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宴进行的非常顺利,莫里哀的知识和幽默感都很讨人喜欢。
餐桌上,戈黛娃小姐向这位剧作家致歉,她以为书房里面只有自己父亲在,所以没有敲门就闯进去了。
“不妨事。”
莫里哀笑了笑:“出现意外才会有趣。”
戈黛娃小姐芙蓉般的面容让人心旷神怡,当她隔着餐桌朝着客人们微微一笑,不少的绅士都乐意暂时停下进餐,欣赏这一难得的美景。
女仆站在他们的后面,不屑地撇了撇嘴。
莫里哀放下叉子:“您看过我的写的喜剧吗?”
“是的。”
戈黛娃小姐惊喜地笑着:“我曾看过于《可笑的女才子》,不过里面的女主角只是在诺威的一家小剧场的演员而已,她的演技并不出彩。”
莫里哀和这位小姐聊得非常开心,他首先表示戈黛娃拥有成为女剧作家的天赋,并且请求对方以后要是有了作品,一定要让自己首先拜读。
“如何写出出色的剧本,莫里哀先生,请为我们说说吧?”
“剧本是生活的哲学,我们所见到的一切都是可以是剧本,但是在创作的时候,一定要多动动脑筋,用作者本身的生活乐趣将原本普通的故事润色成更有趣的故事。”
“您对高乃依的作品怎么看?”
“他是一位出色的作家,懂得在人物关系中埋下玄机。但是恕我直言,他的最大的缺点是不懂得展示细节,对生活的观察也不够到位,所以作品总是显得很空洞。”
一位客人好奇道:“作品里如何展示细节,要将文字上所有的描述都告诉观众吗?”
莫里哀指了指眼睛和耳朵,又在桌子上的沙拉里面挑出一根豆芽,将那末端的白色的茎展示出来:“就像是这跟豆芽一样,初次看和盘子里所有的豆芽一模一样,但是若是仔细观察,却能发现与众不同的地方。”
“比方说,我看到您就知道今天早上您一定大发雷霆了。”
被点名的客人露出惊奇的表情,这在一个头发较长、胡须的浓密的老绅士身上是一件很少见的事情。
他立刻咳嗽了几声:“你是怎么发现,莫非从哪位仆人的嘴里听到了传言?”
“并非如此。”
莫里哀连忙表示自己无意冒犯,他接着说:“我注意到您是一位非常的严肃的人,而且座位距离艾尔特先生如此至近,想必性格上一定存在相似的地方。”
“您的领子和袖子都打理得非常整洁,鞋子从出现到现在都是一尘不染的,即便是脚踩在地摊上也没有丝毫印记,这说明您在下车之前就处理了脚底的污泥。照理来说,您应当非常细心才是。”
“可是在本人看不到肩头后面却有一根突兀的线头——常人可能根本不会注意,不过这对一个非常注重仪容仪表的男人却是不能容忍的。您的仆人应当会提醒您,若是没有做到,就一定发生了某件事情,我能想象得到的就是您发了一通火,使得无人敢于向您纠正。”
那名客人惊叹于他的观察力,情不自禁地感叹这位剧作家的实力。
旁人听了忍不住鼓起掌来,一时间倒也宾主皆欢了。
身为主人的艾尔特先生并没有参加讨论,他的脸上是极为不合群的表情,眼眶深深凹陷,视线朝着走廊外的一副油画飘去,而那油画上的正是艾尔特已经逝世的夫人。
......
第二天,艾尔特先生和莫里哀乘车来到萨尔斯堡山。
行车中途莫里哀从窗户打探到外界天气不错,于是便兴高采烈地谈论起巴姆城的春天是多么的美丽,骑马的贵族会从戏台上经过。
一列列庄严的游行队伍成为人们发泄心中欢喜的底盘,喜剧演员们骑在马上,打扮得漂漂亮亮,他们总是行走在队伍的最后头。
当然,这般的好天气还有一个好处。
不容易把线索消灭。
老修女殷切招待了他们两个人,在谈论中他们知道了自从婚礼惨案发生过之后,这里就没有多少贵族的愿意过来。
以往许多太太乐于来此地踏青、祈祷,现在却是沓无音讯。
新浆过的白墙遮盖出了鲜血的痕迹。
那前庭中央喷泉因为腐肉堵塞住出水口,不得不叫人拆除。
艾尔特仇恨地看了围栏边上的石柱一眼,那里所引发的死亡不必一家行刑百年的断头台来得少。
莫里哀对这里的场景充满了好奇,他已经从老修女的嘴里得知,前庭叫人打扫处理了许多,却因为修道院的金钱不足所以仍然存留了大量的痕迹。
在那些苔藓攀附的角落里面,或许仍然存有受害者鲜血浇筑的绸缎块。
他从兜里拿出一个本子和一根石墨块。
用这根处理过的石墨块,便可以随时随地地快速记录。
“婚礼的区域虽然很小,但是布置却非常精致。”
“花瓣本应该腐烂在泥土里面,现在却还能够看到剩下的。”
“按照时间推算,当时孔多塞侯爵的婚礼一定使用了大量的外来花瓣,说不定还用冰块给它们进行降温了。”
莫里哀继续探查,他就像是一位从外地而来贪玩好奇的游客,对着一切建筑或者婚礼的细枝末节具备强大的好奇心和耐心。
他很快就判断出红毯的宽度和长度,并且对当时的宾客数量做出了一个预测。
艾尔特先生却觉得呼吸困难,忍不住依靠在墙壁。
他内心哀恸不已,泪腺里面的水分已经在独处时流干了。
湛蓝色的天空仿佛一件称重的屋顶改在这位男人的头顶上,桦树上的百灵鸟婉转嬉闹都能使其想起妻子存世的场景。
神呐!
