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在哪些情形下,非法人组织应当解散?

非法人组织解散,意味着该组织民事主体资格的消灭,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非法人组织解散的事由有以下两种:

一是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如果非法人组织在其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该组织的存续期间,那么该期间一旦届满,该组织没有继续存续的意愿,即可以解散。如章程规定了非法人组织的存续期间为自成立之日起8年,但到了8年存续期满后,该组织可以解散。此外,如果非法人组织的章程规定了其他解散事由,一旦该事由出现,则该组织也可以解散。

二是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决定解散。非法人组织的出资人或者设立人可以根据该组织的经营情况等,自行决定解散该组织,即使非法人组织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没有届满,出资人或者设立人也可以决定解散该组织。如章程规定了非法人组织的存续期间为自成立之日起8年,但到了第5年,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不想继续经营了,也可以决定解散该组织。

除了上述两项情形外,如果有关法律规定了非法人组织的解散情形的,一旦这些法定情形出现,该组织也应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