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访问现象学公园

1.欢迎来到现象学公园

假设有一个疯子,他说不存在动物这种东西。我们决定让他看到自己的错误,于是把他带到动物园,对他说:“看!如果那些东西不是动物,那它们是什么?”我们不指望这样就可以治愈他,但至少我们会感到满意,因为我们自己弄清楚了他说的话是多么荒唐。但是,假设他这样回答:“哦,我当然知道这里有这些东西——狮子、鸵鸟和蟒蛇,但你为什么觉得,这些被叫作动物的东西是动物呢?其实,它们都只是些披着毛皮的机器——哦,当然,其中有一些披着羽毛或鳞片。”这也许仍然很疯狂,但这种疯狂是不同的,也比较容易辩护。关于动物的终极本质,这个疯子刚好具有一种革命性的观念。事实上,笛卡儿就持有这种动物观。他认为,动物其实只是精细复杂的机器。人的躯体,甚至人的大脑,也都只是机器。唯有我们非机械性的、非物理性的心智才让人类(也只有人类)有智能、有意识。这在当时的确是一个精妙的观点,其中的大部分内容在今天仍然可以得到动物学家很好的辩护,但它对笛卡儿同时代的人来说太富有革命性了,这些人肆意歪曲这种观点,极尽嘲讽之能事。几个世纪以后,仍然有一些人在大肆宣扬这些对笛卡儿的诽谤,他们觉得,意识的机械论描述的前景是不可想象的,或至少是不能容忍的。(一项对此令人大开眼界的描述,可参见Leiber, 1988。)

动物学家是动物终极本质研究方面的专家,动物学公园——简言之,动物园——服务于一个有用的教育目标:让普通人了解动物学家的专业知识。如果动物学家发现这个疯子是对的(在某种意义上),他们在试图解释自己的发现时,就会为动物园找到一个好用场。他们可以说:“现在看来,大家所知道的动物,也就是我们在这个动物园都看过的那些熟悉的东西,并非我们过去所以为的东西。它们其实很不同,我们实际上不应该把它们叫作动物。所以,实际上并不存在通常意义上所说的那些动物。”

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常常把现象学这个术语用作一个总括性术语,它涵盖了一切居住在我们有意识经验中的东西——你也许会说这些东西是动物和植物,但它们还可以是思想、气味、痒、痛、想象的紫色母牛、预感,以及所有其他的东西。这一用法有几个稍有不同的来源值得留意。18世纪,康德区分了“现象”(phenomena)和“本体”(noumena),前者是显现的事物,后者是自在的东西。在自然科学迅速发展的19世纪,现象学一词开始是指对(中性的或前理论性的)主体事物进行的纯描述性的研究。例如,威廉·吉尔伯特(William Gilbert)在16世纪就开始对磁现象进行研究,但是,要等到19世纪人们发现磁与电之间的关系,以及法拉第、麦克斯韦和其他人完成它们的理论工作之后,该现象才能得到解释。20世纪早期,围绕着胡塞尔的工作,一种叫作现象学(Phenomenology,第一个字母大写)的哲学学派或哲学运动产生了,它指出在精确观察与理论解释之间存在分离。现象学的目标是,以一种特殊的内省技术为基础,为所有哲学(事实上也为所有科学)找到一个全新的基地,在此内省中,外部世界以及它的所有内涵和预设,都应该在一种被称为悬置(epoché)的特殊心智行动中“放入括号”。最终的结果则是心智的一种考察状态,在此状态下,现象学家会逐渐熟知有意识经验的纯粹对象,即意向对,这些对象没有被理论和实践的常见歪曲与修正玷污。还存在着像艺术中的印象主义运动,冯特、铁钦纳以及其他人的内省主义心理学这样的尝试,它们同样要剥去诠释,让意识的基本事实暴露在严格的观察之下。与这些努力一样,现象学并没有找到任何人都能同意的、唯一的固定方法。

因此,虽然存在动物学家,但实际上并不存在现象学家——研究在意识流中流动的事物之本性的无可争议的专家。但是,我们可以遵照近来的做法,把现象学这一术语,用作我们必须解释的意识经验中的各项内容的通名。

我曾发表过一篇题为《论现象学的缺席》(1979)的文章,该文尝试为第二种疯狂做辩护:构成意识的东西与人们的想象如此不同,以至于它们实在不应再使用过去的名称。但是,这种提法在某些人看来难以接受(“我们怎么可能在有关我们内在生活的方面出错呢!”),这些人往往觉得,这只是反映第一种疯狂的一个例子,所以对之不屑一顾(“丹尼特认为,不存在任何痛苦、芳香和白日梦!”)。这当然是一种歪曲,但它很有诱惑力。我的麻烦在于,我还没有一个唾手可得的现象学公园(简单来说就是现象公园),可以用在我的解释之中。我想说:“事实上,在意识流中流动的事物,也就是大家都知道的——痛苦、芳香、白日梦和心智图像,以及突然的愤怒与欲望,这些都是现象公园的标准居民,它们跟我们从前所认为的不同。实际上,它们是很不同的,以至于我们必须找到一些新词来称呼它们。”

那么,让我们简单地逛逛这座现象学公园,以确认我们知道我们正在讨论的是什么(即使我们不知道这些东西的终极本质)。这趟旅程只是我特意给出的一次浅层的引导之旅,目的在于指点且说出少数富含信息的词语,并提出若干问题,然后在本书余下的部分,我们再着手进行严肃的理论建构。由于我马上就会对日常思维发起根本性的挑战,所以我不想有人以为,我完全忽略了人心智中所有奇妙的东西。

我们的现象分为三个部分:(1)对“外部”世界的经验,比如景象、声音、气味、光滑与粗糙的感觉、冷热的感觉,以及肢体位置的感觉;(2)对纯“内在”世界的经验,如幻想的形象,白日做梦与自言自语时的内部景象和声音,回忆,聪明的想法,还有突然的预感;(3)对情绪(emotion)与“感受”(affect)的经验(感受是心理学家喜欢用的一个怪词),包括身体方面的疼痛、痒、饥渴“感”,怒、喜、恨、窘、欲、惊等介于身体与心理之间的情绪风暴,还有骄傲、焦虑、悔恨、嘲讽、悲伤、敬畏和冷静等与身体关系最小的感受。

我并没有说,我自己就主张这种外部、内部和感受的三分法。就像动物园把蝙蝠与鸟放在一起、把海豚与鱼放在一起,上文这种分类法,更多要归之于表面的相似和可疑的传统,而不是各种现象之间的任何深层亲缘关系。但是,我们必须从某个地方开始;任何给我们指明方向的分类法,都有助于防止我们完全忽略种类(species)。

