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星薪法考考前冲刺:背诵版
- 段波主编
- 238字
- 2022-08-02 15:21:06
冲刺背诵点85 完善建筑物倒塌责任
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致害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1] 本学科所涉条文均为《民法典》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