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程序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符合《行政许可法》确立的原则和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应依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应依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办理。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程序主要有:

1.申请。食品生产经营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应向所属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接收申请人提出的许可证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初审,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申请。

3.现场核查。必要时,由受理许可申请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派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在告知的时间内对经营场地进行实地核查,并填写《现场核查表》。

4.核准。受理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由核准人签署核准意见。

5.发放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