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8〕114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消防主管部门、工商(市场监管)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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