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 胜利之后

胜利之后的日子就比较轻松了。

骑士们普遍松了口气,他们收拢其他武器,并且对伤兵进行收拢,到底是一场针对超凡种族的战争,伤亡不会太小的。

不过好在骑士们的恢复能力不错。

能幸存下的人来都不需要【再造细胞】,而不能幸存下来的也只能就地掩埋,所以没有人会和米迦勒争夺【再造细胞】。

安排好一切之后,伊凡再去看望了这位年轻的友人。

“他怎么样了?”

“还行,注射了【再造细胞】之后,生命体征已经保持住了。”

负责医疗的骑士点点头,随后表示:“但是想要让清醒过来,必须回来医院去给做手术,我担心他的颅骨骨折压迫到了大脑了。”

板车上,米迦勒裹得根哥木乃伊似的。

他们这是准备离开了,所以才把病号放到板车上。

“印斯茅斯河检查过了吗?”

“我和兄弟们都检查过了,河底一切的正常,不过在本地人说得恶魔礁那里,发现了一些半鱼人,我们全部都干掉了,没有半点遗漏。”

“鱼人的转换是不可逆的?”

伊凡感叹了一句,他有些发愁回到布斯巴顿医院的日子了。

“您是害怕,唐·塞拉大人责怪您吧?”

“这的确是我的失责。”

属下突然抬起头来,真诚道:“不...这并不是您的责任,我们社团的每一位成员走就做好了死亡的准备,正如您在守则中说得那样,为了人类的利益在所不惜。唐·塞拉大人,一定会理解的。”

唐·塞拉虽然是跟在伊凡身边的老人了,却并不统领三大骑士团的任何一个,因为伊凡知道,这个人虽然对自己很忠诚,但是个性和普通市民没有什么两样,爱恨都很坦然。

现在一想到要把这个样子卡门带回去,伊凡就头疼。

他叹了一口气:“在这里耗费了不少的日子了,今天下午就走。”

“是,我去通知他们加快速度。”

比尔森的市民还没从鱼人带来的恐慌走出来,大街上有了一些人流的喧嚣,但却并不热闹,有些胆子大的孩童会好奇地偷瞄起这群英雄。

他们知道骑士是勇士。

只不过对他们了解得太少了。

对孩子们来说,好奇心是组成童年的重要一环。

大人一些警告意味的教育被抛掷脑后。

披甲、持剑。

浅灰色的披风、和相得益彰的手套。

这群卢兹匹特堡来的骑士简直是世界上最炫酷的一群人。

按照茉珀社的规章制度,骑士们需要对临时驻扎的营地附近进行巡逻,防止心怀恶意的势力搞突然袭击,让他们来不及反应。

一般来说,明哨两个。

暗哨两个。

所谓明哨其实就是正大光明巡逻的人。

对比尔森的孩子来说,跟随这威风的骑士一起巡逻是很有趣的事情,所以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有披着披风的茉珀社成员出现在大街上,身后总会莫名其妙出现一队小孩子。

这些孩子可能身后挂着床单,手上拿着树枝。

学着人家的样子,虎视眈眈地望着周围。

这让巡逻的骑士哭笑不得,又不好说什么,只能把加快行进的脚步,尽可能甩掉这些小尾巴,只可惜比尔森的孩童数量不少,往往才落下几个掉队的孩子,又跟上来更多。

“我们是英雄,赶走鱼人。”

“怪物,吃我一剑。”

“哼哼哈,穆西,你走慢一点,你的树枝都戳到我了。”

“这不是树枝,这是一把宝剑。”

孩子天真无邪的话语给骑士们增添了不少的乐趣。

所以休闲之余,一些骑士也乐得与去逗逗这些装模作样的小大人。

看到自己的队友屁股后面跟了一群小骑士,穆尔喊了一句:“喂,小骑士们,你们这是要去哪里啊?这里的鱼人可都被我们消灭掉了。”

“我们要去更远地方打鱼人。”

“更远的地方是哪儿?”

“就是远处的森林里面,妈妈说里面有野狼。”

“那你们说野狼厉害,还是鱼人厉害。”

小孩皱起眉头,二者他都不曾见识过,哪里知道那个厉害。

“肯定是野狼厉害。”

另外一个小孩笃定道:“妈妈,从小就跟我说野狼了,所以肯定是野狼比较厉害。”

“不,是鱼人厉害。”

“野狼厉害!”

“鱼人厉害!”

小孩说着说着就吵起来了,吵着吵着就打起来了。

说是打架,其实就是互相扔土罢了。

穆尔正站在一旁好笑地这群嬉闹的孩子,忽然有一个眼睛很大的孩童拉了拉他的衣角,傻乎乎地朝着他笑。

“大哥哥,我也想像你一样厉害,怎么才能当骑士。”

穆尔先是一愣,随后竖起大拇指。

“想要当骑士,先要有出色的意志和敢于牺牲的精神,然后还要有过人的勇气,不管是鱼人、野狼,这些都是不能怕的,这些你能做到吗?”

“能。”

“好,有志气,等你张大以后,一定可以成为骑士的。”

小孩子的想法代表了比尔森的某些人的想法,当他们看到能常人而不及的骑士的时候,第一印象便是崇拜和羡慕,要是有成为骑士的机会摆在面前的话,这群人是不会放弃的。

伊凡没有给他们机会。

在尘埃落地之后,斯内普就找上了旅店老板。

他旁敲侧击地询问茉珀社的事情。

只不过,伊凡当即拒绝了他。

茉珀社不是收留聪明人的地方,这地方是应对超凡危机的主力军,也同样是自己并肩作战的伙伴,伊凡宁愿收笨一些的人,也不太乐意将那些见缝插针的人收进来。

死并不可怕。

牺牲是有价值的。

斯内普显然不明白这一点。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比尔森人,他之前所做一切都是求活。

甚至必要时牺牲他人来让自己生存。

下午出发前,伊凡组织骑士们举行了一次告别仪式。

古斯汀雇佣了两名小号手站在墓园两侧奏乐,几位当地的乐手使用一种带弦的乐器,外表有点像是琵琶,音色则更像是竖琴。

长笛的调性是a。

忧伤的无名曲目带动了整个仪式的氛围。

不少骑士眼中流露晶莹。

对他们而言,这些埋葬在地下的人都是自己的兄弟啊。

乐器和乐谱都很简单。

锣鼓嘎吱一声,两三种音色交织在一起,从玻璃的一角轻轻带起,随后窗帘落下,声波便悠扬地进入众人的耳朵里面。

其他市民也来了。

鲜花和彩带落到了墓碑的前面。

她们高声唱起歌词。

共鸣吹起叶子,血红的芒草舞动。

随着她们的歌声,伊凡的思维飘向了远方。

印斯茅斯河好像又升腾了灰色的雾。

雾气如同海浪般汹涌。

良久,不停。

最后一切都结束了。

她们说这首曲子叫做《当我长眠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