2.我们对外部世界的经验

让我们先谈谈最粗糙的外部感觉:味觉和嗅觉。大多数人都知道,我们的味蕾其实只对甜、酸、咸和苦有感觉,在很大程度上,我们“用鼻子辨味”,这就是我们感冒后食物就没有滋味的原因。鼻腔的上皮细胞掌管嗅觉,视网膜的上皮细胞掌管视觉。上皮细胞彼此之间很不相同,不同的上皮细胞对不同类型的空气传播分子的敏感程度不同。分子的形状最重要。分子飘进鼻孔,就像许多微小的钥匙一样,打开了上皮中的特定感觉细胞。分子往往可以在惊人的十亿分之几的低浓度中被轻易地检测到。其他动物的嗅觉比我们人类的嗅觉强得多,它们不仅可以在痕迹更微弱的条件下分辨更多的气味(大警犬就是一个我们熟悉的例子),而且对气味的时空解析能力也比我们的强。我们也许可以感觉到房间里低浓度甲醛分子的存在,但就算我们能做到这一点,我们也不能嗅出这些甲醛分子是在一条线状轨迹上,还是位于一个飘着某些可以闻到的个别特定分子的区域里;换句话说,整间屋子或至少屋子的某个角落里,似乎完全弥漫着这种气味。这种情况没有任何神秘之处:可以说,分子任意地进我们的鼻孔,它们到达上皮的特定位置,却没有提供多少信息来说明它们来自这个世界的哪个地方。就此而言,气味分子与光子不同,光子沿视觉上的直线流动,通过虹膜上的小孔,到达视网膜上的一个位置,这个位置从几何结构上映射一个外部的光源或光源路径。如果我们视觉的解析度像嗅觉的一样贫乏,那么,即便一只鸟从头顶飞过,我们也会觉得,一时间天空中到处都是鸟。[有些物种的视觉真有这么贫乏,也就是说,它们的视觉解析度与分辨力与此相差无几,但动物看东西的视觉如此贫乏会是什么样子(如果真有这回事),这是另外一回事,我们将在后面某一章中讨论。]

我们的味觉与嗅觉从现象学的角度结合在一起,我们的触觉与肌肉运动知觉,即对我们的肢体和身体其他部分的位置与运动的感觉,也是如此。我们“感觉”事物的方式很多,可以触摸、抓握和推挤,由此所产生的有意识的感觉,虽然于朴素的反省而言,似乎只是在直截了当地“翻译”皮下触觉感受器所受的刺激,但它们同样产生于一个复杂精细的过程,该过程整合了各个来源的信息。试试蒙上你的眼睛,手里拿根棍子(钢笔或铅笔也行)。用棍子触碰你周围的各种东西,留意你能否毫不费力地分辨出它们的质地,就像你的神经系统有传感器分布在棍子的末端一样。你得费特别大的劲儿——而且一般效果不佳——才能体会到你的指尖对棍子有着怎样的感觉,体会到在棍子与不同表面相接触时的颤动和阻力。棍子与皮下触觉感受器的交互作用(在多数情况下会得到几乎听不到的声音的帮助),可以提供一些信息,你的大脑会把这些信息整合为一种有意识的识别活动,识别出纸张、卡片、毛织品或玻璃的质地,但这些复杂的整合过程对意识来说绝不是透明的。也就是说,我们不会也无法注意到,“我们”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举个比较间接的例子:想想在拐弯时,你如何能感觉到,车轮之下的公路油污位置比较滑。接触的现象学焦点就在橡胶轮胎与路面接触的地方,它不在你受神经支配的身体上,不在你这个在汽车座位上坐着的、穿着衣服的身体上,也不在你戴着手套握着方向盘的手上。

现在,还是蒙着眼,但丢下棍子,让人递给你一件瓷器、一件塑料制品,或几块经过细致打磨的木器和金属。它们确实极为光滑,你却不难分辨出它们不同的光滑程度,这可不是因为你的指尖有专门的瓷器触觉感受器或塑料触觉感受器。材质导热性能方面的差异才是最重要的因素,而这并不是它的本质属性:你自己也许都会惊讶,有时只用棍子去“感觉”它们,你也可以相当容易地区分这些不同物质的表面。你能成功办到这一点必定取决于你感觉到的棍子颤动,或者在敲击或刮擦物体时你听到的难以描述却可探测到的差别。但是,你的一些神经末梢看起来就像在棍子上,因为你在棍子的末梢感觉到了不同表面的差异。

接下来,我们考虑听觉。听的现象学包括我们所能听到的各种声音:音乐、说话声、砰砰声、口哨声、警报声、鸟叫声、嘀嗒声。思考听觉的理论家常常忍不住“奏响头脑里的小乐队”。这是一种错误的看法;为了确保我们可以识别并且避免这种错误,我要借助一个寓言来生动地说明它。

从前,大约在19世纪中叶,一个胡思乱想的发明家与一位意志坚定的哲学家进行了一场论战。这位发明家宣布,他的目标是设计一个装置,这个装置可以高保真地自动“记录”和“重放”管弦乐队和合唱团所表演的贝多芬第九交响曲。这个哲学家则说:“胡说八道。那根本就不可能。我很容易就能设想出一个机械装置,它按顺序记录钢琴键的弹奏,然后又让这一顺序在钢琴上重现出来,例如,用一卷打孔纸也许就能做到这一点。但想想吧,在表演贝多芬第九交响曲时的声音与演奏模式,各式各样、变化多端!音域与音质各不相同的人声就有上百种,弦乐器、铜管、木管和打击乐器也有好几十种。一个设备如果能够同时重奏如此多样的声音,它一定会是一个笨重的怪物,最大的教堂管风琴在它面前也会相形见绌。如果它真能如你所提出的那样进行‘高保真’表演,那么,它无疑就必须真的把一队人类奴隶合成一体,去操纵各个声音元件;要做到你所说的,去‘记录’某次表演的所有细微动作,就必须有成百上千份分乐谱,每个音乐家一份,同时还要有数千甚至数百万个乐谱注释。”

奇怪的是,这位哲学家的论点居然在今天还有说服力;我们这个时代的一个惊人事实是,所有这些声音其实都可以通过一种傅里叶变换(Fourier transform)得到忠实的传达,这样就得到一条波形线,这条线可以刻入一个演奏时间很长的磁盘,或利用磁性复制到磁带上,或利用光学效果复制到胶片的声道上。更加令人吃惊的是,就那么一个锥形纸盒,通过单波形线驱动电磁铁带来前后振动,就能发出喇叭吹响、班卓琴拨动、人们说话以及完好的酒瓶在人行道上被摔碎的声音。哲学家想象不出任何具有如此能力的东西,于是错将自己想象力的失败,当作自己在必然性方面的洞见。

傅里叶变换的“魔力”为人们的思考打开了许多新的可能空间,但我们应该指出,它本身并没有消除那个困扰哲学家的问题,而只是推迟了问题。因为,虽然我们这些老油条可以嘲笑说,哲学家未能理解,刺激耳朵的空气的压缩与稀释模式可以怎样得到记录和复制,但是,只要我们想想下一个问题,这种自鸣得意的笑容马上就会从我们的脸上消失:一旦耳朵正确地接收了信号,信号会怎样?

从耳朵出发的、一组经过编码的调制信号序列(这些序列现在经过某种分析,被分解为若干平行的流,这让人不安地想起那个哲学家所说的成百上千份分乐谱)会向内前进,到达大脑黑暗的中心。这些信号序列既不是听到的声音,也不是磁盘上的波形线;它们是电化学脉冲序列,沿着神经元的轴突上行流动。在大脑里,难道就一定没有某个更靠近中心的地方,这些信号序列在这里控制着那台功能强大的心智剧场管风琴的演奏?这些无声的信号究竟是在什么时候最终被翻译成主体听到的声音的?

