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编辑与编辑工作
一、编辑的含义
关于编辑的含义,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定义。若以传播媒介作为区分,编辑职务大致可分为报社编辑、书籍杂志编辑、美术编辑、广播电视编辑、数据编辑等。按照广义狭义来区分,凡是从事新闻报纸、杂志、图书、册籍等稿件及素材之选用、审核、删改、编排、标题、排印、监督等工作人员均属于广义的编辑,广义的编辑不仅可以包括不同性质、不同专业、不同技术职务、不同工作职务的各种书刊编辑人员,还可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的编辑人员。狭义的编辑是在出版机构中从事编辑工作的人员,专指不担任部门领导职务的一般编辑人员,或技术职称为编辑的编辑人员。[1]张丰荣根据编辑工作的内容不同认为可将编辑工作概分为文字编辑和美术编辑两大类,两者之间的关系密不可分,必须相辅相成才能顺利地完成整个编辑作业。在这一划分基础上,可将编辑作业切割为七大步骤:资料收集、撰稿或翻译作业;顺稿作业;确定文案、打字、校对作业;内文图片的完成作业;计算机排版作业;完稿作业以及单一项的封面设计。[2]若以编辑工作的责任来看,出版社的编辑又可分为三个层次,基层岗位是文字编辑、助理编辑等,从事的是事务性、技术性、细节性的编辑工作;往上一级是执行编辑、资深编辑和企划编辑,除了管理基层编辑,此类编辑主要负责企划选题、接洽作者及商谈合约;最高级是负责主管的总编辑,对内负责出版方针和部门发展方向、部门预算和人事,要对经营者和投资者负责。对外要与下游厂商建立良好合作模式。但此划分不是绝对的,有时会有不同层级交错,机构规模小的出版社更常见一人身兼数职的情况。[3]
事实上,要想更好地对“编辑”一词进行释义,需要探讨古今编辑概念的演变及其异同。
“编”和“辑”最初是两个意义毫无关联的单音节词。“编”原意是串联龟板或竹简的绳索,后来词义出现了引申和发展,如《史记·孔子世家》:“上纪唐虞之际,下至秦缪,编次其事。”“编次”便是按照次序编排的意思,反映了编辑工作最原始、最基本的含义。“辑”的原意是和协,如《诗经·大雅·板》:“辞之辑矣,民之洽矣。”后来词义有了新的转化,《汉书·艺文志》:“夫子既卒,门人相与辑而论纂,故谓之《论语》。”这里的“辑”字,就含有将文字资料加以收集的意思。可见最迟在汉代,“编”“辑”两字已作为编次和辑集来解释了。汉代刘向父子对历代典籍做过大量收集和整理工作,它包括辑集、审读、编校、文字加工和撰写提要等工序,与我们今天的编辑工作已十分接近,但当时尚未出现“编辑”这个词语,汉代人称之为“摩研编削”或简称“校治”“校理”。
“编”和“辑”两个词结合在一起使用,最早见于南北朝时期。《昭明文选》辑有南朝梁代任昉的《为肖扬州作荐士表》,其中讲到“(王僧辩)既笔耕为养,亦佣书成学,至乃集萤、映雪、编蒲、辑柳。”“集萤、映雪、编蒲、辑柳”是四个勤学的典故,并未含有今天我们所理解的编辑的意思。
作为动词的“编”字和“辑”字,不晚于汉代分别获得“编次”和“收集”的意义。“辑”通“缉”,从唐初到清代,“编辑”和“编缉”两种写法都有,民国以后才逐渐固定写作“编辑”。“编”和“缉”连用似乎早于和“辑”连用。《魏书·李琰之传》:“修纂国史……前后再居史职,无所编缉。”“编缉”一词可能最早见于此书。《魏书》是北齐的中书令兼著作郎魏收奉诏于天保二至五年(公元551~554年)修撰的北魏和东魏史。李琰之(公元533年卒)是北魏大臣,当过著作郎、中书侍郎、国子祭酒、黄门郎、左仆射、左光禄大夫、荆州刺史,曾多次出任修撰国史的官职,传记中说他“经史百家无所不览”,可是没有编出什么值得称道的成果。《魏书》在北宋初已有缺失,其中包括《李琰之传》,宋人根据《北史》补成今本。李延寿修《北史》时曾采录北朝各代史书的纪传,其中包括当时尚完整的《魏书》,于唐贞观十七年(公元643年)成书。《北史·序传》中有关李琰之部分和《魏书》中的李琰之传从内容到文字表达方式都大同小异,上句作“……前后再居史事,无所编缉”,仅一字之差。《北史》基本上是把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等汇合起来加以删节而编成。删节多为奏议等以突出叙事部分。因此,“编缉”一词的最先使用者很可能是魏收,但也有可能是李延寿。这个双音节词在句中用来描述史官的修撰活动,“无所编缉”也就是无所编撰或编纂,这是它最初的含义。
李延寿稍晚于唐显庆四年(公元659年)完成的《南史》中也是用了这个词。该书《刘苞传》说这位梁代学者“少好学,能属文,家有旧书,例皆残蠹,手自编缉,筐箧盈满”,这里的编缉指具体的整理修补行为。
