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乞力马扎罗的雪

覆盖着积雪的乞力马扎罗山高19710英尺[1],据说是非洲境内最高的一座山峰。山的西主峰被马赛人[2]称作“纳加奇—纳加伊”,意思是“上帝的殿堂”。靠近西主峰的地方有一具冻僵风干了的豹子尸体。豹子在那么高的地方寻找什么,没有人做出过解释。

“最神奇的是一点都不疼,”他说,“这时候你才知道它发作了。”

“真是这样吗?”

“绝对是。很抱歉,你肯定受不了这股气味。”

“别这么说!请快别这么说了。”

“你瞧瞧,”他说,“到底是我这副样子还是这股气味把它们给引过来的?”

男人躺着的那张帆布床放在金合欢树宽大的树荫下,他越过树荫,看着前方令人目眩的平原,除了地上蹲着的那三只令人生厌的大鸟外,天空中还有十多只在盘旋,它们掠过天空时,在地面上投下了迅速移动的影子。

“从卡车抛锚的那天起,它们就在这里打转了,”他说,“今天是它们第一次落下来。刚开始我还仔细留意过它们飞行的姿态,想着有朝一日写小说时能用上。现在想想真好笑。”

“你可别这么想!”她说。

“我只不过是随便说说,”他说,“说说话我觉得轻松多了,但我不想烦你。”

“你知道我不会烦的,”她说,“我只是因为什么都做不了,感到特别不安。我觉得我们应该尽量放松一点,等飞机来。”

“或者等飞机不来。”

“请告诉我我能做些什么。肯定有我能做的事情。”

“你可以把这条腿割掉,这样也许会阻止它的蔓延,不过我很怀疑。要不你一枪把我崩了。你现在的枪法很不错了,还是我教会你射击的,不是吗?”

“请不要这么说话。我可以给你读点什么东西听听吗?”

“读什么?”

“随便在书袋里找一本我们没有读过的。”

“我听不进去,”他说,“说话最容易。我们吵会儿架,时间就过去了。”

“我不吵架。我从来就不愿意吵架。不管我们有多紧张,都别再吵了。说不定他们今天会搭另一辆卡车过来。说不定飞机会来。”

“我不想动了,”男人说,“现在走不走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除了能让你心里轻松一点。”

“这是懦弱的表现。”

“你就不能让一个人死得舒服点吗?干吗非得骂他?对我说粗话又有什么用?”

“你不会死的。”

“别说傻话了,我眼看着就要死了,问问那帮狗日的。”他朝那些脏兮兮的鸟蹲着的地方望过去,它们光秃秃的脑袋埋在耸起的羽毛里。第四只鸟飞落下来,它先紧走了几步,然后摇摇晃晃地朝蹲在那儿的其他三只鸟慢慢走去。

“每个营地里都有这种鸟,只不过你从来没有注意到它们。你如果不自暴自弃,就不会死。”

“这是从哪儿读到的?你真够蠢的。”

“你应该考虑一下别人。”

“老天爷,”他说,“这可是我的老本行哟。”

他随后安静地躺了一会儿,他的目光越过热气腾腾的平原,落在了灌木丛的边上。黄色原野上点缀着小白点一样停留片刻的野羚羊;更远处,绿色的灌木丛衬托着一群斑马的白色。这个营地很舒适,背靠山丘,大树遮阴,不远处就有上好的水源。清晨时分,一个几乎干涸了的水塘里扑腾着几只沙鸡。

“你不想让我念一段?”她问道。她坐在他帆布床边上的一张帆布椅子上。“有点凉风了。”

“不想听,谢谢。”

“也许卡车会来。”

“我根本就不在乎卡车来不来。”

“我在乎。”

“很多我不在乎的事你都蛮在乎的。”

“没那么多,哈里。”

“喝一杯怎么样?”

“这对你有害。黑皮书[3]上说了,什么酒都不能碰。你不能喝酒。”

“摩洛!”他大声叫喊道。

“来了,先生。”

“拿威士忌苏打来。”

“是,先生。”

“你不该这样,”她说,“这就是我说的自暴自弃。书上说了酒对你有害。我知道它对你有害。”

“不对,”他说,“它对我有好处。”

这么说一切都完了,他想,看来再也没有机会去完成它了。就这样结束了,在为该不该喝一杯的争执中命丧黄泉。右腿染上坏疽后,他不但不感到疼痛,连恐惧也随着疼痛一起消失,现在唯一感觉得到的就是疲乏,还有因为这结局而引发的愤怒。对即将来临的终结,他已经失去了好奇。多年来,这件事一直让他困惑,但现在它却不再具有任何意义。真奇怪,疲倦很容易让你不再去想那些东西了。

他再也没有机会去写那些特意积攒下来、想等自己能写得足够好了再去写的东西了。不过,他也不会因为试图去写它们而经历挫折了。也许你根本就写不出什么来,而那才是你迟迟不肯动笔的原因。不过他现在永远也没法知道了。

“我真后悔上这儿来。”女人说。她端着酒杯,咬着嘴唇看着他。“要是待在巴黎你绝不会得这种病。你一直说你喜欢巴黎。我们本来可以待在巴黎,或者去别的地方。去哪儿都行。我说过我会去任何你想去的地方,如果你想打猎,我们可以去匈牙利,那样也挺舒服的。”

“你的臭钱。”他说。

“太不公平了,”她说,“我的钱从来也是你的。我丢下了一切,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事情。但我后悔我们来了这里。”

“你说过你喜欢这里。”

“那是在你出事之前。我现在恨这个地方。我不明白你的腿为什么会这样。我们到底做了什么,要遭这样的报应?”

“要我说的话,先是在腿刚划破时忘记擦碘酒了,然后是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被感染过,就没去管它,再后来,当伤口恶化,所有抗菌药都用完了的情况下,用了那种药性不强的碳化溶液,损坏了毛细血管,导致了坏疽。”他看着她,“还有什么?”

