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在从索莱达[1]往南几英里的地方,萨利纳斯河紧傍山坡流过,这儿的河水很深,呈碧绿色,形成了一个狭长的水潭。潭里的水温温的,因为它是经过了一片被太阳晒得发热的黄沙地才流到这里的。河的一侧是金黄色的山麓斜坡,连绵起伏着直抵那崚嶒、巍峨的加比兰群山,而在河的另一侧则是一片谷地,但见岸柳成行,逢春必绿,青翠青翠的,贴近水面的枝条上粘着冬天发大水时冲来的浮渣;水潭边长着几棵悬铃木,树杈白白的,带着斑点,向外伸展着,遮在水潭的上方。树下的沙地上积了厚厚一层落叶,落叶又干又脆,就算一只蜥蜴爬过也会脚下打滑。傍晚时分会有野兔钻出灌木林,来到沙地上乘凉。潮湿的河岸上足印纷杂,有夜间活动的浣熊留下的,有农场的狗留下的,还可以看得到野鹿夜里来饮水留下的楔形蹄印。

有一条小路穿过柳树丛,延伸到悬铃木下——那是来深水潭里游泳的农场孩子踩出来的,也是流浪汉走路走累了,傍晚时分从公路那儿来河边歇宿踩出来的硬硬的小道。一棵高大的悬铃木上生出了一根横杈,低低的,几乎贴着地面,由于经常坐人,已经被磨得光溜溜的,横杈前有一堆多次烧篝火残留下的灰烬。

这是一个炎热的日子。黄昏时分,一阵微风从林间吹过。余晖正落在山顶之上。几只兔子坐在沙地上一动不动,看上去就像是几尊灰色的小石雕。这时,有人从州际公路那儿走了过来,踩得又干又脆的悬铃木落叶沙沙作响。兔子们一时惊散,悄然躲开了。一只长脚鹭吃力地飞到空中,向河的下游飞去了。有一会儿的工夫,这个地方一片沉寂。随即便见两个人出现在小路上,来到了碧水潭旁边的空地上。

他们走小路时是一前一后排成单行,即便来到了空地上也还是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二人都下穿牛仔裤子,上穿镶着黄铜纽扣的牛仔衣服,都戴着没了样子的黑帽子,肩上各挂着一个绑得紧紧的毛毡铺盖卷。走在前边的是个小个子,敏捷,黑脸膛,眼珠子总是滴溜溜乱转,目光犀利,面部棱角分明,身上的每一个部位都很有特点——双手虽小,但强壮有力,胳膊细细的,鼻子细长,尖尖的。走在后边的那个汉子同他刚好相反——大个子,面部没棱没角,一双眼睛大而无光,肩膀斜而宽,走路脚步沉重,有点拖沓,像一只大狗熊般笨拙,手臂不是前后摆动着,而是蔫蔫地垂在身子两侧。

走在前边的那个来到空地上,猛地收住了脚步,差点被后边的那个撞到身上。他摘下帽子,用食指抹一把帽子吸汗带的汗水,然后将粘在食指上的汗珠弹掉。他的那个大块头伙伴扔下铺盖卷,冲到河边,俯下身子就喝碧水潭里的水,大口大口往肚子里灌,鼻孔里还喷着气,就像马打响鼻那样。小个子担心地走到他身旁。

“伦尼!”他厉声说,“伦尼,看在上帝的分上,别喝这么多!”伦尼没理会,仍在大口地喝。小个子弯下腰,摇晃着他的肩膀说:“伦尼,你再喝就又会像昨天夜里那样拉肚子了。”

伦尼不再喝了,接着连帽子也没摘就将脑袋浸到水里泡了泡,随后坐直身子,任帽子上的水流到蓝布衣服上,顺着脊背朝下淌。“痛快!你也喝点,乔治,痛痛快快喝一顿!”他乐呵呵地说。

乔治卸下肩上的铺盖卷,轻轻放在地上,说:“不知道这水干净不干净,看上去浮渣有点多。”

伦尼将一只大手伸进水里,伸开五指在水里搅动,搅得水花四溅,水面泛起一圈一圈的水波纹——那波纹掠过水面抵达碧水潭的对岸,然后又返回来。他一边观望一边说:“你快看,乔治,快看我搅的水波纹多好玩!”

乔治走到潭边跪下来,飞快地用手掬起一捧水喝了下去。“味道还对劲。”他承认道,“只不过这里的水似乎不流动。对于不流动的水,你可千万别喝,伦尼。”他补充了一句,语气带着绝望,“你只要渴了,哪怕臭水沟里的水你也喝。”说到这里,他又掬起一捧水浇在脸上,然后就用手把水搓到下巴下面以及后颈。末了,他戴上帽子,朝后一缩身子离开水边,屈起膝盖,用胳膊抱住。伦尼一直在盯着他看,这时也学他的样,朝后一缩身子,屈起膝盖,用胳膊抱住,还用眼睛瞅了瞅他,看自己是否模仿得到位。最后,他又把帽檐朝下拉了拉遮在眼睛上方,因为乔治戴帽子就是这种派头。

乔治阴沉着脸,凝视着潭水,眼圈在夕阳的照射下有点发红,气愤地说道:“要不是那个杂种巴士司机胡说八道,咱们本来可以一直坐到农场跟前的。他说什么‘沿着公路往前再走一点点路就到了,只有一小段路’。狗屁‘一小段路’!咱们走了都快四英里了!他就是不想在农场门口停车罢了,没别的。他妈的就是太懒,不愿在那儿停车!他在索莱达停车让咱们上来,就是大发善心了。后来明明是赶咱们下车,却说什么‘沿着公路往前再走一点点路就到了’,我敢打赌这段路足有四英里多。还是这么个大热天!”

伦尼胆怯地望了他一眼,说:“乔治?”

“嗯,怎么啦?”

“咱们这是到哪里去,乔治?”

小个子把帽檐朝下压了压,满脸怒气地看着伦尼说:“刚说过你就忘了,是不是?是不是还需要我再重复一遍?老天呀,你的脑子真是缺根弦!”

“我的确忘了。”伦尼柔声说,“我也想记住,也做过努力的。向上帝发誓,这是真的,乔治。”

“好吧——好吧。那我就再说一遍吧,反正现在也闲着没事。我就一遍遍说,而你就一遍遍忘,就这么打发时间吧。”

“我每次都拼命想记住你的话,”伦尼说,“但每次都记不住。我只记得兔子的事情,乔治。”

“让兔子见鬼去吧!你别的什么也记不住,就记得什么兔子不兔子。好吧!现在你给我听好,这次一定要记牢,否则咱们会有麻烦的。还记得那天咱们到霍华德大街的贫民区,看到了黑板上的公告吗?”

伦尼脸放光彩,笑成了一朵花,说道:“当然记得,乔治。我记得……可是……咱们那次要干什么来着?我记得有几个女孩走过来,你说……你说……”

“别管我说什么了。咱们去了莫里—瑞迪公司,他们给咱们发了工卡和巴士车票,这你该记得吧?”

“噢,对啦,乔治,现在我想起来了。”伦尼说着就把手伸进外套口袋里去摸,但马上又轻声说:“对不起,乔治……我的工卡不见了,肯定是不小心弄丢了。”他垂下眼皮,沮丧地看着地面。

“工卡压根儿就不在你那里,你这个白痴。咱俩的都在我这儿。你以为我会放心让你自己拿着它?”