我们不想在大脑中找出像吉他弦一样振动的地方,就像我们不想在大脑里找到在我们想象一头紫色母牛时会变成紫色的地方一样。这些做法显然没有前途,赖尔(Ryle, 1949)将其称为范畴错误。但是,我们在大脑里发现什么东西,才能使我们确认在此已经抵达听觉经验过程的终点了呢?对一些人来说,这个修辞性问题就暗示了一个响亮的回答:什么也发现不了!例如,麦金(McGinn, 1989)就曾讨论过一些候选理论,以支持他的失败主义的回答,但他的这个回答,却有意忽视了我们将在后文章节中要展示的那些可能性。大脑里各个事件的物理特性的复合,如何就等于——甚至刚好就说明了——我们听到的各种声音的奇妙特性呢?

乍一看,这些特性似乎不可分析,或用现象学家喜欢的一个形容词来说,不可言传(ineffable)。但是,在这些貌似不可再分的、同质的特性中,至少会有一些特性,在接受某种操作之后,可以转变成复合的和可描述的特性。拿起一把吉他,拨动低音E空弦(不要压在任何品柱上)。仔细听。这个声音有可以描述的组成部分吗?它有浑然一体、不可言传的吉他声吗?很多人会选择后一种方式来描述他们的现象学。现在再次拨动空弦,然后小心地把一个指头轻轻按在八度音品柱上,形成一个高音“和声”。你会突然听见一个新的声音:它可能“更纯”,当然也高了一个八度。有些人坚持认为,这是一个全新的声音,而另一些人则以别的方式来描述这种经验,他们说,“这个音符已经没有低音”——只有高音留下来了。然后第三次拨动空弦。这次你可以听到在第二次拨动中分离出来的和谐泛音,而且声音惊人地清晰。第一次拨动时听到的同质和不可言传的状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二元状态,就像任何和声一样,这个状态是直接可以理解的,也是可以清楚言传的。

这种经验方面的差异确实显著,但在第三次拨弦时你才能把握到这种复杂状态一直存在于那里(得到回应或区分)。已有研究表明,只有通过泛音的复杂模式,你才能分辨出声音是吉他发出的,而不是琵琶或大键琴的。这样的研究也许有助于我们说明各种听觉经验的不同性质,为此只需要分析信息成分和整合这些信息成分的过程,这样我们也许就能预测,甚至能以合成的方式唤起特定的听觉经验,但是,这类研究似乎仍然没有触及一个问题:这些特性相当于什么?为什么吉他发出的和谐泛音模式,听起来是这样的,而琵琶引起的模式,听起来又是那样的?即使我们指明,在起初不可言传的性质中,至少会有一些终究还是可以进行一定数量的分析和描述,我们也只是弱化了这个遗留的问题,而仍然没有解答它。比中央C低的A音,为什么与比中央C高的A音(高一个八度)发音相似?什么让它们都是A音?它们共有的不可言传的A调性是什么?如果任意两个音相距一个八度(这样我们听起来就是“同类,但又不同”),其中一个音的基频,就正好是另一个音的两倍。比中央C低的标准A音,每秒振动220次;而高一个八度的A音(协音A),每秒振动440次。在一起发音时,相差一个或几个八度的音符就是协调的。这样是否就解释了这个不可言传的亲缘状态的神秘之处呢?“丝毫没有。为什么以那种方式协调的音符会以这种方式发音?”哦,不协调音就不以这种方式发音,但它们会以别的方式发音(比如不同的音质),并按照它们所产生的振动频率之间的关系,会有不同的解释。一旦我们描述了音符听起来相似和不同的种种方式,并根据它们的物理性质及它们在我们听觉系统中产生的不同效果来排列,我们甚至就可以较为准确地预言,一个新的音符(比如电子合成器产生的音符)听起来是什么样的。如果所有这些还不能解释音符间不可言传的亲缘关系,那么还有什么需要解释的呢?在第12章,我会稍微详细地讨论这个流行话题。

有关听觉感知过程的研究表明,有一些专门机制,可以解码不同类型的声音,这些机制有点儿像那位哲学家所幻想的回放机器的组件。特别是说话的声音似乎就是由这样的机制来处理的,工程师会把它们称为专用机制(dedicated mechanism)。说话的知觉现象学表明,大脑中出现的输入的全盘重构活动,就像一个录音工程师的录音棚,不同的声道记录在此混合、增强并做出各种调整,以产生立体声“母版”,后续的不同介质的声音记录就是由此母版拷贝而来的。

例如,在听人用我们的母语讲话时,我们是把这些话听成一个不同词语的序列,这些词语之间有少数短暂的沉默空白。这就是说,我们对词语之间的分界有清晰的感觉,而这些分界不可能由色边或色线构成,似乎也不以嘀嗒声为标志,那么,这些分界除了是各种不同时长的沉默空白——就像莫尔斯电码里隔开字母与单词的空白一样——还能是什么?如果实验者以不同的方式要被试注意并评估单词之间的空白,被试做起来并不困难。空白看来是存在的。但是,如果我们看看输入信号的声音能量轮廓图,就会看到最低能量区(与沉默最为接近的时刻)根本就不能与单词的边界完全相符。分割说话声的活动,就是一个把边界加到声音上的过程,这些加上去的边界基于语言的语法结构,而不是声波的物理结构(Liberman and Studdert-Kennedy, 1977)。这就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在听别人用外语说话时,我们听到的是一串混乱的、没有分隔的声音激流:大脑“录音棚”的专用机制缺乏必要的语法框架来对语句进行正确的分隔,所以它们最多只能做到传递某种形式的输入信号,而这些信号大都未经修整。

当我们感知语言时,我们注意的不只是单词及其语法类型。(如果这是我们注意的所有东西,那么我们就无法分辨自己是在听还是在读。)单词可以得到清楚的划界、清楚的次序安排和清楚的意义确认,同时又都包裹在感性的外衣之下。例如,我刚听到我的朋友尼克·汉弗莱清晰的英格兰腔,他的声音气势略显逼人,但没有嘲笑之意。我仿佛听到他的笑声,而这在我的经验中包含的感觉是,那个发笑的人就在话语的背后,就如乌云之后的太阳,随时等着蹦出来。我们觉察到的这些性质,不只是语调升降,还包括粗声粗气、喘息、口齿不清,更不用说嘟囔的牢骚、害怕的抖音和沮丧的平音了。而且,就如我们在吉他的例子中所看到的,那些初看起来完全不可再分的、同质的性质,常常还是可以分析的,只要做少量的实验和分离就可以。我们能毫不费力地辨认问句的发问声音,辨认英式疑问句与美式疑问句的差别,但是,我们必须先做一些主题与变奏方面的实验,才能自信或确切地描述,产生那些不同的听觉味道(flavors)的语调声线到底存在什么差别。