“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我们雇一个好一点的机械师,而不是那个半吊子的基库尤[4]司机,他就会去检查车子的机油,卡车的轴承也就不会烧坏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如果你不离开你那帮人,离开住在旧韦斯特伯里、萨拉托加和棕榈滩[5]的那帮该死的家伙而找上我……”

“因为我爱你。你对我太不公平了。我现在爱你。我将永远爱你。你爱我吗?”

“不爱,”男人说,“我觉得不爱。从来就没有爱过。”

“哈里,你在说什么?你昏头了。”

“没有,我根本就没有什么头好昏。”

“别喝那个,”她说,“亲爱的,你别喝了。我们必须尽最大的努力。”

“你努力吧,”他说,“我累了。”

他脑海里出现了卡拉加奇[6]的一个火车站,他背着包站在那里,辛普伦东方快车的大灯划破黑暗的夜空,撤退后他正要离开色雷斯[7]。那是他积攒下来要写的故事之一,还有,早餐的时候,看着窗外保加利亚群山上的积雪,南森[8]的秘书问老人那是不是雪,老人看着外面说,不是,那不是雪,现在离下雪还早着呢。秘书对其他女孩重复道,不是雪,你们看。那不是雪,她们齐声说道,那不是雪,是我们弄错了。但那确实是雪,在他促成的那次难民交换行动中,是他把她们送进了雪地。在那个冬天,她们正是踏着那些积雪走向死亡的。

那一年圣诞节在高尔塔尔山,也是下了整整一个星期的雪。他们当时住在伐木人的小屋里,那个庞大的方形瓷炉子占去了房间一半的地方,当那个在雪地上留下血脚印的逃兵进来时,他们正睡在填满榉树叶的床垫上,他说警察就跟在他的身后。他们给他穿上羊毛袜子,然后去和宪兵们周旋,直到那些足迹被雪覆盖。

圣诞节的那一天,施伦茨[9]的雪是那么地耀眼,你从小酒馆里往外看时,眼睛都被刺痛了,你看见大家都离开教堂往家走。就在那里,他们扛着沉甸甸的滑雪板,沿着河边那条被雪橇压平了的尿黄色的小路,往长着松树的陡坡上走,也是在那里,他们从马德伦小屋上面的冰川一路滑下来,雪像蛋糕上的糖霜一样光滑,像面粉一样蓬松,他记得那种悄无声息的滑行,速度之快,让你觉得自己像一只从高处落下来的鸟。

那次在马德伦的小屋里,被暴风雪困了一周,他们在马灯冒出的烟雾中玩牌,输得越多,伦特先生的赌注就下得越大。最后他把什么都输光了,所有的一切,滑雪学校的资金和整个季节的收益,外加他自己的钱。他能看见长鼻子伦特拿起牌来叫道:“Sans Voir[10]。”那时候赌局不断。不下雪的时候赌,雪下得太大了也赌。他在想这一生他把多少时间花在了赌博上。

但是关于这些事他一个字都没有写,也没有写那个寒冷的圣诞节,山的影子倒映在平原上,巴克飞过分界线,去轰炸那些撤离的奥地利军官乘坐的火车,在他们四处逃窜时用机枪扫射。他记得巴克后来走进食堂谈起这件事,大家听得鸦雀无声,接着有个人说:“你这个狗日的杀人犯。”

他们杀死的人和当年与他一起滑雪的那些人一样,都是奥地利人,当然,不是同一批人。那年一直和他一起滑雪的汉斯曾属于“皇家猎人”[11]。他们在锯木厂上方的一个小山谷打野兔时,谈起了帕苏比奥战役和对波蒂卡与阿沙诺内发起的攻势,他也从未就此写过一个字。没有写蒙特科尔诺,没有写希艾苔科蒙姆,也没有写阿希艾多[12]。

他在福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13]究竟待过几个冬天?四个。他想起了那次去购买礼物,他们刚走进布卢登茨[14]碰到的那个卖狐狸的人,想起了那种上好樱桃酒特有的樱桃核味,还想起了在落满粉状积雪的山顶上的快速滑行,唱着:“嗨!嚯!罗丽说!”滑过最后一段坡道,从那陡峭的山崖笔直地冲下去,转三个弯穿过果园,再飞越那条沟渠,落在小客栈后面那条结了冰的路上。松开捆绑的带子,甩掉滑雪板,把它们靠放在小客栈的木头墙上,灯光从窗户透出,屋里一片烟雾缭绕、充满新酿酒香的温暖中,有人在拉着手风琴。

“我们在巴黎的时候住在哪儿?”此刻,在非洲,他问坐在身旁帆布椅子上的女人。

“‘格丽朗’[15]。你知道的。”

“我为什么知道?”

“我们一直都住在那里的。”

“不对,没有一直住那儿。”

“住那儿,要不就是圣日耳曼区的‘亨利四世’[16]。你说过你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坨屎。”哈里说,“我就是那只站在屎堆上喔喔叫的公鸡。”

“如果不得不离开,”她说,“你非得毁掉身后的一切?我是说你非得带走所有的东西?你非得杀了你的马、你的妻子,烧掉你的马鞍和盔甲?”

“是的,”他说,“你的臭钱是我的盔甲。我的快马和盔甲。”

“别这样。”

“好吧。我不这么说了。我不想伤害你。”

“现在说这个有点晚了。”

“那好,我接着伤害你。这样更有意思。这是我唯一喜欢做的事情,现在却做不了了。”

“不,不对。你喜欢做很多事情,只要是你想做的事情,我都做了。”

“哦,看在老天的分上,别再吹牛了,好不好?”

他看着她,发现她哭了。

“听着,”他说,“你以为我喜欢这么对待你吗?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这样。我估计我是想通过摧毁他人来支撑自己。我们刚开始说话的时候我还好好的,并没有打算开这个头,可现在我像个傻瓜一样蠢,而且在尽我所能地折磨你。亲爱的,别在意我刚才说的话。我爱你,真的。你知道我爱你。我从来没有像爱你一样爱过其他女人。”

他又缩回到他熟悉的、赖以生存的谎言之中。

“你对我很好。”

“你这个婊子,”他说,“你这个有钱的婊子。这句话是诗。我现在诗兴大发。腐烂和诗歌。腐烂的诗歌。”

“住口。哈里,你为什么非要把自己变成一个恶魔呢?”

