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随笔》:青春之歌
- 诗书人生(许渊冲集)
- 许渊冲
- 11791字
- 2022-05-11 11:48:16
一个平平常常的人,怎么会做出不平常的事?怎么能把一个国家创造的美,转化成为世界各地很多人都能欣赏的美?怎么能使一个中国人写的外国文章,可以和外国的作家比美争辉,从而在某一方面使一个受压迫、受欺凌的民族,克服自己不如他人的心理?
20世纪的美国作家福克纳说过,他会在小说中写他怎样成为自己的。他是一个不算平凡的人,自然会做出不平凡的事。一个平凡的人,怎能做出不平凡的事,转变成为不平凡的人,那就不容易了。19世纪英国作家赫兹利特说过:“值得回忆的事,是生活中的诗。”一个平凡人回忆的,恐怕就不是诗而是散文了。
我这个平凡的人,20世纪20年代初出生在一个平凡的家庭,我的父亲也很平凡,但他给我第一个不平凡的印象,是他有一次工作后回家,忽然伏在书桌上哭了起来,说一个月薪水40元(那时小学老师月薪约60元),现在要打七折,只发28元,房租要交12元,只剩下16元,一家五口,连饭都吃不饱(那时学生伙食费每月约5元),怎能生活下去?这使我开始了解生活的困难,知道父亲身上养家糊口的重担,自己一个孩子,只有好好听父亲的话,做父亲要我做的事。父亲只是要我好好读书,学到一门本领,将来可以赚钱过活。一九二六年我入小学,那时家庭经济情况好转,我能学什么本领呢?
我父亲有一个堂兄,在乡务农,我们称他为乡下大伯。他最小的儿子比我大四岁,抗日战争期间参了军,后来升到少将,是我们家里军阶最高的兄弟。乡下大伯会讲三国,他农闲时进城住在我们家里,我们就围着听他讲三国里的英雄人物。所以我小时候想学的本领,就是做个英雄。我还记得他给我们讲张飞智擒严颜的故事。张飞围攻严颜坚守的城寨,严颜不敢出来应战,张飞只好撤军。严颜看见张飞带领军队撤退,快撤完时,他打开城门,杀出城来抢夺后军粮草。不料后军忽然杀出一员大将,手舞丈八蛇矛,把严颜刺下马来,活捉了去。这员大将不是别人,正是张飞。原来前面的张飞是一个身材和他相仿的副将假扮的,真正的张飞混在后军之中,到了紧急关头才杀出来。可见张飞不但勇猛善战,而且足智多谋。但我小时候只知道张飞的勇猛,看不出他的谋略。要学他的英雄本领,首先要有他的丈八蛇矛,那时市场上有小贩卖木刀木枪,给小孩做玩具,木柄上还漆了红色,镶了金边,对男孩很有吸引力,要卖四五角钱一把。我要父亲给我买枪,父亲嫌贵,说你喜欢英雄故事,还是给你买《三国演义》《封神演义》吧。这是父亲第一次给我买的书。
《封神演义》写的是周武王讨伐商纣王的故事。纣王暴虐无道,宠信美人妲己,杀害忠臣良将,这使我小时候就痛恨昏君,甚至对美人也有偏见,正面人物里我喜欢的是少年英雄杨戬。尤其是读了《西游记》之后,读到大闹天宫的孙悟空都打不过二郎神杨戬,对他更是佩服得没话说。但是怎样学习这位少年英雄呢?那时卖香烟的商人在每包香烟中赠送一张广告画片,画的都是英雄人物。我哥哥比我大四岁,他在海盗牌香烟中得到了一张杨戬的画片,上面的杨戬头戴金盔,身披金甲,两眼之间有只神眼闪闪发光,手上拿着一把三尖两刃刀,身后跟着一只哮天犬。哥哥就把杨戬和三国的英雄画片来做战争的游戏,连齐天大圣孙悟空都不是他的对手,三国里的英雄自然纷纷败下阵来。我们在小学时就这样纸上谈兵,过了一点英雄瘾。关于武王伐纣的故事,后来我在《诗经·大明》中还读到过两段。现在把这两段的原文和我当时读得懂的语体译文抄在下面:
殷商之旅,殷商派出军队来,
其会如林。军旗密密树林样。
矢于牧野,武王誓师在牧野:
维予侯兴。“我周兴起军心壮,
上帝临女,上帝监视着你们,
无贰尔心!休怀二心要争光!”
