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强制执行前沿与热点问题
- 乔宇
- 327字
- 2022-08-02 12:09:51
五、申请人败诉的赔偿责任
在先予执行裁定的内容和生效裁判结果相一致的情况下,申请人先予执行获得的利益有生效裁判支持,是有法律依据的。但案件经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若申请人败诉,或者虽然胜诉但生效裁判确定给付的数额小于先予执行的数额,那么申请人在先予执行程序中获得的全部利益或部分利益就失去了法律依据,而被申请人因此遭受了损失,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根据《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73条规定,人民法院先予执行后,根据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申请人应当返还因先予执行所取得的利益的,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执行回转的规定。如果执行回转后仍不足以弥补被申请人的财产损失的,申请人还应予以赔偿。如果申请人已经提供了担保,对被申请人的财产损失可以用担保财产进行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