伦尼如释重负,咧嘴笑了笑,说:“我……我还以为在我口袋里放着呢。”说着,他把手又伸进了口袋里。

乔治严厉地看着他问:“你口袋里装的是什么东西?”

“我口袋里什么东西也没有呀。”伦尼乖觉地说。

“我知道现在什么也没有。它在你手里呢。你手里拿的是什么?——想藏起来?”

“真的什么也没有,乔治。我说的是实话。”

“得了,把它给我。”

伦尼把紧握的那只手从乔治的眼前移开,放在了身后,说:“只不过是一只老鼠,乔治。”

“老鼠?一只活老鼠?”

“呃……呃,是死的,乔治。不是我弄死的。我敢发誓!是我捡来的,捡到的时候就已经死了。”

“把它给我!”乔治说。

“唉,还是让我拿着吧,乔治。”

“把它给我!”

伦尼只好把紧握的那只手缓缓松开了。乔治一把将老鼠抓起,将它掷过了水潭,扔在了对岸的树丛中。“你干吗要拿着只死老鼠?”

“是为了走路时可以用手摸着它玩。”伦尼说。

“哼,和我一起走路时你不许玩老鼠。没忘了咱们现在要到哪里去吧?”

伦尼一惊,随即难为情地把脸埋在了膝上,说:“我又忘了。”

“老天爷呀!”乔治无奈地说,“好吧……你听好,咱们这是要到一个农场里去干活,就像北方的那家农场一样。”

“北方?”

“就是威德市[2]的那家。”

“噢,我记起来啦,记得威德市的那家农场。”

“咱们现在要去的这家离这儿大约还有四分之一英里的路程。到了那里,咱们要见老板。现在你可听好啦——到时候我把工卡交给他,你不许说话。你就站在那儿,什么也别说。他要是发现你是个白痴,这份工作就泡汤了。等到他看到你干活干得好,再听你说话冒傻气,就不会有问题了。听明白了吗?”

“听明白了,乔治。我一定记住。”

“很好。那么,咱们见到老板时,你该怎么样?”

“我……我……”伦尼想了想,由于在思考问题,一张脸绷得紧紧的。“我……我什么话也不说,只是在一旁站着。”

“好样的,这就对啦!你把这话再重复两三遍,以确保不会忘了。”

伦尼自言自语地轻声重复道:“我什么话也不说……我什么话也不说……我什么话也不说。”

“很好。”乔治说,“还有,这次你千万别像上次在威德市那样干坏事。”

“像我在威德市那样?”伦尼一脸困惑地说。

“噢,连这你也忘了,是不是?好,我就不提醒你了,免得你又干出同样的事情。”

伦尼脸上一亮,似大有所悟,得意扬扬地嚷道:“他们把咱们撵出了威德市。”

“撵咱们出来?鬼话!”乔治厌烦地说,“咱们是逃出来的。他们到处找咱们,只是没找到罢了。”

伦尼开心地咯咯一笑,说:“你放心好啦,这个我可记着呢。”

乔治将身子向后一躺,睡在沙地上,双手交叉着枕在头下面。伦尼学着他的样子,躺下去后又把头抬起来,看自己模仿得是否到位。“天啊,你老给人添麻烦,”乔治说,“要是没你跟在屁股后面,我可以把日子过得很轻松、很惬意,悠悠哉哉的,也许还能找个女朋友呢。”

静静地躺了一会儿之后,伦尼忽然满怀希望地说:“咱们就要到农场干活了,乔治。”

“是的,你说得对。不过,今晚咱们就睡在这儿,我自有原因。”

天黑得很快。河谷里已经没有了阳光,只剩下加比兰群山的峰峦被余晖映得通红。一条水蛇从潭面游过,脑袋高高抬起,宛如一台小小的潜望镜。芦苇随着水流在轻轻地摆动着。远处公路那边有人喊了一声什么,另有一个人也喊了一声作为回应。一阵微风吹来,吹得悬铃木的枝叶沙沙作响,但那风很快就又平息了。

“乔治——咱们为什么不赶到农场去找一顿晚饭吃呢?农场里他们是有晚饭的呀。”

乔治翻了个身,侧身躺着,说:“没有可对你说的理由,反正我就是喜欢待在这儿。明天咱们得干活呢。一路走过来,我看见了许多打麦机。这就是说咱们得背麦袋,会累个半死。今天晚上我要躺在这儿仰着脸看天。我喜欢这样。”

伦尼跪起身子,垂头望着乔治说:“难道咱们就不吃晚饭啦?”

“你只要去捡一些柳树的干树枝来,就一定有晚饭吃。我的包里装着三罐豆子呢。你只管生火就是了。你把干树枝捡来,我就把火柴给你。把豆子煮熟,咱们就可以吃晚饭了。”

伦尼说:“我喜欢吃番茄酱拌豆子。”

“好了,这顿饭是没有番茄酱的。你拾柴去吧。可别瞎转悠,因为天马上就要黑了。”

伦尼笨拙地站起身子,钻进了灌木丛里。乔治依旧躺在那里,轻声吹着口哨。伦尼消失的那个方向传来了噗啦噗啦蹚水的声音。乔治停止了吹口哨,仔细听了听。“可怜的家伙!”他轻声咕哝了一句,接着就又吹起了口哨。

过了一会儿,伦尼窸窸窣窣地穿过灌木丛走了回来,手里拿着根小柳枝。乔治坐了起来,开门见山地说:“真有你的!把那只老鼠给我!”

但伦尼做出一副不明就里的样子,说:“什么老鼠,乔治?我这里没有老鼠。”

乔治把手伸出来,说:“快交出来!把它给我!你瞒我是瞒不了的。”

伦尼迟疑了一下,往后退了几步,慌乱地回头朝树丛那儿望了望,仿佛打算一跑了之。乔治冷冷地说:“你是把那只老鼠给我,还是要我揍你一顿?”

“给你什么呀,乔治?”

“别装蒜,你心里很清楚——就是刚才的那只老鼠。”

伦尼很不情愿地把手伸到口袋里,声音有点哽咽地说:“我不明白我为什么不能留着它。我又不是偷的别人的,而是在路边捡到的。”

乔治不为所动,仍专横地伸着手。伦尼慢吞吞地走过来,接着又退回去,然后再次走过来,那模样就像是一只为主人捡回了球,却不愿把球交给主人的猎犬。乔治不耐烦地打了个响指,伦尼这才把老鼠放到了他的手里。

“我又没有拿它干什么坏事,乔治,只是摸它玩玩罢了。”

乔治站起身来,可着力气把死鼠扔到了远处此时已黑了下来的灌木丛里,然后走到潭边洗了洗手。“你这蠢家伙。你蹚水过河捡老鼠把鞋都弄湿了,你以为我看不到?”听见伦尼呜呜在哭,他猛地转过身来。“哭哭啼啼的,简直像个小孩子!天呀,这么大的人了还哭,真丢人!”伦尼的嘴唇颤抖着,热泪盈眶。“唉,别哭了,伦尼!”乔治把手放在伦尼的肩膀上说,“我扔掉那只老鼠不是存心要欺负你。那只老鼠都快腐烂了,再说,你老摸它,它的皮都裂开了。下次弄一只刚死不久的老鼠,我就让你留一阵子。”

伦尼坐到地上,沮丧地垂下了头。“真不知在哪儿还能弄来一只呢。记得有位太太倒是常常给我老鼠玩——她抓到一只就给我一只。可那位太太现在又不在这儿。”