在这里,“味道”似乎确实是一个正确的比喻,这无疑是因为,我们分析味道的能力太过有限。有许多常见但仍然令人吃惊的例证说明,我们是用鼻子来辨味的,这就表明,我们的味觉能力与嗅觉能力非常粗糙,我们甚至很难确定自己获得信息的途径。这种不知不觉的状态并不限于味觉与嗅觉;我们听到低频的声音,比如教堂管风琴所奏出的最低音,这种听觉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躯体对振动的感觉,而不是耳朵里的振动。我们惊讶地了解到,我们之所以能听到“比我能唱出来的最低的F#正好低两个八度的F#音阶”,实际上借助的是我的凭空摸索“凭空摸索”来自“the seat of my pants”(我的裤子与座位接触的地方),原指飞行员在天气状况欠佳时借助自己的感觉飞行。在这里,作者同时在使用这个短语的本意。——译者注而不是我的耳朵。

最后,让我们简要考察一下视觉。在眼睛睁开的时候,我们会有一个宽阔的场域感觉——通常被称为现象场域或视野,各种事物就在其中出现,它们有颜色,离我们有着不同的纵深或横向距离,或动或静。我们天真地以为,所有经验到的特征都是外在事物的客观性质,我们“直接地”观察到了它们。但是,甚至在孩提时代,我们就能很快地辨别出介于主观与客观之间的一些东西:眼花、闪烁、微光、模糊的边沿。我们知道,这些东西是对象、光线和我们的视觉器官以一定方式相互作用的结果。我们仍然认为这些东西是“在那里的”,而不是在我们身上的,但也有少数例外情况:直视太阳或在眼睛已习惯黑暗后突然看到亮光时我们会感到刺痛,或在眩晕时我们眼里的现象场域会令人恶心地旋转。这些情况似乎最好被描述为“眼睛里的感觉”,它们更像是在揉眼睛时我们能感受到的压力与发痒,而不是我们看到的事物所具有的正常的、在那里存在的性质。

图像也是我们在物理世界中看到的、在那里存在的东西。图像是要被看的东西,这如此明显,以至于我们往往会忘记,它们只是最近才被加到人类的可见环境中的,只有几万年的历史。得益于人类新近的艺术和巧妙技艺,现在我们身边到处都是图画和表格,包括静态和动态的。这些物理图像本来只是视觉感知过程中的一种原材料,但现在它们已经变成视觉感知“终端产品”的一个几乎不可抗拒的模型——“头脑中的图像”。我们倾向于说:“视觉的产物当然是头脑(或心智)中的图像。它还能怎样呢?当然不会是一种曲调或一种味道!”在我们继续前进之前,我们会以多种方式来处理这种奇怪但又普遍存在的想象力的混乱状况。但是,我们可以先从这样一个提醒开始:对盲人来说,画廊是一种资源浪费,所以,头脑中的图像也需要头脑中的眼睛去看(且不说采光要好)。假定头脑中有一双心智之眼看头脑里的图像。那么,由这些内在的眼睛所产生的图像,又有谁在看呢?我们如何才能避免图像与看图者的无穷倒退?只有发现某个看图者,他的知觉能够避免产生又一幅需要看图者的图像,我们才能打破这种倒退。也许,打破这个倒退的地方,就正好是最开始的第一步?

幸运的是,有一些独立的理由能够说明,为什么我们可以怀疑这种图像在头脑中的观点。如果视觉包含一些在头脑里的图像,我们(我们的内在自我)还特别熟悉这些图像,那么,画出这些画是否就容易一些呢?想想吧,画出一幅写实画是多么困难!比如画出瓶里的玫瑰。一枝与原物一样大小的玫瑰在你面前几尺远的地方,我们可以设想它就在你便笺簿的左边(我真希望你仔细地设想这种情况)。那枝真实玫瑰的所有可见细节,对你来说似乎都是生动的、鲜明的,而且还能亲身接近;但是,现在让你把它转为黑白的、二维的玫瑰画,向右调整几度,每个细节都不遗漏,这一看似简单的过程,其实极有挑战性,大多数人马上会放弃,觉得自己根本画不出来。将三维转换成二维对我们来说居然特别困难,这种情况有些令人吃惊,因为初看起来它不过是一次逆转换(把一个写实的二维图像看成三维的图像或者物体),做起来应该毫不费力,不知不觉就能完成。其实,正是因为我们在抑制这种逆向诠释时遇到了困难,所以复制一幅简单线条画的过程才成了一项要求很高的任务。

这不只是一个“手眼协调”的问题,因为能够相当灵巧地绣花或毫不费力地灵活组装怀表的人,在勾画线条画方面同样会相当吃力。有人也许会说,这里还有一个眼协调的问题。那些掌握这门技艺的人知道,这要求有特殊的注意力习惯和一些技巧,比如只要轻微地散去眼睛的焦点,我们就能以某种方式抑制自己所知信息的贡献(硬币是圆形的,桌子角是方形的),如此一来,我们才能注意到图像里线条的实际角度(硬币是椭圆形的,桌子角是梯形的)。以下这种做法常常也会有所帮助:架上一个想象的纵横网格或一对十字丝光学仪器目镜焦点上有呈十字形交叉的两根细丝,帮助校准。——译者注,可以帮助我们判断所看见的线条的实际角度。学习画画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学习推翻正常的视觉过程,这样,人在经验这个世界里的东西时,就更像是在看一幅画。当然这种经验绝不可能就只是在看一幅画,但是,一旦它向某个方向调整,人们就能通过更进一步的转换技巧,把所经验的东西多多少少地“拷贝”到纸上。

就粗浅的反思来看,视野似乎在细节上是均匀的,并以中心为焦点向边界扩散,但一个简单的实验表明,情况并非如此。取一副扑克牌,将其中一张牌的牌面朝下,这样你就不知道它是哪张牌。把它拿到你视野的左边缘或右边缘,让它正面朝你,小心地保持眼睛直视正前方(找个目标点,一直看着它)。你会发现,你甚至无法分辨,这张牌是红心、黑桃,还是一张人头牌。不过,要注意的是,你可以清楚地察觉到这张牌的任何快速移动过程。你看得见有东西在移动,却无法看见正在移动的东西的形状与颜色。现在,开始把牌移向你的视野中心,再次注意别转移你的视线。你在什么时候可以认出牌的颜色?在什么时候可以认出花色和数字?注意,你会先分辨出它是不是一张人头牌,之后你才能分辨出它是J、Q,还是K。你可能会吃惊:把牌拿到距你的视野中心如此近的地方,你还是不能认出它来。

我们的周边视觉(peripheral vision,盲点周围两到三度以外的所有视觉)就有这种令人震惊的缺陷,我们通常不了解这一点,这是因为我们的眼睛与电视摄像机不同,并不是静止地瞄准世界,而是做着毫不间断的且大多未被注意的视觉标签游戏,不断标记出视野里可能引起自身兴趣的东西。我们的眼睛或者平稳地追踪,或者飞快地跳视,为我们的大脑提供高清晰度的信息,以了解任何暂时占据视网膜中央凹处的东西(眼球中央凹处的分辨力比视网膜周边区域的分辨力约高10倍)。