牧野洋洋,广阔牧野作战场,
檀车煌煌,檀木兵车亮堂堂。
驷騵彭彭。四马威武又雄壮。
维师尚父,三军统帅师尚父,
时维鹰扬。好像雄鹰在飞扬,
凉彼武王,协助武王带军队,
肆伐大商,指挥三军击殷商,
会朝清明!一朝开创新气象。
《诗经》描写的三军统帅姜子牙,并不像杨戬一样身披金盔金甲,只是简单把他比作展翅的雄鹰。于是我才想到英雄人物并不一定要全副武装,还能以智力胜过体力的。但是香烟画片上的姜子牙,是一个坐在水边钓鱼、愿者上钩的老人,钓鱼竿哪里比得上三尖两刃刀的英雄气概呢!所以理性知识的萌芽一下就被感性的认知压倒了。
等我升入中学之后,初中一年级在图书馆读到西方荷马史诗《伊利亚特》的故事,史诗中描写的英雄赫克托耳既是感性又是理性的英雄,如:
冲锋陷阵我带头,论功行赏不落后。
描写的美人也不像妲己那样迫害忠良,如天后、智慧之神和爱神三个女神要特洛亚王子帕里斯评判她们哪个最美。天后答应给他一个王国,智慧女神可以使他成为天才,爱神只能给他一个美人,他却认为爱神最美。
从希腊的神话故事看来,荷马把天后写得和人间的皇后一样,要和嫔妃争风比美,把智慧女神写成才女,把爱神写成重情的女郎,这就是说,西方把神写成人了。而中国的《封神演义》恰恰相反,把人写成了神。如写姜子牙能撒豆成兵,杨戬会七十二般变化,都是说凡人有神仙的本领。中国文学把人“神化”,所以后来皇帝被叫作“天子”,国家进行了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君主专政。西方把天神平民化,所以国家进行了民主改革,比中国要早几百年。这种文化对政治的影响,我小时候并不知道,只不过有一点模模糊糊的影子而已,但是已经在幼小的东方心灵中,播下了一点西方文明的种子。
中国小说中虽然把人“神化”,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中国人并不像西方人那样信神,而且信仰宗教的人比西方少得多。早在2500年前,《论语》中就说过:“子不语怪、力、乱、神。”这就是说,中国文化圣人孔子是不谈神怪暴乱的。不谈神怪,所以多谈平凡的人、平常的事;不谈暴力,所以多谈和谐的关系、和平的生活。这是中国和西方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同点。西方因为信仰宗教,2000年来,发生过百年的宗教战争,而中国历史上的战争,多是一个王朝推翻另外一个王朝,儒家和佛教道教一直是和平共处的。因此,早在100年前,英国哲学家罗素就说过,中国的人权统治优于西方的神权统治。20年前,更有75位荣获诺贝尔奖的科学家提出,如果21世纪要过和平幸福的生活,应该回到2500年前中国的孔子那里去寻找智慧。而孔子的智慧,从反面来讲,包括“不语怪、力、乱、神”,从正面讲来,包括“礼乐之治”。所谓“礼”,就是尊重人;所谓“乐”,就是使人愉快幸福。关于礼乐之治,《礼记》中有一段话说得好:“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货,恶其弃之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之于己也,不必为己……故外户而不闭,是为大同。”这是我八岁时学会唱的一支歌,当时并不太懂,只是跟着哥哥学唱,学会后直到今天还没有忘记,对我成为今天的我,不能说影响不大。因为歌词提出了理想的大同社会,就是天下为公;选贤与能,就是民主政治;讲信修睦,就是和平共处。货不弃地,就要物尽其用;力出于己而不必为己,就要人尽其才,而不争名夺利。人人能够如此,夜里睡觉都不必关门了,这就是大同世界。
中国的大同世界和西方的理想社会有没有相通之处呢?比孔子晚200年的希腊哲学家柏拉图,他的理想国就是一个真善美的社会,不过“善”字,他用的是“公平”一词,而所谓“公平”,就是各尽所能,各得所值的意思,这就和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大同社会差不多了,甚至可以说是今天社会主义的先声。至于共产主义,柏拉图也谈到过,不过他所谓的“共产”,并不是指生产资料公有,而是指领导人除必需品外,不能够有私产。这个理想没有实现,到了中世纪,西方发展成了神权社会。
关于鬼神,我小时候自然也有迷信。如我四岁时,母亲梦见有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向她索命,结果生下妹妹之后,母亲果然去世了。奇怪的是,不久之后的一个夜里,我在帐子上看见了一个半身人影,但在帐子和灯之间并没有人。父亲来到卧房,我告诉他,他说:“是你娘回来看你,教你认字的吧。”那到底是什么影子,直到现在,我还没有搞得清楚明白。
到了大学时代,我参加阳宗海夏令营,有一个同学会看相,他一看见我就说:“你六十岁以后会大发。”说也奇怪,我六十岁以前只出版了四本书,中英中法互译各一本;到了一九八〇年,邓小平号召20年内,国民生产总值要翻两番,我响应号召,要把损失了的时间弥补回来,结果提前10年就出版了20本书。到了现在,已经出版中英法文文学作品120多部了,这不是应验了大学同学神奇的预言吗?
