的女人。”
“那你为什么不早跟我分手?偏偏等我发现了,事情揭穿后再分手呢?”辛夏暖忽而冷笑起来。男人总是为自己犯下的错,找各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推卸责任。
那头没再说话。辛夏暖也懒得等他的回音,挂了电话,打了个哈欠,倒头便睡去了。
今天是休假日,辛夏暖拜托曼妮载她一程去取修好的车。曼妮看了眼有些失神的辛夏暖,不禁问道:“怎么了,失恋期还没缓过来?”
辛夏暖摇头:“我在想你刚才的话,感觉自己是挺没用的,现在还是个秘书助理。”她眼珠子转了转,“要不我也当我们总裁的女伴?”
曼妮“扑哧”一声笑了起来:“你这德行,谁看得上?中规中矩的打扮,还有傻兮兮的二愣子样儿,哪能出席那些大大小小的聚会派对?而且咱们公司两个副总裁女伴都太多了,你排不上号。”
辛夏暖叹息一声:“就算排得上,我也不能干,被我妈知道,非掐死我不可。”
曼妮一边开车一边笑道:“你可以把主意打到我们马上上任的总裁身上。”
说起公司易主这事,公司上上下下,尤其是总裁办流传得最为激烈。创美公司是一家在全世界拥有7000多个连锁国际大酒店的上市公司,以经营酒店为主。
这家公司总资产听说根本没人敢计算,牌子就值几千个亿,更别说整个公司了。可偏偏这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继承人是个败家子,在国外玩了一种叫Accumulator的股票,是一种以合约形式买卖资产,跟投资银行定个合同,买某只股票。到期要是市价高过定价,便可以赚到差价,遇到股票兴旺的话,就可以赚到很多钱,这种投资越大甜头便越大,但风险也是极大。
公司最大股东的继承人花了很多钱玩这个风险投资,没想到遇到股市下跌,不得不用差价的双倍价格接货,偏偏股市一直升不上来,只好一直接下去,像个无底深渊一样。有人把“Accumulator”谐音戏称它为“I kill you later”,随时死无全尸。继承人为了把钱捞回来,把公司的股票压到投资银行,结果很不幸,全赔光了。更不幸的是,公司其他股东也有人玩这投资,同样死无全尸。如今公司的大部分股票全在那家投资银行手里,可也不知为何,这家投资银行的总裁并没有把这家公司的股权卖掉,而是自己接手了,并且在人事方面除了高层变动外,其他都依旧,这让公司上下煞是费解。
“貌似我们的新总裁就是那家投资银行的副总裁吧?”辛夏暖反问。
“可不是嘛,听说是个二十八九岁的年轻男人,很有能力,股神Charles评价他为白武士。他这种其实也不算白武士,他是帮助遭受第三方恶意收购的公司提出善意收购,然后找一家实力相当的公司合并,从中获得天价的利润。说起来那家投资银行一向是收取股权卖给其他公司,还是头一遭听说自己来经营的。”曼妮贼兮兮地笑说,“你知道毕方时怎么说吗?”
“嗯?”
“我们这位新总裁的钱丢进江河里,都能把江河填满。”
“……”太夸张了吧。
“那家投资银行的总裁把我们公司赠给了我们的新总裁,大气吧?”曼妮捋了捋自己的头发,一脸感兴趣地说,“我们总裁办果然好,近水楼台先得月。真想看看这位白武士到底是怎么个模样。”
“洋人呗,蓝眼睛、高鼻梁、黄头发什么的。”辛夏暖按了按手机,一副提不起兴趣的样子。那样的人,离她太远了。
“不是,他是华人。”
“啊?”
“而且貌似是A市本地人,名字好像是……”曼妮话还没说完,她的手机响了起来,她连忙接起手机,甜甜地唤道,“亲爱的。”
辛夏暖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辛夏暖算是个比较不求上进的女人,能如此淡定地当了三年的秘书助理,而且是以硕士生的身份,实在不能说她有上进心。她是真的无欲无求,她的人生早就被她规划好了,在这两年内结婚,然后辞职蜗居在家,当个贤妻良母,相夫教子。她已经不再年轻了,不会像以前一样,想找个喜欢的男人共度此生。只要能过得去,她便也觉得差不多了。
也许正如廖修所说,她根本没爱过他,跟他在一起不过就是想找个男人结婚而已,了此终生。
辛夏暖去了车行,施施然地走过去看了看修好的车子,觉得跟新的差不多,比较满意。曼妮正在车上和毕方时电话聊天,见到辛夏暖开车出来,便探出头来,对她道:“夏暖,我先走了,明天上班见。”
辛夏暖脸一黑,这个见色忘义、重色轻友的女人。她拉下窗户,朝外摆了摆手便开车准备回家。辛夏暖属于两点一线的闷葫芦型,不爱逛街,不爱社交,上完班就回家,然后窝进自己的房间看看论坛什么的。曼妮总说:“要是廖修不要你了,你一辈子也找不到男朋友,一点圈子都没有。”
如今廖修不要她了,她也许真的没人要了,眼见自己都二十六岁的“高龄”,加入了剩女的行列。
辛夏暖刚把车拐个弯,准备进入她家小区,偏偏前面停了一辆宝蓝色豪华跑车,看这牌子,辛夏暖的心都提到嗓子眼上了。
天哪,布加迪威航!而且还是刚刚发货的最新款,目前A市貌似只有这一辆。
这么有钱的主,不该与这个小区打交道的吧?住在此小区的人几乎都是高官家属,与这样有钱的人交涉,难免会有流言蜚语,名声不好。眼前这主,未免太招摇过市了吧?