乔治讥讽地说:“太太?呃?连那位太太是谁你也忘了。那是你自己的克莱拉姨妈。后来她就不再给你老鼠玩了,因为你一拿到老鼠就把它们弄死。”

伦尼难过地抬头看了看他,带着歉意说:“它们都太小了。我一摸它们,它们就咬我的手指头,我轻轻捏一下它们的头,它们就死了……这只能怪它们太小了。”

“真希望能很快抓到兔子摸着玩,乔治。兔子可没有那么小。”

“什么兔子不兔子!反正活的老鼠是不能交给你的。你克莱拉姨妈给了你一个橡胶鼠,可你碰也不愿碰。”

“橡胶鼠没什么摸头。”伦尼说。

山峰上的余晖消逝了,河谷里暮色朦胧,柳林和悬铃木都隐没在半明半暗的苍茫暮色里。一尾大鲤鱼浮到潭面来,吸了口气,随即又神秘地沉到漆黑的水里去了,只留下好些水圈在潭面上愈扩愈大。他们头顶上方的树叶又沙沙地在抖动,柳絮被风吹得纷纷飘落在潭面上。

“你能去拾些柴火来吗?”乔治要求道,“那棵悬铃木后面有的是柴火,都是被洪水冲上岸的。你去捡一些来!”

伦尼走到那棵树后面,抱回来一些干树叶和枯枝扔在那堆灰烬上,然后又返回去,这样来回跑了几趟。此时已是入夜时分。一只野鸽扇动着翅膀嗖的一声从水面飞了过去。乔治走到柴火堆前,点燃了干树叶。火焰噼里啪啦地在柴枝中一阵爆响,接着柴堆便燃烧了起来。乔治将他的铺盖卷解开,从里面取出了三个豆子罐头,然后把罐头摆放在篝火旁,挨近火,但又不至于被火苗烧着。

“这些豆子足够四个人吃。”乔治说。

伦尼隔着火堆望着他,忍住口水说:“我喜欢吃番茄酱拌豆子。”

“呸,我们没有番茄酱,没有什么你就偏要什么——真是哪壶不开你就提哪壶!”乔治突然发作道,“老天呀,要是我一个人过日子,那该活得多潇洒。有活就找活干,平平安安的,一点是非都没有,一到月底,拿上五十块钱的工钱就进城享受,喜欢什么便买什么。哼,我可以到妓院过夜,吃香的喝辣的,下馆子,吃大餐,想吃什么菜就点什么菜。每个月我都可以过神仙般的日子,喝一加仑威士忌,到台球室玩玩牌或打打台球。”伦尼跪着,隔着火堆看着雷霆大怒的乔治,吓得脸发青。而乔治仍在发泄着心里的怒火。“现在可好,身边多了你这个累赘!你什么活都干不长,弄得我也一找到工作就丢,害得我东跑西颠,四处漂泊。这还不算最糟的。你动辄就惹祸,干出尴尬的事来,每次都得让我出手救你。”说到这里,他提高嗓门,几乎咆哮了起来。“你这个蠢到家的杂种,老给我惹麻烦。”这时,他突然模仿起了小女孩相互学舌的忸怩态。“我只不过想摸摸那姑娘的裙子罢了——就像我摸老鼠那样——呸,她怎么知道你只是想摸摸她的裙子?她吓得往后闪,而你抓住她的裙子不松手,就像你紧紧抓住老鼠那样。结果她大叫起来,那些人在到处搜寻咱们,害得咱们跑到灌水沟里躲了一整天。天黑下来,咱们才溜出灌水沟,逃离了那个是非之地。这样的事一次次发生,数都数不过来。我真想把你关进笼子里,和一百万只老鼠关在一起,让你好好玩个够。”说到这里,他的怒火突然消失了。隔着火堆,他望了望伦尼那痛苦的面孔,随后又将目光移开,有点愧疚地望着火焰。

此时天已黑透,但篝火熊熊燃烧,把周围的树干以及遮在他们头顶上方的树杈照得通亮。伦尼慢慢爬着绕过火堆,小心翼翼地靠近乔治,然后屈腿跪坐在那儿。乔治转了一下那几个豆子罐头,使它们另一面朝着火,假装没看见伦尼来到了他跟前。

“乔治!”伦尼叫道,声音非常轻柔。对方没吱声,他又叫了一声:“乔治!”

“干什么?”

“我只是说着玩呢,乔治。其实我并不想吃番茄酱,就是摆在跟前我也不吃。”

“如果跟前真有的话,你是可以吃一点的。”

“可我一点也不想吃,乔治。我把它全留给你。你可以把番茄酱全浇在豆子上,我绝对碰也不碰。”

乔治仍盯着火发呆,一脸愠色地说:“如果没有你,我完全可以过得很开心,而跟你在一起,我片刻也不得安宁。一想到这儿,我就生气。”

伦尼仍跪坐在那儿,一边望着对岸的黑暗,一边说道:“乔治,你是不是想叫我离开你,让你一个人过活?”

“你他妈能到什么地方去?”

“哦,我可以找到地方的。我可以到大山里去,然后找个山洞住下来。”

“是吗?那你吃什么?你傻里傻气的,怕是找不到东西吃。”

“我一定能找到,乔治。我不求吃番茄酱拌豆子那样好吃的东西,只求能逍遥自在地晒晒太阳,不受任何人的伤害。如果捡到老鼠,我可以把它留在身边,不用担心别人夺走它。”

乔治飞快地瞥了他一眼,探究地打量他,然后问道:“你的意思是不是我欺负你了?”

“你要是不想让我跟着,我可以到大山里找个山洞住。我随时都可以走。”

“不——你听着!我只不过跟你开开玩笑罢了,伦尼。其实我是想让你留在我身边的。问题只是在于:你一有老鼠,就把它们弄死。”他停了停,才又说了下去。“容我告诉你我的计划吧,伦尼。只要一有机会,我便给你找一条小狗来。你摸小狗是摸不死的,比老鼠强多了。你尽管用劲摸好啦。”

伦尼不为所动,他觉得自己掌握了主动权,于是说道:“你要是不想让我跟着,只需要说一声就得了。我可以到大山里去——就是那边的高山上,自己过日子。反正我就是不愿意别人把我的老鼠夺走。”

乔治说:“我要你留在我身边,伦尼。天哪,你要是一个人住在山里,会被别人当成郊狼射杀的。不行,你得留在我身边。你那克莱拉姨妈虽然已经死了,但她的在天之灵也不会愿意让你孤孤单单生活的。”

伦尼狡黠地说:“那你就再给我讲讲吧——就像以前那样。”

“讲什么?”

“讲兔子的事情。”

乔治生气地说:“你别想胁迫我。”

伦尼恳求道:“讲讲吧,乔治。给我讲讲吧,乔治,求你啦。就像以前那样讲讲吧。”

“你真的非常想听,是不是?好吧,我就讲给你听吧,讲完了咱们好吃晚饭……”

乔治讲述时声音低沉,说话很有节奏感,仿佛同样的话他以前重复过许多遍了。“那些像咱们一样在农场打零工的工人是天下最孤苦的人了,没有家,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他们跑到一家农场挣点钱,转身就进城花个精光,然后立马去另一家农场拼死拼活地干。他们的生活是一点盼头都没有的。”

伦尼兴奋了起来,说道:“是这样的——是这样的。你讲讲咱们是怎么一种情况吧。”

乔治继续讲了下去:“咱们可不一样——咱们是有盼头的。咱们可以相互说说话,相互关心,不会因为无聊得没有去处就泡酒馆,随意挥霍血汗钱。他们如果坐牢,就是烂到牢里也没人管。而咱们就不一样了。”

伦尼插嘴说:“而咱们就不一样了!原因何在?因为……因为我有你关心我,你有我关心你——这就是原因。”说着,他开心地笑了起来。“你接着讲下去吧,乔治!”