若是您真的垂爱丽雅,何必带走她呢。
一位弱女子即便处于天堂之上,相必也不是完全的快乐。
世上存在的幸福,必是团聚才能享受得到的。
我愿意用自己的一切,换取再次相见。
正当艾尔特先生触景伤情的时候,莫里哀却突然叫嚷起来:“快来看,我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对方是背对着自己的,而且全神贯注地看着地面上。
艾尔特有机会擦了擦眼泪,将哀伤藏在内心深处,朝着莫里阿所在的方向走去。
等到越过莫里哀的后背,看到对方所指着得不过是一个坑洞,他不禁皱了皱眉头。
心情不好的艾尔特无不嘲讽:“你在这堆烂泥里面发现宝贝了吗?”
莫里哀却开心极了:“这里面没有宝贝,却又比宝贝更要的东西。听着,在刚开始我听闻食尸鬼的故事,我便意识到除了食尸鬼和巫师,还有一个非常的重要的人物,就是你们说得火焰骑士。”
“按照你们猜想,他是对抗巫师的人,可是事实上只是有这种可能性罢了。而另外一件事却是肯定的,这个火焰骑士肯定比我知道的多。”
“所以与其去寻找那个从未出现过的巫师,还不如找一找这个火焰骑士的踪影,至少他是真实出现过的。”
艾尔特终于跟上他的思路,下意识的摸着自己的下巴,主动展开联想。
“这坑洞的外形只是普通的圆形,又有点类似于月牙齿一般的形状,如果非要说得话,就是和马的脚印有点像。”
莫里哀鼓励道:“非常棒,说得一点也不错。”
“这正是马蹄印。”
“可是它似乎和马脚有所区别?”
“不,或许您不曾仔细观察过马蹄的形状,它们的样子其实和古早使用的印章没有什么区别,而且这只马脚也不是普通的野马的。而是一只上了贵族马蹄铁的中等马——这种蹄铁与蹄底间夹装有小孔薄铁板,并用金字塔形蹄钉固定。”
莫里哀的眼睛闪烁着兴奋:“普通人不会上贵族马蹄铁的,虽然可以有效防止石头磨损蹄子,但是价钱毕竟要贵上许多。”
艾尔特忽然意识到问题:“你是说火焰骑士是一位贵族,再不济也是一位家产丰厚的富商。”
他双眼茫然,若有所思,却很快自我反驳:“不可能,火焰骑士只是一名骑士,他使用贵族马蹄铁的原因有可能只是因为他需要坐骑更好的为自己的服务——正如失去胜利仅仅因为一根马蹄钉的故事。”
莫里哀点点头,手上对着泥土的形状不断摘录,嘴里只是简单回复也有这个可能。
不过他很快又提起另外的思路:“那么接下来一件事又作何解释呢?你看前往萨尔斯堡山必须经过卢兹皮特堡西南地带,这块区域恰好是食尸鬼复苏的地方。”
“市政府派遣的人员的探查也足以表明这群尸体应当是从老墓园里面爬出来的。这意味如果当时火焰骑士可以及时赶到修道院,他必然能够同时去往中心街的——中心街上的食尸鬼要比修道院多得多,造成的破坏也多得多。”
“事实上,他却是放弃了中心街,直奔修道院。”
“假若火焰骑士是一名正义的骑士,他一定不会不管中心街无辜的居民,独自上山;而他若是一个自私的人,在拯救了市长和众多的议员之后却不曾再次出面。”
“抛开一切其他因素,最直指关键的答案就是。”
“火焰骑士应当是就是在卢兹皮特堡生活的人,甚至他还和当时参加婚礼的贵族有着不小的联系。并且我有一个惊人的猜想,那就是火焰骑士或许就是当地贵族中的一员。”
艾尔特先生看着莫里哀不紧不慢、若无其事地侃侃而谈,这一刻他就像是一名跪在圣人门下的学徒,放下心中所有的戒备,虔诚地听从指教。
艾尔特很难说清楚自己的心情是怎样的。
不过听了对方的分析,丧妻后的迷茫感少了许多。
他重新打起精神,学着莫里哀用全新的视角观察这这个拳头大小的小坑,似乎想要从那坑洞的边缘处想要观察处新鲜的东西出来。
艾尔特喃喃道:“这下真的露出马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