前面的那辆布加迪威航停了下来,车门被打开,走出一位穿着黑色休闲西服的男人,里面穿着松垮垮的白色衬衫,身形修长,虽只看到侧脸,但从那侧脸勾勒出的轮廓来看,这名男子的容貌应该很是英俊出众。
辛夏暖看到那男子,嘴微微张了张,愣怔地发呆,样子几乎可以用目瞪口呆来形容,不过她脸色却惨白得很,似乎被眼前这位有钱的主吓了一跳。
那男子与看门的军人说了些什么,那军人便进了传达室,打了一通电话,然后走出来,把阻拦杆放了上去。那男子才重新走回布加迪威航,在他打开车门之际,辛夏暖明明看见他微微侧着头半眯起眼看向她这里,她的心就像小鹿乱撞一般,无措。
陆子昂……她的子昂哥,一别四年,竟然回来了,她以为他永远不会再回来。辛夏暖死死地咬住唇,嘴唇都被她咬出血来,原本平静如水的心湖,像被扔进一块巨石般顿时泛起波涛汹涌的翻滚。
辛夏暖死死地握住方向盘,心思飞到九霄云外,就连值班的军人敲她的车窗,她都没察觉。
“砰砰。”又是猛敲一阵车窗。辛夏暖瞬间回了神,拉下车窗玻璃,望向外面的值班军人。
“辛小姐,你怎么了?”
辛夏暖连忙微笑摇头:“没事,刚才在想事。”她忽然又想确定刚才所见是不是眼花了,随即问了问,“张哥,刚才进去的是谁啊?怎么没见过?”她说“没见过”的时候,脸不禁红了起来,这真是开口就说假话。
“陆司令的独子啊,听说刚从美国回来,也不知在外国干了什么,全身上下都是名牌,车也那么炫。”
“哦,谢谢。”辛夏暖已经浑身发凉,有些魂不守舍地关上车窗,将车开进小区里。
她刚把车放好,准备进屋的时候,一个中年女人从外面遛狗回来,她烫着时尚的褐色卷发,身着蓝底小碎花宽松长裙,脚踩橘红色休闲拖鞋,手里拿着遛狗链,那遛狗链的一头绑着一只一掌而握的小型吉娃娃。她慵懒地在后面叫嚷:“暖暖。”
辛夏暖收起车钥匙,转身唤了一声:“妈。”
辛母蹲下身子,把吉娃娃抱进怀里,上下打量辛夏暖要死不活的颓废样:“难怪廖修不要你,你一个大姑娘家,就不知道打扮一下吗?”
辛夏暖佯装委屈地嘟囔着:“上次我化妆了,你说我像个鸡。”
辛母一口气倒吸了回去,狠狠剜了她一眼:“你那什么打扮?抹得跟个猴屁股似的,你要是过马路,人家一定停车。”
“为什么?”
“把你这张猴屁股样的脸看成红灯呗。”
辛夏暖一脸委屈,她当时不是抹得特妖艳,是她化了很久,擦了又化,化了又擦,脸来回折腾,蹂躏出来的自然红。
辛母把吉娃娃塞到辛夏暖怀里,自个先上前开了门。辛夏暖的爸爸是个军长,一般早上八点出去,晚上九点回来。以前辛母是在部队里搞艺术的,会跳各种舞蹈,听说还是台前一枝花。后来生了辛夏暖以后,回家带孩子,相夫教子。待辛夏暖大了些,辛母就想让辛夏暖去学舞蹈,芭蕾、民族舞各种学,结果发现,辛夏暖没有继承辛母的艺术细胞,学了七八年的舞蹈,只获过寥寥无几的奖,不过值得庆幸的是,辛夏暖的学习成绩一直名列前茅。辛母也因此打消了辛夏暖的艺术之路。
辛母把桌上的菜放在微波炉里加热,人坐在餐桌旁,招呼辛夏暖过来坐。辛夏暖过去以后,辛母说:“暖暖,你也老大不小了,既然廖修不要你了,妈给你找个?”
这是辛母第N次说这事。当初辛夏暖还有廖修的时候,辛母说:“你跟廖修不合适,他家是开公司的,很多观念和我们不一样,他们希望找个能对事业有帮助的媳妇,我们希望找个门当户对的。”
那时,辛夏暖懒得理会,只觉得没那个必要。
如今,辛母有了台阶下,不说白不说。辛母说这事的时候,辛夏暖正在夹虾子吃,她一边剥虾子一边应着:“你看上谁家的儿子了?”
“姜参谋的儿子,就是小时候常常抄你作业的那个。”
辛夏暖想了想,记忆里好像是有那么个小子,皮肤有点黑,笑起来露出虎牙的男孩。不过……以她对辛母的了解,辛母是个十分注重外表的人,怎么会选那个黑小子呢?