“我不想留下任何东西,”男人说,“我不愿意死了以后还留下点什么。”

现在已经是傍晚了,这之前他一直都在睡觉。太阳已经落到了小山丘的后面,平原被阴影笼罩着,一些小动物在营地附近觅食,他注意到它们已远离灌木丛,脑袋正快速地起落,尾巴扫来扫去。那些大鸟不再守候在地面上。它们沉甸甸地栖息在一棵树上,数量更多了。他的随身男仆坐在床边。

“太太打猎去了,”男仆说,“先生想要……”

“什么都不要。”

她去打猎了,想弄点肉回来。知道他爱看这些小动物,她特意去了一个远离这里的地方,这样就不会破坏平原上这一小块他能看到的地方的宁静。她总是这样,什么都考虑得到,他想,不管是她知道的还是在哪儿看到的,甚至包括听来的事情。

来到她身边时他已经心灰意冷,这不是她的错。一个女人怎么会知道你在口是心非?知道你只是出于习惯和贪图舒适才这么说的?自从他开始言不由衷,和说真话相比,谎言反而为他赢得了更多的女人。

倒不是因为没真话好说他才撒谎的。他有过自己的生活,但这已经结束了,随后他却又在不断地重复这种生活,在那些他待过的最好的地方和一些新的地方,与不同的人在一起,拥有更多的钱。

你不去深究,觉得一切都很好。你已经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了,所以不再会像大多数人那样受到伤害,而对那些自己曾经做过、现在已不能再做的工作,你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但你在背地里对自己说,你要去把这些富得流油的人写出来,你其实不是他们中的一员,而是打入他们内部的一个间谍,你最终会离开他们并把这些都写出来,而且这次是由一个知道自己在写什么的人来写。但他永远也做不成,因为日复一日,那些舒适的、什么都不用写的生活,那些他曾经痛恨的生活方式让他变得迟钝了,他工作的愿望也在减弱,以至于到头来他根本就不工作了。他不工作的时候,那些认识他的人觉得舒服多了。非洲是他在人生最美好的时光里感到最幸福的地方,所以他来到这里重新开始。他们安排的这次非洲狩猎之行,其舒适程度被降到最低。虽然谈不上艰辛,但一点也不奢侈。他以为他可以通过这种训练方式复苏,去掉他心灵上积累的脂肪,就像一个拳击手为去掉体内的脂肪而去深山训练那样。

她原本很喜欢这趟旅行。她说她极爱这趟出行。她喜欢刺激的事情,凡是能变换环境、结识新面孔、让人心情愉悦的事情,她都喜欢。他曾经有过这样的幻觉,觉得自己工作的意志力已经重新恢复。但是现在,如果就这样了结,他也知道这就是结局,他没必要像条断了脊梁的蛇一样把自己咬死。不是这个女人的错。如果不是她,还会有另外一个女人。如果他以谎话为生,他就应该努力把谎话说到死。他听见山那边传来了一声枪声。

她枪打得很好,这个善良的、有钱的婊子,这个善良的看护人,他的天赋的摧毁者。胡扯。是他自己摧毁了他的天赋。为什么要责备这个女人呢?难道就因为她尽心地供养他?他之所以失去天赋是因为没有去使用它,是因为他背弃了自己和自己的追求,酗酒无度、懒惰、散漫、势利、傲慢偏见、不择手段。这是什么?一篇旧书目录?他的天赋究竟是什么?那只不过是一种还过得去的天赋,但他没有好好地利用它,而是拿它去做交换。他总是在强调自己能做什么,而不是做了什么。他不是选择用笔和纸,而是其他东西作为谋生手段。每当他爱上另一个女人,这个女人一定会比上一个女人更有钱,这难道不奇怪吗?可是当他不再爱了,当他只在那里撒谎的时候,就像现在,就像对待面前的这个女人,这个有着无数的钱财,曾经有过丈夫和孩子,有过不如意的情人,并把他当成作家、男人、伴侣和值得炫耀的占有物来爱的女人。说来也怪,当他一点都不爱她,对她谎话连篇的时候,反而使他比真心恋爱时更能让她付出的钱财物有所值。

我们这一生做什么都是已经注定了的,他心想。你生存的方式就是你的才能所在。他这一生都在以不同的形式出卖生命力,在感情里陷得不是很深时,你反而能够物超所值地付出。他早就发现了这个秘密,但从来没有把它写出来,现在也不会写。不会,他不会去写它,尽管这很值得一写。

她这会儿进入了他的视线,穿着马裤,扛着来复枪,正穿过旷野朝营地走来。两个仆人抬着一只羚羊跟在她身后。她仍然很好看,他心想,有着让人愉悦的身体,她对床笫之欢有着极高的天赋,知道如何去享受它。她不算漂亮,但他喜欢她的脸庞。她读过大量的书,喜欢打猎骑马,当然了,她酒喝得也很多。她丈夫去世时,她还比较年轻,有那么一阵,她把精力完全放在两个刚长大的孩子身上,他们并不需要她,她围在他们身边让他们感到难堪,于是她把精力转移到了养马、读书和酗酒上面。她喜欢在晚餐前喝着威士忌苏打读一会儿书。到进晚餐的时候,她已经有点醉了,晚餐的那一瓶葡萄酒,往往足以让她醉入梦乡。

那是在她有情人之前。有了情人之后,她不再需要通过醉酒来入眠,酒喝得没过去那么多了。但那些情人让她感到乏味。她曾嫁给一个从未让她感到乏味的男人,而这些人却很无趣。

后来她的一个孩子死于空难,从那以后她不想再以情人和酒作为麻醉剂了,她必须重新开始生活。突然,独自一人让她感到害怕,但她想要找一个值得她尊重的人一起生活。

开始很简单。她喜欢他写的东西,她一直很羡慕他的生活方式,觉得他总是在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她获取他的步骤以及最终爱上他的方式,都是一个正常过程的组成部分,她在给自己建立一个新的生活,而他则出卖了他剩余的旧生活。

