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无法享受年休假?

年休假制度是法律规定的劳动者福利,是劳动者享有休息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是劳动者享有的这种权利不是毫无限制的,劳动者无法享受年休假的情形总的来说可以概括为劳动者因某些原因当年已充分享受了休息的权利,在休息的同时用人单位照发工资,相当于已享受带薪休假,就没有权利再额外享受年休假期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具体的情况如下:一是对人民教师的限制,因为人民教师能依法享受寒暑假期,所以实际休假的天数远远多于普通职工的年休假天数,寒暑假期间工资也是照常发放的,就没有权利再休年假了。二是针对请事假较多的劳动者,一年中累计达20天以上且没有克扣工资的,则不再享受当年的带薪休假。三是针对请病假达到一定天数的劳动者,分为以下三种:累计工作满一年而不满10年的职工,一年中请病假累计达两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10年而不满20年的职工,一年中请病假累计达3个月以上;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一年中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存在上述请病假情况的劳动者都不再额外享受年休假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