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他们各有各的房间。他们都有七十左右的年纪,或者更老。他们都还自得其乐——当然是傻里傻气的。我知道这话听起来有点刻薄,可我并不是有意要说刻薄话。我的意思只是说我想老斯宾塞想得太多了,想他想得太多之后,就难免会想到像他这样活着究竟有什么意思。我是说他的背已经完全驼了,身体的姿势十分难看,上课的时候在黑板边掉了粉笔,总要坐在第一排的学生走上去拾起来递给他。真是可怕极了,在我看来。不过你要是想他想得恰到好处,不是想得太多,你就会觉得他的日子还不算太难过。举例来说,有一个星期天我跟另外几个人在他家喝热巧克力,他还拿出一条破旧的纳瓦霍毯子来给我们看,那是他跟斯宾塞太太在黄石公园从一个印第安人手里买来的。你想象得出老斯宾塞买了那条毯子心里有多高兴。这就是我要说的意思。有些人老得没样儿了,就像老斯宾塞那样,买了条毯子却会高兴得要命。

他的房门开着,可我还是轻轻敲了下门,表示礼貌。我望得见他坐的地方。他坐在一把大皮椅上,用我上面说的那条毯子把全身裹得严严的。他听见我敲门,就抬起头来看了看。“谁啊?”他大声嚷道,“考菲尔德?进来吧,孩子。”除了在教室里,他总是大声嚷嚷。有时候你听了真会起鸡皮疙瘩。

我一进去,马上有点儿后悔自己不该来。他正在看《大西洋月刊》,房间里到处是药丸和药水,鼻子里只闻到一股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这实在叫人泄气。我对生病的人反正没多大好感。还有更叫人泄气的,是老斯宾塞穿着件破烂不堪的旧睡袍,大概是他出生那天就裹在身上的。我最不喜欢老人穿着睡衣裤和睡袍。他们那瘦骨嶙峋的胸脯老是露在外面。还有他们的腿。老人的腿,常常在海滨之类的地方见到,总是那么白,没什么毛。“哈啰,先生,”我说,“我接到您的便条啦。多谢您关怀。”他曾写了张便条给我,要我在放假之前抽空到他家去道别,因为我这一走,是再也不回来了。“您真是太费心了。我反正总会来向您道别的。”

“坐在那上面吧,孩子。”老斯宾塞说。他意思要我坐在床上。

我坐下了。“您的感冒好些了吗,先生?”

“我的孩子,我要是觉得更好些,就又该去请大夫了。”老斯宾塞说。说完这话,他得意得了不得,马上像个疯子似的吃吃笑起来。最后他总算恢复了平静,说道:“你怎么不去看球赛?我本来以为今天有隆重的球赛呢。”

“今天倒是有球赛。我也去看了会儿。只是我刚跟击剑队从纽约回来。”我说。嘿,他的床真像一块岩石。

他变得严肃起来。我知道他会的。“那么说来,你要离开我们了,呃?”他说。

“是的,先生。我想是的。”

他开始老毛病发作,一个劲儿点起头来。你这一辈子再也没见过还有谁比他更会点头。你也没法知道他一个劲儿点头是由于他在动脑筋思考呢,还是由于他只是个挺不错的老家伙,连自己的屁股和胳膊肘都分不清了。

“瑟默博士跟你说什么来着,孩子?我知道你们曾经好好谈过一阵子。”

“不错,我们谈过。我们的确谈过。我在他的办公室里待了约有两个钟头,我想。”

“他跟你说了些什么?”

“哦……呃,说什么人生是场比赛。你得按照规则进行比赛。他说得挺和蔼。我是说他没有蹦得碰到天花板什么的。他只是一个劲儿谈着什么人生是场比赛。您知道。”

“人生的确是场比赛,孩子。人生的确是场大家按照规则进行比赛的比赛。”

“是的,先生。我知道是场比赛。我知道。”

比赛,屁的比赛。对某些人说是比赛。你要是参加了实力雄厚的那一边,那倒可以说是场比赛,不错——我愿意承认这一点。可你要是参加了另外那一边,一点实力也没有,那么还赛得了什么?什么也赛不成。根本谈不上什么比赛。

“瑟默博士已经写信给你父母了吗?”老斯宾塞问我。

“他说他打算在星期一写信给他们。”

“你自己写信告诉他们没有?”