他以此换来了安全,也换来了舒适,这没什么好抵赖的,可还换来了什么呢?他不知道。她会为他买任何他想要的东西,这他是知道的。她还是个特别善良的女人。像对待其他女人那样,他很愿意和她上床,更情愿上她的床,因为她更有钱,因为她让人感到舒服,有品位,也因为她从不与人争吵。现在这个她重新建立的生活就要走到头了,就因为两星期前他们为了拍摄一群非洲水羚,在向羚羊靠拢时,一根荆棘划破了他的膝盖,他没有及时给伤口涂上碘酒。水羚羊抬头站在那里,一边用鼻子嗅着空气一边张望,耳朵向两边张开,只要听见一丝响动,它们就会跑进灌木丛。没等他拍好,它们就逃走了。

现在她来了。

他在帆布床上转过脸来对着她。“嗨。”他说。

“我打了一只羚羊,”她告诉他说,“可以用它来做一锅好汤,我会让他们再做点加奶粉的土豆泥。你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

“太好了!我觉得你可能会好起来的。我离开的时候你正在睡觉。”

“我睡了一个好觉。你走得很远吗?”

“不远,就在小山的后面。我那一枪正中那只羚羊。”

“你枪打得很好,你知道的。”

“我喜欢打猎,我喜欢非洲。真的。如果你没事的话,这会是我最开心的一次出行。你不知道和你一起打猎有多开心。我喜欢这个地方。”

“我也喜欢。”

“亲爱的,你不知道看见你心情好转了我有多高兴。你刚才那副样子真让我受不了。你不会再那样和我说话了,是不是?答应我?”

“不会了,”他说,“我都不记得我说过些什么了。”

“你没必要把我也毁了,对吧?我只是个爱你的中年女人,愿意去做你想做的事情。我已经被毁过两三次了。你不会再毁我一次,对吗?”

“我想在床上把你毁上个几次。”他说。

“很好。那是一种好的毁灭。我们就是为了这种毁灭而生。飞机明天会来这里的。”

“你怎么知道?”

“我敢肯定。它一定会来。仆人们已经把柴火准备好了,还准备了生浓烟的草堆。我今天又过去检查了一次。那里有足够的地方供飞机降落,我们在两端都准备了草堆。”

“是什么让你觉得它明天会来?”

“我肯定它会来。已经来晚了。到了镇上他们会把你的腿治好,我们就可以来点儿美妙的毁灭,而不是那种恶言相向的毁灭。”

“我们喝一杯吧?太阳落山了。”

“你行吗?”

“我正喝着呢。”

“那我们一起喝上一杯吧。摩洛,来两杯威士忌苏打!”她大声喊道。

“你最好穿上你的防蚊靴。”他说。

“等我洗完澡再……”

他们喝酒的时候,天渐渐地黑了下来,就在天完全黑下来之前,光线已暗到无法瞄准开枪时,一只鬣狗穿过旷野,朝小山那边走去。

“这个狗日的每天都打那儿过,”男人说,“每晚如此,已经两个星期了。”

“晚上的那些叫声就是它发出来的。我倒是不在乎。不过它们长得也真够恶心的。”

他们一起喝着酒,现在,除了老是用一种姿势躺着有点不舒服外,他并没有感到什么疼痛。仆人点着了一堆篝火,火光的影子在帐篷上跳跃,他能感觉到自己又开始对这种“愉快地屈服”生活听之任之了。她确实对他非常好。他今天下午对她太残酷,也太不公平了。她是个善良的女人,真是没什么好挑剔的。就在这一刻,他突然意识到自己即将死去。

这个念头伴随着一股冲击而至,但这冲击既不像流水,也不像一阵风,那是一股带有恶臭的、突如其来的空虚感。奇怪的是,那只鬣狗却沿着这味道的边缘悄悄地溜了进来。

“怎么了,哈里?”她问他。

“没什么,”他说,“你最好坐到另一边去。坐到上风去。”

“摩洛给你换绷带了吗?”

“换了。我刚上了硼酸。”

“你感觉怎样?”

“有一点晕。”

“我进去洗个澡,”她说,“我一会儿就出来。我们一起吃饭,完了再把帆布床搬进去。”

他对自己说:这么说来我们至少停止了争吵。他从未和这个女人大吵大闹过,可和那些他爱过的女人在一起时,他吵得很凶,由于争吵的腐蚀,最终总是把他们所拥有的东西毁灭掉。他爱得太深,要求也太高,一切都被消耗殆尽。

他想起独自待在君士坦丁堡[17]的那段日子,他出走前他们曾在巴黎大吵了一场。那段时间里他一直在嫖娼宿妓,但完事后不但打发不了他的寂寞,反而更加深了他的孤独。他给他的第一个情人,那个离开了他的人写信,在信中告诉她说他一直放不下这件事……怎样有一次在摄政府外面,以为见到的一个女人就是她,让他头晕得想吐;在大街上,他怎样跟在一个长得有点像她的女人后面走了很久,生怕发现这个女人不是她,因为这样就会失去他这么做所引发的感受;他每睡一个女人,其结果只会加深对她的想念。不管她曾做过什么他都不再会在乎了,因为他无法摆脱对她的爱恋。他在俱乐部里清醒冷静地写好这封信,把它寄到纽约,恳求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办事处。这样似乎保险一点。那天晚上,由于过度想念她,他感到心里空空的,直想吐;他四处乱逛,路过马克西姆时挑了一个姑娘,带着她去吃晚饭。之后又带她去一个地方跳舞,她舞跳得糟透了,他丢下她,换了一个风骚的亚美尼亚妓女,她的肚皮贴着他摇摆,差点把他的肚皮给烫伤了。他是打了一架才把她从一个英国炮兵中尉手里夺来的。炮兵让他出去,黑暗中,他们在铺着鹅卵石的路上大打出手。他击中炮兵两次,出手非常狠,打中了他下巴的侧面,那人没有栽倒,他知道遇到了对手。炮兵击中他的身体,又打中了他的眼角。他挥动左拳,再次击中炮兵,炮兵扑倒在他身上,一把抓住他的外套,把外套的袖子扯了下来。他朝炮兵耳朵后面来了两拳,把他推开的同时用右拳把他击倒在地。炮兵倒下时头先着地,听见宪兵走近的声音后,他和姑娘连忙跑掉了。他们上了一辆计程车,在寒冷的夜晚里沿着博斯普鲁斯海峡[18]开到雷米利·希萨,兜了一圈,又在寒夜转回来上床,她摸起来和看上去一样——透熟,但很光滑,像玫瑰花瓣,像糖浆,腹部平滑,双乳硕大,都不需要在她屁股下面垫枕头。在第一线晨光里,她看上去却极其粗俗,他没等她醒过来就离开了,乌青着一只眼出现在佩拉宫[19],外套拿在手里,因为一只袖子被扯掉了。

