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总则编·物权编
- 杜涛主编
- 401字
- 2022-08-02 15:06:20
103.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准吗?
营业执照是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即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企业等营利法人,准许其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企业等营利法人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营利法人的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照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等营利法人取得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权的凭证。企业等营利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企业法人开展业务的需要,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