我们的视觉现象学,或者说视觉经验的内容,在格式上与任何别的表征模式都不相同,这些内容既不是图片,也不是电影、句子、地图、比例模型和表格。考虑这种情况:当你扫视有成千上万名观众的体育场时,你的经验中会呈现出什么。一个个的人都离你太远,你认不出来,除非有些大尺度的明显特征帮助你来辨认(比如总统——是的,你真的能认出他来,就是他;他就是你正好可以辨认出来的,在红、白、蓝旗帜中央的那个人)。从视觉上,你可以辨别出那黑压压的一片都是人,因为他们以可见的、人类那样的方式在移动。你关于黑压压人群的视觉经验的确有全局性的要素(这群人看起来就像在那里的一堆东西,这就好像,透过窗户所见到的树的某一部分看起来就像榆树,或者一块地板看起来就像布满了灰尘一样),但你并非只是看到一个好像明确标记着“一群东西”的大圆球,你看到的是成千上万个具体的细节:晃动的红帽子和反光的眼镜,许多蓝队服,在风中摇晃的标语旗帜,还有高举的拳头。如果我们试图以“印象派的风格”来描绘出你的经验,那么,即使色块斑斓驳杂,你也不能捕捉到其中的内容;你没有关于色块斑斓驳杂的经验,就如在斜着看一个硬币时,你没有椭圆的经验一样。油画(二维彩色画)也许大致近似来自一个三维场景的视网膜输入,因此它们带给你这样一种印象:这幅画与你看现场时的视觉经验相似。但是,这样的画并不是关于由此造成的印象的描绘,而只是能够引起或激起这种印象的东西。

我们不可能像描绘正义、旋律或幸福那样画出一幅写实主义的视觉现象学的图像。但是,把人的视觉经验说成头脑中的画像,这种做法常常是方便的,甚至是无法抗拒的。这是我们的视觉现象学运转方式的一部分,所以它也是我们在以下几章中必须解释的部分内容。

3.我们对内在世界的经验

我们的内在生活的“原材料”是什么?我们用这些原材料做些什么?这些问题的答案应该不难找到,也许我们只要“留心观察”,然后把结果写下来就行了。

按照英国经验论者洛克、贝克莱和休谟如今依然强大的传统理论可知,感官是心智材料的入口港。这些材料一旦安全进入心灵中,就可以得到处理和无限制的组合,从而形成一个由想象的对象所构成的内在世界。你可以这样想象一头飞起来的紫色母牛:紫色来自你看见的葡萄,翅膀来自你看见的鹰,然后你把这些加到你从母牛那里看到的东西上面。这种看法不可能很正确。进入眼睛的是电磁辐射,并不会因为进入眼睛就变得像各种色调一样,可以用来画出想象的母牛。我们的感觉器官遭到各种形式的物理能量的轰炸,在这些感觉器官中,能量在接触点被“传导”,从而成为神经冲动,然后向内进入大脑。这里没有别的,只有信息由外向内传输,虽然接收信息也许会激起一些现象学项目的产生(尽可能中立地说),但信息本身是抽象的,尽管会在某种经过调制的物理中介中获得具体的表达,我们仍然很难相信,它们可以现象学的项目。不过,我们仍然有好的理由去承认英国经验论者的观点:内在世界的确以某种方式依赖感官来源。

视觉是一种感觉模态,我们人类思考者几乎总会将这种感觉模态作为我们知觉认识的主要来源,尽管我们实际上很容易借助触觉和听觉来确认眼睛告诉我们的东西。我们已经习惯通过视觉隐喻来看待心智中的一切东西(这句话已经两次屈从于这一习惯),这种习惯是扭曲与混淆的主要来源,我们将会看到关于这一点的证据。视觉几乎完全主导了我们的理智活动,以至于我们很难设想其他的方式。为了达到理解的目的,我们制作了视觉的图表,所以我们能“看见正在发生的事情”,而且如果我们想“看看某事是否可能”,我们就设法“在我们的心中”想象它。一个依赖听觉的盲人思考者,可以在心智耳朵里的音调、叮当声和粗厉叫声的帮助下,理解我们多亏心智“图像”才能理解的每样东西吗?

天生的盲人甚至也使用视觉词汇来描述他们的思想过程,不过现在还不清楚,这在多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屈从于从视力正常人那里学来的流行语言;抑或是因为即使他们与视力正常的人在思维过程上存在差异,他们仍然能够了解隐喻确实十分贴切,甚至是因为他们就跟视力正常的人一样,能够以大致相同的方式使用他们大脑里的视觉机制,即使他们缺乏正常的信息入口港。对这些问题的解答将有助于阐明正常人类意识的本性,因为意识的主要设备是视觉设备,这是意识的标志特征之一。

当有人向我们解释一个东西时,我们常常这样宣布新得来的理解——“我看出来了”(I see),而这并非只是一个死掉的隐喻。认知科学的研究者几乎完全忽略了理解的现象学的准视觉性质,人工智能的研究者更是这样,他们一直试图创建能够理解语言的计算机系统。为什么他们抛弃了现象学?也许这主要是因为他们深信,无论是实在的现象学还是想象的现象学,都是非功能性的——它是一只转动的轮子,但它并不涉及任何重要的理解机制的环节。

不同听众在对同样的话语做出现象学反应时,差别极大,甚至是无穷之大,但同时在理解或信息吸收方面又没有明显的不同。考虑一下,两个人在听到如下句子时可能会引起的心智意象(mental imagery)的变化:

昨天我叔叔解雇了他的律师。

吉姆一开始也许会想到他昨天的痛苦经历,同时还有一些一闪而过的念头,比如他与这个男性长辈是何种关系(他是父亲或母亲的兄弟,或父母亲的姊妹的丈夫),随后他又想到法院门外的阶梯和一个怒气冲冲的老头。而萨丽也许会略过“昨天”,没有想到任何图像,而把主要注意力放在她叔叔比尔的某种容貌变化方面,同时,她又想到一扇门“砰”的一声关上,想到某个穿着整洁的女人,一个叫作“律师”的女人,悄悄离去,几乎都没有“被人看到”。不管他们的心智意象如何,吉姆和萨丽对这句话可以理解得一样好,我们甚至可以通过后续的一系列解释与回答来证实这一点。而更有理论头脑的研究者将会指出,意象不可能是理解的关键,因为你无法画出一幅图,描绘叔叔、昨天、解雇和律师。小丑和消防队员的不同,可以通过视觉特征加以表征,而他们两人想象的叔叔,没有这样的视觉特征;他们两人想象的昨天则完全不像任何具体的东西。因此,理解的完成,不可能是通过把每件东西都转换成通用的心智图画,除非有一些类似附着标签的东西,可以识别所画的对象,但这些标签上写的东西还是一些需要理解的词语,这样我们就又回到了开始的位置。

