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2019):跨越的70年
- 郑长德主编
- 5724字
- 2022-07-27 11:19:59
摘要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2019)》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西部民族经济研究中心的年度成果,得到了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工程、四川省教育厅创新团队项目“民族地区经济发展问题研究”(项目编号:14TD0048)的资助。
成立于2006年的西南民族大学中国西部民族经济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2014年获批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培育)。中心自成立以来,充分体现了西南民族大学“为少数民族服务,为民族地区服务,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办学宗旨,把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作为核心研究领域,以马克思主义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普通的发展理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区情结合起来,从综合、宏观的角度和战略的高度,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对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矛盾和热点展开研究。中心确立了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民族地区金融发展、民族地区旅游经济与文化发展等稳定的研究方向。
《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紧密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或重大问题开展对策性、前瞻性研究,分主题每年出版一期。《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2019)》的主题是“跨越的70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一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系列政策支持、大幅度的资金和人才支援下,在全国人民的大力支援下,民族地区各级政府、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把自力发展与中央关心、发达地区支援结合起来,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各族人民生活有了历史性改善。今日的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经济发展、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各族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事业欣欣向荣,处于历史上最好的繁荣发展时期。
经济总量的巨大飞跃。1952年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总量57.89亿元,2018年增长到90676.42亿元,是1952年的1566倍,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增长了250多倍,年均增长8.72%。分省区看,1952—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分别为:内蒙古9.31%、广西8.61%、贵州8.06%、云南8.42%、西藏8.74%、青海8.75%、宁夏9.42%、新疆8.45%。2018年民族八省区中经济总量超过2万亿元的为广西,在万亿元以上的有内蒙古、云南、贵州和新疆(见表1)。
表1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经济总量的增长 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根据《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区统计公报数据整理所得。
经济结构的根本性转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地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从以依赖单一产业为主转向依靠三次产业共同带动。新中国成立初期,民族八省区地区生产总值的结构中,农业占比较高,工业和服务业相对薄弱,部分地区还处于现代工业的空白区。1952年,民族八省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算术平均)分别为73.1%、12.8%和14.1%。20世纪50—70年代,随着民族地区工业化建设推进,第二产业比重不断提升。1978年,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算术平均)分别为36.5%、41.8%和21.8%。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工业和服务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20世纪90年代初民族地区第一产业产值比重稳定低于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族地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同发展,各省份第三产业增加值超过第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2018年,民族八省区第一、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1.7%、41.0%和47.4%。民族八省区产业结构演变的基本态势如表2所示。随着生产结构的变化、现代产业的发展,传统产业比重的下降必然会导致劳动力在部门间的重新配置,引起就业结构的变化,这种变化的一个基本趋势是,随着经济发展,劳动力逐渐由农业部门向非农业部门转移,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成为劳动力就业的主要领域。民族地区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变化是符合这一基本趋势的。1978年,民族八省区各产业劳动力份额为79.41:11.41:9.17,到2016年该比例为49.16:15.92:34.96。
表2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产业结构的变化 (%)
资料来源:根据《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和各省区2018年统计公报数据整理所得。
人民生活蒸蒸日上。从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看:1952年,民族八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分别为内蒙古173元、广西67元、贵州58元、云南70元、西藏115元、青海101元、宁夏126元、新疆166元;到1978年,分别增加到内蒙古317元、广西225元、贵州175元、云南226元、西藏375元、青海428元、宁夏370元、新疆313元;到2018年,分别增加到内蒙古68302元、广西41489元、贵州41244元、云南37136元、西藏43397元、青海47689元、宁夏54094元、新疆49475元(见表3)。可以看出,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人均收入上了好几个台阶。
表3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的变化 单位:元
续表
资料来源:根据《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年鉴》和各省区统计公报数据整理所得。
从城乡居民收入变化看,1978年民族八省区居民人均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用城乡人口比例加权)只有260多元,1999年达到2900多元,2010年突破8500元。2017年,民族八省区全体居民人均收入为19520元。2018年,民族八省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内蒙古28376元、广西21485元、贵州18430元、云南20084元、西藏17286元、青海20757元、宁夏22400元、新疆21500元。
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性改善。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对民族地区基础设施的大规模投资,特别是西部大开发以来的重点工程项目80%以上布局在民族地区,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得到根本性改变。以运输线路长度为例:1952年,民族八省区铁路营业里程为3208千米,贵州、西藏、青海、宁夏和新疆还是铁路的空白区,公路里程为27868千米,西藏尚无现代意义上的公路;到1978年,民族八省区公路、铁路里程分别增加到10561千米和193650千米;到2017年,民族八省区公路、铁路里程分别达到35266千米和1149744千米。各省区的运输线路发展如表4所示。2013年10月30日,西藏墨脱公路通车,正式结束了其作为中国最后一个不通公路县的历史。民族地区不仅运输线路长度举世瞩目,各种交通线路间连接成网,而且线路质量显著提高,铁路复线、高速铁路和高等级公路从无到有,覆盖范围逐年扩大。
表4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八省区运输线路的变化 单位:千米
资料来源:根据《新中国六十年统计资料汇编》《中国统计年鉴》数据整理所得。
对外开放成效显著。民族地区大多处于边疆地区,邻国较多,且相邻国家都是欠发达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加之受国内政治形势和国际地缘政治格局变化的影响,在改革开放前,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程度低,进出口总额小。据统计,到1978年,民族八省区进出口总额只有83568.72万元人民币,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2.35%,贸易依存度为2.58%。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的对外开放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1984年颁布(2001年进行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国家规定,可以开展对外经济贸易活动,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开辟对外贸易口岸。与外国接壤的民族自治地方经国务院批准,开展边境贸易。民族自治地方在对外经济贸易活动中,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第六十一条规定:“国家制定优惠政策,扶持民族自治地方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扩大民族自治地方生产企业对外贸易经营自主权,鼓励发展地方优势产品出口,实行优惠的边境贸易政策。”(1)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政策”,“实行全方位开放,继续推进经济特区、沿海开放城市、沿海开放地带,以及沿边、沿江和内陆中心城市的对外开放,充分发挥开放地区的辐射和带动作用”,“鼓励中、西部地区吸收外资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促进经济振兴”。(2)
