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刺背诵点102 保险诈骗罪

1.实行行为: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人的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刑法》第198条的规定,具体行为方式如下: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此时保险诈骗罪与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应当数罪并罚。

2.结果内容: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

3.行为主体。

(1)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自然人、单位)。

(2)共犯: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