听到你所说的,这取决于你的言说活动发生在我清醒时,发生在我所能听到的范围之内,这样可以很好地保证我能听到它。我理解你所说的,这取决于很多东西,但它似乎与内在现象学的任何可识别元素无关;任何有意识的经验都不能保证我理解了你或误解了你。萨丽想出她的比尔叔叔的样子,这丝毫也不会妨碍她理解是说话者的叔叔而不是她的叔叔解雇了他的律师;她知道说话者所指的是什么;她只是顺带想到比尔叔叔的图像,于是有了一点儿混淆的风险,因为她对说话者的理解并不取决于她的心智意象。这一主题的经典发展以及对此主题所做的品质各异的后续支持论证,可参见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Philosophical Investigations, 1953)。

这样我们就不能通过引入伴随现象学(accompanying phenome-nology)来说明理解是怎样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里就真的没有现象学。特别是,这并不意味着,一个对现象学只字不提的理解模型将会诉诸我们对理解的日常直觉。人们普遍怀疑自然语言的“机器理解”,这种怀疑的一个主要来源当然就是,这类系统几乎永远不能利用任何像“视觉”工作区这样的东西来分解或分析输入。如果它们这样做了,就会大大增强一种感觉:它们真正理解自己所处理的东西(不管这是否仍然只是一种幻觉,就像有些人所坚持认为的那样)。即使如此,如果一台电脑在响应输入时说,“我看出你的意思来了”,那么人们还是会受到一种强大的诱惑,即把这句话当成明显的假话,不予考虑。

这种诱惑当然很吸引人。例如,很难想象,有人可以不借助心智意象就能理解笑话。两个朋友坐在酒吧小酌,其中一个人转向另一个人说:“巴德,你喝高了吧——你的脸都喝模糊了!”现在,你难道不是在用某种形式的心智意象或瞬时图表,描画讲话者所犯的错误吗?这种经验向我们提供了一个例证,似乎可以说明理解某个东西会是怎样的:你待在那里,碰到有点儿复杂、深奥难懂或至少仍然未知的东西,这种东西以这样那样的方式引发你的一点儿认知欲,终于你冒出一句:啊,我明白了!理解出现了,被理解的东西被转换了;它变成有用的,明白的,在你的掌握之中。在时刻t之前,这个东西还没得到理解,过了时刻t,它就被理解了:这是一次边界分明的状态转换,常常可以被精确地指出发生的时间。不过我们需要强调,这种转换是主体可以接近的、在内省上被发现的一种转变。如我们将会看到的,把这当作一切理解的模式是一种错误,但是,当理解的开端还有任何现象学的时候(在我们意识到我们正在理解某物时),它所具有的那种现象学还确实就是这样的。

心智意象的观念必定有对的地方,如果“头脑中的图像”这种思考心智意象的方式是错的,那么我们就必须找出更好的方法。心智意象有各种模态,并非只是视觉而已。想象一下《平安夜》这首歌,注意不要哼唱。你在你的心智耳朵里仍然“听到”了某个特定音调的曲调吗?如果你跟我一样,你就会。我的嗓子唱不了高音,所以我无法告诉你我刚才“在心里面”想象的调子,但如果有人现在用钢琴演奏《平安夜》,我就可以很有把握地说:“是的,这正是我刚才想象的曲调。”或者我会说像这样的话:“不,我刚才想象的还要高一个小三度。”一个神经外科医生曾告诉过我一个年轻人做癫痫手术的事。按这种手术的惯例,病人处于清醒状态,只是局部麻醉,医生在谨慎地探查他外露的大脑皮质时,会有选择地对皮质进行电刺激,问病人经验到了什么,以此确保那些暂时被移出的部分不是生死攸关的。有一些刺激会引起视觉闪光或使病人举手报告,另一些则会引发嗡嗡的感觉,而某个部位的刺激则会引发病人的高兴反应:“那是我最喜欢的重金属乐队枪炮与玫瑰(Guns N’ Roses)的‘Outta Get Me’。”我问这个神经外科医生,他有没有叫这个病人跟着音乐哼唱,因为也许我们会有兴趣了解,被引发的记忆在多大程度上是“高保真的”。它的音调与节拍同录音完全一样吗?这样的歌与《平安夜》不同,有一个权威版本,所以我们完全能拿病人的哼唱去对照这个权威版本,比较其结果。不巧的是,即便在手术时一直放着磁带录音机,那个外科医生也没有叫病人跟着哼唱。“为什么不呢?”我问。他回答说:“我讨厌摇滚乐!”在这次谈话的后半段,这位医生恰好提到,他要再次给这个年轻人做手术,于是我就表达了我的愿望:他可以检验一下能否引发病人关于摇滚乐的记忆,而且这次让病人跟着唱。“我做不到,”他回答说,“因为我已经把那一部分切掉了。”“那是癫痫病灶所在吗?”我问道。他回答说:“不,我已经告诉过你——我讨厌摇滚乐!”这里所涉及的技术怀尔德·彭菲尔德(Wilder Penf ield)在许多年前就曾探讨过,他的著作《有意识人类的可激活皮质》(The Excitable Cortex in Conscious Man, 1958)对此做过生动的描述。

我们不仅无声地对自己说话,有时还会用一种特别的“声音曲调”来这样做。有的时候好像有话语,但又不到;还有的时候,只有话语的微弱影子或迹象,不知怎么地就“在那里”表达我们的思想。在内省论心理学的鼎盛时期,人们热烈地争论是否存在完全“无图像的”思想这回事。我们可以暂时不去回答这个问题,而只需注意,许多人现在自信地断言它存在,另外一些人则自信地断言它不存在。在下一章中,我们会提出一种方法来处理这样的冲突。无论如何,生动思想的现象学,并不限于对自己说话;在我们的心智之眼中,我们可以给自己画画,让自己驾驶一辆变速车,让自己抚摸丝绸或品味想象中的花生奶油三明治。

英国经验论者曾经认为,这些纯粹想象的(或回忆的)感觉,只是“从外面进来的”原初感觉的模糊摹本;不管他们在这方面是否正确,他们会把高兴或受苦当作“真实的”感觉。正如任何一个做白日梦的人都知道的那样,色情幻想不可能令人完全满意地代替真实情况,但是,如果有某种东西妨碍他们拥有这种幻想,那么这些幻想又会让人怀念。它们不只是可以带来快乐,还能唤起真实的感觉和其他众所周知的身体反应。我们在读悲情小说时会哭,而小说家在写的时候可能也是这样。

我们都是想象痛苦与快乐的行家,许多人还认为,自己是编写这些让我们极为受用的情节的专家,但是我们也许仍然会吃惊地了解到,这种能力在经过严格训练之后可以变得多么强大。例如,我觉得以下这种能力就是十分惊人的:在音乐创作比赛中,参赛者常常并不提交其作品的磁带或录音(或现场表演);他们提交的是书面乐谱,裁判仅仅基于看乐谱和听他们心中响起的音乐,就自信地做出他们的审美判断。最好的音乐想象可以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呢?一个受过训练的音乐家是否只要扫一眼乐谱,就能分辨出双簧管和长笛在管弦乐队中不和谐的发音听起来会是怎样的?在这方面有许多奇闻逸事,但据我所知,这是一个相对来说无人探索的领域,正等待有才华的实验者们进场研究。