“你都背下来了。你自己也能讲了嘛。”

“不行,还是你讲吧。有些地方我都忘了。你讲讲以后会怎么样吧。”

“好吧。以后嘛——咱们把钱攒起来,买一幢小房子和几英亩地,养一头母牛和几头猪,然后……”

“然后就耕地种庄稼。”伦尼提高嗓门叫了起来,“再养几只兔子!讲下去,乔治!讲一讲园子里种什么花草,讲一讲把兔子关在笼子里怎么养,讲一讲冬天里的雨和火炉,讲一讲牛奶上的奶油有多厚,几乎切都切不下来。把这些讲一讲吧,乔治。”

“你为什么不自己讲呢?这些你全都知道了呀。”

“不行……还是你讲吧。我要是讲,就变味了。讲下去吧……乔治。讲一讲我是怎样看管那些兔子的。”

“好吧。”乔治说,“咱们将会有一大块菜地,有一只兔笼,还有一些鸡。冬天下雨的时候,咱们他妈的就什么活也不干,生起一炉火,一边烤火一边听雨点落在房顶上的声音——呀,糟糕!”他掏出一把折叠刀说:“我没空再讲了。”他把小刀从一个豆子罐头的盖子上戳了进去,锯开盖子,将罐头递给伦尼,然后又锯开一个罐头。接着,他又从口袋里拿出两只勺子来,把其中的一只递给了伦尼。

他们坐在火堆旁,口中塞满了豆子,大嚼大咽起来。有几粒豆子从伦尼嘴角掉了出来。乔治挥了挥勺子,问:“明天老板问你话,你会说些什么呢?”

伦尼停下来不嚼了,把嘴里的东西咽了下去,神色专注。“我……我什么话……也不说。”

“好样的!这就对了,伦尼!也许你会很有前途的。等咱们买了地,我是可以让你照管那几只兔子的。只要你能把这一点牢记在心中,什么都好说。”

伦尼得意极了,声音都有点哽住了。他说:“我能记住。”

乔治又挥了挥勺子,说:“听着,伦尼。我要你仔细四处瞧瞧。你能不能记住这个地方?只要顺着这条河往前走,大概再走四分之一英里就是那家农场了。”

“没问题,”伦尼说,“我能记住这个地方。你让我见了老板不要说话,我不是都记住了吗?”

“当然,的确如此。喂,你听着,伦尼——万一你跟从前一样又闯了祸,我要你立刻跑到这里来,躲在灌木丛里。”

“躲在灌木丛里。”伦尼慢慢地说。

“你躲在灌木丛里,等我来找你。能记住吗?”

“当然能,乔治。我躲在灌木丛里,等你来找我。”

“但你别再闯祸就是了。你要是再闯祸,我将来就不让你照管兔子。”乔治说完,随手把吃空了的豆子罐头盒扔进了灌木丛里。

“我不会闯祸的,乔治。我一句话也不会说的。”

“很好。去把你的铺盖卷拿过来放在篝火旁。在这里睡觉十分惬意。看看天空,看看树叶。不要再添柴火了,让火自己慢慢灭了吧。”

他们在沙地上铺了床。篝火的火苗落了下来,光圈也越变越小。那些弯弯曲曲的树杈隐没在了黑暗中,只有树干在篝火的微光下还依稀可见。从黑暗中传来了伦尼的叫声:“乔治——你睡着了吗?”

“还没有。怎么啦?”

“咱们应该养不同颜色的兔子,乔治。”

“没问题。”乔治困倦地说,“红的,蓝的,绿的,什么颜色的都有,伦尼,养他几百万只。”

“要毛茸茸的那种,乔治,就是在萨克拉门托[3]集市上见到的那种。”

“没问题,就养毛茸茸的那种。”

“要不然,也许我会离开你,乔治,住到山洞里去。”

“你愿到哪里都可以,也可以到地狱里去。”乔治说,“现在,你给我闭上嘴。”

篝火中红色的火光暗了下来,微微闪烁着。河流一侧的高山上有一只郊狼在嗥叫,河的另一侧有只狗汪汪地叫了几声作为回应。悬铃木的树叶在夜间的微风中喃喃细语。

工人宿舍是一幢长方形的建筑物,内墙刷了白灰,木头地板是原色的,没有上油漆。三面墙上都开有小小的方窗,而第四面墙上则有一扇很结实的带有木闩的门。八个铺位靠墙一字排开,其中的五个铺着毛毡,另外的三个只用麻袋片盖着。每个铺位上方的墙上都用钉子固定着一只苹果箱,箱子的开口朝外,里面有两层架子,供睡在该铺位的人放置私人物品。这些架子上通常放的都是些七零八碎的东西,有肥皂、爽身粉和剃须刀,还有西部杂志,农场工人喜欢看这种杂志,常常嘲笑它们内容荒唐,而心里却又信以为真。农工们还会在架子上放药品、小瓶子和梳子;还可看见他们将领带挂在箱子旁边的铁钉上。在靠近一扇墙的地方放着一个黑色的生铁火炉,它的烟囱透过屋顶直通外边。宿舍的中央摆着一张大方桌,桌面上凌乱地散落着一些扑克牌,桌子四周则放着几只木箱子供打牌的人坐。

大概早上十点钟的时候,透过其中一扇边窗,太阳投进一道充满了尘埃的光柱,许多苍蝇在光柱中飞进飞出,似流星一般。

木头门闩被拉开。门开了,走进来一个高个子的驼背老汉。他穿一身蓝色牛仔工作服,左手拎着一把大扫帚,后边跟着乔治,而乔治后边跟的是伦尼。

“老板以为你们昨天晚上就到了呢,”老汉说,“结果今早出工没见到你们,简直气得不行。”他伸出右胳膊指了指,袖口里露出一截木棍般圆圆的手腕,手腕上却没有手。他指指两个靠近火炉的铺位说:“你们可以睡这两个铺。”

乔治走过去,把他的铺盖卷嗵的一声扔在了充当褥垫的麻袋片上,麻袋片里填充着麦秸秆。接着他看看铺位上方的箱架,从里面取过一个黄色的小罐,问道:“喂,这是什么玩意儿?”

“我不知道。”老汉说。

“这上面写着:‘灭杀虱子、蟑螂及其他害虫的特效药。’你分给我们的这是什么垃圾床位呀。我们可不想让裤裆里生虫子。”

清洁工老汉把扫帚夹到胳膊肘下,腾出左手接过罐子,仔细看了看上面的标签,末了说道:“是这样的——这张床上以前睡的是个铁匠——那人特别好,要多干净有多干净,甚至吃过东西都要洗手。”

“那他为什么会长虱子?”乔治越说越气。伦尼把他的铺盖卷放到旁边的铺上,坐下来,只顾张着嘴看乔治。

“是这样的……”清洁工老汉说,“这个铁匠名叫怀蒂——即便没有虫子,他也会将这种东西放在跟前——也是为了保险起见,明白吗?告诉你吧,他还有个习惯——吃饭时非得把煮熟的土豆剥掉皮不可,而且如果上面有个小斑点,也不管是什么斑点,非抠掉了才吃。如果鸡蛋上有个红斑,他也要抠掉。后来因为吃不惯这儿的食物,他索性辞职不干了。这种人嘛——反正就是穷讲究。星期天他就是不出门,也穿戴得整整齐齐,连领带也扎得好好的,然后就窝在工棚里。”

“这我不大相信。”乔治怀疑地说,“你刚才说他是为了什么而辞职不干的来着?”

