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为什么不自己发行?

星空之下,两米宽的转山小径上,几点灯光执着的前行。

“休息十分钟,喝水!”

林哲把水壶递给了柳慧语,柳慧语顺从的接了过来,咕咚咕咚的喝了几口热水。

喝完之后,她把水壶递给林哲,轻轻的道:“其实你可以骑马的,不用陪我一起发疯。”

卓玛的办事能力还行,很快从宿营点中雇佣了两个向导、几匹马,追上了林哲等人。

夏沫已经被累坏了,林溪也被林哲勒令骑马。

所以现在正在步行转山的,只有柳慧语和林哲。

林哲接过水壶自己喝了几口,淡淡的道:“我跟你一样,也在为我的家人祈福,愿他们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没有烦恼,都永远快乐。”

柳慧语的眼睛眨了几眨,目光扫过水壶的水嘴,想要皱皱眉头,但最后却没皱起来。

“走吧!”

林哲没有注意到柳慧语的表情,十分钟一到,就催促着她上路。

既然你想化解精神上的羁绊,那么就要接受身体上的摧残。

自己两辈子坐了近二十年轮椅,这不就把好日子盼来了吗?

你也一样!

一个专业的户外达人,可以在十四到十六个小时之内完成转山。

林哲一行人走走停停,折腾了整整一夜,当第二天太阳升起的时候,再次抵达了海拔最高处的垭口。

红色的朝阳缓缓升起,给不远处的刚仁神山披上一层耀眼的霞光。

柳慧语停了下来,对着美丽的景色出神。

良久之后,她忽然没头没尾的说道:“你能给我伴奏吗?”

林哲笑道:“这里可是海拔五千米,你唱的出来吗?”

“试试!”

“试试就试试!”

林哲拿出口琴,吹响了《阿刁》的伴奏。

“心灵羁绊”发动,在同一首歌之中,两人产生了心灵共鸣,空灵的声音在山巅之上唱响。

阿刁,住在XZ的某个地方

秃鹫一样,栖息在山顶上

.........................

阿刁不会被现实磨平稜角

你不是这世界的人没必要在乎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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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运多舛痴迷淡然

挥别了青春数不尽的车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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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阿刁你是自由的鸟

五千米的海拔真不是盖的,林哲吹的口琴还好,但柳慧语唱的《阿刁》,真的是荡气回肠、撕心裂肺、上气不接下气。

但就是这不完美的唱腔,却迸发出了真挚的感情。

特别是“自由的鸟”后面的拖音,柳慧语竟然坚持了五六秒之久,酣畅淋漓,热情奔放。

此刻柳慧语唱出的《阿刁》,已经不仅仅是一首歌。

她是在唱她自己,这歌是她心灵的呐喊,是她情绪的释放。

就像一头迷路许久的小兽,对着前方乍现的光亮,狠狠地顶了上去。

就像热烈的火,焚烧了灰暗的过往,化作一只自由的火鸟,一飞冲天展翅飞翔。

失去的,就让它逝去吧!

明天,会更好!

一曲唱罢,几个向导和林溪等人都鼓起了掌声。

但是近在咫尺的林哲却听到了柳慧语的低语。

“爸,我会快乐的活下去,但是有罪的,我要他们受到惩罚.......”

。。。。。。。。。。。。。。

狮泉县民族中学。

几个孩子站在中学门口,对着远去的越野车不断挥手,直到再也看不见了也没停下。

柳慧语跟卓玛的母亲商量之后,带着卓玛返回了民族中学,按照卓玛的“情报”,指定了五名因为经济原因退学的女孩儿,资助她们重新入学。

对于柳慧语来说几万块钱不算什么,但是对于不受重视的藏族女孩儿来说,却是人生中的一次转折契机。

“慧语姐,我们现在去哪?波密?芒康?”

夏沫拍着方向盘,听着音乐左摇右晃,心情跟几天前明显不同。

柳慧语能够走出困境,影响的可不是一两个人,就她这个小助理,也是鸡犬升天的那种!

“问林老师!”

“林老师?去哪?”

林哲转头问柳慧语:“回去录歌?”

柳慧语点点头,心想他怎么又知道了?自己表现的有那么明显吗?

有些小迷茫的柳慧语,还不知道自己被人给“心灵牵绊”了呢!

“那就回家录歌吧!”

越野车朝着拉撒开去,柳慧语拿起手机拨了个号码,跟对面交代了几句,询问发歌的事情。

但是打完之后,柳慧语的情绪不太好。

林哲问道:“怎么了?是不是没有公司愿意给你发歌?”

柳慧语道:“乔姐建议我过过风头之后重新签一家公司,但我不想再签公司了,宁愿找小公司发行。”

林哲知道乔姐是柳慧语的经纪人,在柳慧语执意上告遭到解约之后,也是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你有没有想过自己成立公司,自己发行歌曲?”

柳慧语瞥了林哲一眼,平静的说道:“我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有钱,而且有钱也不一定有用,发行渠道不是一天两天能打通的。”

林哲道:“我们可以做一个原创音乐网站,你我共同出资,一人一半。”

“原创网站?”

柳慧语想了想,微微点头:“倒也不是不行,不过亏了钱,你可别赖我。”

林哲胸有成竹的道:“当然,不过赚了钱你得请我吃饭。”

大魏朝此时的互联网产业,跟澜星的零几年差不多,刚刚经历了行业寒冬,还没有被人发掘出“风口”属性。

而音乐网站也是刚刚开始发展,更是因为特殊原因,生存的尤其艰难,像千千静听那样的早期平台还没出现呢!

而这个特殊原因就是“版权”。

大魏朝的版权意识很强烈,对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的版权保护很到位。

别说是盗版书、盗版唱片了,就是歌手想要翻唱别人的歌曲,都要得到版权方的同意。

比如说柳慧语发行了《阿刁》,普通人在KTV唱一下是没问题的。

但是如果你登台演唱,或者以任何形式获得利益,都必须获得作者“启蛰”的同意。

如果没有得到同意,那么作者一封律师函发过去,血汗钱统统赔偿过来。

一个音乐平台想要做大做强,那必须要有大量优秀的歌曲充实曲库。

用盗版是想也别想,那么多的优秀歌曲,分属不同的公司,平台要一家一家的去谈。

但是现在各大唱片公司,并没有看到网上平台的前景,不愿意把优秀歌曲授权给网络平台。

你问为什么?

一张专辑十几块、几十块,其中就一两首主打歌。

而且这一两首主打歌,还动不动出个“经典版”“珍藏版”什么的。

那么你放在网站上卖,一首歌卖多少钱?

一块?两块?

网友就买两首好听的歌,其余的根本不买,那唱片公司发行的唱片还怎么卖?

在没有一个强大的、现象级的音乐平台出现之前,唱片公司不会放下高傲的身段,把自己优秀的歌曲打包贱卖。

林哲,就想趁着互联网爆发之前的机会,做一个一统江湖的音乐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