更神的是,一九九四年秋天的一个夜晚,我在北京大学畅春园南门外看见一个灯光明亮的飞行物飞过,停在海淀体育馆旁边的高楼屋顶上。当时只有一个过路人,我问他看见没有,他说明天大约会见报吧,飞行物在屋顶上大约停了10分钟,然后就向东边飞机场方向飞走了。但是第二天报上并没有任何消息。是不是不明飞行物呢?还有没有别人看见呢?我不知道,只好记下来说明我少见多怪了。
关于神怪问题,小时候读《三国演义》也发现了,如小霸王孙策反对迷信,杀了于吉,结果自己也死于非命。我哥哥有一张孙策的香烟画片,他头戴束发银冠,身披锁子银甲,手执长柄大斧,是一个和杨戬差不多的少年英雄。《三国》中说,他和周瑜情同兄弟,分别娶大乔小乔两姐妹为妻。一说曹操攻打东吴,目的之一是要夺取美人二乔,并且在铜雀台盖了藏娇的金屋。但是在赤壁之战中,曹操被周瑜用火攻计打得大败。我在小学初二乙组教室的壁板上,看到一张赤壁之战的五彩画图,图中的周瑜也是银盔银甲,外罩一件淡绿战袍,坐在战船前甲板上,指挥东吴水军万箭齐发,把火箭射入曹军的战船,把曹军打得大败。这使我觉得孙策和周瑜的兄弟情谊是友谊的理想。后来读到苏东坡的《赤壁怀古》,词中说道:
……故垒西边,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神游,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
据郭沫若解释,小乔和周瑜(公瑾)一同参加了赤壁之战,有说有笑,看着曹操的战船烧得化为灰烬。苏东坡神游赤壁的时候,年纪比当年周瑜和小乔年老得多,头上已经有了白发,于是多情的小乔就笑他看起来比古人还老了。这个解释很美,使人把“英雄美人”看作人生的理想。
但是历史上的英雄美人并不都像周瑜和小乔这样幸运。孙策号称小霸王,而西楚霸王项羽身经百战,战无不胜,最后却兵败垓下,唱出了霸王别姬的悲歌:
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
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楚霸王说自己力大无穷,可以移山倒海气冲斗牛,但是时运不济,连乌骓马都不肯奔驰作战了。马不作战还有办法,美人虞姬怎么办呢?结果虞姬自杀,霸王自刎乌江,他却说:“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
项羽说“天亡我”,却赢得了人间的同情。据说虞姬听了《垓下歌》后,就唱了一首《和项王歌》:
汉兵已略地,四面楚歌声。
大王意气尽,贱妾何聊生!
