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背诵点75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实行行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行为。

(1)在食品加工、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2)在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运输、贮存等过程中,使用禁用农药、兽药等禁用物质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3)在保健食品或者其他食品中非法添加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物质。

2.本罪属于抽象危险犯。只要实施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行为,即构成本罪。如果生产、销售的有毒、有害食品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则是本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