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社会学导论(第6版)
- (德)托马斯·莱塞尔
- 593字
- 2022-08-10 15:53:44
第二版序
本书第一版出版后,8年过去了。目前学者给法社会学取了新的名称,其外在结构也有一定的变化。但是,这些变化并不是为了充实法社会学的内容或者是出于其他目的,而是为了改变其仅仅作为教科书的单一形象。不能忽视的是法社会学的双重身份,它不仅是社会学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且是法学的一个分支。欧根·埃利希将活着的法和成文法区分开来。这与仅仅采用社会学的观察方法分析数据是不同的,它也不同于那些社会理论模型。在研究活着的法时,重要的是应该兼容社会学和法学的思维方式,比较该两门学科的经验,并同时采纳其不同的研究方式。在观察任何问题时,都应该熟悉并运用社会法学的知识和法社会学的知识。
因为上述原因,本书是一本涉及不同学科的著作。不仅如此,它还是一本涉及国际比较的著作。在本书中不仅论述了法社会学的国际研究状况,而且将德国的法律文化和其他国家的法律文化进行了比较。当然,由于作者精力有限,仅仅在上述两个方面进行了有选择的论述和比较。上述选择也是为实现本书的宗旨服务的,即所有选择的对象应该能够反映法社会学的总体内容。当然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
本书第二版完全采纳欧根·埃利希下列观点:应该能够用一句话来概括一部著作的意义。毫无疑问,这一句话应该是:本书的一个目的是:试图反映一个自由的、具有社会福利性质的法制国家的法社会学。另外一个目的是:将实证主义方法与法哲学和社会哲学以及理论法学结合起来研究法社会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