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还是得跑

刘广福看着眼前的一些纸币,再次把凶狠的目光盯在了刘海中的身上。

“爸,你就拿这点儿东西打发我吗?真当我是个叫花子啊。”刘广福有点儿戏谑的盯着刘海中说道。这个时候他之所以叫了声爸,完全是想把自己的抢劫行为合法化。

儿子朝老子要东西,那能说是抢劫吗?

再说了,是他说自己是他儿子的。自己儿子都当了,朝老子要点儿钱难道不应当吗?你这么抠抠搜搜的像话吗?

“三儿,我真的就这么多钱了,再多,我真的没有了。”刘海中苦着脸说道。其实他说的是实话,摆在面前的五十多块钱,是家里的全部家当了,再多可真的就啥也没了。

“你骗鬼呢!就这么几十块钱,还不够我买盒烟的呢。你放老实点儿,省的受苦,你说是不是?”刘广福刚刚到这里,他哪里明白此时这些钱的购买力啊。他这时候的心里,还用二十一世纪的物价,衡量这个世界呢。

虽说他看过原著,但他能记得一个傻柱就不错了,那里还能什么都记那么清楚?再说了,他在国外漂泊了二十年,对国内的记忆,早就淡化了。

“三儿,我一个月挣多少钱,你又不是不知道,真的没有了!”刘海中此时都要哭出来了,他太委屈了,谁能想到,他也有被儿子打的这一天,而且来的这么快!

“哼哼,要是被我找到,你可别怪我对你不客气。”刘广福恶狠狠的说了一句,然后就转身自己观察起来。

刚刚他就有一种感觉,这种感觉十分的奇特,当他看向金属物体的时候,自己的体内,总有一种异样感,仿佛自己特别想把那些东西,据为己有一样。

刘广福此刻精神还在紧张的状态,他一心一意的就是想脱离这个让他没有安全感的环境,此时根本就没有时间考虑自身的这种变化。

当他把目光投向一个方向的时候,他内心的那种异样感更加的明显了。

难不成是第六感?刘广福自我怀疑到。反正不管了,既然自己心里有这种感觉,那就验证一下就是了。

刘广福对着自己有感觉的那个地方,就仔细的观察了起来。

这个地方在房间的一角,一边是墙,一边是炕,就在这个角落里,他越来月觉得这个地方不对劲儿。

刘海中看着刘广福直奔这自己藏东西的地方而去,这个时候又想哭了。

造孽啊,真是造了孽了。自己藏在那里的金条,这是被这个小崽子给盯上了呀。要不然这么大个屋子,他怎么就偏偏盯着那个地方不放?

他肯定是早就知道了什么!

“三儿,你别犯傻,那些金子我埋起来也是给你们兄弟几个留的,你现在就是拿出去,你也花不了啊。听爸的,咱们留起来,等以后风声过了再用。到时候,还是你们兄弟几个的。”

刘海中还在做最后的坚持,他希望这个“儿子”,能够听他的一句劝,不要把那些金条给露出来。毕竟,那些东西来的可不光彩!

刘广福一听,啥玩儿?有金子!有金子我还能不拿?你真当我傻呀!