唐高宗咸亨年间的诏令:“修撰国史,义存典实,自非操履忠正,识量该通,才学有闻,难堪斯任。如闻近日以来,但居此职,即知修撰,非唯编辑讹舛,亦恐泄露史事。”这里的“编辑”指修撰的方式方法。
《唐大诏令集·颁行新令制》:“然以万机事广,恐听览之或遗四海务殷,虑编辑之多缺。”这里的“编辑”指资料的收集整理。
唐颜真卿的伯父颜元孙《〈干禄字书〉序》:“若总据《说文》,使下笔多碍,当去泰去甚,使轻重合宜,不揆庸虚,久思编辑。”这里的“编辑”已明确地涉及材料的删节取舍,使符合要求,不限于编排次序。
《辞源》修订本把“编辑”的古义概括为“收集材料,整理成书”。《辞海》(1979年版)将“编辑”定义为“指新闻出版机构从事组织、审读、编选、加工整理稿件等工作。是定稿付印前的重要环节”,则是解释现代编辑概念,未把印刷业产生以前的编辑活动包括在内。
欧洲大多数语言的“编辑”一词源自拉丁语的redigere及其过去分词redactus。例如,英语redact首见于15世纪,比汉语“编辑”一词的产生晚八九百年。其词义的逐步演变过程为:带回(bring back),删削或归结(reduce to a certain state),整理(arrange in order),编辑(edit)。
西语和汉语对编辑概念的不同源,但殊途同归,在词义演变过程中获得了共同的意义——整理。这是对编辑实践发展规律的一种反映。但是整理材料不过是编辑工作的一个方面,不一定是主要的方面。为了给“编辑”下定义,得设法找出古今编辑工作都具有的基本特征。“选择”也许可以认为是这样一个特征。对于收集的资料一般都要经过选择才会编入书中。
今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编辑”这一词语时,并不感到古今概念有多大出入,但当细细辨别近代编辑工作与古代编辑工作的区别时,却深深地感到编辑的实际内容变化。近代出版社刚兴起的时候,教科书的编写、工具书的编纂,仍然是编辑部的主要任务,后来这些工作大量包给了社外的作者,转为作者的业务范围。编辑工作则主要成了组织和审定书稿,做出版前的把关工作。尽管现在的出版社也在做一些书籍的编纂工作,但编辑业务已越来越把编纂工作排除在外。确实,近代“编辑”的概念已经不同于古代,它甚至已经突破了书籍的框架,超出了文字的范畴,报纸、杂志、广播、电视、有声读物都有自己的专业编辑和各自的编辑业务。当代“编辑”的概念又逐渐变得模糊起来。到了现代,随着出版物的品种增多,市场竞争激化,编辑的选择性普遍加强了。从选题、选作者到选材料、选作品都离不开一个“选”字。编辑工作的重点已从材料的收集和整理转到稿件的选择。由于现代编辑工作的日益社会化,原来由编辑承担的任务,包括选题、组稿、审读和加工等,大部分都可委托别人代做,唯独稿件的选择别人只能协助而不能代替编辑作出决定。稿件的选择是否适当对编辑工作的质量起着重要作用。
想要弄清“编辑”的含义,还需弄清编辑的工作性质,编辑工作作为一项社会文化活动,自有它赖以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从这方面加以考察,不难探明它的基本性质和特征。
从我国图书发展的历史过程来考察,可以认为自有成形的图书出现,便有编辑工作的存在。换言之,编辑是随着图书的形成和传播而必然产生的,它的出现有其客观上的必然性和必要性。
早期的编辑工作常常是由作者兼而为之,编辑性的活动为撰著性的活动所掩盖,因而不为人们所重视。随着历史的推移,科学文化事业日益繁荣,社会分工越来越细致,编辑工作逐渐从作者工作分化出来,显示了它特有的个性。
这项专业工作在历代的经验积累中,在它的各个侧面与各个具体环节不断出现新的创造、新的理论。继承这些理论,尤其是结合现代的编辑工作实践发展这些理论,使之系统化,形成一个完整的学科,是现代出版工作者责无旁贷的任务。我国第一代大编辑家孔子的“述而不作”,即“传述成说而不自立新义”,说明了编辑与撰著的区别。他的“述”,当然也不是字面上所理解的简单的传述。首先包括对用作教材的自古传承下来的文献加以整理编修,这几乎是古今一切编辑工作的出发点。为什么要加以编修?根据我国图书发展的历史和现状,大体上可以说,这是由图书作为社会共同享有的精神财富,作为一种传播媒介的社会存在所决定的,亦为它本身所具有的社会属性所决定的。因此,编辑工作的内容与方法,也为图书的这个社会属性所制约。