歌中说刘邦的人马是不是已经占领了楚国的土地?征调了楚国人来作战?要不然,怎么汉军中唱起了楚国的歌?其实这是刘邦的疑兵之计,让汉兵唱楚歌是要使项羽丧失斗志。虞姬歌舞之后就自杀了。她为战败的英雄殉情,小乔却为胜利的周瑜助兴,可见英雄无论成败,都可以赢得美人的真心,赢得世人的同情,这在青年人心目中留下了不以成败论英雄的思想,甚至有对失败英雄的同情。苏东坡还写了一首绝句《虞姬墓》:
帐下佳人拭泪痕,门前壮士气如云。
仓皇不负君王意,只有虞姬与郑君。
“帐下”就指在垓下的军营帐中,“佳人”则指拭泪唱歌舞剑的虞姬;“门前”指营帐之外,“壮士”却指慷慨激昂、气冲云霄的楚军将士;“仓皇”是说紧急关头,胜败得失、生死存亡之际,“不负”是对得起。始终忠于楚霸王项羽的,只有帐中自刎的虞姬和帐外的郑荣。这首诗说明了后世人对英雄末路的同情,同时叫人不要随波逐流。到了李清照时,她对乌江自刎的项羽不只是同情,还有赞美,如她的《乌江》诗:
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
李清照说:一个人活着,就要做个英雄豪杰;即使面临死亡,也要以英雄人物为榜样。如《史记》中记载项羽在乌江对将士说:“吾起兵至今八岁矣!身七十余战,所当者破,所击者服,未尝败北,遂霸有天下。”这使我觉得百战百胜的项羽比杨戬和孙策还更英勇。但是他在乌江战败,乌江亭长劝他回江东,他却答道:“籍(项羽)与江东子弟八千人渡江而西,今无一人还。纵江东父老怜而王之,籍独不愧于心乎!”他就不肯过江东,自杀而死。这给人的启示是:英雄不论生死成败,做事一定要问心无愧。刘邦用韩信打败了项羽,后来吕后又借口杀了韩信。刘邦是成则为王了,但是不是问心有愧呢?是不是比项羽更英雄呢?他写了一首《大风歌》:
大风起兮云飞扬,
威加海内兮归故乡,
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他说自己像风吹云散打败了项羽,得了天下又回故乡,却又担心没有韩信这样的猛士来守天下,像他这样能问心无愧吗?他能算英雄吗?
比起刘邦和吕后,我小时候更喜欢项羽和虞姬这一对英雄美人。自然,英雄是主要的,美人是次要的,美人和爱情的观念随着岁月而改变。刘邦和吕后之间,更重要的是理智关系超过了感情关系。到了汉武帝刘彻,情况就不同了,他听了乐工李延年赞美自己妹妹的诗歌:
北方有佳人,遗世而独立。
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
宁不知倾城与倾国?佳人难再得。
李延年说自己的妹妹是北方超群出众的美人,为了看她一眼,全城的人都会倾城而出,甚至连士兵也不守城了;为了多看她一眼,全国的人都会出动,甚至君王也不顾王位了。为什么呢?因为城池和王位都不如美人难得。李延年是出名的乐工,他的歌流传很广,汉武帝一听,就把他妹妹迎入宫中,封为夫人,朝欢暮乐,并像刘邦写《大风歌》一样写了一首《秋风辞》:
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
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
刘邦自比大风,刘彻却把自己比作白云,在草枯叶落的时候,不禁想起像兰花一样美、像菊花一样香的李夫人来。在李夫人死后,武帝又写了一首哀悼她的《落叶哀蝉曲》:
罗袂兮无声,玉墀兮尘生。
虚房冷而寂寞,落叶依于重扃。
望彼美之女兮,安得感余心之未宁?
