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3 什么是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

企业的筹资活动包括资本投入、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三部分。企业取得借款、发行债券、发行股票、融资租赁等活动,都属于筹资活动的范畴。

资本投入是指公司的投资者按照公司章程或合同、协议的约定,实际投入企业资本的活动,形成的是公司账面的“实收资本”。“实收资本”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实收资本是企业永久性的资金来源,它是保证企业持续经营和偿还债务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是企业抵御各种风险的缓冲器。

股权融资是指企业的股东愿意让出部分企业所有权,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盈利与增长。股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用途的广泛性,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

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借钱的方式进行融资,债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债权融资的特点决定了其主要用于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这三种融资方式,是企业保证营运资金充足的重要手段。在企业的实际经营活动中,资本投入和股权融资的方式,不用还本付息,也就不会产生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而债权融资的方式,不仅需要还本还需要付息,其利息支出,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可以税前扣除。因此,适当地利用债权融资,可以调整资本结构,给企业带来额外的收益。

因此,一个正常经营的扩张迅速的企业,都会有一定的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和流出,在现金流量表中则反映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过对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的分析,可以了解企业通过筹资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判断筹资活动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上述项目中,(1)至(3)反映的是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入,(4)至(6)反映的是企业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在现金流量表中,反映了企业资金融入和融出,以及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的全部现金流入和流出。通过分析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可以了解企业通过筹资活动获取现金的能力,判断筹资活动对企业现金流量净额的影响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