老汉把黄罐塞进衣袋,然后用他的断腕蹭了蹭粗硬的白胡须说:

“哦……这个嘛……他一甩袖子就走了,反正说不干就不干了。他声称是吃不惯这儿的食物,其实是想跳槽。他没有给出别的理由,只说是吃不惯。一天晚上他对老板说了声‘把工钱给我吧’,就像其他跳槽的人那样。”

乔治把铺上的麻袋片揭起来,看了看下面,然后弯下腰仔细看了一下那些麦秸秆。伦尼呼地站起来,学着他的样,把自己的铺也查看了一遍。末了,乔治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打开铺盖卷,取出一些日用品放在箱架上,其中有剃须刀、肥皂、梳子、一瓶药丸、镇痛油以及皮护腕。随即,他铺上毯子,将床铺收拾齐整。这时只听老汉说:“我猜老板可能马上要来这儿。今早出工没见到你们,他大为恼火。我们勤杂工正吃早饭呢,他冲进来说:‘那两个新来的人在什么鬼地方?’当时他正在气头上,把马厩里的马夫也骂了一顿。”

乔治拍拍床,把床上的一个皱褶拍平,然后坐下来,问:“你说骂马厩里的马夫?”

“是啊。要知道,马厩里的马夫是个黑人。”

“呃,是黑人?”

“是的。也是个挺不错的人。被马踢过,腰都直不起来了。老板一发火就拿他出气。不过,那个黑人马夫并不往心里去。他酷爱读书,房间里放着好多书。”

“老板这人怎么样?”乔治问。

“哦,他人蛮好的,有时发发脾气,但心眼好。告诉你吧——每逢圣诞节,你猜他怎么来着?他会把整整一加仑威士忌拿到这儿,说:‘喝吧,一醉方休,伙计们!圣诞节一年只有一次啊。’”

“真够劲!整整一加仑?”

“是的,先生。天呀,大家玩得真是太开心了。到了晚上,他们把黑人马夫也叫了来。那个名叫斯米梯的小驭手跟黑人来了一场全武行表演,表演得相当出色。大家提出不准斯米梯用脚踢,结果被黑人打得落花流水。斯米梯声称:假如允许他用脚,他一脚就可以把对方踢个狗吃屎。大家说不让他用脚,是因为黑人直不起腰,无法用脚踢。”老汉沉浸在愉快的回忆中,稍微停了一下,然后才又说了下去。“他们乐了一场,却还余兴未尽,又跑到索莱达疯去了。我没跟着去,因为我累得不行,再也没那份精神了。”

伦尼快把他的床铺好时,木门闩又被拉了起来。随后门开了,只见一个又矮又胖的人出现在了门道那儿。他下穿蓝色牛仔裤,上穿法兰绒衬衣,黑色的马甲没系扣子,外面是一件黑外套。他把两个拇指伸进皮带,一左一右插在方形钢质的皮带扣的两侧,头戴一顶脏兮兮的褐色斯泰森帽[4],脚蹬一双带马刺的高跟靴子,光凭这样的靴子就知道他不是个做工的人。

清洁工老汉飞快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就拖着脚朝门外走,边走边用断腕蹭他的胡须。“他们两个刚到。”他说了这么一句,接着就从老板旁边擦身而过,出了房门。

老板进了屋,步子小而快(短腿胖子都是这样走路)。“我写信给莫里—瑞迪公司说今天早晨我要两个人。工卡你们有吗?”乔治把手伸到衣袋里,把那两张工卡掏了出来交给老板。“这不是莫里—瑞迪公司的错。工卡上写得很清楚,要你们今天早晨就来上工的。”

乔治低头看着自己的脚面说:“怪都怪巴士司机耍了我们,害得我们步行走了十英里的路。他说我们到地方了,然而其实并没有到。大清早的,我们又搭不到别的车。”

老板眯起眼睛,说:“哦,我派割麦队出去时,还缺两个人手,现在让你们去怕是干不了什么了,还是吃过午饭后再说吧。”说到这里,他将工时簿从口袋里掏出来,翻到夹着铅笔的那一页。乔治意味深长地对伦尼使了个眼色,伦尼心领神会,点了点头。老板舔了舔铅笔,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乔治·米尔顿。”

“你呢?”

乔治说:“他叫伦尼·斯莫尔。”

他们的名字被记在了工时簿上。“记下了,今天是二十号,二十号中午。”老板说完合起了簿子。“你俩以前在什么地方干过活?”

“在威德市那一带。”乔治说。

“你也是吗?”老板转向伦尼问。

“是,他也是。”乔治说。

老板开玩笑地指了指伦尼:“他不太会说话,是吧?”

“是的,是不太会,不过他干活干得棒极了,身体壮得像头牛。”

伦尼暗自一笑,把乔治的话重复了一遍:“身体壮得像头牛。”

乔治横了他一眼,他羞愧得低下了头,为自己的健忘而内疚。

老板突然说道:“喂,斯莫尔!”伦尼把头抬了起来。“你能干些什么?”

伦尼慌了,看着乔治向他求助。“你叫他干什么他都干得了。”乔治说,“他是个很好的车把式,扛得起麦袋,开得了播种机,样样都能行,只要让他干他就干得了。”

老板把脸转向乔治,说:“你为什么不让他自己来回答?你想掩饰什么吧?”

乔治大声嚷了起来:“咄!我又没说他很机灵——他一点也不机灵。我只说他干活是一把好手——四百磅的大包他也扛得起来。”

老板慢慢将小小的工时簿放进衣袋,又将两只拇指钩在皮带上,眼睛都快眯成了一条缝,说道:“喂——你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怎么?”

“我的意思是你从这个人身上能捞到什么好处?你是不是要侵吞他的工钱?”

“不,当然不会。你怎么会认为我在捉弄他?”

“哦,我从没见过有谁会为别人操这么多的心。我只是想知道你从中能得到什么好处。”

乔治说:“他是我……表弟。我答应过他的老母亲,说我会照顾他。他小时候脑袋被马踢过,脑子倒没什么问题,只是不机灵。不过,若论干活,你叫他干什么他都干得了。”

老板半转开身子说:“哦,背麦袋嘛,不需要他有多机灵。不过,你可不要遮掩什么,米尔顿,我可盯着你呢。在威德市的活你们为什么不干了?”

“那儿的活干完了。”乔治未加迟疑地答道。

“什么活?”

“哦……是挖化粪池。”

“好吧。你可别跟我玩花花肠子,因为什么诡计都逃不过我的眼睛——我见过的聪明人多得是。吃过午饭后你们就跟着收麦队出工吧。他们的任务是把麦子运到脱粒机那儿。你们跟斯利姆那一队。”

“斯利姆?”