当晚他就去了安纳托利亚[20],记得那次行程的后期,整天骑马穿行在罂粟田里——人们用罂粟来制作鸦片——仿佛朝哪儿走都不对,这让你有一种奇怪的感觉。最终,他们到达了和那些刚刚抵达的君士坦丁堡军官一起发动进攻的地方,这些家伙屁都不懂,炮弹竟然打到了自家的部队里,英国观察员像孩子一样哇哇大哭。

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穿着白色芭蕾裙和上翘鞋尖上缀着绒球的死人[21]。土耳其人像波浪一样源源不断地涌来,他看到那些穿裙子的男人在奔跑,军官们朝他们开枪,随后军官自己也跑了起来,他和英国观察员也开始奔跑,一直跑到他的肺发疼,嘴里满是铜钱的味道,他们在一些岩石的后面停下,土耳其人还是不停地拥上来。后来,他看到了一些他想不到的事情,再后来,还看到一些更糟糕的事情。他回到巴黎后无法谈论那些事情,也忍受不了别人提起那些事情。经过一家咖啡馆时,他看见一个面前放着一大叠酒杯托碟[22]的美国诗人,长得像土豆的脸上一副蠢相,正和一个自称是特里斯坦·查拉[23]的罗马尼亚人谈着“达达运动”,那人总是戴着单片眼镜,头总是疼。后来他回到了重新相爱的妻子身边,回到了他们居住的公寓,争吵结束了,疯狂也结束了,回家的感觉真好,办事处把他的信件送到他的公寓。一天早晨,那封回复他的信被放在一个托盘里送了进来,他一看笔迹,全身都凉了,他试图把那封信塞到另一封信的下面。可他妻子说:“谁来的信呀,亲爱的?”这件刚刚开场的好事就结束了。

他想起和所有这些女人一起度过的美妙时光,还有那些争吵。他们总是挑选最佳的场所争吵。为什么她们总是在他心情最愉快的时候和他吵架呢?他一直没有写这些,首先是因为他从不想伤害到谁,再有就是似乎可以写的东西已经足够多,不需要再写那些了。但他始终觉得自己最终会写的。可以写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他目睹了这个世界的变化,不仅仅是一些事件,尽管他见多识广,注意观察身边的人群,但他看见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他能想起人们在不同时期的所作所为。他曾生活在其中并观察过这些,把这些写出来是他的职责,可他再也写不了了。

“你感觉怎样了?”她说。她已经洗完澡,从帐篷里走了出来。

“还可以。”

“现在能吃东西吗?”他看见摩洛拿着一张折叠桌跟在她身后,另一个仆人端着盘子。

“我想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来保持体力。”

“我今晚就要死了,”他说,“我不需要保持体力。”

“别那么夸张,哈里,求你了。”她说。

“你干吗不用鼻子闻一闻?我已经烂了半截了,都烂到大腿这儿了,还喝什么鬼肉汤?摩洛,拿威士忌苏打来。”

“求你喝点汤吧。”她温柔地说道。

“好吧。”

汤太烫了。他不得不端着杯子等汤凉了再喝,随后,他一口气把汤喝了下去。

“你是一个善良的女人,”他说,“别在意我的话。”

她仰起那张在《疾驰》和《城市与乡村》杂志上众人皆知和深受爱戴的脸看着他,这张脸因酗酒和贪恋床笫之欢而稍受损害,但《城市与乡村》从未展示过那美妙的乳房、那有用的大腿,以及那双轻轻爱抚你后腰的手。当他看着她,看着她那出名的笑容时,他再次感到了死神的降临。这一次不是冲击,而是呼出的一口气,就像那使得烛光摇曳、火苗上蹿的一阵微风。

“待会儿他们可以把我的蚊帐拿到外面来,挂在树上,再点上篝火。今晚我不进帐篷了。没必要再搬了。夜里天气晴朗,不会下雨的。”

看来这就是你辞别人世的方式了,在肉耳听不见的飒飒声中。这样也好,不再会有争吵了。这个他可以保证。这是从未有过的经历,他不想把它搞砸了。可能还会有的。你把什么都搞砸了。但这次也许不会了。

“你能记录口授吗?能还是不能?”

“我从未学过。”她告诉他。

“没关系。”

虽然那些事件似乎像是被压缩了,但如果方法得当的话,你可以把所有事情写进一段文字里,当然,现在是来不及了。

湖上方的小山上有一座原木搭建的房子,抹在木头缝隙间的灰泥是白颜色的。门旁的一根柱子上挂着一个召唤人们用餐的铃铛。房子的后面是田野,田野的后面则是森林。一排白杨树从房子那里一直延伸到码头,岬角边缘也长着一排白杨。森林边上有一条通向山里的小路,他曾在那条小路上采摘黑莓。后来木头房子着了火,被烧毁了,放在火炉上方鹿角枪架上的猎枪烧着了,大火之后,铅弹熔化在弹匣里,枪托也烧掉了,光秃秃的枪管被丢在那堆用来在大铁肥皂锅里烧碱液的草灰里,你问爷爷你可不可以拿枪管玩,他说不行。你知道那仍旧是他的枪,他再也没买过别的猎枪。他也不再去打猎了。现在,那地方重新盖了一座木头房子,并被漆成白色,在露天阳台上可以看到白杨树和远处的湖,但再也没有猎枪了。曾挂在鹿角枪架上的猎枪枪管还躺在那堆灰里,再也没有人碰过它。