辛夏暖露出狐疑的目光,似乎在质疑印象中的黑小子,辛母摆了摆手:“姜新博今年刚转正,在检察院做检察官,不错的。”
果然是姜新博。辛夏暖不禁脸一黑,正逢此时微波炉“叮”了一声,她连忙站起来说:“我去拿菜。”
辛母在背后嚷嚷:“暖暖,过了这个村没这个店,你现在都二十六了,再不选,就是别人挑你了。”辛母生辛夏暖的时候是二十岁,社会再怎么变化,总不能推迟到这么晚吧?
辛夏暖端好菜,又回去盛饭,拿好饭便坐下来开始吃了。辛母见辛夏暖这副无所谓的态度,气恼起来:“你还是喜欢陆子昂是吧?”
辛夏暖顿了顿,筷子含在嘴里,筷子上面还有夹住的米饭。她愣了下,继续吃了起来:“妈,我要是还是喜欢子昂哥,我也不会找廖修啊。”
辛母也端起米饭扒了几口:“他回来了。”
“嗯,看见了。”辛夏暖心不在焉地说。
辛母一愣,把饭碗放回桌子上:“你们碰面说话了?”
“没呢,只有我看见他而已。他变化好大。”在辛夏暖的印象中,陆子昂根本不是这个样子,他总会把衣服穿得很松垮,爱穿T恤,把袖子捋到肩膀上,爱嚼口香糖,而且常常逼着她吃,说能瘦脸,嫌弃她脸胖。他总是吊儿郎当,作业总是她帮他写。他明明比她高两年级,她哪能写?
不是为了他,她不可能那么用功去读书,去提前学习高年级的课本。陆子昂的朋友都羡慕他,夸他有个好枪手,想拉拢过来。这时他总会揽住她的肩膀,揉着她的学生头,笑嘻嘻地露出一口白牙:“我最喜欢的妹妹,谁也不给。”
是啊,她只是他的妹妹,从她知道喜欢男孩子起,第一次鼓足勇气准备告白的时候,在她刚满十三岁的生日宴会上,他当着众人的面,与她结拜为兄妹起,她知道,这辈子,他只把她当妹妹了。
“暖暖,待会儿我们去陆家打声招呼吧,怎么说你陆叔叔平时也最疼你了。”
陆叔叔自然是陆子昂的爸爸陆司令。陆司令很希望有个女儿,偏偏只有一个儿子,加上辛家与陆家关系颇好,辛夏暖又是乖孩子惹人疼,陆司令很喜欢。后来知道陆子昂和她结拜,干脆顺水推舟,认了她做干女儿了。
辛夏暖一边吃饭,一边淡定地说:“好啊,没什么大不了的。”
是没什么大不了的。她这个做妹妹的去看看许久未归的哥哥再正常不过了。
辛夏暖的家与陆子昂的家都搬了三次,次次都是邻居,辛夏暖有时都会暴躁起来,为什么总成邻居,她不想,很不想。然而无论她怎么不想,只要她爸爸还是陆军军长,她家就一定会住在A军区家属院,与陆家做邻居。
辛夏暖不是没有想过搬出去住,可碍于严厉的父亲,她只能作罢。她不是男孩子,是个未出嫁的女孩,未出嫁之前最好住在家里,与浮华的都市隔绝。她知道她父亲是为她好,她也一直没做什么反抗,安守本分地待在家里。
辛母敲开陆家的门,开门的是陆家的保姆张阿姨。显然辛母是陆家的常客,张阿姨一见辛母,连忙让出道,笑眯眯地说:“刚才太太还让我去叫你呢。”
辛母把别扭的辛夏暖推上前,扯着她进屋。辛夏暖有些迟疑地走进屋里,对周遭的一切熟视无睹。其实陆家可以算辛夏暖的第二个家,隔三岔五来一趟,驾轻就熟。只是如今屋里多了一个人,她显得很拘谨。
辛母偷偷地推搡辛夏暖,小声地嘀咕:“别忘了你答应我什么。”
如平时一样,做个有礼貌的乖宝宝、人见人爱体面的大家闺秀。辛母对辛夏暖的要求,辛夏暖都能倒背如流了。她们走到大厅的时候,辛夏暖极力控制自己不去看坐在左手边上穿着黑色休闲西服的男人,她目空一切,保持自己甜甜的微笑:“陆伯伯、钱阿姨好。”
“夏暖,来来……”辛夏暖离钱琴钱女士最近,钱女士直接拉过辛夏暖坐在一旁,对身后的辛母笑道,“正准备叫小张唤你呢,子昂从美国回来了。”
辛母早把目光看向陆子昂,笑呵呵地说:“刚才在小区遛狗的时候看见了,子昂是越来越帅了,气质比以前更夺目了。”
陆子昂抿嘴一笑,目光清冷,虽看不出有多热情,但还算礼貌:“阿姨谬赞了。”他随意把目光瞟向辛母旁边的辛夏暖,脸上的笑容浓了一层。辛夏暖刚好在偷窥他,与他的目光对视,受惊地躲闪他眸子里的笑意。
陆子昂微微一笑:“暖,你还是这么可爱。”这说到了她的痛处,这么多年,都老女人了,她脸上还是残留着婴儿肥!无论她怎么嚼口香糖,都无法瘦下来。
辛母戳了戳没礼貌的辛夏暖,使个眼色,好像在说,人家跟你说话,怎么不搭理人呢?
