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结语

民法典的实施对于电子合同在实践中的应用将起到基础性的保障作用。而面对互联网背景下因电子合同而带来的海量案件,光靠“捉襟见肘”的裁判人员是难以应对的。互联网法院通过对司法链上的智能合约应用,迈出了司法领域自动化的坚实一步。但目前的智能合约在司法领域的实践只能说是非常初级的,尚无法覆盖裁判和执行的全过程。所以,这就需要我们发挥好多元纠纷解决的文件精神,充分用好赋强公证的优势,利用技术打造起全流程司法智能合约的闭环。当然,打造全流程司法智能合约的过程中一定还会有不少有待解决的问题,这需要法院、公证处以及技术公司等各方的协同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