汉武帝说,我再也听不到夫人罗衣拂地的悉索声了,白玉台阶上已经布满了灰尘;寝宫也空虚寒冷,寂寞难忍,只有落叶依依不舍地留在门槛边上。我到哪里去找得到我的美人呢?我悲伤的心怎能平静,怎能得到安宁?这首《哀蝉曲》说明刘彻不但是重理智,而且感情也比刘邦和吕后更深。而理智和感情的矛盾,却是君王和每一代人都共有的。
到了三国时代,汉室宗亲刘备对甘夫人、糜夫人的感情,似乎还不如对桃园结义的关羽和张飞的兄弟情深。也就是说,在中国历史上,兄弟之情也发挥了影响。这种影响,我小时候也能感到,上面说的我喜欢少年英雄杨戬和孙策,可能就是受了哥哥的影响。
哥哥渊洵比我大四岁,小时候我的兴趣多是跟着他走的。我喜欢杨戬和孙策,因为他的两张香烟画片使我感到很美,得到了最初的美感。乡下大伯给我讲张飞的故事也使我感兴趣,但是因为没有看到画片,没有美感,兴趣就不如对杨戬和孙策大了。至于项羽,我也没有看到画片,但是霸王别姬的故事能打动人,使人惋惜,这就是美的感情代替了美的形象,理性知识代替了感性知识,随着岁月的推移,人也一步一步慢慢成熟了。
哥哥的手很灵巧,他会用竹子做手枪,给了我一把,可以用来玩打仗的游戏,我非常喜欢,仿佛有了做英雄的工具似的。哥哥又会把硬纸片剪贴成军舰,在装满了水的大盆子里,演习周瑜在赤壁如何打败曹操的水战,但他只教我用纸折成小船,当作曹操打败仗的水军,使我对他的大军舰非常羡慕。
哥哥在小学比我高三级,他的读本上有图有字,我拿来看,有不认得的字就问他,这样我认得的字和三年级的学生差不多,很早就能看小说了。他不但帮我认字,还教我造句,记得“虽然……但是……”就是他教我的。他给弟弟和堂弟讲《天方夜谭》,当时感兴趣的是《阿拉丁的神灯》和《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神灯触动了孩子的幻想,大盗在富家门上画了白圈做标记,准备夜间行动,富家少女却在每家门上都画白圈,使大盗不知哪家富有,也使我感到少女的聪明。哥哥参加南昌全市运动会回来唱运动会歌《大道之行》,我虽然不懂,也跟着哼会了,直到今天还没忘记。还有五卅惨案之后,他唱的“心头的火烧、烧、烧;此仇必报、报、报、报。”不但点燃了我幼小的爱国心,还使我爱上了叠字的音韵。
我随父亲去星子县工作,得到了一张三国大将许褚的香烟画片,这是我知道的第一个姓许的历史人物,他和刘备的“五虎上将”之一马超大战,把马超的长枪都折断了,非常了得。我就开始模仿画片,画他骑马作战的英姿。一年后我又看到一本连环画,讲杨戬出世的传说,比香烟画片更加生动,我的兴趣就由画人物转为画故事,那时哥哥画神话故事《橘中二叟》,画两个老人在橘子中下棋,得到老师好评。我也依样画葫芦,结果这张图画在小学比赛中,居然得了第六名。使我从小就爱美甚于爱真。
哥哥喜欢动手,对课外的事比做功课更来劲,小学毕业之后,他没有考取公立中学,而进入了学费更高的私立鸿声中学,在家里觉得不光彩,有了自卑心理。等我小学毕业之后,他就给我看他中学的国文读本、做他数学读本中的习题。记得国文有王安石的《伤仲永》,数学有加减乘除四则应用题。我考当时江西省最出名的南昌第二中学时,考题多数出自中学读本,如国文要把《伤仲永》由文言译成语体,数学题如几个工人每天工作几个小时,几天就能完成的事,如果增减工人数目和工作时间,需要几天才能完成。我因为做过这类题目,考试都答对了,结果考取了二中。哥哥见了高兴又不高兴,高兴的是他帮我考取了,不高兴的是他自己没考取。父亲奖我一本《天方夜谭》,哥哥说奖应该由两个人平分。
哥哥入中学后,对图画的兴趣转为集邮。那时淑忱表姐去美国留学,寄来美国奥运会短跑冠军的邮票;乐忱表哥去欧洲学音乐,寄来大画家鲁本斯的邮票。我也跟着集邮,喜欢的英雄人物扩大到了现实中的运动健将;对美的爱好也由画片扩大到图书,再扩大到邮票了。