辛夏暖局促地回应他的“赞美”:“哥,你这赞美我现在可不喜欢了,我不是萝莉。”
陆子昂拍拍他身边的空位,细长的眼半眯着:“我们好久没叙旧了,来我这儿坐坐,我们好好聊聊。”
辛夏暖愣了一愣,盯着他旁边的空位良久,连忙摇头:“不了,我坐……”
“哎呀,夏暖过去吧,子昂一回来就说想见你得紧呢。”钱女士“咯咯”笑了起来,朝辛夏暖眨下眼,好一阵暧昧的感觉。
陆司令正在吃香蕉,也应和一声:“夏暖,你们兄妹以前不是很要好吗,怎么生分了?”
辛夏暖心想,她为什么要紧张,她和他正如家长所说还是兄妹,不能因为时间的洗刷,生分了。她干笑两下,走到对面,一屁股坐在刚刚陆子昂拍着的位置。
气氛有些怪异,为什么她的妈妈和陆家两位家长都在看她,一下子都不说话了?辛夏暖咳嗽两下,从桌上掰了香蕉吃了起来。
“子昂,你不是说要问辛阿姨事情吗,怎么不开口了?”钱女士提醒下自己的儿子。
陆子昂也从桌上掰了一根香蕉,剥好递给已经吃完一根香蕉的辛夏暖,睨她一眼,轻笑:“多吃点,还有很多。”
辛夏暖含恨地看着他,从她进屋开始,他一直紧盯着她,让她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在他的注视下,她只好往死里啃香蕉,这厮明明听见她刚刚在打嗝,她是吃完饭来的,哪能吃得了那么多香蕉,而且他挑的是最大的一根香蕉!这不是故意整她,是干什么?
众人的目光下,辛夏暖心酸地接住陆子昂“殷勤”送来的香蕉,继续啃着。
陆子昂很满意,端正身姿,对辛母说道:“辛阿姨,我听妈妈说您最近在帮暖物色男人?”辛夏暖听完这话,差不多要把手里的大香蕉捏碎,难以置信地看着她的老妈。
天啊,她老妈还要不要她活了?这么丢脸的事,妈妈竟然还到处宣扬,她没男人要,很光荣吗?
辛母眼睛一亮,对辛夏暖吃人的眼神视若无睹:“是啊,子昂有什么好兄弟,一定要多多拉线啊。”
陆子昂微微眯起眼,泰然而笑:“当然,我一向最疼暖了。”
辛夏暖当即把手里的香蕉捏碎了……这厮在国外进修几年,练就的难道就是说谎不脸红吗?
正在此时,辛夏暖的电话响了起来,她愣了一愣,有些不好意思。钱女士一副体谅人的样子:“没事,你接电话吧。”
辛夏暖拿起手机看了看来电显示,果然是她那花瓶好友曼妮,她刚接电话,电话那头曼妮便噼里啪啦说了一通:“夏暖,速度来维纳斯酒吧。”
“干什么?”辛夏暖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一般这个时候,这妮子不是在跟她男伴缠缠绵绵吗?怎么找上她了?好端端地为什么让她去酒吧?
“毕方时喝醉了,跟一摊烂泥一样,我一个人扛不动啊。”
“那与我何干?”辛夏暖有气无力地说,额头上生出三条黑线。这已经是第几次了?她难道就是搬运工的用处吗?有时辛夏暖真后悔当初帮曼妮把那纨绔子弟抬回去,有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以后就没完没了了。
“本来也不想麻烦你,但是我鞋跟断掉了,这个酒吧我又不熟悉,要是来个色鬼纠缠我,我可怎么办嘛……”那头还带起哭腔来。
辛夏暖向天花板翻了个白眼,随后细想这通电话其实也来得挺是时候的,她正好可以以此为借口,借故离开。她答应后挂掉电话,对面前的家长说道:“不好意思,刚才我一加班的同事说有事情要我帮帮忙,我得赶回公司一趟。”
“那去吧,公事最重要。”这招正好戳中陆司令的肋骨,凡事以事业为主。
辛夏暖连忙笑着站起来,准备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不料陆子昂也跟着她站起来:“我送你去吧。”
“不用了,我有车,我自己开过去。”
陆子昂蹙了蹙眉。辛母插上一句话:“就你那开车技术,刚买一个星期就把车撞烂了,天色已晚,你还是让你子昂哥送你过去吧。”
“对哦,这大晚上的,夏暖还是让子昂送你去吧。”钱女士也应了一句。
看着众家长都巴望着她答应,她也不好驳了他们,只好做出十分感谢的样子,对陆子昂说:“那麻烦哥了。”
“没事。”
这是辛夏暖第二次坐男人的车,第一次是坐毕方时的车,还是顺带让她坐的。那时,毕方时送曼妮回家,正巧,曼妮和她走在一起,便顺便带她走了。那时她坐在后座,看着前面看似一对恋人的两人,心里曾经幻想过,要是哪天她有机会坐在副驾驶的位上,一定会像曼妮一样笑得甜滋滋的。
可如今,她坐上了,却没感觉甜滋滋的,只因旁边的司机不是她男朋友,而是她心上的一个小伤口。那么小,小到她以为这么多年,什么都过去了,她都快忘记自己那么卑微地暗恋过她叫了十多年哥的男人。
“你要去哪里?”陆子昂把车开出了小区,才幽幽地问了一句。
辛夏暖才回过神,有些谎言被揭穿的窘态,她讪讪地说:“那个,我其实不是想去公司。”
“我知道。”
“呃……”她撒谎撒得很明显吗,他怎么知道她不会去公司?