战后,在黑森林[24],我们租了一条小溪钓鳟鱼,去那里的路有两条,其中一条是从特里堡下到峡谷底端,绕过与白色小路邻接的林荫山道,再沿着一条上山的小路往上走,经过许多矗立着黑森林风格大房子的小农场,直到这条路与小溪相交。我们就从那里开始钓鱼。

另一条路则需沿着森林的边缘爬上陡峭的山峰,再穿过山顶上的松树林,出了树林就是一片草原,穿过草原下到那座桥。那条小溪不长,窄窄的,溪水清澈湍急,沿岸生长着白桦树,在流过白桦树树根的地方形成一个个水潭。特里堡旅店的老板那一季的生意很兴隆。我们相处愉快,成了好朋友。第二年赶上通货膨胀,上一年赚的钱还不够他购买开旅店所需的东西,他于是上吊自杀了。

这个你可以口授,但你口授不了康特斯卡普广场,花贩在大街上染花,染液一直流到了人行道上,公交车从那里始发,妇女和老人总是被葡萄酒和劣质渣酿白兰地灌得醉醺醺的,孩子们在冷风里流着清鼻涕,汗臭、贫穷、“业余爱好者”咖啡馆里的醉态和舞厅里的妓女,她们就住在楼上。那个在她小房间里款待共和国自卫队队员的看门女人,他插着马鬃的头盔就在椅子上放着。过道对面女房客的丈夫是个自行车赛手,当她早晨在奶品店打开《机动车报》,看到他第一次参加环巴黎赛就名列第三时不禁喜上眉梢。她脸涨得通红,大声笑着,随后回到楼上,手握那张黄色的报纸放声大哭。开舞厅的女人她丈夫是个计程车司机,每次哈里不得不搭早班飞机的时候,那个丈夫就会敲门叫醒他,出发前他们会在白铁皮吧台那里喝一杯白葡萄酒。那时候他熟悉住在那一区的邻居,因为大家都很穷。

住在那里的人分为两种:酒鬼和运动狂。酒鬼靠喝酒打发贫穷,运动狂则借助锻炼来忘掉它。他们是巴黎公社拥护者的后裔,弄懂政治对他们来说一点都不难。他们知道谁杀死了他们的父亲、亲友、弟兄和朋友。公社失败后,凡尔赛的军队夺回了城市,只要是手上有老茧的人,戴帽子或带有任何劳动者标志的人,格杀勿论。在那段贫困的日子里,他在自己那个与马肉铺和酿酒合作社隔着一条街的住所里,开始了自己的写作生涯。巴黎再没有另一个让他如此喜爱的地方了,这里树木蔓生,白灰泥墙老房子的下半截被刷成了棕色,圆形广场上长长的绿色公交车,人行道上紫色的染花液,依山而下、直通塞纳河的勒穆瓦纳红衣大主教街,而拥挤狭窄的莫菲塔德街则是另一番景象。往上通向万神殿的街道,和另一条他总在上面骑自行车的街道,是这个地区仅有的两条铺了沥青的路,车轮下的路面光滑平坦,那些又高又窄的房子,和那家保罗·魏尔伦[25]死在里面的高耸的廉价旅店。他们居住的公寓只有两个房间,他的那间位于那家旅店顶层,每月得付六十法郎的租金,他在那里写作,从那里能看见屋顶和烟囱,还有巴黎所有的山峦。

从公寓里你只能看到那个卖木材和煤炭的人的店铺。他也卖酒,劣质的葡萄酒。马肉铺子外面挂着金色的马头,打开的窗户里挂着金黄色和红色的马肉,漆成绿色的合作社,他们在那儿买酒,价廉物美的葡萄酒。剩下的就是邻居家的灰泥墙和窗户。晚上,每当有人醉倒在大街上,在那种典型的法国式的酩酊大醉——那种声称自己没醉的酩酊大醉里发出哼哼呀呀的声音时,邻居们会打开窗户,然后你就会听到一阵含糊不清的谈话声。

“那个警察去哪儿了?不需要他的时候,这狗日的总在那里晃悠。他正在和看门女人睡觉。把管理员叫来。”直到有人从窗口倒下一盆水,呻吟声才停了下来。“那是什么?水,啊,真聪明。”窗户关上了。他的女仆玛丽抗议八小时工作制,说:“如果做丈夫的一直工作到六点,他在回家的路上只会稍微喝上两口,不会浪费太多的钱。如果他只工作到五点,那么他每晚都会烂醉如泥,一点钱也剩不下来。工人的老婆才是缩短工时的受害者呢。”

“想再喝一点汤吗?”女人问道。

“不用了,谢谢。汤非常好喝。”

“再喝一点吧。”

“我想来一杯威士忌苏打。”

“这对你不好。”

“不对。这对我有害。科尔·波特作词作曲。知道你为我疯狂。”[26]

“你知道我喜欢你喝酒。”

“哦,是的,只不过这对我有害。”

她离开之后,他陷入了思考。我将得到我想要的一切。不仅是我想要的一切,而且是所有的一切。唉。他累了,太累了。他想睡上一小会儿。他静静地躺着,死神还没有来。它一定去另一条街上转悠了。死神出入成双,骑着脚踏车,悄无声息地行在人行道上。

没有,他从未写过巴黎。那个他在意的巴黎。但是又该如何解释其余那些他从未写过的地方呢?