哥哥在中学参演了《仲卿与兰芝》,就是《孔雀东南飞》中男女主角的名字。他说这个故事是《红楼梦》的先声,我非常感兴趣,但是买不到书,觉得非常遗憾。后来在商务印书馆图书目录中看到一本顾一樵的小说《芝兰与茉莉》,以为就是这个故事,赶快买了一本。入大学后,才知道顾一樵就是清华大学工学院院长顾毓琇,是中国留美的第一个科学博士,又当选为一九七六年的世界诗人,是全世界难得的文理全才,后来我把他的诗词100首译成英文,没想到自己在初中就读过他的小说。不过小说写的是爱情故事,那时我年纪小,感兴趣的只是英雄人物,并不喜欢谈情说爱,所以受的影响不大。
哥哥喜欢的英雄人物是《三侠五义》中的南侠展昭和北侠欧阳春,他喜欢的作家是赵焕亭,常跟我们讲《奇侠精忠传》中的故事,说冷田禄本领如何出众,田红英又如何讨人喜欢,他们的风流艳事如何变化多端,但我听得不感兴趣,反而觉得他们是歪门邪道,就像鲁迅《阿Q正传》中的阿Q向吴妈求爱一样。其实那时我对鲁迅也并不能真正欣赏,只是觉得他写的阿Q好笑而已。就像我喜欢读老舍的《赵子曰》一样,因为老舍一开始就说,“赵”是《百家姓》中的第一姓,“子曰”是《论语》中的第一句话,所以“赵子曰”就是天下第一人了。我这样喜欢鲁迅和老舍,而哥哥的小名“老洵”和“老迅”同音,我就把“老舍鲁迅”中“老迅”二字除掉,剩下“鲁舍”二字,用作笔名,这也可以看出我那时的爱好。
哥哥喜欢动手,但在学校里的功课成绩不算太好,所以家里认为他不走正路。他可能出生得太早了,如果生在一个理论和实践并重的时代,他可能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他不但学习不走正道,做事也有自己的一套。记得有几个同学到我们家来找他,他要我泡茶招待,但有一个姓赵的同学和他关系不好,他就要我在他面前放上一杯白开水,别的同学走了,赵同学还要留下来,哥哥就拉住我的手说,今天有人约我们有事,我们要出去了,就这样我们同他一起出了大门,他往左走,我们往右。我问哥哥谁约我们有事,他一看赵同学已经走远了,就说没有人约我们,我们回去吧。我这才知道我还在走直路,他却会转弯抹角达到目的。后来我在北京大学碰到这位赵同学,才知道他在武汉大学师从朱光潜教授,并且随同朱先生一起来北京大学任教。但是谈起往事,他却没有印象,没有留下一点痕迹。
我小时候学英文,觉得26个字母非常奇怪。没有兴趣,只有走直路死记硬背;哥哥却教我用中文来注音,如“i”可以注成“艾”,这样转一个弯,就好记了。我用这个办法把“女儿”注为“刀豆”,虽然勉强记住,但是觉得英文远远不如中文,中文“女子”为“好”,多么好认又好记啊。不过后来听哥哥背英文儿歌:
Twinkle,twinkle,little star(小小星星眨眼睛)
How l wonder what you are(你是哪来的精灵?)
我觉得音韵格调都很好听,这样就由音乐开始,对英文诗歌产生了兴趣。再后翻阅哥哥订的《英语周刊》,发现一些小问题也有兴趣。记得一个小问题是:“t”为什么看起来像个岛?我怎么看不出它像岛呢?一看答案,原来“t”是在“水”(water)字的中央,这才恍然大悟,知道英文也有和中文“好”字相似的妙处,不过英文妙在形式,中文妙在内容。
我的童年是在大家庭度过的,家里以祖母为中心,下面有大伯、二伯、父亲三个小家。祖母去世后,三个小家没有分开,还是住在一起。我小学四年级以前住石头街,四年级住状元府,五六年级住海棠庙。大伯父母生了三男一女:大堂姐淑英比我大八岁,在南昌女子职业学校读书,教过我用针线装订书籍,还教几个弟弟唱《木兰辞》和《苏武牧羊》,使我们知道花木兰女扮男装、代父从军的故事。而我小时候对男女的评价一律平等,只看她们是否英雄,不管她们是否美丽。
大堂兄渊泽比我大六岁,是我们兄弟的模范。我进入小学读一年级时,他已是六年级的预备毕业生,记得我入学第一天参加开学典礼时,他站在大礼堂的讲台上,挥舞着两面彩旗,指挥全校学生唱歌,非常神气,就有点像一个英雄。小学毕业后他考取了全省最出名的南昌第二中学,和他的同班同学丁浩一起代表学校,参加全省理化比赛。他们毕业时,江西省第一次举行全省毕业会考,他们那班考了全省第一,个人第一的是他的同班同学万发贯。中学毕业后,万和丁浩考取了清华大学,大堂兄和汪德佑考取了上海交通大学,都是全国著名的学校,他们那一班就成了二中的模范班。