陆子昂睨了她一眼,面无表情地问:“哪里?”
“维纳斯酒吧,你知道吗?”刚从美国回来的人,能知道吗?
“有导航。”说完,他拐了弯,继续开车。
他似乎对她去酒吧没有任何疑问,要是以前,他很爱管她,不许她那个,不许她这个,只能听他吩咐,相当霸道。而她却很享受他的霸道,从来都是顺着他的霸道行事,就连他为了一个女孩打架,她也帮着他向家长撒谎,说他在学校补课。
她不禁无奈地笑了起来,她知道他有轰轰烈烈的过去,知道他沉寂的面孔下有怎样的心痛,知道他曾经被陆伯伯打得皮开肉绽一声不吭,却因一人的离去落下男儿泪。她只是个旁观者,看着他疲惫的身影,借给他自己弱小的肩膀靠一靠,除此之外什么也帮不了。她只是他生命开端的青梅竹马,只是妹妹而已。
陆子昂的手一直扶在方向盘上,迟迟未动一下,他忽而刹住车,由于惯性,辛夏暖的身子重重地向前倾。辛夏暖有些疑惑地看着陆子昂。
他慢悠悠侧过头,嘴角浮现一丝意味不明的微笑:“暖,这么想嫁人了?”
辛夏暖尴尬地笑了笑,眼底有了层雾气,显得有些无奈:“哥,男人和女人不同。男人到了三十岁可以挑女人,而女人到了三十岁,当然也不是绝对,但是对于我而言,三十岁以后可能是别人挑我,而且还可能是候补的。你说这是不是人间惨剧?”
陆子昂沉默一阵,忽然说了一句让人摸不着头脑的话:“我现在有钱了。”
辛夏暖好一阵沉默,心里一阵冷笑。是啊,曾经蹲在地上,为筹钱头皮都抓麻的少年,终于实现当初发的誓言,要赚很多的钱,以后再也不为钱发愁。
他做到了。
“我是不是比廖修有钱得多?”陆子昂忽而眉毛一挑,问了这么一句。
辛夏暖愣了愣,也不知怎么回答,一来她吃惊于陆子昂竟然知道廖修;二来她惊讶于做了廖修五年的女友,她还不知道廖修家的家底,只知道他家里是开公司的,算个小开。
陆子昂见辛夏暖不说话,也不勉强,而是踩下油门,继续开车,接上辛夏暖最开始的话:“你以后的男人都得给我过目,我说不行,立马吹掉。”
辛夏暖讶然,愣愣地看着陆子昂,似乎当初那个霸道的陆子昂又回来了,只是如今的霸道是面无表情,不似当初那般嬉皮笑脸。
车停在维纳斯酒吧。维纳斯酒吧地处高级娱乐场所地段,这道街口几乎都是A市最高级的地方,无论是商店、娱乐城,还是住所。像辛夏暖这种窝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宅女,很少来此,即便是来,也是陪着她那花瓶死党曼妮。
有时候,辛夏暖会抱怨怎么会与曼妮成为死党,成为闺密。两人是大学同寝室友,辛夏暖算是个乖乖读书的学生,执行父亲严厉的“两点一线外加食堂”政策,从来不敢忤逆。曼妮是那种典型的大学生,一上大学便自由如鸟一般任逍遥,有时想玩不去上选修课,又怕点名扣学分,常常拜托从不缺课的全勤辛夏暖代答一声。每次教授点名的时候,辛夏暖总会红着脸、发出怪异的声音帮她答“到”。也便是这样,两人说话的机会多了,关系近了些。
直到研究生毕业以后,辛夏暖在街上碰见苦苦找工作的曼妮,把她介绍到创美公司,两人才成了相濡以沫的好友。虽然辛夏暖极度不赞成曼妮与毕方时这样玩,但见曼妮与毕方时在一起那么开心,也便不再说什么。
本来嘛,在一起开心就好,只要玩得起。曼妮说她能玩得起,那也就随她了。
辛夏暖下了车,对着车窗口朝陆子昂摆手:“谢了,哥。”
陆子昂睨了眼灯红酒绿的维纳斯酒吧。在他来A市之前,调查了下A市的一些变化与人的生活节奏,发现A市就如同美国繁华城市一般奢靡,享乐的生活方式与高雅艺术的生活交替又规律地快节奏进行。
这维纳斯酒吧一张贵宾卡消费必须超过三十万,而且这个路口的分店必须是贵宾才能进去,非贵宾不得入门,当然,贵宾带朋友,可以。
这种地方,在美国也有,Charles有时会拉他去类似这种酒吧坐坐,他去过一次便再不想再去第二次,无非是些有钱公子哥消遣的地方,比谁更阔气,上一杯价格高昂的红酒,配上高档次的名媛,调情而已。说来说去,不过是发泄无聊、打发时间的地方。
他不禁蹙了蹙眉,若有所思地看着辛夏暖走进维纳斯酒吧。她去那里,可是那高档次的名媛之一?
