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合同法律常识小全书:案例自测实用版
- 全民普法图书中心
- 847字
- 2022-07-29 16:57:06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经债务人同意可以吗?
案例实录
某铝厂与某建筑器材公司签订货物买卖合同,约定建筑器材公司向铝厂提供价值20万元的不锈钢器材。铝厂因为与不锈钢厂有经济纠纷,铝厂决定将该合同转由不锈钢厂接收货物,行使合同权利。建筑器材公司得到通知后表示,该不锈钢厂欠其20万元的货款还没有付,早就过了合同履行期,这次正好抵销,建筑器材公司遂决定不再向不锈钢厂交付价值20万元的不锈钢器材。建筑器材公司可以行使抵销权吗?
律师分析
债权人转让债权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转让行为就生效。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也享有债权,同时该债权已届清偿期,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债务人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向受让人行使抵销权。
抵销是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根据该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的,在两种情况下可以行使抵销权:一是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二是债务人的债权和转让的债权同时到期。债务人行使抵销权时,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告知受让人,通知到达时抵销生效。在本案中作为受让人的不锈钢厂欠建筑器材公司的20万元的货款早已经到期,在此情况下,建筑器材公司可以通过主张抵销权而不向不锈钢厂履行合同。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温馨提示
抵销是债权让与中保护债务人利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债务人在原债权人转让其权利后,可以向受让人即新的债权人主张抵销。通过抵销,节省给付的交换,降低交易成本,同时确保债务人的债权。
自测小题
判断:债务让与时,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也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抵销。该说法是否正确?[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