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地流转机制、动力与障碍:基于江苏省的实证分析
- 江淑斌
- 12字
- 2022-05-30 10:55:55
第二章 文献回顾与概念界定
一 基础理论借鉴
(一)农户模型
在不发达的经济体中,农户是重要的经济组织。农户的生产和消费处于半自己和半商业化阶段。农户的生产、消费和就业,除了受自身需求约束,受自身资源禀赋限制外,还受社会经济环境变化和政府政策干预的影响。农户的生产、消费和就业之间相互影响,互为因果。在实际研究中,经济学家利用农户模型来分析农户行为。最早的农户模型由苏联经济学家恰亚诺夫(А.В.Чаянов)提出,用于分析俄罗斯农民在工作与休闲之间的时间分配行为。模型假设:农户仅面对完全竞争的农产品市场,而不存在劳动力市场。农户劳动力配置的均衡条件是消费的边际效用等于休闲的边际效用。后续研究在此基础上不断发展了农户模型。农户效用函数的假设逐渐放松,对农户家庭内部成员之间经济行为的研究逐步深入。加里·贝克尔(Gary Becker,1965)在恰亚诺夫理论的基础上创建了新农户模型。模型假设:农户在收入、生产函数和时间的约束下,追求其效用最大化,并通过数学方法分析认为,农户实际上可把生产决策同消费决策分开,先决定最优生产问题,然后在收入极大化的前提下再决定最优消费,即所谓的可分性。
继贝克尔以后,研究使用的农户模型根据农户生产和消费决策是否可分,分为可分性农户模型(Lau,Lin and Yotopoulos,1978;Kuroda and Yotopoulos,1980;Adulavidhaya,Kuroda,Lau and Yotopoulos,1984;Barnum and Squire,1979,1980)和不可分性农户模型(Iqbal,1986;Rozelle,Taylor and deBrauw,1999;deBrauw,Taylor and Rozelle,2002),也有研究对农户生产和消费的可分性进行检验(Benjamin,1992;Pitt and Rosenzweig,1986;Jacoby,1993)。Barnum和Squire(1979)将新家政学概念引入农户模型,在农户模型中加入农户自己生产消费品,并修改了恰亚诺夫农户模型中不存在劳动力市场的假定;Iqbal(1986)在农户决策中引入了借贷、储蓄和投资等变量,将农户模型扩展成包含两个生产周期的系统,将农户模型由静态分析发展为动态分析;Pitt和Rosenzweig(1986)将农户模型进一步扩展,引入了价格、健康和农户利润关系函数与健康生产函数。
基于共同效用函数的假定不断受到来自理论和事实两方面的挑战。20世纪80年代以来,经济学家将博弈理论引入农户家庭内部决策,开创了农户家庭成员具有不同效用函数的集体模型。整体上,农户模型的发展可分为单一模型阶段和集体模型阶段(都阳,2001)。单一模型和集体模型的区别在于单一模型假定农户家庭成员具有共同效用函数,而集体模型假定农户家庭成员各自具有不同的效用函数。本书主要借鉴单一模型,因此对集体模型不做回顾。
本书使用的农户模型是由Yao(2000)、Carter和Yao(2002)、Deininger和Jin(2005),Deininger和Jin(2007)、Feng和Heerink(2008)等发展和完善的农户模型。该农户模型假设农户经济行为追求共同效用,农户的生产和消费具有可分性。和一般农户模型相比,该模型具有两个明显的不同:一是农户模型引入了新制度经济学中交易费用的概念。模型假设农户的土地租赁有交易费用,且交易费用在两个交易者之间平均分摊。土地租入者支付的实际地租高于名义地租,土地租出者获得的实际地租低于名义地租。与完全市场相比,交易费用的存在减少了交易量,扩大了农户之间土地边际产值的差距。土地产权的保障和交易自由度的提高可以降低交易费用,完善土地租赁市场;二是农户模型假设不存在农业劳动力市场,农户只能在自有土地或非农就业市场配置劳动力。
(二)市场模型