这里说的图书的形成与传播,不是指稿本的形成,也不是指供个人自用或某个集体自用的文字、记录等,而是指供社会公众阅读、利用的出版物(包括早期的手抄本)。个人或集体的自用文书,个人创作的文稿,都属于私用文献,一旦它们转化为向公众传播的文书,它的私属性便转化为公属性,成为社会公众中一切有条件的人都可享有和利用的社会化的精神财富。从而使它由稿本所载知识的私有形式上升为社会共享的公有形式。因此,著作一旦形成图书,它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它已不是供个人享用或欣赏的作品,而是社会用以传播知识、积累文化、培育人才的手段。为此,图书的形式便被赋予了某些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一,图书必须是对社会有用知识的载体。
第二,图书的内容结构、表达方式和方法,必须为社会公众(某些相应的读者群)所能理解和接受。
第三,图书的总体造型,必须与不断发展的生产工艺同步;在满足图书可供反复阅读、便于传播、保存及其他利用方面,达到当代出版规范的要求。
以上三点是出于图书的社会属性要求,也就是从社会对图书要求的角度产生的。著作者的任务在于将其科学、艺术等的发现或发明书写成文稿,而文稿的形成与图书的形成之间还存在着一段间隔。如何填补这个间隔,使图书的形式臻于完善,以符合传播知识、积累文化、培育人才的社会需要,则属编辑工作的机能。
这个间隔来源于上面所述图书的社会属性的基本特征。一是何者为对社会有用知识的载体,存在一个鉴别评定、选择取舍的问题。二是如何能为公众所理解和接受,存在一个整理编修、加工润饰、增益其可读性的问题。三是如何符合出版规范,存在一个设计加工、增益其可用性的问题。具体地说:
第一,文献资料或私人著述转化为社会共同享有的精神财富,需要经过鉴别选择,定其去取和整理加工的步骤,然后才好公之于众。编辑工作便是代表社会来完成这一步骤,履行这样一种社会机能的。我国第一批流传至今的完整的图书,如《易》《书》《诗》《礼》《春秋》都是由散在的或不成系统的文献资料,经过考证、删取、修纂、编次而形成的。这一事实也说明,在历史上编辑工作是与图书的形成同时产生的。至于个人著述,春秋战国时期诸子百家的学说,大都是由他们的门人或再传弟子整理成书的。我国早期的雕版图书,无论是官刻或私刻,无论无偿传播(公家颁布)或有偿传播(私家市贩),也都须经过任其事者有计划地筛选,定其去取。为他们选中者,自然是主观上认为于社会有用,有利于传播知识、培育人才。当然时移世易,有用也是相对的,有用会变为无用。即在同一历史时期,有用性也只能局限在某种范围之内,受阶级利益的制约。
图书的有用性是它赖以存在的基础。春秋战国时期九流百家著述纷繁,当时书籍尚未成为商品,而且又是竹帛手写,之所以能流传于世,主要是读者认为有用才不惜工本抄录备用。秦皇虽下令焚书,先秦典籍还是有不少流传了下来。从中可以看出,图书能否流传,主要是由它对社会的有用性而定。因此,当图书并入社会传播轨道之前,对其有用性作严格的考察评定,是很必要的。
第二,著者在撰述作品时,往往倾注其心力来表达自己的主张、思想、感情,尽管也注意加强文章的说服力、感染力,但客观上难免存在着某些疏失和缺陷,或因读者缺乏了解,所写文章与群众的理解力水平存在着差距。作为社会性的精神产品来说,应当尽量使其完善,无所缺谬,充实文采,增强可读性,照顾读者思考问题的逻辑习惯、对语言文字和科学理论的理解水平,以及他们的读书兴趣,使更多的读者能够读得懂,而且愿意读。作者与读者之间的这个间距,往往有赖于出色的编辑工作来填补。
第三,图书样式设计,是出版方考虑的问题。尽管著者对此寄予关心,但由于不熟悉这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以及由于社会分工的限制,必须通过细致的编辑工作来促其完成。
综上所述,对编辑工作的性质,大体可以作这样的概括:编辑工作是应图书的形成和传播必然产生的,它具有不同于编著工作的特定的社会机能,是社会文化活动中的一项相对独立的专业性活动;其社会机能在于选定可供出版的文献资料和稿本,从内容和形式上完善图书质量,强化其可读性和有用性,使其符合出版规范,实现传播知识、培育人才的目的。
简要地说,在作者与读者之间,在作者写成的文稿或文件和由它转化而成的社会公有文化财富之间,有着一段似通未通的间隔,这段间隔的空间正是编辑们的用武之地。这好比集散农副产品的行庄,对集拢来的产品进行筛选、打磨、加工、整理、包装,使之符合商品的通行规格,然后投放到市场上去。这空间看似不是很宽广,但运用得当,也可演绎出气势恢宏、精彩感人的戏剧来。特别是当图书市场成为传播文化的主要阵地的情况下,编辑在组织精神产品生产的活动中,将对市场需求,即对读者寻求知识和精神消费的取向,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这在整个民族的精神文明建设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