辛夏暖走进酒吧,在前台签了毕方时的名字,然后进了大厅。她被霓虹灯闪耀得眼睛都睁不开。她半眯着眼睛寻找熟悉的身影,寻了一遍,也见不到人,便到吧台去问调酒师:“请问,你知道毕方时先生吗?”
这是一位很帅气的调酒师,不过二十来岁,虽衣着打扮成熟,但还是无法掩饰脸上的稚气。
调酒师流里流气地上下打量着穿得老实巴交的辛夏暖,显然她这种看起来很“正”的人,不该来这种地方,所以他邪魅地看着她笑。
辛夏暖有一丝不悦,刚想发飙,却被一酒鬼撞了下,她一脸嫌恶地拧着眉头,帅气的调酒师突然俯身把手撑在吧台桌上,靠近她一分:“小姐,第一次来?”
辛夏暖把头别过去,不去搭理他,她掏出手机,想直接打电话过去。可周围这般嘈杂,想必也听不清楚,她便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翻出配套耳机,插好后,把电话打了过去,那头不一会儿便接通了。
“在哪儿?”
似乎曼妮那头很静,周围听不到嘈杂的声音,她说:“包厢里,A85。”
“我马上过去。”她把电话挂了,扯了扯耳线,问那调酒师,“请问A85怎么走?”
调酒师似乎对辛夏暖这种态度产生了兴趣,觉得她很有意思,笑说:“要是我告诉你,你就把手机号给我?”
辛夏暖懒得理会他,随手抓住一名侍应生,又问了一遍,偏偏这侍应生还要看那调酒师的脸色,见他一脸笑嘻嘻的样子,连忙摇头,逃跑一般闪人。
辛夏暖张着嘴,一脸无可奈何,白了那调酒师一眼。不告诉她是吧,她有得是办法。她不在他眼皮底下问,她到别的地方问。
她提腿便走到舞池中找其他侍应生。
问到了地方,她便去找A85了,在路过吧台的时候,见那调酒师还在打趣地看她,她故意哼唧一声,走了过去,不料惹来那调酒师的哈哈大笑。
辛夏暖敲开A85房门,门一打开,便见到倒在沙发上睡死的毕方时,还有可怜兮兮的、光着脚丫的曼妮。辛夏暖扶额,走了过来,看到地上那断跟的高跟鞋。这鞋子是上个星期才买的,价格上千,居然这么弱不禁风,果然应了一句话——“花钱就为买个牌子,有牌子的东西不一定是好货”。
“夏暖,怎么办?我出不了门。”曼妮撇着嘴。辛夏暖白了她一眼,拿起地上另一只完好的鞋子,死命用手一掰,很好,另一只鞋子也废了。辛夏暖把两只无跟鞋子扔给她:“穿上。”
曼妮纠结地看着地上诡异的鞋子。
“反正你是开车,只不过是穿着鞋子过个场子,明天再叫男伴赔你一双鞋子不就得了?他有得是钱。”
曼妮觉得也有道理,便穿上这奇怪的鞋子,然后孱孱弱弱地站起来准备扛起醉死不起的毕方时。辛夏暖无奈,只好帮忙扛一个肩膀,她说道:“这男人一喝醉,怎么总是打电话给你,他不是有很多女伴吗?”
“看我好欺负呗。”曼妮嘀嘀咕咕,看不出不满,也看不出上心,总之是随便发下牢骚,当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
“结账没?”
“结了,用卡划的。”
“哟,你还舍得为他花钱。”
“他的卡。”
“你还知道密码?不简单,混得真不错。”辛夏暖用很欣赏的目光看她。
曼妮扯着嘴角,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卡密码现在都是我生日啦。”
“佩服。”辛夏暖很敬佩地看着她。
两个女人拖着一个喝醉的大男人出去确实很诡异。待他们出去了,曼妮去车库取车,辛夏暖只好扛着死重的毕方时在门口等着。
“曼妮……”毕方时嘴里呢喃着,眼睛都还是闭上的,嘴却朝辛夏暖靠过去。辛夏暖吓一跳,立马把他推开,可这醉死的男人,站也站不稳,马上便要倒下去,辛夏暖又只好扶住他,一脸黑线地说:“总裁大人,你的女伴快来了,先别发骚。”
这时毕方时才把眼皮稍稍抬起来,然后他好像定住了,一下子睁开眼,手抬起来指着辛夏暖身后:“陆……”他就吐出了一个字,便打了个酒嗝,捂住嘴跑到一边去狂吐了。
辛夏暖连忙转身,只见陆子昂正睥睨地看着她,似乎有些不高兴:“这种男人你认为你父母会喜欢吗?”
辛夏暖只觉得头顶有一只乌鸦飞过。他是不是误会了?她跟这个花花公子毕方时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陆子昂说:“你有纸巾没?”