“对。是个大个子驭手,吃午饭时你会见到的。”老板说完转身就走,但出门前又回过头凝视良久,把他俩仔细打量了半天。

等他的脚步声消失后,乔治转过脸来对伦尼说:“你应该一句话也不说,把你那张臭嘴闭得紧紧的,所有的话都应该让我一个人跟他说。你差点砸了锅,叫咱们丢掉这个工作。”

伦尼不知所措地盯着自己的双手说:“我忘了,乔治。”

“是啊,你忘了。你总是忘,非得让我一遍遍提醒你不可。”乔治说着,一屁股坐在了床铺上。“这下可好,现在他把咱们盯上了。咱们必须特别小心才行,一点差错都不能出。以后记住,一定要把你的臭嘴闭紧。”他说完就气呼呼地陷入了沉默。

“乔治。”

“你又在叫什么?”

“我的脑袋没被马踢过吧,乔治?”

“真要是踢过,那才好呢,”乔治恶狠狠地说,“那样倒是可以省去许多麻烦。”

“你说我是你的表弟呢,乔治。”

“咄,那是我撒的一个谎。我真高兴咱俩不是亲戚,如果是的话,还不如让我死了的好。”他突然把话头停了下来,走到敞开的门口,往外瞧了瞧,说:“喂,你在这儿偷听什么?”

清洁工老汉慢吞吞走了进来,手里拎着扫帚,屁股后边跟着一条老牧羊犬。那牧羊犬脚步拖沓,口鼻呈灰白色,一双老眼没有了光彩,快瞎掉了,一瘸一拐地走到房间边上趴下来,咕噜咕噜地轻轻哼了几声,然后就开始舔它那花白的、被虫蛀了的毛皮。清洁工望着它,等它安顿了下来才冲着乔治说道:“我没有偷听。我只是在门外边的阴凉处站了一会儿,给我的狗挠痒来着。我刚把洗衣间打扫完。”

“你偷听我们的谈话来着。”乔治说,“我可不喜欢爱管闲事的人。”

老汉不安地看看乔治,再看看伦尼,然后把目光又转回到乔治身上,说:“我刚过来,你们的话我一句都没听见,对于你们说什么我也一点兴趣都没有。在这个农场干活,最好什么也别听,什么也别问。”

“的确如此。”乔治说道,语气缓和了些,“要想干得长,就得这个样。”清洁工的一番自我辩解让他放下心来。“过来坐一会儿吧!”他说,“这条狗真够老的了。”

“是呀。它还是条小狗的时候,我就养着它了。天啊,它年轻一点的时候,那可真是一条好牧羊犬。”老汉说着,将扫帚靠在墙上,用断腕蹭了蹭脸上的花白胡子。“你觉得老板怎么样?”他问。

“挺好的。看上去挺不错。”

“他是个好人。”清洁工赞同地说,“你得这样说他才对。”

就在这时,一个年轻人走进了宿舍,瘦瘦的,紫红色脸膛,褐色眼睛,一头密密的鬈发,左手戴着一只劳动手套,和老板一样脚上穿着高跟靴子。“看见我老爹了吗?”他问。

清洁工说:“他刚才还在这儿,科里,现在大概到厨房去了。”

“我去找找看。”科里说着,目光掠过两位新来的工人,便站定不走了。他冷冷地瞧瞧乔治,又瞧瞧伦尼,胳膊肘慢慢弯起来,两手攥成了拳头,全身绷紧,扎了个马步。他的目光立刻充满了算计和挑衅,上下打量着伦尼。伦尼被他盯得惴惴不安,紧张得把左右脚倒来倒去。科里谨慎地走到他跟前问:“你们就是我老爹等着雇用的新人手?”

“我们刚到。”乔治说。

“让这个大个子自己回话。”

伦尼窘迫地扭动着身子。

乔治说:“如果他不愿意回话呢?”

科里猛地转过身来,说:“上帝啊,别人跟他说话,他就得回。你瞎掺和什么呀?”

“我们是一起来的。”乔治冷冷地说。

“哦,原来是这样。”

乔治神情紧绷,一动也不动,说道:“对,就是这样。”

伦尼不知所措地瞧着乔治,等他吩咐。

“莫非你不愿意让这个大个子说话,是不是?”

“他如果有话要对你说,自然就会说的。”乔治说着,微微对伦尼点了点头。

“我们刚刚才到。”伦尼轻声说。

科里狠狠地盯着他说:“哼,下次有人跟你讲话,你就得回。”说完,他拂袖而去,走出了房门,胳膊肘仍微微弯着。

看着他走远,乔治将脸转过来,对清洁工说:“喂,他耍什么威风?伦尼又没惹他。”

老汉谨慎地朝门外看了看,确信没人偷听,然后才小声说道:“科里是老板的儿子,身手很棒,在拳击场上小有名气。他是轻量级拳击手,动作很麻利。”

“是吗?他厉害就叫他厉害呗。”乔治说,“他犯不着找伦尼的碴。伦尼又没惹他,他为什么跟伦尼过不去呢?”

清洁工沉吟片刻,然后说道:“这个嘛……跟你们实话实说吧。科里这种小个子,见了大个子就觉得不顺眼,动辄便挑大个子的毛病,只恨自己没长成个大个子。这种小个子你也是见过的,对不对?这种人爱找碴吧?”

“是的,”乔治说,“我的确见过许多难缠的小个子。不过,这个科里可别错看了伦尼。伦尼的动作并不麻利,但科里要是跟伦尼过招,吃亏的是他自己。”

“哦,科里是很厉害的。”清洁工以怀疑的语气说,“我总觉得不公平——科里要是跟大个子过招取胜,大家都会说他的功夫很棒,但如果败在了大个子手下,大家则会众口一词地说大个子应该跟大个子过招,有可能他们还会一起对付那个大个子。反正我总觉得不公平。科里似乎对任何人都不肯甘拜下风。”

乔治眼睛望着门外,预言似的说:“是吗?在伦尼面前,他最好还是小心点。伦尼不是什么拳击手,但他身体强壮,动作快,是不理会拳击规则的。”他说完走到方桌旁边,在一个木箱上坐下,将一把扑克牌抓过来叠齐,洗了洗。

老汉在另一个木箱上坐下,说:“我讲的这些话可别跟科里说。他会整死我的。即便整死了我,他也不在乎,也不会受到惩罚,因为他父亲是老板嘛。”

乔治切了牌,然后一张一张地将它们翻过来,看过就扔到一边,积成了一堆。他说:“我觉得科里这家伙说话像个畜生。我不喜欢这种卑鄙小人。”

“我觉得他最近比以前更差劲了。”清洁工说,“两个星期前他才结了婚,老婆就住在老板的房子里。结婚之后,他似乎更加蛮横无理了。”

乔治嘟哝了一句:“也许他是想在他老婆面前充英雄好汉呗。”

清洁工越发起劲了,说道:“他左手上戴的手套你看见了吧?”

“是的,我看见了。”

“手套里头涂满了凡士林来着。”

“凡士林?涂那个干什么?”

“哈,告诉你吧——科里说他必须把他的手润得柔软些,好抚摸他的老婆。”

乔治目不转睛地盯着纸牌说:“这话也跟人讲,真够恶心的。”

老汉听了这话,像吃了颗定心丸,因为乔治的话是对科里的贬损。他顿感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于是更加推心置腹地说:“以后你会见到科里的老婆的。”

乔治又开始切牌,慢吞吞、从容不迫地抽出一张牌,不经意地问:“漂亮吗?”

“是的,漂亮是漂亮……只是——”

乔治眼睛盯着牌问:“只是什么?”