在石头街时,大堂兄住我对面的小花厅,他房里有一个书架,书架上有四本《水浒》。那时洵哥有一张豹子头林冲的香烟画片,林冲拿着红缨蛇矛,背着酒葫芦,眼睁睁地望着大火焚烧的草料场,落难英雄令人非常同情。我就在《水浒》中找到林冲雪夜上梁山的故事,越读越恨贪官污吏,这培养了我的是非观念,还有打抱不平的思想。此外,书架上有英文本歌德的《少年维特之烦恼》,那时不能看英文书,没想到这本爱情小说后来对我的影响,不在《水浒》英雄好汉的故事之下。在状元府时,我读了《楚汉演义》里项羽的故事,更增加了对失败英雄的同情。
搬到海棠庙后,我在大堂兄的书桌上发现了林语堂主编的《论语》半月刊。看见封面上画了一个黑色的大方块,注解说这是农历除夕之夜黑人在森林中捉乌鸦的图像。喜欢绘画的我一点也看不懂,这算什么画呀?一问大堂兄,才知道这是林语堂的幽默,是讽刺官场一团漆黑、一塌糊涂的意思。于是我才开始对林语堂感兴趣。
林语堂在《论语》半月刊中有《我的话》专栏,所谓“我的话”,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自己见到之景,自己心头之情,自己领会之事,信笔直书,便是文学,舍此皆非文章”。他又幽默地说:“世界大同的理想生活,就是住在英国的乡村,屋子安装有美国的水电煤气等管子,有个中国厨子,有个日本太太,再有个法国的情妇。”英国房屋、美国设备,是他“见到之景”;日本太太、法国情妇,是他“心头之情”。至于“领会之事”,他在《论语》中讲过一个故事:一个富人有一个穷朋友,穷人向富人借了钱,结果却跑到一家高级饭店去吃了一顿甲鱼。富人知道后批评穷朋友不该奢侈浪费,穷人却回答说:“我没有钱吃不起甲鱼,有了钱又不许我吃,那我什么时候才能吃甲鱼呢?”这种与众不同的想法,就要富人去领会了。
哥哥批评林语堂思想落后,但是林语堂说:“我最大的长处是对外国人讲中国文化,而对中国人讲外国文化。”“一半为国,一半为己,争点体面。”这种为国增光的思想,美国安德森说他是“文化人中之龙凤”,恐怕不能算是落后。尤其是对我,“文中有我”的说法,后来起了大作用。
关于英语学习,大堂兄对我也有帮助,如我初中二年级时参加全校英语演说比赛,讲题大得吓人:“救国是我们的责任”。我只能写中文稿,请他为我译成英文,但大堂兄帮人,有时会流露出自己的优越感。记得有一次我们谈到英语会话,我说会话是“conversation”,他马上说我念错了,“a”不应该读长音,而该读短音。后来一查字典,却是他读错了。
自然,学习英语,林语堂的帮助比家庭的帮助大得多。首先,他在开明书店出版的《开明英文法》改正了很多语法书的错误观念。其次,熊式一表叔在英国出版了《西厢记》英译本,得到好评。林语堂也说很好,但是缺少诗意。我对式一叔很敬佩,听到林语堂的意见也觉得对,如对“露滴牡丹开”的熊译是:
And the drops of dew make the peony open.
每个字都译得正确,但是全句太散文化,能不能参考林语堂的意见,译得更有韵味一点呢?我后出版的译文是:
The dew-drop drips,
The peony sips
With open lips.
这样就可以使读者如闻露滴之声,如见牡丹之形,使诗有声有色了。用这种诗中有我的方法来翻译,不但是《西厢记》,就是林语堂翻译的作品,也不是没有提高的可能。如他译的李清照《声声慢》中著名的七对叠字:“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他说:“我用双声方法,译成‘So dim,so dark,So dense,so dull,So damp,so dank,so dead’,十四字译出,确是黄昏细雨无可奈何孤单的境地,而最后一字最重,这是译诗的人苦处及乐处,煞费苦心,才可译出。”这种译法用双声的音美,传达原词叠字的音美和形美,但是能否更好传达原文的意美呢?如:
(1)I look for what I miss,
I know not what it is.
I feel so sad,so drear,
So lonely,without cheer.