“有。”
“递给他,脏死了。”陆子昂眉头一皱。辛夏暖刚把纸巾递过去,车道上开出一辆白色宝马,在他们面前停了下来,曼妮从车上走出来,接过辛夏暖手中的纸巾为毕方时擦了擦,然后把他扶上车,嗔怪道:“不能喝就别喝那么多,就爱逞强。”
曼妮临走之前,扫了眼辛夏暖身后的陆子昂,朝辛夏暖使个眼色,似乎以为是她在维纳斯酒吧钓到的凯子,很赞赏地看着她。
辛夏暖又一头黑线。
目送曼妮开车离去,辛夏暖的脸已经很黑了,她无力地看着陆子昂:“哥,这下你总明白了吧?”
陆子昂不语,拉住她的手,将她扯了过来。辛夏暖却被这突然的靠近弄得脸红了起来。他嗅了嗅她身上的酒气,很好,82年的拉菲,够有档次。
陆子昂问:“想喝82年的拉菲吗?”
“啊?”辛夏暖抬起头,愣愣地看着近在咫尺的陆子昂。
陆子昂抿嘴微笑,轻描淡写地说:“去我家。”
其实去他家,与去她家有什么区别,不过百步的距离而已。虽然有些晚,但是也不算失礼,喝完就可以快速回家,而且陆伯伯和阿姨都在家。
“好吧。”82年的拉菲,辛夏暖早就听说过了,记得上次在一本杂志上看到这种红酒的拍卖,十万起价!
陆子昂笑了笑,走到马路对面去。辛夏暖跟在后面,不禁一愣,那辆车停的位置正好是她下车的位置,他一直没走,是在等着送她回家?
辛夏暖没想到陆子昂的家,并不是离她家只有百步的那个家。车行不过五分钟的路程,她屁股还未坐热,车便在莲花小区停了下来。
莲花小区是别墅区,里面只有别墅,未开设楼房。其实这小区设施与其他地方的小区设施差不多,就是地段比较好,房价高一些。
每个别墅都有自己的停车库。陆子昂把车停到车库里,熄了火,前车灯也灭了。顿时,整个车库十分昏暗,车内又很是安静。借着不明的灯光,辛夏暖想看清陆子昂的表情,然而只见他目光一直盯着前方,似乎在看很远的地方。
辛夏暖也只能跟着安静起来。
少顷,陆子昂才微微侧头:“暖,我们结婚吧。”
辛夏暖当即一愣,心口一紧,只觉浑身血液沸腾,她慌神了,语无伦次地说:“哥,别逗我了,我老了,经不起逗。”
陆子昂扑哧一笑,拍了下她的后脑勺:“下车吧。”他先下了车。辛夏暖通红的脸已经退潮,心也归于平静。她是真的老了,不再像以前一样,满脑子都是胡思乱想,小女生一样猜测他这话的意思。
她十分清楚,她叫了十几年的哥,说这话,只是一个揶揄她的笑话,而且已经不是一次两次,次数多得让她都不记得有多少次。
陆子昂拿起钥匙开门,一进屋,就打开大厅的水晶吊灯,灯光亮得刺眼。家具摆设看起来都是新的,装潢似乎有些历史了。辛夏暖看着这房子,不禁问道:“你买的?”
“随便住的,新房在万松山上。周末才去住,下次带你去看。”陆子昂走到吧台,拿起一瓶红酒,倒进高脚杯里,然后把红酒倒了三分之一。
辛夏暖走过去,在他身边抽出一张椅子,坐下,笑嘻嘻地道:“一个大男人随便住就住这么大的屋子,也不怕寂寞啊,话说嫂子呢?”
辛夏暖早在她妈妈口中得知了陆子昂在外国有女朋友的事。那时她只是很轻松地笑了笑,真的不怎么在意了。早在很早前,辛夏暖便知道无论她怎么去在意,也是枉然。她跟陆子昂的关系,跨越不了,这也许就是哀莫大于心死。
陆子昂听辛夏暖这话,身形顿了下,随即扯出一丝笑意,似是苦笑,又似是嘲笑:“我回国是娶你的,还有什么嫂子?”
辛夏暖当即白了他一眼,端起他递给她的酒杯,轻轻抿了口,做出浅酌品尝的样子。其实她就是个土包子,哪里懂得酒啊,只是想尝个鲜,看看这昂贵的酒到底是怎样与众不同。结果表明,不懂的人,喝什么级别的酒,都是一个味。
她兴致缺缺地放下酒杯,问道:“哥,你在外国也是这么享受吧,红酒配美人?”她自己都想咬断自己的舌头,这话说得真酸,不是她性格。
陆子昂眉毛一挑,撇了撇嘴:“我知道你可怜,男朋友在国外,一人独守空房。”陆子昂说这话没有酸味,是一顿挖苦。
辛夏暖苦笑,她真是糗啊,想来他也都知道她这档子事了。辛夏暖越想越苦闷,她想让自己过得好点,不要让他来看她的笑话,她总是告诫自己,得不到陆子昂不一定就不幸福,她要过得很幸福。
可如今,事业没事业,爱情没爱情,样样都没用的自己,怎么说自己幸福?
