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篇短论是我多年前想试图完成却没有完成的一部长篇著述中的一部分,由于当时没能充分认识到自身能力,这部长篇著述我已经放弃很多年了。在已经完成的部分中,本文是最有意义的,也是我认为最值得奉献给公众的,其余部分已尽悉毁去。


我写作本文意在探讨:从人类本身的实际情况着眼,结合法律的可能性,在公民社会秩序中是否存在某种合法又确切的政权准则。在探讨中,我会尽力将权利所许可的和利益所要求的结合起来,以使正义和利益两者并存。

在尚未证明我论题的重要性之前,我已经开始了我的研究。有人也许会问我:你如此热衷于对政治问题的论述,你是一位君主或立法者吗?我会回答:我不是。但这正是我做这件事的原因,如果我是君主或立法者,我将不会把这么多时间浪费在讨论上,我所做的,会是采取行动或保持沉默。

生为一个自由国度中的公民和这个政权下的一员,我明白我的声音对公共事务的影响是极其微弱的,但我既然拥有投票权,我就应该承担起这一项微小权力赋予我的责任。我所能感到欣慰的是,每当我对政府进行思索,我总会在其中找到新的理由,使我更加热爱我们的国家。