进入21世纪,民族地区成为对外开放的前沿地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西部大开发“十一五”规划》《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兴边富民行动规划(2011—2015年)》等,从顶层设计强调了民族地区对外开放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具体的战略措施。特别是民族地区处于“一带一路”建设的核心地区和重要依托。“一带一路”倡议实施以来,民族地区从对外开放的末梢一跃成为开放前沿,积极主动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开放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口岸功能更加完备,边境贸易稳步发展,边境经济合作区辐射和示范作用增强,吸引境内外投资大幅增长,跨境经济合作区合作层次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取得显著成效。
到2018年,民族八省区进出口总额达到9711.3亿元人民币,占全国进出口总额的3.18%,贸易依存度为10.70%。2018年,民族八省区的对外贸易数据分别是:内蒙古海关进出口总额1034.3亿元,其中,出口总额378.6亿元,进口总额655.7亿元;广西货物进出口总额4106.71亿元,其中,出口总额2176.14亿元,进口总额1930.57亿元;贵州进出口总额500.96亿元,其中,出口总额337.58亿元,进口总额163.38亿元;云南外贸进出口总额达1973.00亿元,其中出口总额847.70亿元,进口总额1125.30亿元;西藏全年进出口总额47.50亿元,其中,出口总额28.60亿元,进口总额18.90亿元;青海货物进出口总额46.00亿元,其中,出口总额31.11亿元,进口总额14.89亿元;宁夏货物进出口总额249.16亿元,其中,出口总额180.48亿元,进口总额68.68亿元;新疆货物进出口总额4326.1亿元,其中,出口总额1089.3亿元,进口总额3236.8亿元(3)。
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民族地区是中国贫困人口最集中、贫困程度最深的地方。全国832个贫困县(包括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片区县)中,民族自治地方县有421个,占51%。占全国贫困人口的1/3、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11个以及深度贫困的“三区三州”都在民族地区。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民族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艰苦努力,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大幅减少,特别是《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颁布实施以来,中央和地方密集出台支持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各项过硬政策措施,聚焦短板、精准发力,民族地区扶贫力度进一步加大,贫困人口脱贫明显加快。到2018年,民族八省区中,内蒙古、青海、宁夏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3%以下,广西、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至6%以下(见表5)。
表5 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数 单位:万人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
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取得了历史性的伟大成就。70年的伟大跨越表明:
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是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保证。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地区总体上呈现出民族团结、经济进步、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的大好局面,根本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这是我们行稳致远的政治前提。对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而言,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并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
以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第一要务。“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地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经济体量以几何级数增加,实现了“一步跨千年”,民族地区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朝气蓬勃、日新月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也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春意盎然、充满活力。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已经转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主要表现在民族地区,民族地区2020年前要消除农村绝对贫困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35年要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现代化,必须加快发展,实现跨越式发展。
加大力度支持和帮助民族地区发展。70年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地区的发展,制定、实施了一系列倾斜性的发展援助和扶持政策和措施,决定性地推动了民族地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脱贫奔康。支持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是党中央的一项基本方针。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加大力度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加快边疆发展,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因此,新时代民族地区的发展在全国发展大格局中的战略地位更加重要,加大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始终坚持发展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眼点和落脚点。70年来,民族地区坚持“以民为本、民生优先”,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全面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十五年免费教育、“9+3”免费职业教育、“一村一幼”计划,完整配套的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通过全面建立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健全州(盟、市)、县、乡、村四级医疗网络。但与各族人民的需要比较,与发达地区比较,民族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还有待大幅度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让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既要坚持不懈抓发展,不断扩大经济总量,为民生改善提供坚实基础,也要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要坚持发展,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眼点和落脚点,确保各民族共享发展机遇和发展成果,确保发展成果惠及当地、改善民生、增强团结、促进和谐。
坚持绿色发展,守好民族地区发展的底色和价值。从地缘生态位置看,民族地区是中国最重要的生态平衡与保障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要的生态战略地位。民族地区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因此,民族地区的发展必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
大力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70年来,党中央和各民族地区把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作为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和管长远、管根本的大事来抓,培养和造就了一支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诚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祖国统一和边疆稳固提供了坚强保证。在新时代,必须继续加强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修正)[EB/OL].(2001-06-01)[2019-05-10].http://www.npc.gov.cn/wxzl/gongbao/2001-06/01/content_5136870.htm.
(2)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N].人民日报,1993-11-17.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2019)[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