图2-1是市场的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图中向下倾斜的是需求曲线D,向上倾斜的是供给曲线S。价格为Pe时,生产者愿意提供和消费者愿意购买的商品数量刚好相同,都为Qe,市场实现均衡。价格为P1时,生产者愿意提供的产品数量大于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数量,供给大于需求。价格为P2时,生产者愿意提供的产品数量小于消费者愿意购买的数量,需求大于供给。市场某一时刻的供给和需求都与价格相关。因此,供给大于需求或者需求大于供给都是基于某一价格的判断。之所以会出现供给大于需求或需求大于供给的市场不均衡,是因为消费者的需求会发生变化,而生产者的供给调节需要一定的周期。著名的蛛网模型研究的就是需求和供给之间这类变动。
图2-1 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影响供给和需求变动的因素可能相同也可能不同。在供给与需求变动的分析中,一般假定:影响供给和需求的因素不同,即分别考虑需求变动和供给变动,很少对供给和需求同时变动的情况进行考虑。但在农地市场上,如果不考虑同时影响供给和需求的因素,则有可能犯下致命的错误。在一般的市场分析中,供给者是厂商,其考虑的是如何确定生产规模实现边际收益和边际成本相等,实现利润最大化;需求者是消费者,其考虑的是如何在预算约束下实现效用最大化。因此,市场的供给与需求可以分开考虑。但在农地市场上,土地的转入者和转出者都是生产者,都是把土地当作一种生产资料用于自己的农业经营。无论是转入者还是转出者考虑的都是利润最大化,决定其转入或转出的是土地的使用效率。因此,农地流转市场上存在很多因素既能影响供给,又能影响需求。这一点可从图2-2的分析中得出。
图2-2 农业经营与农地流转市场的供给和需求
假设在某地的土地经营权交易市场上只有两农户。两农户共有土地Q亩,土地的初始分配为农户甲Q0亩,农户乙Q-Q0亩。农户甲和农户乙都在土地上种植小麦。在T1时农户甲和农户乙的边际利润曲线相交于点(P1,Q1)。则该土地的经营权交易价格为P1,交易量为Q1-Q0,土地经营权由农户乙向农户甲流转。
到T2时小麦价格下降,农户甲和乙的边际利润曲线下降,并且下降幅度相同。新的边际利润曲线相交于点(P2,Q1)。土地经营权的交易量依旧是Q1-Q0,但交易价格下降到P2。即小麦价格下降会导致农地使用权的价格下降,但对农地使用权的交易数量没有影响。反映在供给与需求曲线上就是供给扩大但需求减少,交易价格下降,整个市场交易量不变。
除了价格外,能同时影响供给与需求,但对流转量没有影响的因素还很多。比如,对农户甲与乙同时给予生产补贴,农户甲与乙同时采用了某项新技术、对种植结构做相同调整等都能同时影响供给和需求,但对交易量却没有影响。
供给者和需求者都是利用土地进行农业生产,很多因素能同时影响供给和需求。因此在具体的政策运用中要注意分辨哪些因素只能影响供给或需求,哪些因素既能影响供给又能影响需求。如果分析不足,提出的政策就会产生一些不良反应,或者会扩大需求但供给减少,或者会扩大供给但需求减少,都达不到促进土地流转的目的。
(三)合约理论
合约理论认为合约的存在与选择,都是在一定的局限条件下有效使用资源的结果。市场价格机制则是减少租值消散最为合适的方式。价格机制以外的任何方式都会造成大于机制运行下的租值消散。因为,任何经济资源都是稀缺的,当两个或更多个人都想获得更多的同一商品时,竞争就会发生。任何社会都存在竞争,有竞争必定有胜负,要判定胜负一定要有竞争规则。如果说竞争是在没有规则的情况下进行,那么商品的价值就会烟消云散,这就是著名的“租值消散”定律。因此,从租值消散的角度看,如果促进经济增长或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就必须减少在竞争情况下的资源浪费,对竞争的冲突用不同的方式来解决,或是把浪费资源的竞争改变为增加生产价值的竞争。而要做到这一点,社会就要制定竞争规则来约束人们的行为。这些竞争规则就是约束人们行为的产权制度(张五常,2002)。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一般可以分为三类:以规制来限制财产的使用;以“人”本身为界定权利的单位或以等级来分配权利;以资源或物质本身作为界定权利的单位。物质或资源的衡量标准又是以市场价格机制为基础的。在所有的规则中,只有以市场价格决定竞争的胜负才会使经济浪费最少或租值消散最小。市场价格标准是减少租值消散的最有效方式。但是市场价格的运作并非无成本,要决定产品的定价,交易费用的产生不可避免。交易费用的存在同样是一种租值消散现象(Coase,1937)。科斯认为,为了减少租值消散,人们以企业组织代替市场价格机制。但张五常认为,企业的出现并非交易从市场中退出,而是一种交易方式代替另一种交易方式,一种合约形式代替另一种合约形式。不同合约安排的本质就在于如何在局限条件下把租值消散最小化。
