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
虽然律师以案释法制度的建立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但作为本书作者来说,律师以案释法这件事情,自本律师1990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统考取得律师资格证书,经考核合格执业后就开始做了。特别是自2007年以来,本律师在江西省萍乡市《城市周刊》主笔创办的“远宏说法”普法专栏,在国际互联网上创办的“远宏说法”普法网站,在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远宏说法”普法系列丛书,均以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普法。
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1年6月出版的“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1卷《百姓与法》和2013年1月出版的“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2卷《有法有天》,经新华书店在全国发行后,受到广大读者的关注。有的地方普法办积极推荐《百姓与法》作为“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参考书籍;《法制日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等媒体对《有法有天》进行了宣传推介。本书作为“远宏说法”系列丛书第3卷,取名为“法佑少年”,寓法律保护未成年人之意。
本书参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体系,将全书分为总则篇、家庭保护篇、学校保护篇、社会保护篇、司法保护篇五部分,共120篇。总则篇阐述了13个法律问题,家庭保护篇阐述了11个法律问题,学校保护篇阐述了15个法律问题,社会保护篇阐述了24个法律问题,司法保护篇阐述了57个法律问题。
本书具有如下特点。
(1)本书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目前,我国对未成年人保护已经形成了以宪法为保障,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核心,以《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残疾人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为内容,以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为有益补充的比较完善的法律体系。本书将上述法律法规中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规定分门别类放在各个部分进行阐述,内容全面、覆盖面广,基本上囊括了我国现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全部内容,堪称未成年人保护的通俗法律全书。
(2)本书通篇采用以案释法的方式。书中所举的案例或所述的生活情景,都是从近年来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的众多素材中精选出来的,有的在报纸、杂志、网络上刊登过,有的选自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书,有的是本律师自己经办过的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是近年本律师从江西转上海执业,本书在继续宣传江西的同时注重宣传上海的成功做法,如:上海市闸北区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依法纳入《上海市闸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纳入每个年度计划,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上海市杨浦区辛灵中学在对义务教育阶段行为偏差、学习困难的青少年进行特殊教育方面作出成绩;上海市徐汇区科技幼儿园坚持保育教育双管齐下,促进幼儿体质、智力、品德等方面和谐发展的做法;等等,均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进行宣传推广。
(3)本书适合具有基本阅读能力的所有公民阅读。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关系重大、情况复杂多变、涉及人数众多,是一项非常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来承担。依照《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条的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首先,本书适合在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工作的人员阅读,以便帮助他们更好地承担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责任;其次,本书适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阅读,以便帮助他们更好地履行监护人义务或者承担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最后,本书更适合具有基本阅读能力的未成年人阅读,以便帮助他们从小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并懂得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律师自2011年5月获得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授予的“2006—2010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荣誉称号以来,在“远宏说法”中更加注重未成年人保护的普法工作。本书凝聚了本律师花甲之年前后数年的心血,是本律师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普法活动的结晶,是“远宏说法”系列中的第3卷。本律师希望在本书出版发行后,将有更多的未成年人成为“远宏说法”及《法佑少年》的受益者。
胡远宏
2016年2月18日
注释
[1]本书中涉及的基本法律名称,均采用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