(2)I seek but seek in vain.
I search and search again.
如以“三美”而论,可能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词下片的“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译成:
How could I quicken
The pace of darkness that won't thicken?
On broad plane—leaves a fine rain drizzles
As twilight grizzles.
这几句没有看到林语堂的译文,是参考他“词中有我”的方法译的。“怎生得黑”用了“quicken”和“thicken”,说天黑得太慢了,怎能加快它的步伐?又用“drizzles”和“grizzles”说夜色昏暗,细雨点点滴滴落在梧桐叶上,四个动词都重复i韵,传达了“点点滴滴”的意美和音美,可算接近“三美”了。
其实,林语堂的“词中有我”,等于《论语》中的“从心所欲,不逾矩”。不逾矩是不违反客观规律,从心所欲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就要“有我”。朱光潜在《诗论》中说过:“从心所欲不逾矩,是一切艺术的成熟境界。”翻译诗词是一种艺术,所以“译中有我”,就表示达到了一个更高的水平。例如“露滴牡丹开”,如说露水滴下,牡丹绽开,那只是散文的描写;如说露水点点滴滴落下,牡丹张开嘴唇吸饮露珠,那就使露水形象化,使牡丹拟人化,是文词中有我了。这就是科学和艺术的不同,科学求真,说一是一,说二是二;艺术既可以说一指一,也可以说一指二,普遍的可以特殊化,抽象的可以具体化。如“独自怎生得黑?”可以具体化成:怎能加快黑暗降临的步伐?“到黄昏”可以说是:黄昏变得更阴暗了。这样就使散文更诗化,使文学翻译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上升了一步。我后来总结自己的经验,提出了“优化”的译论,这是一家之见,科学派的译者并不同意。
我哥哥喜欢科学,中学毕业后考入江西工业专科学校,他就不喜欢林语堂,甚至说他落后。抗日战争初期,我们学校疏散到乡下去,他因得了肺病,留在城里医治。那时国民党和共产党合作,他给我寄了一本毛泽东的《论持久战》来,可见他的思想进步。书中有毛泽东的照片,穿着灰布军服,非常朴素,站在窑洞前面喂鸡。我看了觉得很奇怪,为什么要对这样一个普通人进行围剿呢?哥哥思想进步了,但身体太差,26岁就因病去世了。
我手头的全家照片,是一九五六年我在北京出版第一本书后,回到南昌老家,在豫章公园照的。那年父亲已经64岁,我最感激他的,是在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他借了300元薪水供我去昆明上大学。所以我翻译的英国桂冠诗人德莱顿的诗剧《江山殉情》一出版,我立刻送去一本,向他表示谢意。继母那年52岁,由于哥哥过继给二姑妈,弟弟过继给二伯父,所以家里只有我一个孩子,从小是继母带大的。她给我最深的印象是说父母辛苦,子女应该孝顺。谈到生儿育女的艰难,她讲过一个李老君(就是老子李耳)的故事,说李老君出世时,他的母亲还在苋菜地里劳动,结果血水把苋菜都染红了,这就是苋菜叶子变红的原因。我问李老君是从哪里生出来的?她说是从母亲的腋下出来的,这使我从小对生育有错误的观念。
我的弟弟比我小一岁,他喜欢玩,很小就会骑自行车,还会游泳。我骑自行车和游泳都是跟他学的。但他学习功课不好,没有考取第二中学,而是考入南昌商业职业学校,毕业后在税务局工作。抗战胜利后父亲失业,我去欧洲留学,家庭经济负担完全落在他的肩上,所以我对他很感激。他的税务工作经验丰富,新中国成立之后,南昌商业职业学校提升为江西财经学院,他被调去讲解税务。全国税务局长多来财院进修,所以他也是桃李满园了。学校评职称时,要评他为副教授,他却说自己只是商业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不高,评个讲师已经不错了。在争名夺利的时代,这种作风实在少见。弟妹张素兰也是财务工作者,开始工资比他还高,但是看到他实际工作能力强,所以就下嫁了。
这时我在北京香山外国语学院教法文,同时又翻译英文作品。第二年出版了中译法的《农村散记》,第三年出版了罗曼·罗兰的小说,同时开始把毛泽东诗词译成英法韵文,就这样开始成为诗译英法唯一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