“没有,先生,我没写信告诉他们,因为我星期三就要回家,大概在晚上就可以见到他们了。”

“你想他们听了这个消息会怎么样?”

“呃……他们听了会觉得烦恼,”我说,“他们一定会的。这已是我第四次换学校了。”我摇了摇头。我经常摇头。“嘿!”我说。我经常说“嘿”,这一方面是由于我的词汇少得可怜,另一方面也是由于我的行为举止有时很幼稚。我那时十六岁,现在十七岁,可有时候我的行为举止却像十三岁。说来确实很可笑,因为我身高一米八九,头上还有白头发。我真有白头发。在头上的一边——右边,有千百万根白头发,从小就有。可我有时候一举一动,却像还只有十二岁。谁都这样说,尤其是我父亲。这么说有点儿对,可并不完全对。人们总是以为某些事情是完全对的。我压根儿就不理这个茬儿,除非有时候人们说我,要我老成些,我才冒起火来。有时候我的一举一动要比我的年龄老得多——确是这样——可是人们却视而不见。他们是什么也看不见的。

老斯宾塞又点起头来了。他还开始掏起鼻子来。他装作只是捏一捏鼻子,其实早将那根大拇指伸进去了。我猜他大概认为这样做没有什么不对,因为当时房里只有我一个外人。我倒也不怎么在乎,只是眼巴巴看着一个人掏鼻子,总不免有点恶心。

接着他说:“你爸爸和妈妈几个星期前跟瑟默博士谈话的时候,我有幸跟他们见了面。他们都是再好不过的人。”

再好不过,我打心眼里讨厌这个词儿。完全是假模假式。我每次听见这个词儿,心里就作呕。

一霎时,老斯宾塞好像有什么十分妙、十分尖锐——尖锐得像针一样——的话要跟我说。他在椅子上微微坐直身子,稍稍转过身来。可这只是一场虚惊。他仅仅从膝上拿起那本《大西洋月刊》,想扔到我旁边的床上。他没扔到。只差那么五厘米光景,可他没扔到。我站起来从地上拾起杂志,把它搁在床上。突然间,我想离开这个混账房间了。我感觉得出有一席可怕的训话马上要来了。我倒不怎么在乎听训话,不过我不乐意一边听训话一边闻维克斯滴鼻药水的味道,一边还得望着穿了睡衣裤和睡袍的老斯宾塞。我真的不乐意。

训话终于来了。“你这是怎么回事呢,孩子?”老斯宾塞说,口气还相当严厉,“这个学期你念了几门功课?”

“五门,先生。”

“五门。你有几门不及格?”

“四门。”我在床上微微挪动一下屁股。这是我有生以来坐过的最硬的床。“英文我考得不错,”我说,“因为《贝奥武甫》和《兰德尔,我的儿子》这类玩意儿,我在胡敦中学的时候都念过了。我是说,念英文这一门,我用不着费多大劲儿,除了偶尔写写作文。”

他甚至没在听。只要是别人说话,他总不肯好好听。

“历史这一门我没让你及格,因为你什么也不知道。”

“我明白,先生。嘿,我完全明白。您也是没有办法。”

“什么也不知道。”他重复了一遍。就是这个最叫我受不了。第一遍时你就承认了,他却还要重复一遍。然而他又说了第三遍。“可你什么也不知道。我十分十分怀疑,整整一个学期,你可曾把课本翻开过哪怕一回。到底翻开过没有?老实说,孩子。”

“呃,我大概浏览过那么一两次。”我告诉他说。我不愿伤他的心。他对历史简直着了迷。

“你‘浏览过一两次’,嗯?”他说——讽刺得厉害,“你的,啊,那份试卷就在我的小衣柜顶上。最最上面的那份就是。请拿来给我。”

来这套非常下流,可我还是过去把那份试卷拿给他了——此外没有其他办法。随后我又坐到他那张像是水泥做的床上。嘿,你想象不出我心里有多懊丧,深悔自己不该来向他道别。

他拿起我的试卷来,那样子就像拿着臭屎什么的。“我们从十一月四日到十二月二日上关于埃及人的课。在自由选择的论文题里,你选了写埃及人,你想听听你说了些什么吗?”

