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哪些人需要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是什么?

案情

陈某任职某乡民政所所长多年,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切实为人民服务。后来,该乡政府的副乡长被调走,乡镇副职出现空缺。恰好赶上当地换届选举工作,经过乡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后,陈某被任命为新一届的副乡长。在陈某就职当天,乡长表示宪法宣誓制度是国家的一项新制度,领导干部在入职前要经过宪法宣誓程序,进行宪法宣誓后才能正式入职。陈某在民政所工作时没有听说过也没经历过宪法宣誓这个程序,所以他心中产生了疑惑:哪些人需要进行宪法宣誓?宪法宣誓誓词是什么?

解析

2015年6月24日,在北京举行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受委员长会议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韩晓武在作《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草案》说明时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我们应当认真贯彻落实这项工作。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2018年2月24日,该《决定》被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根据《决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正式就职时,应当公开向宪法宣誓。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被任命者正式就职之前,要求其向宪法宣誓,以看得见的仪式,承诺其会如何对待职权和责任。宪法宣誓制度可以培养被任命者对法律的敬畏,强化被任命者对自己的约束。同时,宣誓本身也代表了宣誓人内心的认同和良心上的约束。更为重要的是,目前我国正处在法治化进程的关键环节,宪法宣誓制度也将推进我国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进程。

根据《决定》的内容,宪法宣誓誓词为: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法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

一、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二、宣誓誓词如下: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等,在依照法定程序产生后,进行宪法宣誓。宣誓仪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