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问答:总则编·物权编
- 杜涛主编
- 481字
- 2022-08-02 15:06:16
85.法人的住所如何确定?
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法人住所,是指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确定法人的住所,对于确定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和诉讼管辖地、破产清算地等具有重要意义。此外,法人住所地的确定也可以在涉外法律关系上,决定准据法的适用。我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明确规定:“法人及其分支机构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组织机构、股东权利义务等事项,适用登记地法律。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以适用主营业地法律。法人的经常居所地,为其主营业地。”许多国家主张以法人的住所地法作为法人的属人法。因此,在这些国家处理国际民商事纠纷时,如需要适用法人的属人法,就需适用法人的住所地法。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法人设立登记是法人依法成立,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要件。企业法人、部分事业单位法人和绝大多数社会团体法人应当依法进行设立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法人的住所一项。根据《民法典》第63条的规定,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都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