刘广福这下更加的有目标了,金子嘛,想要藏起来,要么是藏墙壁的暗格里,要么就是埋在地板下。

刘广福还真的没猜错,扒开了墙角的地砖,只往下刨了几下,就挖出来了一个盒子。打开一看,竟然都是金条。

看着这些金条,刘广福又回头看了看这个刘海中,说实话,他真的是不想抢劫的。自己虽然是雇佣兵,他又不是真正的十恶不赦的坏人,抢劫这种事,有违他的职业道德。

不过再想想,这人可是自己的亲爹,拿自己家的一点儿钱,怎么也不能算是抢劫吧?虽然这个场面看起来挺像的,但严格来讲,应该也不算是。

他没数里面有多少金条,只是随手拿了三根,剩下的又原封不动的给他放回了那个坑里。

“我怎么说也叫了你这么多年的爹,拿你三根金条不过分吧?”刘广福把金条在刘海中眼前晃了晃,示意自己就拿了三根。

“不,不过分。”刘海中还能说什么?能只拿三根没给他包圆儿他就烧高香了。

“那行了,咱们谁都不欠谁的了,我走了。”说完,刘广福就起身,从窗帘的缝隙里看了看,趁着院里没人,一个闪身,就出了家门。

如今,拿了刘海中钱和金条的他,心里多少有了点儿底了。出了四合院的大门,他就学着路上那些人走路的状态,悠悠达达的快速朝着前方前进。

为什么是朝前方前进呢?因为他哪里认识路啊,无论朝哪里走,对他来讲,都是前方。

不过他这条路还真是走对了,没用多长时间,他就走出了京城城区。

到了野外,这就让他有了很大的安全感。可能是坐牢时间太久了,此时看到这四周的旷野,他感觉呼吸到的空气都带着自由的味道。

简单的辨别了一下方向,他就朝着北边跑去。北方是山,这个时候的他,对山区有着一种由衷的喜欢。他自认为自己是一个战士,一个战士,只有在丛林里,才能得到最大的安全感。

等到太阳下山的时候,他也赶到了附近的山区。

避开村子,他一个人就独自上了山。

好歹也当过几年的兵,野外生存那是必备的技能。随手做了几个套子,放在了有兔子经过的地方,没等到天黑,他就收获了两只野兔。

从刘海中家里出来的时候,他从他家揣了一把小刀,还有绳子和一包盐。

刀是削水果的那种小刀,刀刃也就十公分不到的样子,不过用料很扎实,估计是用什么工具刀改装的。盐虽然不多,但省着用的话,够他在野外生存个把月没啥问题。

找了个隐蔽的山坳,他这才开始生火。

费了点儿功夫,把火点燃了,把剥了皮的兔子架上去烤着。又从石头缝里,采集了一些水喝掉,这才有时间寻思今天发生在他身上的这一切。

早上的时候,按部就班的起床,然后是体能训练,接着去餐厅吃饭。

然后,路易斯这个雇主,非要在整个城市都陷入暴动的时间里,去取什么资料。

刘广福是一万个不想跟着。可是没办法啊,收了人家的钱,当然要为人家做事。他们是安保公司的人,人家雇主要的就是他们用生命来保护自己。

所以说,雇佣兵或者战斗安保人员,才是最有契约精神的人,他们是在用自己的生命安全去履行自己的职责。

想远了!后来怎么回事儿来着?

哦,对了,路上遇上枪战了,两边人都朝他们这个方向开枪,都把自己当成对方的援军了。

再然后,他们的车队停了下来。这种时候,没人听你说话了,一切的一切都得等打完了仗再说。

他找到了一个很好的射击阵地,还没等他开上几枪呢,一颗不知道是谁扔过来的手雷,就在他附近爆炸了。

回忆到了这里,就戛然而止,再也回想不起什么了。

可是自己怎么就穿越时空了呢?还莫名其妙的到了这样的一个世界,这样的一个家庭!

他这个时候已经确认了,那个胖子说不定真的是这个时空的父亲。不过做父亲的这么打儿子,那在任何国家,都是犯法的吧?

刘广福发现自己的只要一想到那个胖子,心里就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感受。索性,不想他了。

给架在火堆上的兔子翻了个身,刘广福就继续努力的回忆自己能回忆起来的一切。只不过那些记忆仿佛变得很遥远,让他始终都有种抓不住的感觉。

就在这个时候,刘广福突然就感觉有什么危险在靠近自己。这是他多年的雇佣兵生涯,养成的第六感,有时候也会不灵光,但他每一次都是遵循第六感做反应的。哪怕一万次都不准,可只要准一次,那就能救了自己的命。

作为战士,当然要相信自己,这是战场上的第一法则。

刘广福没有管那只兔子,而是整个人都悄悄的移动到了山坳的阴影里面。吃的丢了顶多饿一顿,可要是舍不得那只兔子,就会有送命的危险。

躲在阴影里的刘广福,手里紧紧握着那柄小刀,随时准备应付可能发生的殊死一搏。

可就在他紧张的等待的时候,一个身影,窸窸窣窣的就翻身进了他待的这个山坳里。

这人一看就是个女的,不过这并没有让刘广福放松警惕。女人怎么了?女人就不会杀人了吗?有时候看似柔弱的女人,杀起人来更加的凶残。

不过这个女人应该不是那种受过训练的女人。这从她吃东西的动作上就能看出来。

虽然刘广福也不敢说自己见多识广,但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是绝不会在吃东西的时候,眼睛一直盯着食物,而不顾及周边的环境的。

刘广福的动作非常小心,小心的他恨不得让自己的心跳都停止下来。

他慢慢的接近对方,直到靠的足够近了,这才一个飞扑,把对方压在了地上,手里的刀子更是直接架在了对方的喉咙上。

“你是谁?为什么要跟踪我?”刘广福此刻凶光外露,直接就把被他扑倒的人吓得一动都不敢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