“不,先生,不怎么想听。”我说。

可他照样念了出来。老师想干什么,你很难阻止他。他是非干不可的。

埃及人是一个属于高加索人种的古老民族,住在非洲北部一带。我们全都知道,非洲是东半球上最大的大陆。

我只好坐在那里倾听这类废话。来这一套确实下流。

我们今天对埃及人极感兴趣,原因很多。现代科学仍想知道埃及人到底用什么秘密药料敷在他们所包裹的死人身上,能使他们的脸经无数世纪而不腐烂。这一有趣的谜仍是对二十世纪现代科学的一个挑战。

他不念了,随手把试卷放下。我开始有点恨他了。“你的大作,我们可以这么说,写到这儿就完了。”他用十分讽刺的口吻说。你真想不到像他这样的老家伙说话竟能这么讽刺。“可是,你在试卷底下还写给我一封短信。”他说。

“我知道我写了封短信。”我说。我说得非常快,因为我想拦住他,不让他把那玩意儿大声读出来。可你没法拦住他。他热得像个着了火的炮仗。

亲爱的斯宾塞先生(他大声念道),我对埃及人只知道这一些了。虽然您讲课讲得极好,我却对他们不怎么感兴趣。您尽管可以不让我及格,反正我除了英文一门以外,哪门功课也不可能及格。

敬爱您的,霍尔顿·考菲尔德

他放下那份混账试卷,拿眼望着我,那样子就像在比赛乒乓球或者其他什么的时候把我打得一败涂地似的。他这么把那封短信大声念出来,这件事我一辈子也不能原谅他。要是他写了那短信,我是绝不会大声念给他听的——我真的不会。尤其是,我他妈的写那信只是为了安慰他,好让他不给我及格的时候不至于太难受。

“你怪我没让你及格吗,孩子?”他说。

“不,先生!我当然不怪你。”我说。我真巴不得他别一个劲儿管我叫“孩子”。

他念完试卷,也想把它扔到床上。只是他又没有扔到,自然啰。我不得不再一次起身把它拾起来,放在那本《大西洋月刊》上面。每两分钟起身给他拾一次东西,实在叫人腻烦。

“你要是在我的位置,会怎么做呢?”他说,“老实说吧,孩子。”

呃,你看得出他给了我不及格,心里确实很不安。我于是信口跟他胡扯起来。我告诉他说我真是个窝囊废,诸如此类的话。我跟他说我要是换了他的地位,也不得不那么做,还说大多数人都体会不到当老师的处境有多困难。反正是那一套老话。

但奇怪的是,我一边在信口开河,一边却在想别的。我住在纽约,当时不知怎的竟想起中央公园靠南边的那个小湖来了。我在琢磨,到我回家的时候,湖里的水大概已经结冰了。要是结了冰,那些野鸭都到哪里去了呢?我一个劲儿琢磨,湖水冻严以后,那些野鸭到底上哪儿去了。我在琢磨是不是会有人开了辆卡车来,捉住它们送到动物园里去。或者是它们自己飞走了?

我倒是很幸运。我是说我竟能一边跟老斯宾塞胡扯,一边想那些鸭子。有趣的是,你跟老师聊天的时候,用不着动什么脑筋。可我正在胡扯的时候,他突然打断了我的话。他老喜欢打断别人的话。

“你对这一切是怎么个感觉呢,孩子?我对这很感兴趣。感兴趣极了。”

“您是说我给开除出潘西这件事?”我说,我真希望他能把自己瘦骨嶙峋的胸脯遮盖起来。这可不是太悦目的景色。

“要是我记得不错的话,我相信你在胡敦中学和爱尔敦·希尔斯也遇到过一些困难。”他说这话时不仅带着讽刺意味,而且带着点儿恶意了。

“我在爱尔敦·希尔斯倒没什么困难,”我对他说,“我不完全是给开除出来的。我只是自动退学,可以这么说。”

“为什么呢,请问?”

