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营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典型案例解析
- 鲁桂华主编
- 1310字
- 2022-07-29 17:12:40
普法提示
监督管理过失责任是一项重要的刑事责任制度,作为民营企业从业人员,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和管理层要予以重点关注,并以此规范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指导工作,避免遭到法律的苛责。
(一)不断增强责任意识
随着风险社会的到来,各行各业均可能发生业务过失事故,产生监督过失责任。首先,危险系数高的行业增多,核电开发、潜艇船舶制造、航天航空、能源化工、高铁制造等高科技企业越来越多,其上游企业数以百万计,企业间都组成了紧密的关系网,其中一环出错就可能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如2011年甬温高铁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91人受伤,事故原因是一些研发机构提供的列车信号系统故障。其次,从事高危行业的企业越来越多。我国1990年建设的大亚湾核电站在2010年发生泄漏事故,多亏检修工人及时发现燃料部裂缝,泄漏硼并不太多,造成后果并不是很严重。当时我国只有两座核电站,而目前我国已有22座核电站,每个核电站都必须确保万无一失。最后,一些传统企业也面临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责任,法律法规在这些方面的要求越来越严格细致。2019年我国发生火灾23.3万起,生产责任事故34.8万起,传统企业的安全应常抓不懈。
因此,企业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企业管理人员要担当好监督管理职责,时刻绷紧安全经营的弦,增强忧患意识,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因为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要因过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有可能面临刑罚制裁。
(二)认真学习业务知识
对于不同的行业,我国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了不同的业务要求,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制定了不同的行业规范和安全标准,企业应梳理所有规范,及时更新跟进最新要求,在此基础上开展经营活动。此外,企业经营过程中签署了很多业务合同,相关人员应掌握业务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清单,依法履行合同条款。
(三)深入加强企业各项制度建设
正所谓“制度如渠,行为如水,渠道怎么设,水就怎么流”,完善健全的制度是企业行稳致远的保证,也是对企业员工的保护。制度之于企业,似法律之于国家,纪律之于政党,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企业草创之初,兵少将寡,“人治”尚可行,规模化后,制度不可或缺。没有必要的规章制度,或者规章制度与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抵触都是企业决策机构和领导的重大过失。制定完善的企业制度后,如不能严格监督企业员工履行,因而发生事故,领导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只有对违反制度的人严格追究责任,才能保证制度的权威性,保证制度运行顺畅。
(四)切实做好企业人员管理
鉴于员工工作行为产生的后果,一般需要企业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应切实加强对自身员工的有效管理。对有特殊资质要求的岗位,要聘请有相应证书、资格和经验的人员上岗,对相关人员要定期开展教育培训,规范员工业务行为。企业还需要完善逐级工作负责制,明确每位员工的工作内容、责任范围和级别关系,通过科层制管理划定员工责任,形成良好的员工管理体系。
[1]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
[2] 参见易益典:《论监督过失理论的刑法适用》,载《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0年第1期。
[3] 参见骆群:《监督过失责任及其在食品监管渎职罪中的运用》,载《法治与社会发展》2014年第2期。
[4] [日]大塚裕史:《企业家灾害和过失论》,载高铭暄、赵秉志主编:《过失犯罪的基础理论》,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第9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