根据科斯定理(Coase,1960),在零交易费用的世界里,无论生产与交易做如何安排,资源配置的效率都是相同的。但是在现实世界中交易费用无所不在。正因为交易费用的存在,人们要选择不同的合约安排来减少其经济运行中的交易费用,实现自己的效用最大化。因此,不同的合约安排是在约束条件下减少交易费用的选择。张五常则认为,广义交易成本包括了所有的鲁宾逊一人经济以外所能想象的成本。而在一人经济里,不论产权与交易,还是任何类型的经济组织都是不存在的。根据这个定义,交易成本可以包括信息成本、谈判成本、签订和实施合约的成本、界定和保障产权的成本、实施产权的成本、监督成本和改变制度等一系列的制度成本。
所谓合约就是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的某些承诺。它是交易过程中的产权流转的形式。合约的形成是通过不同的资源的流转或组合来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的。而合约要达到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目的就是以不同的合约安排选择来减少或降低资源运行中的交易费用(张五常,1969)。因为,不同的合约安排会产生不同的交易费用。交易费用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交易与生产的情况不同和制度安排不同,以及不同的合约规则所付出的执行与谈判努力不同。正因为存在着这样的差异性,如果资产或权利能够自由转让和自由选择会使在市场竞争中的人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用各种不同的合约安排来组合资产,鼓励生产,监督行为或实行承诺,从而使交易费用下降。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由于人们所掌握的信息通常是不完全和不对称的,人们要获得完全的信息几乎是不可能的,即使可能,成本也会非常昂贵。因此,合约的当事人通常会根据各自所掌握的信息或按双方的实际情况来选择适合自己的合约条款或在局限条件下签订对己有利的合约。如果合约安排是不可自由选择的,合约的当事人又处于不完全信息的情况下,这不仅会增加当事人搜集信息的成本,也会由于当事人各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增加合约谈判和合约执行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合约安排的成本肯定是巨大的。如果合约安排可以选择,合约当事人就会在自己所掌握的信息约束下选择对己有利的合约,以此降低交易费用。当然,从市场价格机制的角度看,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产品的市场价格往往难以确定,或者没有市场价格可言。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市场就会因为减少产品市场的交易费用而产生,以此来补充产品市场的不足。这时,人们就会利用自由选择合约安排的形式来减少交易费用,但是当事人一旦由产品市场进入资本市场或要素市场,监督费用又可能增加。
合约的监督费用同样是一种交易费用,错误的合约协议与监督合约的困难,会导致惊人的浪费。因此,为了避免庞大的交易费用,那些在协议上及监督上大有困难的租赁合约很少出现。为了减少其交易费用,人们往往不会选择监督困难的合约,而是选择用其他合约来代替,以便减少交易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