那个牧场、银灰色的山艾树、灌溉渠里清澈湍急的流水和墨绿的苜蓿?那条向上没入山峦的小路和夏天像鹿一样易受惊吓的牛。秋季里当你把牛群赶下山时,吆喝声、持续不断的喧闹声和缓慢移动的牛群扬起的尘土混在一起。群山背后,暮霭衬托下的山峰轮廓分明,在月光下骑马从小路下山,山谷对面一片皎洁。他这时候想起了怎样在黑暗中穿过树林下山,看不见路时只好抓住马的尾巴,还有所有他打算写的故事。

还想起那个打杂的愣头青,那次把他留在了牧场,叮嘱他别让任何人偷干草,有个从福克斯过来的老混蛋想弄点饲料,那个打杂的男孩过去给他干过活,还挨过他的揍。男孩不让他拿,老头说他,还要揍他。男孩从厨房拿来一支步枪,在老头企图闯进畜棚时打死了他,他们回到牧场时,他已经死了一个星期,冻僵在畜棚里,身体的一部分已经被狗吃掉。你把他残留的尸体放在一架雪橇上,裹上毯子,再用绳子捆结实了,男孩帮你把尸体拖出去,你俩穿上滑雪板带着它上了路,滑行六十英里来到城里,你把男孩交了出去。他一点都不知道自己会被逮捕,觉得自己尽了该尽的职责,你是他的朋友,他会因此受到奖励。他帮着把这个老家伙拖来,这样大家都会知道这个老家伙有多坏,知道他怎样企图偷盗不属于他的饲料,当警察给他戴上手铐时,这个男孩简直不敢相信。随后他放声大哭。这是他留着打算将来写的故事之一。他至少知道二十个发生在那里的好故事,但他从未写过一个。为什么?

“你告诉他们那是为什么?”他说。

“什么为什么,亲爱的?”

“为什么什么都没有。”

自从有了他,她酒喝得少多了。但是只要他活着,就绝不会去写她,他现在算是明白这一点了。不写她们中的任何一个。有钱人很无趣,他们酒喝得太多,还把大把的时间花在西洋双陆棋上。他们既无趣又唠叨。他想起了可怜的朱利安,想起了他对富人怀有的那份带浪漫色彩的敬畏,他曾在一篇小说的开头处写道:“富豪们与你我都不同。”还想起有人对朱利安说:确实不同,他们的钱更多。但朱利安一点都不觉得这句话幽默。他以为他们是一些具有特殊魅力的人,当他发现不是这么回事之后,他被毁掉了,就像毁掉他的那些其他的事情一样。

他一向看不起那些被毁掉的人。你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你没必要去喜欢它。他想他能够战胜一切,只要不在乎,就不会受到任何伤害。

好吧。现在他也不会去在乎死亡。他一向惧怕的只是疼痛。他可以像任何一个男人那样忍受疼痛,除非疼痛持续得太久,让他精疲力竭,但他现在的病曾让他疼痛难熬,可就在他觉得快要熬不住的时候,疼痛却停止了。

他想起了很久以前的一件事。一天晚上,投弹官威廉森穿过铁丝网时被一个德国巡逻兵的手榴弹击中,他大声尖号,央求大家杀了他。他是个大胖子,尽管喜欢炫耀,却非常勇敢,是个优秀的军官。但那天晚上他被铁丝网挂住了,一颗照明弹把他照亮,他的肠子都流了出来,挂在铁丝网上。为了把他活着抬回来,他们不得不把他的肠子剪断。开枪打死我,哈里,看在老天的分上。他们曾就上帝会不会把你不能承受的东西降临在你身上有过一次争论,论点之一是只要疼痛持续一段时间,你会自动失去知觉。但他永远忘不了威廉森那天晚上的样子。没有一样东西能让威廉森失去知觉,直到哈里把自己所有的吗啡片都给了他,那是他留着自己用的,就连那些吗啡片也没能立刻起到作用。

现在,他身上的疼痛并不难忍受,只要它不再恶化,就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他只是希望自己能有一个好一点的伴儿。

他想了一会儿自己到底想要一个什么样的伴儿。

不行了,他心想,如果你做什么都做得太久,开始得太晚,你就不能指望大家还留在那里。人都散了。晚会结束了,现在只剩下了你和女主人。

我觉得死亡和其他事情一样无聊,他心想。

“真无聊。”他大声说道。

“亲爱的,怎么啦?”

“做什么都他妈的做得太久。”

他看着她那张在篝火和他之间的脸。她向后靠在椅子上,火光照着她线条优美的脸,看得出来她困了。他听见鬣狗在那圈篝火火光外叫了一声。

“我一直在写东西。”他说,“但我累了。”

“你觉得你能睡着吗?”

“没问题。你怎么还不去睡?”

“我喜欢坐在这儿陪你。”

“你觉不觉得有点奇怪?”他问她。

“没有。只是有点困。”

“我觉得有点。”他说。

他感到死神再次朝他走来。

“你知道,我唯一没有失去的东西,就是好奇心。”他对她说。

“你什么都没有失去。你是我知道的最完美的男人。”

“上帝啊。”他说,“女人真是见识短。那是什么?你的直觉?”

因为就在这一刻,死神光临了,并把它的头靠在帆布床的床脚上,他闻到了它的口气。

“千万别信什么镰刀和骷髅[27],”他对她说,“它完全有可能是两个自在地骑在脚踏车上的警察,或者是一只鸟,它也许长着像鬣狗那样的猪拱嘴。”

它开始往他身体上移动,但它不再具有任何的形状。它只占据着空间。

“让它走开。”

它不但没有走开,反而更靠近了一点。

“你嘴巴里的气味真难闻,”他告诉它,“你这个臭烘烘的杂种。”

它还在向他靠拢,但他现在已无法对它说话了,见他说不出话来,它又往前靠了靠。他现在企图通过手势把它赶走,但它移到了他的身上,这样一来它所有的重量就都落在了他的胸口上。它蜷伏在那里,让他没法动弹,也说不出话来,他听见女人说道:“先生睡着了。把帆布床轻轻抬起来,抬进帐篷去。”

他无法开口吩咐她把死神赶走,它就蜷伏在那里,比刚才更重了,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就在这时,帆布床被抬了起来,重压突然从他的胸口移开,一切又正常了。

现在是早晨,天已经亮了一会儿了,他听见了飞机的声音。它看上去很小,在天上转了一个大圈,男仆们跑出来,用煤油点着火,再堆上干草,这样这块平地的两端都冒起浓烟,晨风把烟往营地的方向吹,飞机又在天上转了两圈,这次飞得低了一点,然后下滑、拉平,平稳地降落下来,朝他走来的是身穿花呢夹克和休闲裤、头戴棕色毡帽的老康普顿。

“怎么啦,老家伙?”康普顿说。

“腿坏了,”他告诉他,“要吃点早饭吗?”