“哦——只是她喜欢跟别人眉来眼去。”

“是吗?结婚才两个星期就跟别人眉来眼去?难怪科里那么暴躁,就像裤裆里爬满了蚂蚁一样。”

“我看见她冲斯利姆抛媚眼了。斯利姆驾马车是一把好手,是个相当能干的人才,没必要穿高跟靴子,在打麦队里也颇受人尊敬。我看见她冲斯利姆抛媚眼来着。科里却什么也没看见。我还看见她冲卡尔森抛媚眼了。”

乔治装出一副不感兴趣的样子说:“看来,以后有热闹可以瞧了。”

清洁工从木箱上站起身来,说:“你知道我怎么想的吗?”乔治没出声。“哦,我觉得科里娶了个……娶了个骚货。”

“他又不是第一个戴绿帽子的,”乔治说,“这种事多得很呢。”

老汉抬腿向门口走去,他的那条老狗抬起头四处看看,然后艰难地站起来跟了过去。“收麦子的就快要回来了,我得给他们准备洗脸水。你们两个是背麦袋的吧?”

“是的。”

“我的话你不会告诉科里吧?”

“当然不会。”

“哦,你会见到她的,先生。那时候你再看她到底是不是骚货。”老汉说完就出了门,一步跨进了炫目的阳光里。

乔治若有所思地将手中的牌放下,分作三摞,然后找出四张梅花放在A那摞上。此时,阳光组成的块状斑点洒在地板上,苍蝇在其中穿梭往返,如火花一般。外面传来了马具相互碰撞发出的叮当声,以及马车的车轴不堪重负发出的嘎吱嘎吱的声音。远处有人在叫喊,声音很清晰:“马夫——喂,马夫!”接着又传来一句,“那个该死的黑鬼躲到哪里去了?”

乔治盯着他抽出的那张牌看了看,然后将所有的牌收拢,转过脸来瞧着伦尼。伦尼躺在床铺上,正望着他。

“瞧,伦尼!这儿恐怕又待不住了。我有点担心呀。科里那家伙会找你麻烦的。这种人我见过,咬住你就不松口。他觉得他把你镇住了,一有机会就会找碴打你一拳。”

伦尼的眼睛里露出了惧怕的神情,可怜巴巴地说:“我不想惹事。别让他打我,乔治。”

乔治站起身来,走到伦尼的铺位前,坐到了铺上,说:“这种浑蛋叫人恨得牙根痒痒,我见得多了。正如那老汉所说,科里对任何人都不肯甘拜下风,非降服别人不可。”他沉吟片刻,又接着说了下去。“要是他跟你纠缠不休,伦尼,咱们就会被解雇的。这可容不得马虎,因为他毕竟是老板的儿子呀。千万当心,伦尼。你要尽量避开他,明白吗?千万别和他说话。他要是到这里来,你就躲得远远的,到屋子的另一边去。你能做到吗,伦尼?”

“我不想惹事,”伦尼凄楚地说,“我从未招惹过他。”

“哦,如果科里想寻衅闹事,展示一下自己的功夫,你不招惹他也不顶用。只要别跟他有接触就是了。能记住吗?”

“当然能记住,乔治。我一个字也不说。”

收麦子的人回来了,由远及近,弄出的响动也越来越大,有马蹄踏在坚硬的地面上发出的嘚嘚声,有车闸制动发出的声音,也有叮叮当当的铁链声。收麦队的农工们叫叫嚷嚷,你呼我喊的。乔治坐在床上,皱着眉头靠在伦尼身边想心事。伦尼胆怯地问:“你不是在生我的气吧,乔治?”

“我不是生你的气,而是生科里这个狗杂种的气。我原希望能在这里挣一小笔钱呢——也许是一百块。”说到此处,他的语气越发坚决了。“你一定要避开科里,伦尼。”

“我一定会的,乔治。我一个字也不说。”

“别让他缠上你——不过——假如这狗杂种要是打你——那就叫他吃不了兜着走。”

“怎么吃不了兜着走,乔治?”

“别问了,别问了。到时候我会告诉你的。我恨这种家伙。喂,伦尼,要是你惹了麻烦,还记得我对你说的话吗?”

伦尼用肘将身子支起来,面孔因为冥思苦想都有点变形了,后来他忧愁地把目光移到了乔治的脸上,说:“要是我惹了麻烦,你将来就不让我照管兔子。”

“我讲的不是这个。昨天夜里咱们睡在什么地方你还记得吗?在河边那儿,还记得吗?”

“记得,我还记得。噢,我想起来啦!你让我回到那里去,藏在灌木丛里。”

“藏在那里等我去找你。别叫任何人看见。就藏在河边的灌木丛里。你说两遍我听听。”

“藏在河边的灌木丛里,藏在河边的灌木丛里。”

“要是你惹了麻烦就这样。”

“要是我惹了麻烦就这样。”

这时,车闸嘎吱一声响,有人大叫道:“马——夫!喂,马夫!”

乔治说:“你把刚才的话在心里再重复一遍,伦尼,免得忘了。”

话刚落音,二人就都抬眼朝门外望去,因为门口那长方形的太阳光柱被遮断了。只见一个女子站在那儿朝屋里张望,两片芳唇很丰润,涂了口红,眼睛之间的间距宽宽的,浓妆艳抹,指甲染成了红色,头发烫成一小卷一小卷的,看上去就像一根根垂着的香肠。她穿着棉布便装和红拖鞋,鞋面上缀着好些鸵鸟毛编成的红色小花球。“我找科里。”她说道,声音尖尖的,带点鼻音。

乔治将目光移开,随即又转回到她身上,说:“他刚才在这里,后来走了。”

“噢!”她将双手扳到背后,斜倚在门框上,这样一来,身体就靠前了。“你们就是那两个新来的人,是不是?”

“是的。”

伦尼的目光在她的身体上打转,她虽然似乎并没有朝伦尼这边看,但有点不自在。她低头盯着自己的指甲,解释说:“有时候科里会到这儿来的。”

乔治唐突地说:“是吗?但他现在不在这儿。”

“他既然不在,我想我还是到别的地方去找找吧。”她用开玩笑的语气说。

伦尼直勾勾地望着她,给迷住了。乔治说:“我要是看见他,就告诉他,说你在找他呢。”

她淘气地笑了笑,扭了扭身子,说:“不会有人怪罪一个四处找人的人吧。”这时,她听见身后响起了脚步声,便回头看了看,说道:“嗨,斯利姆!”

斯利姆的声音从门口传了过来:“嗨,美女!”

“我在找科里,斯利姆。”

“是吗?那你找得还不够用心。我看见他进你们的屋子里去啦。”

她突然有点不安,冲着宿舍里的人喊了一声“再见,伙计们”,便匆匆走掉了。

乔治转过脸看着伦尼,说:“天呀,好一个淫妇。这就是科里为自己挑选的佳偶!”

“她挺漂亮的。”伦尼为她辩解道。

“是漂亮,科里是金屋藏娇嘛,但以后有他好瞧的。我敢说,用二十块钱就能将她骗走。”

伦尼仍盯着她待过的门道发痴,赞美地笑着说:“天呀,她可真漂亮。”乔治立刻低头看着他,揪住他的一只耳朵晃了晃,语气激烈地说:

“你给我听着,你这个没脑子的笨蛋。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你都不许理她,甚至你看也不许看那骚货一眼。这种女人就像毒药一样,我见得多了,只是没见过比她更致命的。你一定要避而远之。”

伦尼挣扎着要让自己的耳朵从他的手中摆脱出来,嘴里说道:“我什么也没做呀,乔治。”

“是呀,你什么也没做。可她站在门道那儿露大腿时,你的眼睛没往别处瞧。”

“我并没有邪念呀,乔治。我真的没有。”

“是吗?你以后离她远一点就是了,因为她是我所见过的最厉害的香饵。科里愿意上钩就让他上吧,那是他心甘情愿嘛。哼,还在手套里涂凡士林呢!”乔治厌恶地说,“我敢说他还吃生鸡蛋补身子,还到药店买特效药呢!”

