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背诵点52 职业禁止与犯罪物品的处理

1.职业禁止: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期限为3年至5年。

(1)“利用职业便利”:包括利用职务便利,有“职业”不等于有“职务”,“职业”的范畴大于“职务”,因此,利用职务便利不等于利用职业便利。

(2)起算日期:从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这里的“刑罚”是指主刑,不包括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即不是从剥夺政治权利执行完毕之日起开始职业禁止。

2.犯罪物品的处理

(1)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2)没收违禁品。

(3)没收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