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背诵点99 贷款诈骗罪

1.实行行为:使用欺诈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欺诈方法”:(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2.结果内容:诈骗数额较大

贷款诈骗罪同所有诈骗类犯罪一样,都需要遵循如下模式,达到犯罪既遂:

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金融机构工作人员陷入认识错误→基于认识错误发放贷款→行为人取得贷款→金融机构遭受财产损失

因此,如果行为人虽然实施了欺骗行为,但是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没有陷入错误认识,而是基于其他原因将贷款发放给行为人,则行为人成立贷款诈骗罪未遂。

3.行为主体:自然人。单位不能构成本罪,单位利用签订、履行借款合同诈骗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对组织、策划、实施的自然人定本罪。

4.主观要件: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