伦尼突然失声叫了起来:“我不喜欢这地方,乔治。这地方不好,我想离开这里。”

“咱们得坚持住,挣到钱再走。这也是迫不得已,伦尼。只要把工钱拿到手,咱们立刻走人。我跟你一样,也不喜欢这地方。”乔治说着就回到了桌旁,又抽出了一张牌,“真的,我不喜欢这地方。挣到几块钱咱们就走人。只要兜里能装上几块钱,咱们拍屁股就走,到美国河[5]的上游淘金去。在那儿一天能挣两三块钱,也许还能交好运,赚个盆满钵满呢。”

伦尼急切地把身子探向他,说:“咱们走吧,乔治,赶快离开这里吧。这个地方很不好。”

“必须再坚持坚持。”乔治不耐烦地说,“现在别说了,就要有人进来了。”

从不远处的盥洗室传来了流水声和脸盆磕碰的声音。乔治眼睛盯着那些纸牌说:“咱们也应该去洗一洗,只是咱们什么活也没干。”

一位高个男子出现在了门口,腋下夹着一顶揉皱了的斯泰森帽,一边用手朝后捋着他那湿漉漉的、长长的黑发。跟别的工人一样,他也是下穿蓝色牛仔裤,上穿牛仔短外套。当他将头发捋整齐后,他走进了屋子,完全一副皇家风范和工匠大师的庄严气度。此人是技艺高超的驭手,是农场里的风云人物,能驾驭十头、十六头,乃至二十头骡子,让它们同时听命,乖乖地列成一队。他一鞭子就能将落在骡子头上的苍蝇抽死,而骡子皮毛不损。他气宇轩昂,庄重、沉稳,只要一开口,别人就会侧耳倾听。他的话极具权威性,不管涉及任何话题,政坛上的也罢,情场上的也好,别人都会奉为至宝。他就是头牌驭手斯利姆。他瘦削的脸棱角分明,看不出有多大年纪,可能时年三十五岁,也可能五十岁。他听别人讲话善于听话外之音,而自己说话慢条斯理,并非开门见山,而是有弦外之音、言外之意。他的手大而瘦,动作灵活如寺庙舞者[6]。

这时,只见他将揉皱了的帽子抚平,又在中间捏出一个皱褶,然后戴在了头上。他友好地看了看宿舍里的那两人,温和地说:“外边的光线怪刺眼的,一进来几乎什么都看不见了。你们二位是新来的吧?”

“刚刚到。”乔治说。

“是来扛麦包的?”

“老板是这么交代的。”

斯利姆来到桌旁,在乔治对面的木箱上坐下,看了看那张对他来说是颠倒着的抽出来的明牌,声音极其温和地说:“希望你们能来我的队里。我的队里有两个混饭的,甚至有点不辨菽麦。你们二位以前扛过麦包吗?”

“哈,当然扛过。”乔治说,“我倒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但那个大块头扛麦包,一个能顶俩。”

伦尼一直在听他们说话,眼睛一会儿看看这个,一会儿看看那个,此时听见这句夸奖的话,不禁得意地笑了。斯利姆听到这话,以赞许的目光看了看乔治。他向桌子探过身子,捏住一张散牌的牌角说:“你们经常一道出来闯荡?”他的语气很友好,显得非常推心置腹,完全没有非要别人回答的意味。

“当然,”乔治说,“这样可以相互照应。”他说着用大拇指指了指伦尼,“他虽然不聪明,但干活是一把好手,脑子不灵光,然而人特别好。我认识他已经很久了。”

斯利姆的目光越过乔治,飘向了远方。“如今,一道出来闯荡的人实不多见。”他沉思着说,“我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许这个世界太可怕,弄得有点人人自危吧。”

“要知道,跟认识的人结伴出来比独自闯荡世界要惬意得多。”乔治说。

一个挺着将军肚的彪形大汉走进了宿舍,刚洗过的头上还滴着水。“喂,斯利姆!”他一进门就叫了一声,但随即便停住了脚步,盯着乔治和伦尼。

“这两位是刚来的。”斯利姆介绍道。

“幸会。”彪形大汉说,“我叫卡尔森。”

“我叫乔治·弥尔顿。这位是伦尼·斯莫尔。”

“幸会。”卡尔森又寒暄了这么一声。“他的个头可不算小。”[7]他咯咯一笑,被自己开的玩笑逗乐了。“个头一点都不算小。”他又念叨了一遍。“我想问你呢,斯利姆——你的那只母狗怎么啦?今早没见它卧在你的大车底下。”

“昨天夜里它下崽子了,”斯利姆说,“一窝下了九只,我扔进河里淹死了四只,因为它喂不过来那么多。”

“还剩五只,对吧?”

“是的,还剩五只。我要养一只个头最大的。”

“你觉得这些狗崽子属于什么品种?”

“不知道。”斯利姆说,“我猜大概是牧羊犬吧。因为它发情的时候,周围最常见的就是公的牧羊犬。”

卡尔森又问:“还剩五只,是不是全都留下?”

“难说。先留着吧,让它们喝露露[8]的奶。”

卡尔森若有所思地说:“喂,是这样的,斯利姆。我一直在寻思:坎迪的那条狗实在太老了,连路也走不动了,而且身上还臭得不行,每次进宿舍来,余臭两三天都难消散。是不是应该让坎迪开枪打死那只老狗,送一只小狗崽子让他养?那只老狗身上的臭味隔着一英里都能闻得到,牙也没有了,眼睛几乎全瞎了,吃东西无法咀嚼,坎迪只好给它喂牛奶。”

他们说话时,乔治一直在盯着斯利姆看。突然,外边响起了三角铁的敲打声,先慢后急,越敲越快,快得几乎都连成了一片。后来,那声音戛然而止——来得突然,去得也突然。

“饭来啦。”卡尔森说。

外边人声嘈杂,有多人走过。

斯利姆慢慢站起身,动作不慌不忙,说道:“趁着现在还有东西,你们最好赶快去吃吧。再过一会儿,饭菜就没有了。”

卡尔森退后一步,让斯利姆走在前边,随后二人便出了房门。

伦尼望着乔治,神情兴奋。乔治将纸牌弄乱,随便地摞成了一堆,说:“我明白!我听见他的话了,伦尼。我一定会问他要的。”

“要一只棕色带白点的!”伦尼激动地高声说。

“得了吧,咱们先去吃饭。我还不知道他有没有棕色带白点的小狗呢。”

伦尼坐在床上没有动,说:“你马上就问他要,乔治,要不然他会把小狗淹死的。”

“没问题。你站起来,咱们吃饭去。”

伦尼一骨碌便从床上起来,随后二人就朝门外走。谁知刚走到门跟前,便见科里冲了进来。

“见过一个姑娘来这里了吗?”科里气呼呼地问。

乔治冷冰冰地说:“大约半个小时前像是来过一个。”

“她跑到这里来干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