“谢了。喝点茶就可以了。这是一架‘银色天社蛾’[28],我没办法把太太也带上。只有一个座位。你们的卡车在路上了。”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和他说着什么。康普顿回来时比先前还要兴高采烈。

“我们现在就得把你弄上飞机,”他说,“我会再回来接太太的。我恐怕要在阿鲁沙[29]停一下加油。我们最好现在就走。”

“不喝茶了?”

“你知道嘛,我其实并不想喝。”

仆人们抬起了帆布床,他们抬着他绕过绿色的帐篷,沿着岩石往下来到那块平地,走过正在熊熊燃烧的熏烟堆,草都烧着了,风吹动着火苗,他们来到小飞机的跟前。把他弄上飞机还真不容易,可一旦上去了,他就躺在那张皮椅子上,一条腿向前伸到康普顿座椅的边上。康普顿发动引擎,然后登上飞机。他朝海伦挥了挥手,又朝仆人们挥挥手,引擎的咔嗒声变成了熟悉的轰鸣,他们掉了个头,康毕[30]留神着疣猪穴,飞机怒吼着,在两堆火光之间的一段路面上颠簸向前,随着最后的一次颠簸升上天空。他看见大家站在下方,在挥手,现在,靠近山丘的帐篷显得扁平了,平原伸展开了,簇生的树木和灌木丛也显得扁平了,一条条野兽出没的小道,现在都很平坦地通向干涸的水洼,有一个他以前不知道的新水源。那些斑马,现在变成了一个个圆圆的小脊背,角马像一根根手指一样行走在平原上,好像是大脑袋的圆点在爬行。当飞机的影子逼近时,它们四散奔逃。它们现在显得非常渺小,它们的移动已不像是在奔跑,你极目望去,能看见的是灰黄色的平原、前面老康毕穿着花呢夹克的后背和棕色的毡帽。他们飞过第一群山岭,角马正在往山上走,然后他们飞过生长着绿色参天大树的山峰,还有生长着茂密竹林的山坡,接着又是一片茂密的森林,随地势起伏成峰谷,缓缓向下的山坡连着另一片平原,现在热起来了,到处是紫棕色,飞机在热浪中颠簸,康毕回头查看他的状况。这时前方又出现了一座深色的山峰。

他们接下来并没有飞往阿鲁沙,而是向左转了一个弯,他据此推断他们的燃油够用了;往下,他看见一片移动着的粉色云彩正飘过大地,从空中望去,就像突如其来的暴风雪中的第一阵雪,他知道蝗虫正从南边飞来。他们开始爬升,好像在往东飞,接着天色暗了下来,他们遇到一场暴风雨,大雨如注,仿佛是在穿越一道瀑布,突然,他们就从暴风雨中钻出来了,康毕转过头来,对他咧嘴一笑,用手指了指,前方,他目所能及的像整个世界一样壮阔、雄伟高耸、在阳光下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正是乞力马扎罗山方形的山顶。他于是明白了,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就这时候,鬣狗在夜色中停止了悲嗥,开始发出一种奇怪的、几乎像人的哭声那样的叫喊声。女人被这个声音搅得心神不宁,但她并没有醒来。梦里的她正在她长岛的家里,那是她女儿首入社交界仪式的前夜。她父亲不知为什么也在场,一直都很粗鲁。这时鬣狗的叫声那么响,把她给惊醒了,有那么一阵,她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心里十分害怕。她拿起手电筒,朝那张哈里睡着后他们抬进来的帆布床照去。她能看见他蚊帐里的身躯,但不知怎么搞的,他的那条腿伸出了蚊帐,耷拉在帆布床的边上。纱布全都脱落下来了,她不忍心再看下去。

“摩洛,”她喊道,“摩洛!摩洛!”

随后她说:“哈里,哈里!”她提高嗓音:“哈里!求求你,哦,哈里!”

没有回应,她听不见他的呼吸声。

帐篷外面,鬣狗还在发出与刚才惊醒她时一样的怪叫声。由于心跳得过于剧烈,她听不见这声音。

注释

[1]最新数据为5895米,约合19341英尺。

[2]肯尼亚和坦桑尼亚的一个游牧狩猎民族。

[3]一种防治常见病的小册子。

[4]非洲班图人的一支。

[5]这些地方都是美国富人的居住地和度假胜地。

[6]土耳其西北部位于欧洲部分的一个城市。

[7]爱琴海北岸的一个地区,分属希腊、土耳其和保加利亚。

[8]南森(1861—1930),挪威北极探险家,国际难民事务先驱,于1922年倡议在日内瓦签订国际协议,给大战后逃离的难民发放被称作“南森护照”的身份证。

[9]奥地利的滑雪胜地。

[10]法文,意为“不用看”。

[11]“皇家猎人”是有名的意大利高山部队的别称。

[12]这些都是意大利地名。

[13]福拉尔贝格是奥地利西部的一个州。阿尔贝格是奥地利西部蒂罗尔州的一个乡村,该地以滑雪著称。

[14]奥地利福拉尔贝格州的一个地区,游览胜地。

[15]旅馆名。

[16]旅馆名。

[17]现名伊斯坦布尔,土耳其最大的城市。

[18]位于土耳其欧亚两个部分之间。君士坦丁堡即在该海峡西岸。

[19]旅馆名。

[20]亚洲西部的半岛,位于土耳其境内。

[21]这里描述的是当年希腊军队的军服。

[22]小酒馆和咖啡厅常用酒杯托碟来统计客人喝了多少杯酒。

[23]特里斯坦·查拉(1896—1963),出生于罗马尼亚的诗人、散文家、编辑,长期在巴黎从事文学活动,达达主义的创始人之一。

[24]德国西南部山区,在巴登—符腾堡州,是游览度假胜地。

[25]保罗·魏尔伦(1844—1896),法国诗人。

[26]科尔·波特(1891—1964),美国作曲家和抒情诗人。《这对我有害》是他作词作曲的一首歌曲,其中的一句歌词是:“知道你为我发狂,这对我有害。”

[27]镰刀和骷髅都是西方死神的形象。

[28]一种单引擎的三座小飞机。

[29]坦桑尼亚的一座城市。

[30]康普顿的昵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