既然想象的感觉(如果我们可以这样称呼这些现象学项目)适合作为审美欣赏与判断的对象,那为什么真实的感觉依然更加重要呢?一个人为什么不愿意满足于自己回忆中的日落和自己期盼中的配上香蒜酱的意大利实心粉呢?许多与我们生活中的事件关联的苦与乐确实是跟预期和回忆捆绑在一起的,而单纯感觉的时刻只是对我们来说很重要的东西的一个微小部分。这些东西为何以及如何对我们来说重要,这将是后面章节的一个主题。但是,想象的、预期的和回忆的感觉,确实完全不同于模糊的感觉,而一个小小的自我试验就能轻松表达这个事实。这样,我们就来到了现象学公园第三部分的门口。

4.感受

现在,闭上眼睛,想象有个家伙刚刚踢过你,这一脚踢得很重,踢在左胫骨上(离脚大约30厘米处),而且他是穿钢靴踢的。尽可能详细地想象那种钻心的剧痛;想象你痛得流泪、快晕过去,你所感觉到的锥心之痛猛扑过来,让你完全无法承受。你刚刚生动地想象了它,你感觉到了任何疼痛吗?也许,你很有理由向我抱怨,听从我的指令已经引起你的某种疼痛?我发现人们对此练习的反应相当不同,但还没有人报告说,这种想象力的练习真的引起了疼痛。有些人觉得它让人不舒服,有些人则觉得它是一次相当有趣的心智练习,丝毫没有在胳膊上轻之又轻地掐一下所带来的那种不快,你会把后者称为痛。

现在设想,你梦到同样的胫骨被踢的场景。这个梦可以让人如此不安,以至于使你从梦中惊醒。你也许还会发现,自己正抱着胫骨抽泣,眼角含着真正的泪花。但你的身体没有红肿,没有青紫,没有瘀伤,而且一旦你完全醒来,能够做出有把握的判断,这时你就会说,你的胫骨没有任何疼痛的痕迹——如果说刚才似乎还有一点儿的话。梦见的痛是真正的痛,还是一种想象的痛?还是介于这两者之间?由催眠暗示所引起的痛又属于哪一种呢?

至少,梦到的痛,还有由催眠引起的痛,是我们真正在乎的心智状态。拿它们跟你在睡觉时身上出现的这些状态(心智状态?)比一比:你翻身时无意中把你的手臂扭到一个不大舒服的位置,但你没有醒来,也没有觉察,又翻身到了一个让它舒服一点儿的位置。这痛吗?如果你醒着,在你身上由于这种扭曲所引发的状态就会是痛。有些人天生对痛不敏感,幸运的是这种人相当罕见。在你开始羡慕这样的人之前,你应该知道,由于在睡觉时(或在醒着的时候!)做不了这样的姿势纠正,他们有可能很快就会变成残疾,他们的关节会因为持续的不当使用而毁掉,没有什么警示可以减弱这种不当使用。他们会烧伤自己、割伤自己,并且由于机能维护的不当拖延,也会以别的方式缩短他们不幸的人生(Cohen et al., 1955; Kirman et al., 1968)。

毫无疑问,具有痛觉的神经纤维以及与之相连的大脑功能区,是演化的一项恩惠,即使这项恩惠意味着要付出一点儿代价:有时会响起一些警报,而我们却不能对此采取任何行动。在关于从演化角度为痛辩护的文献中,充斥着许多短视得令人吃惊的论证。一位作者主张,不可能存在痛的演化解释,因为存在有些让人无法忍受的痛,比如胆结石引起的痛,虽然敲起警钟,但在现代医学产生之前无人能对它采取措施。史前石器时代没有一个穴居人能够从他们的胆结石痛中获得任何繁殖利益,所以痛,至少是某种痛,是演化之谜。这位作者所忽略的是一个简单事实:为了能够恰当地向你警告一些可以避免的危机,比如一只尖爪或一颗尖牙刺入你的腹部,你很可能会从一个向你警告你无力消解的危机的系统中得到一个赠品,你在很久以后才会认为它是赠品。出于同样的理由,相当多的内部状态都有助于我们今天弄清楚疼痛警报是关于什么的(比如关于癌症的发作),但我们都忘了这一点,而这很可能是因为,形成为此所需的神经网络,也许在我们过去的演化史中没有任何生存优势(如果它是因为突变才浮现的)。但是,疼痛为什么一定要如此之呢?比如,它为什么不可以是在心智耳朵里响起的铃声呢?

如果愤怒、恐惧和憎恨真有任何用处,那么它们的用处是什么?(我认为,我们无须为欲望在演化上的有用性进行辩护。)或者看一个更复杂的情况,我们来考虑同情(sympathy)。从词源上来讲,同情这个词语的意思是共同遭受。德文对应词是Mitleid(同痛)或Mitgefühl(同感)。或者考虑共振(sympathetic vibration)——乐器的一根弦因另一根弦的振动而发音,这根弦在它附近,与之关系密切,因为两者有着相同的自然谐振频率。设想一下,你看到你的孩子深受羞辱或深感尴尬的那一刻,你几乎无法忍受:你的心潮起伏,吞没了你的理智,打翻了你的沉着。你想打架,想大声叫,想砸东西。这是关于同情的极端例子。我们为什么会被设计成这样,让这些现象发生在我们体内呢?这些现象又是什么?

我们将在以后的若干章节中关注各种感受状态的适应意义(如果存在的话)。现在,我只想顺便提醒大家注意,感受有着无可否认的重要意义:它帮助我们确信意识是重要的。例如,考虑一下快乐(fun)。所有的动物都想继续活着,至少在多数情况下它们会竭力保全自己,但我们觉得,只有少数物种才能够享受生命拥有快乐。我们想到的是在雪地里滑行的活泼好动的水獭、玩耍的幼狮以及我们养的猫和狗,我们不会想到蜘蛛和鱼。马至少在小的时候似乎从活着中得到了乐趣,但母牛和绵羊通常看来都是无趣的或漠然的。而你是否想过,飞翔对鸟来说简直有点儿浪费?因为能够欣赏它们飞行活动的美妙之处的鸟即便有也极少。快乐不是一个不足道的概念,但就我所知,它还未得到哲学家们的细心关注。意识让我们(只是我们吗?)可以享受快乐,而在说明它的这一作用之前,我们当然不会对意识做出完整的解释。要问的正确问题是什么?下面这个例子会帮助我们看清楚困难在哪里。

南美洲有一种灵长类动物,比大多数别的哺乳动物更爱群居生活,它们有一种古怪的行为。它们常常聚成或大或小的一群,在各种环境下相互呼叫,这时它们会进行不由自主的、惊厥式的呼吸,这是一种大声的、无助的、相互加强的集体喘息行为,有时非常严重,甚至停不下来。但是,这种行为一点儿也不令它们反感,这个物种的大多数成员似乎都想以这样的方式呼吸,其中一些成员看起来还很上瘾。

