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致命爱人:家庭凶杀案中的两性关系(译文纪实)
- (英)简·蒙克顿·史密斯
- 2098字
- 2022-09-09 18:47:53
使用暴力
无论如何,暴力是被使用于情感操纵中的,它帮了某些人的忙。它常被用来达成特定的目的。卡尔只会允许他自己使用暴力,他对此游刃有余,它也常常让他如愿以偿。他决定了何时、在哪里使用暴力。例如,对于那位陪同他前来会面的壮实警卫,他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侵略性的迹象。此时,他对我也没有显示出任何攻击性的企图。这是他的选择,他在控制自己。
在这种情况下,让人觉得诡异的是,暴力的历史是如何保护凶手免受指责的,就像文森特从未有过暴力史,这一点也被用来为他辩护。没有证据表明文森特以前使用过暴力,所以当他这么干了,人们认为这一定是自然而然地、无法控制地爆发。
这让我想起了我参加过的一次晚宴,是由伦敦四大律师学院中的一所举办的。房间里挤满了法官和大律师(3)。我坐在一位经验老到的律师身旁,他离退休不远了。他开始跟我说起最近的一个案子,他为一个杀害了女友的男子辩护,并且对我解释了他的辩护策略。他说,检方已经证实这个人有勒死女友的前科。他以前就这么干过,所以他没有把这看成坏事,这位大律师得意洋洋地告诉我,他就用这一点来为他辩护。“我们去找了他的前女友,对陪审团说:‘看,他的别的女友都没有死,那为什么这个会死呢?显而易见,这一定是个意外,并没有杀人的意图……’”大律师从他那杯酒里猛喝了一口,笑了,他说:“我输了。”
在这个案例中,凶手暴力的历史被篡改、被轻描淡写了,好用来为他辩护。谋杀审判围绕着意图问题而展开,许多人认为一定会存在一个被证实的毋庸置疑的谋杀意图。然而,在英国,控方只需证明有实施严重人身伤害(GBH(4))的意图,就可以确立证实谋杀的必要意图了。为什么这位大律师会认为,我们会把这一类暴力的历史认定为合乎情理的辩护理由呢?因为我们常常这么做。当我们论及杀害伴侣这个问题时,我们倾向于其中并没有明显的意图。我们拼命寻找理由,让这一不实之言流传。
我们为何不愿意指责那些对伴侣使用致命暴力的人,原因有很多也很复杂,其中大部分是历史和文化上的,也有一些是心理上的。
有一天,我和我的母亲聊天,我问她怎么看待杀害妻子的男人。我们正在一起准备午餐,漫无目的地聊着。“好几年前,”她说道,“我为专业人士开办了一个培训课程,地点就在温布利,人们来自世界各地。”
她停止准备食物,看向了我。
“有一个从美国来的女人,她有一点冷淡——你知道的,她没有融入大家,有点儿闷闷不乐。她很不好相处,真的。有一天晚上,我在酒吧里设法和她聊了一聊,问她是否喜欢这门课程以及诸如此类的问题。她告诉我,她的丈夫对她前来非常生气;他不喜欢她远行到英国;他觉得她应该待在家里。但她对他说,她确实别无选择:她必须来上这门课,这是她工作的一部分。”
“我猜这就是她闷闷不乐的原因吧。”我说道。
“是的,”我的母亲回答道,“不过就在她回到美国的那一天,他用一个酒瓶杀死了她。”
我母亲转过身去,继续去剁碎食物。沉默了许久之后,她背对着我总结道:“我料想他妒性很大。”
这个故事虽然很短,但它揭示了很多东西。首先,这种主题影响深远——我是说每个人都有一个故事,家庭暴力在某些时候以某种方式触动了大多数人,即使只是从远处来看也是如此。其次,我母亲和我在谈论这一暴行的时候,不仅仅跨越了空间,因为这个故事发生在离我们有半个地球那么远的地方,它还穿越了时间:这个故事发生在四十年前。在全世界,这是一个由来已久、反复出现的问题。第三,对我来说也最为发人深省的,是我母亲对这起谋杀的解释是多么简单和轻易:妒性。谋杀真的是这样一种出于嫉妒的天性流露,是这般合乎情理的解释,以至于它就这么无声无息地进入了人们最为随意日常的谈话了吗?我们全都能理解用嫉妒作为托词的谋杀,因为这长久以来已经是我们文化脚本(5)的一部分了。我们特别愿意原谅男性针对他们伴侣的凶杀暴力,接受他们是感到嫉妒了的借口。所谓的激情犯罪以嫉妒为主角,多年来一直在引导着凶杀审判中的法律论据与辩护。
2009年,时任平等事务部部长的哈里特·哈曼(Harriet Harman)提出了一项议案,要求不再把性出轨作为谋杀辩护的一部分。当时,这项议案遇到了激烈的反对,在上议院遭到否决,一名退休的法官和上议院高级大法官称这项议案“令人极其厌恶”;其他人则表示担忧,认为它会颠覆那些声称激情犯罪的辩护,而这是不公平的。我发现这不仅令人震惊,而且令人不寒而栗。然而,立法还是通过了,规定发现婚外情并不足以成为谋杀伴侣的理由。2012年,法官们削弱了这一条,判定在某些案件中可以那么做。这些正式的、高层次的法律和政治的争论表明了这种观点是怎样的根深蒂固。否则为什么反对人们以性出轨作为谋杀理由的提议会被形容为“令人厌恶的”呢?
这里还混合了积习难改的性别歧视的观念,因为长期以来人们认为男人和女人要遵从不同的性准则,并且基本上是男性在主张这种辩护;还有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那就是主要是身为凶手的他们在辩称“激情犯罪”。
卡尔暴力的证据就存在于他的过去,但我们必须更深入地研究,判断暴力是可控的还是不可控的。使用暴力是因为你游刃有余并且发现它行之有效,抑或使用暴力是因为你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这两者是有差别的。如果你可以等待时机来用它,如果你可以谋划着来用它,你就是在做出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