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2 东亚部分国家及地区

对于中国台湾地区,如前所述,其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由于其产业布局比较均匀地分散在大城市和中小城市之中,人口并没有完全进入大城市,各地区经济较为均衡地发展;同时,农村周围的非农业部门发展得也比较好,农村与城市之间也未形成较大的经济差距。因此中国台湾地区总体来说农村劳动力转移进程比较顺利,没有严重的问题。

日本,如前述,其1961年出台的《农业基本法》目标之一就是缩小城乡差距,同年颁布的《农业现代化资金筹措法》直接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了资金支持。日本一直保持着支持农业的政策,并且鼓励在农村周围发展非农业部门,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因此日本的城乡差距并不是非常悬殊。

韩国虽然在工业化过程中城乡差距不断拉大,在1970年朴正熙政权上台之后,为了改善农村落后的面貌,开始推行“新村运动”。通过完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改造农村水利工程,补贴农村家庭住房修葺等一系列措施,改变了韩国农村过去的落后面貌,增加了农民的收入,使得城乡之间的差距得到缓和。

(1)人口流向大城市所带来的问题

但由于日本和韩国的产业布局主要在大城市,城市对劳动力的吸引远大于农村,因此大量劳动力依旧流向大城市。这不仅造成了农村的“空心化”,耕地无人耕种或者仅有年老的人耕种,还造成了大城市的城市病,城市交通拥堵,住房需求得不到满足,公共服务资源短缺。

(2)为解决问题所做的努力

日本在解决住房问题时,首先制定了《住宅建设计划法》,规定国家每隔5年制定一个住宅建设五年计划,形成一个自上而下的计划体系,使得日本的住宅情况逐步好转。并且日本为低收入者建造公共住宅,以解决他们的住房问题。但日本使大城市容纳更多人口的办法是提高城市容积率,充分开发地下空间,建设超高层建筑。日本发达的轨道交通也有效地防止了城市交通过度拥挤的状况。在增加住房方面,韩国不断充实法律以促进住房政策、降低房屋土地成本。比如制定《住房建设十年计划》《宅地开发促进法》(1980)等。

在解决城市拥挤这个根本问题上,韩国针对大城市采取了一系列疏解政策。比如首尔,其采取机构外迁、制定规划限制不同区域类型的开发程度、建设新城、建立发达的公共交通系统以及“迁都”等方式,疏解首尔的人口,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尽管韩国的大城市人口过多,但在韩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初期,由于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知识技术水平较低,许多工作岗位难以与之招到能力匹配的员工, “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人力供需不均衡”问题时常出现。于是为了克服这些问题,韩国引入了雇佣保险制度。雇佣保险制度涵盖包括职工的失业保险给付、再就业专项培训、岗位招聘信息推荐等内容,对韩国农村转移劳动力的失业救助以及再就业方面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使劳动力供给与需求更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