她气闷地把桌上那杯子里的红酒一饮而尽,撇着嘴不说话,真是气死人了……
陆子昂也跟着抽出一把椅子坐在她对面,看着她不知因为喝酒引起的还是被气引起的脸红:“瞧你这么可怜,我收了你得了。”
辛夏暖横他一眼:“别瞧不起人,我……我会有人要的。”她底气不足,事实证明,这么多年,除了廖修,她似乎真无其他人问津。曼妮说,是她接触得少,以她的姿色,绝对可以钓几个凯子玩玩的。
辛夏暖不是那种喜欢玩的女人,说好听点是循规蹈矩的乖宝宝,说难听点就是有些自闭的宅女。总之曼妮得出一个结论,辛夏暖浪费了一副好皮囊。
陆子昂把玩着手上的酒杯,绕着杯子转了转,看着里面的红酒左右摆动。他轻笑:“我一向瞧得起你,暖。”他把眼睛稍稍一抬,看向她,“这么可爱的女人,谁都想要,不是吗?嗯?”
他的嘴角噙着一种促狭的意味,辛夏暖不理会他的暗讽,拿起桌上的红酒,给自己倒上半杯,一饮而尽:“我懂你的意思,好,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陆子昂挑眉,示意让她继续说。
辛夏暖只觉突然浑身一热,血液直接冲上脸颊,脸颊火烧一般,呃……这难道就是为自己将要说谎做好的反应吗?她底气有些不足:“我马上要升官了。我本来是秘书助理对吧,过几天我就是总裁秘书了。”
陆子昂好笑地看着她:“这么自信?凭什么?”
“凭我准备勾引我们的新任总裁,而且必须成功。”
陆子昂有些无奈,皱着眉笑了起来:“这么自信?我想你连你的新总裁是谁都不知道吧?”
辛夏暖老脸一红,又一波热血涌上脸颊:“反正是个男人就行,我能搞定,我要证明我有这个实力,别瞧不起我。”辛夏暖确实有点被激怒了。你说她条件多好,为何这么潦倒,还要让陆子昂看她笑话?
陆子昂不知为何哭笑不得,只能也把手中把玩着的酒杯举起来,做出敬酒的样子:“不用了,我知道你一定能成功,先预祝你成为总裁秘书。”
辛夏暖愣了一愣,又倒了半杯红酒,碰了下他的杯子,一口干掉。辛夏暖喝完后,终于知道酒的不同。这酒当白开水喝掉不呛喉咙,但是喝完以后……
她的头好沉,有些想睡觉。脸颊上的红潮一直无法散去,浑身如火烧一般,她知道她喝过头了,有些醉了,此时酒劲犯上来了。
陆子昂看看旁边的钟表,时针已经指向十点。他知道辛夏暖的家教严格,便站起来说:“走吧,我送你回家。”
“嗯,好。”辛夏暖刚一站起来,脑袋就跟着沉下来,四肢不受控制地歪倒,差点倒下去,还好陆子昂及时扶住,他低笑:“这种酒你也敢一口饮尽,就你那三脚猫的酒量。”他这么好的酒量也不敢像她这么喝。
辛夏暖抬起红得不能再红的脸,一脸难受并痛苦地说:“你明明知道,为什么不阻止我?”
“因为我就想你醉。”陆子昂突然坏坏地一笑,把她背了起来,然后浅笑着说,“想背一背你,像我们以前那样。”
辛夏暖没有听清陆子昂后面那句话,她此时已经进入半睡眠状态,嘴微微张开,响起了均匀的呼吸声,她沉沉地趴在陆子昂的背上睡着,正如他们以前那样。
陆子昂有个很照顾他的跟屁虫妹妹,辛夏暖也有一个霸道毒舌的好哥哥。辛夏暖与陆子昂是邻居,那时候是住在小区平房,两家同层对面住着。他们在一个学校读书,路程也不远,十五分钟的路程。
辛夏暖总会等高她几年级的陆子昂回家,陆子昂在家不爱写作业,陆伯伯便命令他在学校完成作业再回家,没完成别想进家门。他总会拖得很久,而她总会等得很久,无论多晚,她总是搬着椅子坐在旁边,双手撑着下巴,静悄悄地等他这个半吊子写完作业,不吵不闹,一声不吭,仿佛雕塑。每次她总会无聊到睡着,每次都是陆子昂把她背回家。
大了以后,辛夏暖为了陆子昂超前学习高年级功课,自己总会在课间把自己的家庭作业完成好,到了放学以后,便帮陆子昂把他的作业完成好,如一位殷勤的好保姆。空闲的陆子昂少爷便会拿着篮球出去玩,他一运动总会忘记时间,回来的时候,无聊的辛夏暖又用睡觉打发等待他的时间,陆子昂从来不吵醒她,只会像小时候一样,把她慢慢地背回去。
后来陆子昂提早回来,辛夏暖还是死睡,他没辙,又背着她。其实辛夏暖根本没睡,她只是想让他背着她回家,她觉得他的背好宽好温暖,她很享受短短的却很知足的十五分钟。
那时候的她,很容易满足。她只觉得每天的十五分钟,便是她年年岁岁中最美好奢华的沙漏。她喜欢慢慢地看着沙漏一点点地漏沙,默默数着时间,在拮据又紧迫的剩余时间里,去聆听自己心里最真实的呐喊:慢一点,再慢一点。
只有这样,她才会懂的,与喜欢的人在一起,分秒必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