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序
- 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制度研究
- 杨柳
- 1590字
- 2022-05-11 14:15:11
国际刑事法院是目前唯一的全球性的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它的建立是国际刑事司法领域发展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自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社会尝试建立旨在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的常设国际刑事司法机构的夙愿最终得以实现。2002年7月,国际刑事法院正式投入运作。迄今为止,在打击国际严重犯罪、结束有罪不罚现象以及维护世界和平与正义方面,国际刑事法院正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截至2015年年底,国际刑事法院共受理了9个国家的犯罪情势,并对其中涉及的23起案件进行了调查、起诉和审理。在9个犯罪情势中,由《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提交的情势5个(其中包括中非共和国先后提交的2个情势),由联合国安理会提交的情势2个,由检察官通过行使自行裁量权而启动调查的情势2个。在国际刑事法院已经签发逮捕令的案件中,不少案件涉及现任或离任国家元首,如苏丹总统巴希尔、利比亚总统卡扎菲、肯尼亚总统肯雅塔、科特迪瓦前总统巴博等。从中可以看出,国际刑事法院处理的情势和案件均涉及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问题,几乎对每个犯罪情势展开调查都会引起国际社会重大的政治反响。
在国际刑事法院诸项权力中,检察官享有的调查权和起诉权备受关注,权力的行使也极易引发争议。检察官被视为国际刑事法院的“公共面孔”,与法院配有多名法官的设置不同,检察官仅设一名;在决定情势或案件的调查与起诉方面,检察官享有宽泛的自由裁量权,其一言一行在相当程度上代表了国际刑事法院的对外形象。也正因如此,检察官是否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一直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在1998年罗马缔约大会上,是否赋予检察官自行调查权成为引发最大争议的核心问题之一。《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最终确认检察官享有自行决定启动情势或案件调查的权力。在权力行使过程中,检察官对于即使是缔约国或者联合国安理会提交的情势,也充分享有决定是否受理、选择调查和起诉对象的裁量权。因此,检察官是否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在很大程度上成为国际刑事法院能否保持独立性和公正性的关键所在。由杨柳博士撰写的《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制度研究》一书主要围绕国际刑事司法领域这一重大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研究。在国内外学界对此问题研究现状总体欠缺的情况下,本书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这一研究领域的不足。
总体而言,本书对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制度研究的亮点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资料翔实、内容丰富。本书在收集和梳理大量中外文相关研究资料的基础上,紧紧围绕如何确保国际刑事法院的独立性与公正性展开研究,对国际检察官制度的历史沿革、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的基本制度、检察官在初步审查、调查与起诉各阶段的职权以及检察官面临的主要挑战及其应对等问题都有系统全面的论述;二是论证充分、案例典型。本书将国际刑法中有关国际检察官的权力理论置于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具体的法律实践中进行检视,使读者从中可以了解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调查和起诉的大部分典型实例;三是分析深入、观点鲜明,本书在对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面临的政治和法律难题深入思考的基础上,对检察官某些做法的现实合理性进行了阐释,也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本书的上述三大特点在某种意义上,为读者开启了一扇了解与研究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以及整个国际刑事法院制度的“窗口”,也为国内学界提供了一个新的研究视角。
本书是在作者的博士论文的基础上根据最新资料修改而成。与本书同名的博士论文曾获首届“全国刑法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二等奖。这也说明本书在国际刑法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和学术价值,作为该论文的指导老师,我深感欣慰。2015年正值中国人民抗日战争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作为本书研究对象的国际刑事法院,正是在继承二战后两个国际军事法庭开创的国际刑事审判实践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因此本书的出版也具有一定的纪念意义。期待曾在我国检察机关工作多年的杨柳博士在未来的学术研究中能够取得更大的成绩。是为序。
陈泽宪
2015年冬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