“为什么?哎呀,这事说来话长,先生。我是说问题极其复杂。”我不想跟他细谈。他听了也不会理解。这不是他在行的学问。我离开爱尔克敦·希尔斯最大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我的周围全都是伪君子。就是那么回事。到处都是他妈的伪君子。举例说,学校里的校长哈斯先生就是我生平见到的最最假仁假义的杂种,比老瑟默还要坏十倍。比如说,到了星期天,有些学生的家长开了汽车来接自己的孩子,老哈斯就跑来跑去跟他们每个人握手,一副魅力无限的样儿,但他对一些看起来有些老气滑稽的家长则不是那样。你真该看看他怎样对待跟我同屋的那个学生的父母。我是说要是学生的母亲显得太胖或者粗野,或者学生的父亲凑巧是那种穿着宽肩膀衣服和俗气的黑白两色鞋的人,那时候老哈斯就只跟他们握一下手,假惺惺地朝着他们微微一笑。然后就一径去跟别的学生的父母讲话,一谈也许就是半个小时。我受不了这类事情。它会逼得我发疯,会让我烦恼得神经错乱起来。我痛恨那个混账中学爱尔克敦·希尔斯。

老斯宾塞这时又问了我什么话,可我没听清楚。我正在想老哈斯的事呢。“什么,先生?”我说。

“你离开潘西,有什么特别不安的感觉吗?”

“哦,倒是有一些不安的感觉。当然啦……可并不太多。至少现在还没有。我感觉这桩事目前还没真正击中我的要害。不管什么事,总要过一些时候才能击中我的要害。我这会儿心里只想着星期三回家的事。我是窝囊废。”

“你难道一点也不关心你自己的将来,孩子?”

“哦,我对自己的将来是关心的,没错儿。当然啦。我当然关心啦。”我约莫考虑了一分钟,“不过并不太关心,我觉得。并不太关心,我觉得。”

“你会的,”老斯宾塞说,“你会关心的,孩子。到了后悔莫及的时候,你会关心的。”

我不爱听他说这样的话。听上去好像我死了似的,令人十分懊丧。“我觉得我会这样的。”我说。

“我很想让你的头脑恢复些理智,孩子。我想给你些帮助。我想给你些帮助,只要我做得到。”

他倒是的确想给我些帮助。你看得出来。但问题是我们俩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相距太远;就是那么回事。“我知道您是想给我帮助,先生。”我说,“非常感谢。一点不假。我感谢您的好意。我真的感谢。”说着,我就从床边站起身来。嘿,哪怕在那儿再坐十分钟就能救我的命,我也要走。“问题是,咳,我现在得走了。体育馆里还有不少东西等我去收拾,好带回家去。我真有不少东西得收拾呢。”他抬起头来望着我,又开始点起头来,脸上带着极其严肃的神情。突然间,我真为他难受得要命。可我实在没法再在那儿逗留了,像这样一个在南极一个在北极,他呢,还不住地往床上扔东西,可又老是半路掉下,他又穿着那件破旧的睡袍,还裸露出他的胸膛,房间里又弥漫着一股象征流行性感冒的维克斯滴鼻药水气味——在这种情况下,我实在待不下去了。“听我说,先生。别为我担心,”我说,“我是说实话。我会改过来的。我现在只是在过年轻人的一关。谁都有一些关需要过的,是不是啊?”

“我不知道,孩子。我不知道。”

我最讨厌人家这样回答问题。“当然啦。当然谁都有关要过,”我说,“我说的是实话,先生。请别为我担心。”我几乎把我的一只手搁在他的肩膀上了。“成吗?”我说。

“你喝杯热巧克力再走好吗?斯宾塞太太马上——”

“谢谢,真谢谢,不过问题是,我得走啦。我得马上到体育馆去。谢谢。多谢您啦,先生。”

于是我们握了手,说了一些废话。我心里可真难受得要命。

“我会写信给您的,先生。注意您的感冒,多多保重身体。”

“再见吧,孩子。”

我随手带上门,向起居室走去,忽然又听到他大声跟我嚷了些什么,可我没听清楚。我深信他说的是“好运”。我希望不是。我真他妈希望不是。我自己从来不跟任何人说“好运”。你只要仔细想一想,就会觉得这话真是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