我们会忍不住想,如果我们知道从这个物种内部来看它们是怎样的,我们就会理解这种奇怪的上瘾行为。如果我们能“从它们的视角”来看这件事,我们就会知道它们为什么要这样做。然而,就此例而言,我们十分肯定,虽然我们也许会获得这种见识,但这仍然无助于破解这个神秘的问题。原因在于我们已经拥有我们所寻找的内部视角,这个物种其实就是我们智人(Homo sapiens,智人的确生活在南美洲,当然也生活在其他地方),而这里所说的行为就是笑“火星人看到一个地球人笑的时候,它会怎么想?那必定是很可怕的:它看到极为激烈的表情,肢体乱颤、胸部乱扭并向上鼓起。”(Minsky, 1985, p. 280)

没有任何别的动物会做这样的事。生物学家在碰到这种独一无二的现象时首先应该考虑,这样做是为了什么(如果它真的有什么目的),而且如果他们没有找到任何说得过去的分析,来说明这一行为可能保证的直接生物优势,那么他们就会忍不住把这种奇怪的、没有任何收益的行为,解释成因为其他某种获利而付出的代价。什么?我们这样做比不这样做又好在哪里?多亏携带这些直接生物优势的一些机制,所以我们容易发笑甚至对笑成瘾,这还成了一种值得付出的代价?笑能够以某种方式“减轻”我们在对我们的复杂社会生活的认知中所积累的“压力”吗?不过,为什么要用有趣的东西来减压呢?干吗不用绿色的扁平的东西呢?或者,为什么这种行为就是减轻压力的副产品?我们为什么不喜欢坐在那里哆嗦或打嗝,或者互相挠背,或者哼哼,或者总擤鼻涕,或者兴奋地舔自己的手?

请注意,这种从内部出发的视角广为人知,也不会令人困惑。我们笑,是因为我们被逗乐了;我们笑,是因为事情有趣——发笑可以与有趣的事情相配,舔手就不行。我们为什么会笑,原因很明显(事实上太明显了)。我们笑,是因为高兴,因为快乐,因为感到幸福,因为某些事情让人轻松。如果说在某个解释中存在催眠能力(virtus dormitiva),那就是:我们笑是因为刺激引起了欢乐。在莫里哀的最后一部戏剧,也就是经典喜剧《无病呻吟》(Le Malade Imaginaire , Molière, 1673)中,阿尔甘(Argan)这个疑病症患者最后通过“变成”医生来解决自己的问题,即能够自我治疗,而不再需要研究——只要一些扭曲的拉丁文就行。在一场滑稽的口试中,他展现了自己的技艺。考官问,为什么鸦片使人昏昏欲睡?这位医生候选人回答说,因为它具有一种“催眠能力”。合唱队唱道:“Bene, bene, bene, bene respondere。”(拉丁文,意为“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回答”。——译者注)回答得妙!多长见识!真是洞见!而且,按照当代的精神,我们也许会问:究竟是什么让谢丽尔·蒂格斯(20世纪70年代美国最有名的模特之一。——译者注)照起相来如此好看?她很上镜。这就是原因(我总在想,这是为什么)。在第12章,我们将会更详细地讨论空洞的指责,把某个解释假定称为催眠能力的说法就暗含这样一种指责。这当然是真的,没有任何别的原因可以解释,当我们在真心笑的时候,我们为什么笑。快乐是真笑的原因,就像痛是真痛的原因一样。因为这确实是真的,所以我们不能否认。

不过,我们需要一个关于笑的解释,这个解释能够超越这种显然的真理,就像痛和痛的行为的标准解释可以超越显然的真理一样。我们可以给出一个相当合理的生物学解释,来说明为什么会有痛和痛的行为(事实上,我们刚才正好绘出了这个解释的草图);我们想要一个同样有根据的解释来说明为什么会有欢乐和笑声。

然而我们事先就能知道,即使我们真的找到这样一种解释,它也不能让每个人都满意!有些人认为自己是反还原论者,他们会抱怨,关于痛以及痛的行为的生物学论述,遗漏了痛性,遗漏了痛之为痛的“内在不快”。对我们所能获得的任何关于笑的论述,他们或许也都会发出同样的抱怨:它遗漏了内在的欢乐性。针对这些解释的经典抱怨是这样的:“你已解释的全部东西只不过是伴随行为和各种机制,但你遗漏了事情本身,后者才是真正让人感到不快的痛。”这会引起一些复杂的问题,我们将在第12章中详细考虑它们,但现在我们可以指出,任何关于痛的论述,如果最终停留在不快上,都只会是循环论述,而这种论述还有未被清除的催眠能力。类似地,对笑的真正论述,必定会遗漏那种所谓的内在的欢乐性、趣味性和可笑性,因为它们的存在只会推迟解答问题的工作进度。

笑的现象学被密封了:我们直接、自然、不用推理、非“直观”地清楚看到,笑与欢乐形影不离——笑是对风趣的“正确”反应。我们似乎可以对它进行分解:对有趣的东西的正确反应是娱乐(心智的一种内在状态),娱乐的自然表达(当掩饰或压制它无关紧要时)就是笑。我们现在似乎拥有了科学家所称的某种中间变量——娱乐性,它在刺激与反应之间,而且似乎在结构上与两端连在一起。也就是说,按照定义,娱乐性就是引起真实发笑的东西,同样按照定义,它也是被某种有趣的东西所引起的东西。所有这些都是显而易见的。就此而言,它似乎不需要任何进一步的解释。就像维特根斯坦所说的那样,解释必须在某个地方停止。但是,我们这里所拥有的一切,只是关于人类心理学的一个粗糙但又肯定可以解释的事实。如果我们想要解释现象学公园里的任何居民,我们就必须走出纯粹的现象学。

这些现象学的例子虽然多种多样,但它们似乎都有两个重要的特征。一方面,它们是我们最为亲密的熟知对象,我们对任何事情的了解,都不及对我们个人现象学里的项目的了解——也许如此。另一方面,它们以挑衅的姿态抵制唯物主义科学的进入,似乎再没有什么东西会比电子、分子或神经元,更不像我现在看到日落的这种感受的了——也许如此。这两个特征都让哲学家印象深刻,他们找到许多不同的方法来强调问题所在。一些哲学家认为,最大的疑难在于这种特殊的亲密状态:在这些现象学项目方面,我们如何可以是不可矫正的(incorrigible),或者可以拥有访问特权(privileged access),或者可以直接把握(directly apprehend)这些项目呢?我们与自己的现象学的认识关系,跟我们与外在世界的认识关系,有何不同?另一些哲学家则认为,最大的疑难在于我们现象学的种种不同寻常的“内在性质”,或者用拉丁文来说,qualia(感质);由物质粒子组成的东西,怎么能够是我所拥有的那种乐趣,或者,怎么能够与我想象的粉红的冰立方体有着“终极的同质性”(Sellars, 1963),又或者,怎么能够就像我的痛之于我一样重要呢?

找出一个唯物主义的论述,以公正地处理所有这些现象,这并非易事。不过,我们已经取得了一些进展。我们的简要清单已经包含一些例子,在这些例子中,一点点深层机制方面的知识,就能挑战甚至能够篡夺某种权威,而我们通常把这种权威赋予对内省来说非常明显的东西。我们比一般人更接近那些现象学公园中的展品,也能从多个角度去观察它们,我们已经开始解除魔法,破解现象学公园中的“魔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