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翻译团队

本书能够顺利翻译出版是托马斯·莱塞尔教授指导的所有中国学生共同努力的结果。为了感谢托马斯·莱塞尔教授对我们的培养之恩,我们几位中国学生共同承担了《法社会学导论》的翻译工作。

各章的翻译任务分配如下:

第一、二、三、四章、第十五章和第十六章,同济大学中德学院教授 留德法学博士 高旭军

第五、六、七、八、十章,复旦大学副教授、留德法学博士生 白江

第十一、十二章,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留德法学博士张学哲,北京大学副教授、留德法学博士张双根

第九、十三、十四章,德国西门子 留德法学博士 唐垒、高旭军

第十七章,德国宝马公司中国公司法律部 留德法学博士 赵亮

第十八章,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留德法学博士 刘懿彤

第十九章,北京师范大学 留德法学博士 刘懿彤、高旭军

第二十、二十一章,同济大学教授 留德法学博士 高旭军、常洪兵

尽管我们已经估计到翻译本书的困难,但是翻译的难度和艰辛还是出乎我们的意料。主要是由于各位译者的研究领域均为部门法,而非法社会学,所以对其中许多德文概念、中文的表达都不够熟悉。为此,我们一方面与莱塞尔教授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请教翻译中遇到的问题,另一方面,我们还开通了Email热线,专门就一些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和沟通。另外,我们还与莱塞尔教授一起于2007年10月专门在杭州西子湖边召开了为期两天的翻译协调会,由莱塞尔教授当面解答原著的一些疑难之处,澄清我们翻译过程遇到的困惑,讨论并统一一些重要的中文概念。

本着对读者负责的态度,每个译者都对自己翻译的章节作了认真的校对。此外,北京大学的张双根博士、副教授对第11章和第12章作了仔细的校对。应该说明的是:张双根博士是莱塞尔教授的博士,其夫人张学哲博士也是洪堡大学的法学博士。妇译夫校也是本书翻译中的一段佳话。同样有意义的是:刘懿同博士和常洪兵也都是莱塞尔教授的学生,他们也一起参加了本翻译项目。其余各章均由高旭军博士校对。如译文中有不恰当之处,他应该对此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